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出校机制(北京化工大学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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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的历史沿革
北京化工学院
1958年7月14日,邓小平同志签发《中共中央复文[中发(58)574号]》,同意了化学工业部筹建北京化工学院,办学宗旨为“培养尖端科学技术发展所需要的高级化工技术人才”,学校由此诞生。
1960年10月被中共中央列为全国重点大学。
建校初期学校设有3个系12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规模达3150人,校舍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
“文革”期间,学校遭到严重破坏
1966年-1970年5年间,学校停课,中断招生。
1971年-1976年招收6届工农兵学员。
1971年10月与北京化纤工学院合并,这期间学校对专业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停办了全部尖端绝密专业,增设了若干新专业,全院共设置5个系14个专业。
1977年10月恢复统一高考招生制度,招收四年制本科生
1978年招收首届研究生
同年10月北京化纤工学院从该校分出。
北京化工大学
1994年2月学校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
1996年4月原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并入。
1997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
1998年9月,划转为教育部直属高校。
2001年7月通过国家“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项目验收。
2008年进入“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行列。
2014年,北京化工大学与北戴河新区签约,在新区设立秦皇岛校区,预计2017年开始招生。
北京化工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北京化工大学,是国家公办的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等学校,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肩负着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原创性高新技术开发的使命。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分东校区、北校区和西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涧路29号,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98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招生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
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生招生工作、协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2.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3.统计和分析录取新生数据,为学校招生决策提出参考意见,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规划、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学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并给予答复;
10.完成学校交办的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北京化工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分配原则和办法
北京化工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约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北京化工大学要求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AB+(含AB+)以上。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的方式,选测科目等级达到A+A+的考生加级差分3分,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已被我校认定的高校专项、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按照相应的招生简章执行,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不能低于C。
3.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队,依次安排专业。对于非综合改革省份,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对于综合改革省份,按我校提前公布的2020年拟在综合改革省份招生的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执行,同等条件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4.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5.若在北京化工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时,可在学校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无法完成定向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6.根据北京化工大学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学校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设计学类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等专业(类)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
7.凡报考北京化工大学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2)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考试。录取时,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均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并参考体育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专业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关专业均参加各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合作办学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依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该专业学生入学后不能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9.学校根据材料、化学、生物等学科发展需求,依托相关学院,强化知识传授与自主学习、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开设工科试验班(高材精英班)、工科试验班(生工高精尖班)和理科试验班(化学优培计划),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且非综合改革省份原则上考生投档成绩应在本省(区、市)投档给我校学生成绩的前50%。
10.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南疆单列计划、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针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及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
11.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录取;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1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学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定向录取的新生须在入学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注册前须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拒绝与定向单位及学校签订协议书者,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核定标准收取学费。2020年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每学年10000元/生;化工与制药类(中外合作办学)(中法精英工程教育试验班)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4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50000元/生,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每学年60000元/生,国外期间按照外方大学国际生收费标准执行;其它专业每学年5000元/生。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机制。对于品学兼优学生,学校设有不同层次、类型和级别的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承诺不让学校任何学子因家庭困难而失学,除国家奖学金、人民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之外,学校还设有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缓学杂费、社会资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 64435706
招生办公室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 64414824
本科招生网站:goto.buc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 6443476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iwei@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5月26日
北京化工大学现在六月份能让外人出入吗?
目前根据最新形势,国内高校都是采取封闭状态,校内人员需要在开具学校出校申请的情况下离校,而校外无关人员没有证件不能进入学校,望楼主采纳。
北京化工大学是985吗?
北京化工大学是211大学,但不是985大学。全国共有115所211大学,39所985大学,其中北京有26所211大学,8所985大学,目前教育部门不再接受211和985大学申报,已经统筹为双一流大学建设。
北京化工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智能制造新工程师校企联盟成员,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北京化工大学原名北京化工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领导。1971年,与北京化纤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北京化工学院。1978年,北京化纤工学院从学校分出。1994年,学校更名为北京化工大学。1996年,北京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学校。1998年,学校划转教育部直接管理。2007年,成为教育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共建高校。
北京化工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已经发展成为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哲学、医学等学科富有特色的多科性重点大学,形成了从本科生教育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流动站以及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人才培养格局。
师资力量:截至2020年12月,有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两院院士11人(含中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1名、双聘院士4人),其他国家院士6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4人、青年学者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奖者24人。“973”首席科学家8人次,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0人、教学名师3人、青年拔尖人才5人,全国优秀教师9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9人,“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8人。“科技北京”百名领军人才获得者5人,“国家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5人,“北京市级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30人(其中在岗30人),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69人。
北京化工大学的化学学科进入ESI排名的前1%,材料科学、工程学以及生物学与生物化学3个学科进入 ESI排名的前1%。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并列第三。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涵盖14个二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交叉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50个本科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北京化工大学王牌专业:
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
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
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学、化工过程机械
国家重点(培育)学科: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北京化工大学科研平台:截至2018年12月,学校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社科类省部级基地;拥有3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1个国家国防科工局第二批国防科技创新团队,5个国家引智基地,1个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
985和211的区别:
1、定义不同
985大学即参加“985工程“的大学,即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211大学即参与“211工程”的大学,即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2、实施时间不同
1999年,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985工程”正式启动建设。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211工程正式启动。
3、涵盖大学不同
985大学都是211大学,但211大学不一定是985大学。如清华大学既是985大学又是211大学,苏州大学只是211大学而不是985大学。
4、建设内容不同
“985工程”建设任务为机制创新、队伍建设、平台建设、条件支撑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五个方面。
“211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