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职业健康基本方针)
本文目录一览:
- 1、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 3、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哪些
- 4、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该坚持什么方针,实行什么
- 5、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以及治理理念是什么?
- 6、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是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律分析: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所谓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我国《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和原则: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测,目的在于及时了解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产生、扩散和变化规律;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程度以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鉴定评价。可为保护劳动者健康,采取相应的防护设施提供科学的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从颁布至今经历多次修改,体现了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制度的逐渐健全和完善,为用人单位在职工有效预防、控制职业病方面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是我国建设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用人单位以人为本的理念的体现,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很深远的意义
法律依据:《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和体制
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我国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
“预防为主”是指,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基本方针,是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基本指导原则。
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我国实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企业负责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国家监察是指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对全国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群众监督是指各级工会、社会团体、民主党派、新闻单位等对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监督。工会监督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面,其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规。工会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群众监督检查网络作用,履行群众监督检查职责,发动职工群众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使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到企业、班组和个人。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有哪些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应:①适合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②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③包括组织至少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④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⑤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职业健康安全义务;⑥可为相关方所获取;⑦定期进行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保持相关和适宜。
职业病防治工作应该坚持什么方针,实行什么
预防为主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防治结合的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人力资源管理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你轻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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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以及治理理念是什么?
预防为主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防治结合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的方针。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劳动者应保护自己的健康权益,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通过岗前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告知,告知劳动者本单位主要存在哪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如何预防。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告知,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应在设备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设置报警装置。
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人力资源管理考试章节知识点归纳,祝职业健康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你轻松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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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的方针
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方针是: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扩展资料:
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第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第二,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硅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第三,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
第四,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五,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
(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者职业病诊断的;(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三)出具虚假证明档的。第八十一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职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第八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