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泸县地震灾后重建相关政策)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地震灾区的同学补助是几年?
- 2、农村自然灾害补贴政策?
- 3、泸县地震贷款条件
- 4、汶川地震受灾人员的安置
- 5、请问这次地震后房屋有损伤,国家是怎么补助的?政府又是怎么补助的?
- 6、谁知道关于5.12地震国家对四川灾区大学生的补助情况到底是怎样
国家对地震灾区的同学补助是几年?
呵呵.国家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的政策不是很明确.说的是免学费何全部纳入助学金管理.具体政策是:
开学在即.为确保地震灾区学生顺利入学.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下发通知.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08-2009学年实施特别资助政策.
特别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是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四川.甘肃.陕西三省被确定为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的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和高等教育阶段(含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内容是:
高中阶段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一是免除学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接收上述范围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参照相关地区的学费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照年生均2000元和900元的标准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二是补助生活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安排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继续执行现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年生均标准仍为1500元.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一是免除学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中央财政对灾区省份高校和接收灾区学生较为集中的其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他省份的高校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4200元,其余高等院校免除学费的资金.由学校自行安排.二是扩大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对于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面扩大到70%.平均补助标准仍为年生均2000元.新增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各高等院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紧急行动.分工负责.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以及2008年秋季新入学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即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再根据核实的受灾情况.落实有关资助政策.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确保特别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同时.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继续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很多学校还没有.我在外省也没有什么补助.虽然我们加的房子是确实的倒了!你可以再去问问吧.不过希望不要太大了!
农村自然灾害补贴政策?
对于一般性灾害天气造成的农业损失,政府有关部门尚无赔偿或补偿政策。农户要想获得赔偿可通过上相应农业保险,根据保险合同列明的条款,在达到条款规定的损失程度时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政策性农险目前普遍有8种,分别是水稻、小麦、玉米、棉花、温室大棚、奶牛、能繁母猪、生猪。农户的投保方式可以以农户、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投保,或以村为单位集体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为财政补贴保费的保险,农户只需缴纳保费的20%即可。赔偿金额应依照损失程度,按照条款的约定进行赔偿。
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农业部、市财政将根据灾情、受灾面积等情况对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给予适当的救灾资金扶持帮助。依据各区县政府救灾申请,市农委、市财政局按照各区县受灾经济损失所占权重,提出分配救灾资金方案,及时对救灾资金进行拨付。分配各区县的救灾资金,由各区县农委、财政局根据种植业、养殖业受灾程度,有所侧重地进行分配。
中央设立救灾专项资金对农村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给予政府救助。救灾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经过灾情的报告、评估和核定程序后,在灾民基本生活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专项补助。
中央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是新灾救济资金,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抢救、转移安置,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临时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以及因 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二是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用于补助春荒,3月至5月,一季作物区为3—7月和冬令,12月至下年2月底期间的灾民口粮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济;三是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资金,用于民政部、财政部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省级民政部门在财政部、民政部拨款文件下发后,提出拨款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由省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联合下文拨付,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民政部、财政部。救灾应急资金应在10日内下达到县级,县级应在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新灾救济资金和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 金应在30日内下达到县级,县级要在15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是不一样的。
泸县地震贷款条件
灾后重建贷款政策是根据您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的实际家庭情况而定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
一般的地震贷款条件如下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其直系亲属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汶川地震受灾人员的安置
四川全力安置因地震受灾一千三百名"三孤"人员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今天在此间通报说,四川省民政部门正全力解决地震受灾“三孤”人员安置。
陈克福介绍说,对于暂时查找不到亲属的“三孤”人员, 民政部门正努力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对于孤儿将采取亲属代养、家庭收养、寄养、类家庭养育、集中供养、学校寄宿等方式养育,无房散居的五保户和“三孤”人员统一纳入敬老院或福利院进行集中供养,同时加快集中供养机构建设进度,让因灾产生的“三孤”人员尽快入住到更好的环境中。
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五·一二”汶川特大地震使四川全省新增“三孤”人员一千三百四十九人,其中孤老六百四十五人,孤儿五百三十二人,孤残一百七十二人。
陈克福说,地震发生后,四川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妥善安置“三孤”人员,将他们就近安置到所属的社会福利机构或就近就便安置在灾民临时居住点,部分查找到亲属的由亲属代养,还按照每人每月六百元的标准发放三个月救灾补助金。通过以上方式,灾区新增和原有“三孤”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对于广为关注的地震孤儿收养问题,陈克福说,由于孤儿身份必须通过法律部门开具其父母的死亡证明后才能正式认证,所以地震造成孤儿的数目目前还具有不确定性。今年汶川地震造成的孤儿暂不向海外包括港澳台人士开放收养程序。
据介绍,社会各界对“三孤”人员,特别是对孤儿给予了特别的关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日前向民政部承诺将从今年十二月起给每个地震孤儿发放生活补助费,每月六百元,一直到孤儿满十八周岁。
,“5·12”汶川大地震以来,四川省已发放过渡安置房补助资金27.3亿元,永久性农房重建开工数达到21.3万户,发放重建补助资金9.8亿元,维修加固农房115.6万户,同时还发放维修加固补助资金4157万元。
据了解,四川将力争用1年半时间,全面完成汶川地震中因灾倒损农房恢复建设项目。
除此之外,为确保灾区群众的震后正常生活,地震发生后,四川省共发放受灾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38.9亿元,救济粮18.6万吨,救助困难群众700余万人。
据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介绍,为安抚遇难者家属,目前四川省已发放遇难者家属抚慰金1.15亿元。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四川省已有4万余名地震受灾困难群众分别纳入了城乡低保。
陈克福还介绍说,在下一步抗震救灾的工作中,四川省将重点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推进农村永久性住房建设,全力解决受灾“三孤”人员安置,加强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监督管理。
请问这次地震后房屋有损伤,国家是怎么补助的?政府又是怎么补助的?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
但国家对灾区肯定会给予一定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的补贴的.具体多少这个就说不准了.由于受灾严重和受灾地区比较广.
对于泸县地震救灾生活补助条件你这个房子的情况国家只能给予部分损失.到目前为止红十字会收到全国各地的捐款已有139亿多.用于救灾的日后的重建工作.
139亿虽然看起来很多.由于这个受灾严重.发放到每家每户的补贴也是比较少了.
地震属于不可抗力.避免不了的.留学归留学.千万不要受这个影响
谁知道关于5.12地震国家对四川灾区大学生的补助情况到底是怎样
呵呵,国家的政策不是很明确,说的是免学费何全部纳入助学金管理。具体政策是:
开学在即,为确保地震灾区学生顺利入学,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教育部下发通知,对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08-2009学年实施特别资助政策。
特别资助政策的资助对象,是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四川、甘肃、陕西三省被确定为地震极重灾区和重灾区的51个县、市、区)的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下同)和高等教育阶段(含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下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内容是:
高中阶段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一是免除学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接收上述范围学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参照相关地区的学费标准,中央财政分别按照年生均2000元和900元的标准一次性安排补助资金。二是补助生活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安排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1000元,所需资金从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继续执行现行国家助学金政策,年生均标准仍为1500元。
高等教育阶段学生的特别资助政策。一是免除学费。在2008年秋季学期至2009年春季学期,对生源地为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中央财政对灾区省份高校和接收灾区学生较为集中的其他省份的高校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年生均4200元;其余高等院校免除学费的资金,由学校自行安排。二是扩大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对于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面扩大到70%,平均补助标准仍为年生均2000元。新增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各高等院校可根据情况,自行发放特殊困难补助。
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紧急行动,分工负责,对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以及2008年秋季新入学的学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即先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再根据核实的受灾情况,落实有关资助政策。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以及社会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确保特别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同时,财政部、教育部要求各地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继续实行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做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
很多学校还没有。我在外省也没有什么补助,虽然我们加的房子是确实的倒了!你可以再去问问吧,不过希望不要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