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专利核心竞争力)
本文目录一览:
- 1、专利保护了哪些内容?
- 2、专利保护的是什么?
- 3、什么是一个专利的核心专利,外围专利和衍生专利
- 4、详细介绍专利技术整体的创新情况,阐述其优点,是否有核心,基础性发明创造
- 5、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保护了哪些内容?
专利保护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或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
如何确定专利保护的内容,以权利要求书确定的范围为准.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门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主题名称,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应当写明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与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
例一项技术要求书:一种产品,包括A、B组成,其特征在于C、D,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包括完整的A、B、C、D而不仅仅是技术特征C、D.如果他人的产品只包含技术特征,例A、B、C或A、B、D均不属侵权,只有覆盖A、B、C、D全部技术特征才属侵权.
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申请外观设计不要求提交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文字说明文件,而是要求提交图片或照片.判断是否侵权的标准是:如果在与专利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上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即被认为侵权,相同的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功能相同;相似产品是指用途相同,具体功能有所不同.
3、专利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在确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时对权利要求文字所描述的范围的解释是关键问题,站在不同立场、依照不同的解释原则,保护范围的大小是存在差异的.
(1)中心原则
依照该原则,权利要求书是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但是解释权利要求书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书表达的实质内容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创造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附图,将中心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包含在保护范围之内.不必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文字记载.德国立法曾采用该原则.这种做法给专利权人提供了充分的保护,但对第三人而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处在难以明确的状态,实际并不利于公平竞争.
(2)周边原则
该原则要求严格依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记载进行解释,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能超出权利要求书文字记载的范围.说明书和附图不能成为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有在权利要求书不明确的情况下,才能用来对保护范围作限制性解释.美国和过去的英国采用了该立法模式.严格的字面解释,对第三人是有利的,略作改进,就可能逃出专利保护的范围,按照这样的原则,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实际上在申请专利时就找到一个保护范围较为恰当的上位概念的文字表达是比较困难的.
(3)折中原则(解释原则)
依照该原则,专利保护范围应根据权利要求所表示的实质内容加以确定,但权利要求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可以引用说明书和附图进行解释.《欧洲专利公约》及其成员国和我国的专利立法都采用了这一原则.
专利保护的是什么?
公司即然为箱包申请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这款包肯定跟普通的箱包有一定程度上的差别或进步(即具有创造性),不然只是简单的摹仿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的。这款箱包应该具有独特的技术方案,它保护的就是这种技术方案,也就是说只含有这种技术方案的箱包都会侵权。
因此,别人简单的模仿构成侵权行为,至于怎么判断,在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有明确的限制。
什么是一个专利的核心专利,外围专利和衍生专利
1、一般的讲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核心专利指的是制造某个技术领域的某种产品必须使用的技术所对应的专利,而不能通过一些规避设计手段绕开。目前,核心专利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更重要的是,判断一个专利是否是某个技术领域的核心专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另外,核心专利有时候指的是基础专利。 2、外围专利简单意义上说就是相对于基础专利(核心专利)来说的,其研究改进是基于核心专利来进行的。大量申请围绕核心技术专利的改进专利,对其形成包围之势,这样一来,虽然外围专利的拥有者仍然不能直接使用别人的核心专利,仍然会导致侵权的问题(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但是,在市场上,核心专利如果具体实施的时候也会碰到这些外围的“篱笆”,这样就可以形成“交叉许可”,双方互相使用对方的专利,而不互相诉讼专利侵权。3、精于此道的日本企业,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他们称之为“篱笆”专利战略。六、七十年代,日本企业开始大量出口产品,当时日本企业没有核心技术和专利。当竞争对手有一个关键的、关于某项产品的基本原理的核心专利时,日本企业就会围绕该核心技术开发出一系列的专利,每一个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进。这些改进专利覆盖了将该核心技术投入商业应用时可能采用的最佳产品结构。这样,它们给原技术的所有者对该技术的有效利用造成了困难,然后木桩篱笆专利的所有者就可据此迫使对方同意交叉许可,从而获得对核心技术的使用权。虽然一些专家认为,日本人的专利件数意义不大,但另外一种观点却认为,即使日本人的专利大多是小项目,但也会限制竞争者,并迫使美国公司把大量的专利技术让给他们自己,这也是同西方国家交换专利技术时,日本人总是占便宜的原因。关于数码相机的例子就是最好的例证。后来,新兴的韩国台湾企业发现了这一秘诀,在上个世纪末,台湾富士康、台湾宏基、韩国三星跟踪国外企业的核心技术,大量部署外围专利,也创造了可靠的杀手锏。关于专利侵权在专利法第五十七条中规定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所以,在商品经济时代,利用技术的更新来占领市场的制高点是一个好的策略,但是很多发达的国家的企业在很多行业都处于技术垄断的地位,全球范围内大量的专利申请保护了先进的技术不能为他人未经允许而使用,从而促进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进一步垄断。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无法在核心技术上同这些国际大公司竞争,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门都关闭了。其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利用外围专利这一工具来突围。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通过技术引进掌握国外的先进技术,围绕该基本专利不断进行应用性的开发研究,申请众多的外围专利,利用这些外围专利进一步覆盖该技术领域,构筑外围专利网,从而突破技术垄断,变被动为主动。
详细介绍专利技术整体的创新情况,阐述其优点,是否有核心,基础性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共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
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
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
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人通常会聘请执业专利代理人帮助进行专利申请,双方签署委托协议后一般由申请人提
供专利交底材料,代理人根据交底材料的内容进行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
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等,其中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性文件,
其他文件对发明做详尽的披露并对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给予文字和实质上的支持。
专利申请前检索
专利申请前,最好进行检索,以便确定哪些发明内容属于“现有技术”。如果待申请的内容
在检索到的专利文献或者其他公开出版物上已有记载,则有可能影响申请的授权前景。此外,
即使没有文献记载,如果他人能够确定这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也会导致专利申请被驳回。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发明和实用新型: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发明根据需要可有附图,实用新
型必须有附图;涉及新的生物材料的发明申请,应当提交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涉及核酸或
氨基酸序列的,应提交序列表的可机读文本。
外观设计: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类别;请求保护色
彩的,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简要说明应当指明设计
要点、省略的视图、所要保护的色彩等。
专利申请文件报送专利局
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
述、答辩、变更等工作。如有需要,申请人应该配合专利代理人完成以上工作 。
专利局审查结论
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
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6-8 个月左右,发明专利一年半到2年的时间。(自提出申请之日起
满一定期限)即予以公布,给予临时保护;在公布后一定年限内(我国为 3 年)经申请人
要求专利局进行实质审查,逾期未要求实质审查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 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
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 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则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是否提
出复审请求。 至此,专利申请过程即结束。
外观专利最简单, 4-5个月即可拿证,个人申请费用大概 700 左右全包;公司申请费用1100
左右;实用专利需要8个月左右时间拿证,个人申请约 1300,公司 2200 左右;发明专利
很少人做,4000 左右吧,时间最漫长,2-3 年,而且很难通过。拿到证以后第二年起每年
还会有年费,具体的可以和专利代理公司咨询。以上费用包含全部代理费、申请费、税费、
印刷费和第一年年费等等。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所及的相关发明创造的技术特征参数实质内容。具体到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力要求书为准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同时以说明书和附图作为权利要求书的解释。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其保护范围指的是该产品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有多少技术核心,同时可以以简要说明作为解释。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