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煤炭行业管理体系(煤炭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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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中国和煤矿管理有关的政府部门有哪些??谢谢!
目前,我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煤炭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2003年世界煤炭产量约50亿t,煤炭事故死亡总数8000人。当年我国煤炭产量约占全球的35%,事故死亡人数则占80%以上,远远超过世界其他产煤国家煤矿事故死亡总数,全国每年还有十几万的事故伤残人员。我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约为印度的10倍,美国的100倍。尤其是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影响。我国亟需建立一种有效的多方制约性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以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积极性,降低经营风险,优化煤炭企业安全系统。
1 存在的问题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是指影响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活动的各种保障因素和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发挥煤矿安全生产保障功能的运行机制。它是一种多因素、多环节、动态、复杂的运行系统。要从根本上扭转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不仅要重视安全技术和装备的研究与开发,更重要的是还要在安全生产保障上进行研究。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改革和调整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又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安全许可证制度,提高了煤炭行业准入标准,明确提出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并提出以经济政策促进安全生产。特别是在2004年6月召开的“中国责任保险发论坛”上提出了保险业应该与煤炭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但是,如何发挥政府、保险业和煤炭行业三者的作用,保障煤炭企业生产系统的安全运行,实现政府、保险业、煤炭行业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系统性、制约性和互动性的有效结合,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煤炭行业传统的体制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这样一种以企业为主、行业管理为辅的安全生产保障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目前暴露出很多不足之处:
1)从实践上来看,安全评价不是煤炭企业的自觉行为,而是在一定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必须进行的工作,因此,煤炭企业很容易将安全评价简单地理解为“办安全许可证”,评价完成取得安全许可证之后就放松了对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
2)煤炭企业在取得安全许可证之后,有可能失去对安全投入的关注。我国在2000年就成立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0年11月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几年来,安全监察局的监察力度逐渐提高,但没有真正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系统中的保障功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系统进行优化。
3)煤炭企业在安全事故发生之前,由于缺乏安全评价和安全监察的实质性制约作用,企业看不出安全投入的产出效果,因此,煤炭企业的安全投资普遍较少,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隐患。
4)煤炭企业基本上被从社会保险统筹制度中排除出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只能由企业按规定赔偿支付,赔偿数额非常少;而且目前的煤炭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商业保险的重要性,或是不愿承担保险费支出成本,每次安全事故发生后,国家出于安定民心,大部分是由国家出面给予的,从而使煤炭企业失去了投资的积极性。
5)国有重点、国有地方、乡镇煤矿中安全投入、安全状况差别甚大,但国家的税收和吨煤安全费用提取费率却一样,没有调节和浮动,严重挫伤了企业对安全投入的积极性。
6)煤炭企业(除私人企业外)法人均实行任命和聘任制,导致企业法人在其任期内安全投入少,并存在侥幸心理。
总之,上述各个方面均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不利影响,而且最重要的是,目前所采取的各种安全治理手段和措施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性和实质上的制约性,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充分发挥制约和促进作用的安全保障机制,没有真正改善和优化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系统。
2 建立多方制约性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构成涉及很多方面,如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煤矿安全评价方法,商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制定依据,安全监察体系与制度,煤炭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体制等等。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建立是将某些法律法规政策、方法、策略和手段等根据企业整体安全的需要,有机地联系起来,把煤炭企业的生产活动有效地组织起来,应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和计算机仿真技术,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进行分析、规划、设计、调整和动态优化,从而达到最优目的,以便充分发挥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潜力,通过各种有效的措施,使煤炭企业安全系统中的各种关系协调配合,以最终实现煤炭企业整个安全系统的综合优化。在这种思路下,煤炭企业安全保障机制的核心是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除了煤炭企业自身的管理行为发挥作用外,还应通过政府、保险公司和煤炭行业协会等外部因素影响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以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系统的动态整体优化。而政府、保险公司和煤炭行业协会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发挥作用的侧重点各不相同。
2.1 政府进行安全评价,确定煤炭企业的安全级别
政府(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对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管理状况进行分级评价,定出安全级别,政府部门进行核查后对煤炭企业安全状况给予定级,发放安全许可证。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还要对已取得安全许可证和已评定级别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确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并决定是否降低或取消安全许可证。煤炭企业为了取得安全许可证,得到比较理想的安全级别,就会按照评价指标的要求进行安全工程建设、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仪器仪表的投入,确定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物质保障基础,即“硬件基础”。使得煤炭企业增加了安全投资的积极性,奠定了安全生产的基本物质基础,也确定了煤炭企业安全的投入和成本水平。因此,煤炭企业就要权衡安全投入与安全成本,这两者之间的合理比例要使安全系统处于一种最优状态。
2.2 强制煤炭企业进行商业保险,并实行浮动费率制
政府以强制性政策,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利用商业保险运行机制,根据政府部门所确定的煤炭企业安全级别,采取浮动费率的形式收取保险费,作为煤炭行业的准入条件之一。安全级别高的企业,保险费率低;安全级别低的企业,保险费率高;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商业保险公司要按一定的标准进行赔付。煤炭企业的安全级别,决定了煤炭企业商业保险费的负担程度,也确定了煤炭企业安全成本水平。通过研究商业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状况之间的关系,以及差别保险费率对煤炭企业的促进作用,从而使得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作用能充分发挥。
2.3 成立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
煤炭行业协会主要是通过国家所赋予法律效力的政策,成立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所有煤炭企业要按一定的标准提取安全基金,交给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形成同业工伤保险基金。我国《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工伤保险应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煤炭行业协会的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导,除了与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外,重点在于事故预防,其有权对政府提出重新评价煤炭企业级别的建议,有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炭企业予以强制性停产,能够与保险公司进行安全事故的责任鉴定和确定煤炭企业的赔偿标准和监督执行赔偿;实现事故预防、医疗康复和工伤补偿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机制。而煤炭行业协会的同业工伤保险基金制度,使保险基金的缴纳构成了煤矿安全成本的内容,同时大部分工伤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各个煤炭企业的安全事故预防,使得企业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文化宣传,确立煤炭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的“软件基础”,降低煤炭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提高安全事故的事后赔偿水平,保护了企业职工的利益。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实际上通过基金的运用不断地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系统进行着动态优化,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作用。
2.4 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煤炭企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建立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进行有效的安全绩效考核,并通过与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商业保险公司、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的良性互动机制,综合内外部影响因素的作用,实现煤炭企业安全系统的最优化目标,最终通过安全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建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建立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整体思路如图1所示。
图1 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关系图
3 实施多方制约性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意义
3.1 促使煤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有效遏止事故发生
事实上,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安全投入不足是其一。截止2003年底,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对于安全投入欠帐164亿元。实践表明:安全状况好的企业,安全投入都合理到位。为实现煤炭企业整体安全的最终目的,煤炭企业从业开始进入这个行业就要注重安全投入。因为安全投入水平,决定着煤炭企业是否能够获得安全许可证,是否能够取得理想的安全级别;而安全级别又影响到缴纳商业保险费的费率,以及缴纳工伤保险基金的比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实行,同样能够提高企业对于安全投入的重视。因此,通过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的建立,促使煤炭企业加大投入,从而最终有效遏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使煤炭行业成为一个安全的行业。
3.2 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互赢”
煤炭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保障机制运行的同时,与政府、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机制。政府部门限制和提高了行业准入条件,有效制止那些不能达到安全评价标准的不合格企业进入煤炭行业,从根本上既保护了煤炭资源,又降低了整个行业的风险程度。同时,通过坚持不懈的长期安全监察,加大了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压力,不能有任何安全管理上的松懈,使国家安全生产监察部门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保险公司借助于各种商业保险,既扩大了业务种类和范围,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又能在事故发生后通过事故调查形成对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的监督。而成立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是建立一种有中国特色的工伤保险体系,突出了事故预防的重要性,保护了从业人员的利益,减轻了国家和企业的负担。由于保险机制的引入,大大减轻了以往煤矿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进行的大量事后工作,使政府从烦乱的事故处理中解脱出来,提高了工作效率。
3.3 运用安全保障系统的动态优化理念,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安全水平
影响煤炭企业安全状况的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动,使得煤炭企业要不断地进行安全系统的调整。例如,随着煤矿开采的进展、开采技术的采用、煤层地质状况的改变等内部因素的影响,煤炭企业要做到整体安全最优化,也需要不断地优化安全生产的保障系统。而煤矿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煤炭同业工伤保险基金会提合理化建议,以及保险公司的监督等外部影响因素,同样使企业要不断地改善安全生产状况。正是这种动态的优化理念,促使煤炭企业为实现安全生产的最终目标,不断提高煤炭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
3.4 有利于煤炭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发展观
煤炭企业有着优良的成本节约观念,无论从矿井设计、设备购置和仪器仪表的配置,以及安全管理费用的支出等方面,都从节约成本为出发点,特别是在前几年煤炭整个行业发展萎靡之时,更是如此,但必须认识到,节约成本也有其不可避免的负面作用,减少了安全投入,埋下了安全隐患,事故发生所造成的后果远远超过所节约的成本,而安全事故所带来的机会成本更是难以估计。建立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并通过各种影响因素的动态调整,就是要在安全投入和安全产出之间进行权衡,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安全投入水平的同时,要使安全投入所带来的效益超过安全投入所发生的成本,树立一种科学的安全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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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煤炭行业发展前景怎样?
二十一世纪的头2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根据国际经验,这一时期是实现工业化的关键时期,也是经济结构、城市化水平、居民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的阶段。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中国实现经济翻两番。在确保中国经济未来20年发展中,煤炭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主导地位不会发生明显的改变,煤炭资源将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战略资源,煤炭资源的经济价值将在未来得到不断提高。
从2007年到2020年,中国将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这14年也是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时期。预计未来14年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保持在7.5%,到2020年GDP总量将由2005年的18万亿元增加到54万亿元,按现行市场汇率计算,折合6.7万亿美元;人均GDP将由2005年的1700美元提高到4800美元。改革开放以来27年能源消费的弹性系数平均为0.54,今后15年按0.5计算,能源消费年均增长速度按3.75%计算,到2020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大约将达到38亿吨标准煤。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包括煤炭在内的能源需求增长明显加快,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煤炭行业面临巨大发展机遇,其发展具有诸多有利因素: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煤炭需求持续增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煤炭行业在能源供应中不可动摇的主导地位巩固了其作为支柱产业发展的地位;国家积极的产业政策保障了煤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技术创新为煤炭行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等。
(1)宏观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煤炭需求持续增长提供了可能
我国煤炭需求与国民经济增长特别是工业增长存在较强的正相关性,我国煤炭业的快速发展得益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由于经济增长强劲,一些工业如钢铁、电力、化工、汽车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和居民生活等用煤相对较大,引发了煤炭需求量的快速增长,煤炭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并且煤炭需求旺盛的势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改变。
国际国内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一个国家能源消耗的多少,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工业化水平、居民的消费结构、国家的产业结构和城市化水平密切相关。当前,我国经济进入了以发电、钢铁、建材、房地产、家用电器迅速发展为代表的重工业化时期。经济的高速发展、消费结构迅速升级、我国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速,为煤炭行业发展创造了巨大的市场需求。据统计,我国1985-2005年煤炭消费量对国民经济的平均弹性系数为0.53。“十一五”期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速度约为7.5-8.5%,年均煤炭消费增长量约为4-4.5%。
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动电力、钢铁工业用煤继续快速增长,建材工业用煤基本维持不变,煤化工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这些相关下游行业的发展为煤炭行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2)能源基础地位不可动摇
《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指出“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煤炭工业是关系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基础产业”。《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提出我国能源发展格局是“以煤炭为主体,以电力为中心”,将煤炭列入国家能源规划的重要位置。煤炭是确保中国未来20年经济可持续增长的战略资源,其经济价值将在未来稳步提高。
我国资源禀赋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拥有绝对的主导地位,它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所占比重一直保持到60%以上。我国电力燃料的76%、钢铁能源的70%、民用燃料的80%、化工燃料的60%均来至于煤炭。煤炭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3)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国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在控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抑制不合理能源需求的同时,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清理在建项目,控制超能力生产,较好地抑制了煤炭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总量的过快增长。《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新型煤炭工业体系的。
《煤炭工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提出了煤炭工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即优化煤炭布局,调控煤炭总量,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合改造中小型煤矿,淘汰资源回收率低、安全隐患大的小煤矿,加快煤炭科技创新,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
国家不仅确定了煤炭在我国基础能源的战略地位,而且指明了煤炭工业发展方向,这将有利于我国煤炭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4)技术创新为煤炭行业发展提供动力
现代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我国煤炭行业带来了无限生机,随着煤炭工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一大批技术含量高、生产效率高、经济效益好的现代化矿井先后建成投产,大大提升煤炭行业整体生产水平,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成为煤炭开采主流。目前,我国煤炭气化技术已比较成熟;煤炭间接液化技术在国外已经商业化,美国已完成第二代直接液化技术,我国目前也正在进行液化煤的性能和工艺条件试验以及商业化可行性研究;水浆煤技术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熟,目前我国的研究开发也取得了重大进展。煤炭液化和气化技术为煤炭成为洁净能源创造了条件,煤炭清洁开采技术和洗选新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煤质,减少了污染,为煤炭产业开拓了广阔的市场。
另外,目前全球面临能源短缺、资源类产品日益紧缺等问题,因此,未来煤炭在人类社会会显得越来越重要,其价值也会得到人类的重新认识。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改革发展情况调查报告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主要从事煤炭资源勘查工作,长期担负着为国家煤炭工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的重任。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拥有一大批基础理论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煤炭地质勘查和管理专家,掌握了我国煤炭资源的聚集和赋存规律,馆藏了全国50年来煤炭地质资料,形成了世界一流的煤炭地质勘查技术体系。中国煤炭地质总局除对全国煤炭资源勘查和煤炭地质行业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外,还承担国家地质项目、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等行业管理和指导及地质技术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
一、经济发展状况
(一)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末,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所属煤炭地质局、专业局、在京单位等二级单位共计18个,下属48个野外地质队,共有职工35319人,其中在职职工17440人,离退人员17879人。在职职工中:地质勘查从业人数5632人,其中,技术人员4646人,高级技术人员546人,中级技术人员937人;工程勘查与施工从业人员4078人;其他产业从业人员7730人;本期劳动者报酬34287.23万元。
(二)经济发展情况
截至2006年末,总资产为28.64亿元,比2005年的24.45亿元增长了4.19亿元,增长17%。其中:生产性资产原值7.65亿元,比2005年6.45亿元增长1.20亿元,增长18%。总负债16.77亿元,资产负债率58%。
2006年实现总收入25.29亿元,较2005年19.37亿元增长5.92亿元,增长31%。其中:地质勘查业收入9.87亿元,较2005年7.15亿元增长了2.70亿元,增长38%。工程勘察施工收入6.08亿元,较2005年4.59亿元增长1.49亿元,增长32%,其他产业收入9.35亿元,较2005年7.63亿元增长1.72亿元,增长22%。2006年所有者权益为11.86亿元,较2005年9.52亿元增长了2.34亿元,增长了24%。
(三)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情况
长期以来,我局一直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公益性地质工作大幅度减少。2006年,我局实施公益性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5项,完成投资额420万元;实施战略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10项,完成投资额3530万元。
(四)从事商业性地质工作情况
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我局积极开拓商业地质市场,2006年承揽社会地质项目180多项(其中非煤地质勘查项目40多项)。全年完成钻探工程量179.2万米,地震物理点28.9万个,电法物理点3.9万个,提交各类地质报告10件,新探明煤炭储量59.1亿吨。
(五)矿业开发情况
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平衡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我局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矿业开发的目标,部分单位在探矿权运作和通过联合、股份制等方式实施探采一体化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目前,矿业开发正处在前期地质工作和可行研究阶段。
(六)工程勘察施工情况
工程勘察是煤炭地质单位发挥核心技术发展起来的延伸产业,现已发展成为煤炭地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2006年工程勘察施工完成经营收入6.08亿元。
二、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按照国家对地勘单位改革的要求和国资委对中央企业改革的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加强地质工作的有利时机,积极探索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体制、新机制,促进了煤炭地勘单位的改革发展。(一)加强地勘队伍建设,整合优势资源
根据地勘市场发展需要,各地勘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先后引进了一批先进的技术和装备,提高了技术和装备水平,提高了复杂和特殊地质条件下的施工能力;通过组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勘查总院及各局勘查院,整合优良资源,把技术、人才、装备集中起来,形成了一支能够适应不同地质市场需求、专业突出、结构合理、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知识密集型的地质勘查专业队伍,提高了煤炭地质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实施“大地质、大市场”战略,拓展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各单位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矿产资源状况,一方面,积极争取承担国家地质勘查项目;另一方面,加强对已掌握的地质资料的分析研究,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了以煤炭为主、多种矿产资源共同勘查的力度,在努力发展商业性地质市场的同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矿山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城市地质等延伸产业,拓宽了地质工作服务领域。
(三)实施事企分体运行,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化改革
我局首先在地勘队一级单位实施事企分体运行,在内部划分为事业、企业两大部类,在管理体制、管理职能、人员、资产、经费、财务核算和薪酬制度上分开,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在此基础上,各地勘单位组建“大公司”,模拟企业运行,推动了地勘单位企业化发展。
三、“十一五”战略规划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地质勘查主业,坚持煤炭地质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加快企业化改革进程,加快企业规模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加快构建煤炭资源勘查新体系,加快企业文化建设,加快“三个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推进煤炭地质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经济指标
煤炭地质经济在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效益的基础上,经营收入、利润总额、职工人均收入以年均15%左右的速度增长,到“十一五”末,经营收入、利润总额和职工年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3亿元、7000万元和3.2万元,力争达到40亿元、8200万元和3.5万元,经济指标均比“十五”翻一番。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
(1)建立煤炭地质勘查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地质单位;
(2)突出发展主业,实现做精主业,带动做强,从而做大的战略目标;
(3)以建立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为目标,完善现代企业管理体制;
(4)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人才为支撑、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确保煤炭地质综合勘探、高分辨率地震勘探、航测、遥感、地理信息和特种勘探技术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实现1~2项地质勘查关键技术的突破;
(5)构建煤炭地质和谐单位,企业品牌建设取得新进展,职工整体素质显著提高,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果。
四、关于加强行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地质勘查工作涉及的服务领域宽广,也决定了其行业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地勘行业旧的管理体制改革之后,新的管理体制尚不完善,在体制转变的过渡时期,应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行业管理办法,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和地质勘查工作规程规范的制定
一是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地质勘查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地质工作的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等等,加大执法监督的力度;二是应加强地质勘查规划和管理工作,加强对规划和计划执行完成情况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三是加强矿业权设置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市场的管理,严格审批控制和市场准入制度。
(二)加强原工业部门地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原工业部门的地勘队伍在不同矿产资源勘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不同地质工作的特点不尽相同,特别是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的标准、规程、规范等有很大差别,因此,应就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各工业部门地勘队伍的作用,如何加强工业部门地勘队伍建设进行深入研究。
从煤炭资源勘查来讲,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市场,提高地质勘查工作程度,为煤矿建设和生产以及国家煤炭资源储备提供后备基地,为煤炭资源战略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是煤炭地质勘查工作的当务之急。《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煤炭工业健康发展要建立五大新的体系,并从资金支持、矿权管理、队伍建设、市场准入、勘查规范等方面,对加强煤炭资源勘探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完整、科学、可靠的煤炭地质资料是构建煤炭资源开发监管等五大体系的基础;对煤炭赋存状况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地质评价是构建资源开发监管体系、煤炭供应体系、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前提;煤炭水、工、环地质手段是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的保证。要做好这些基础工作,必须建立一支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队伍。所以,建议在加强煤炭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炭地质勘查标准化体系、推进煤炭地质科技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我局的作用。我局将在国家煤炭行业和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负责地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地勘单位改革
从地勘单位历史和现状看,对地勘队伍改革不应简单地认为就是转企,改革过程中应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地勘单位经济基础差、发展资金短缺、技术装备不足、结构调整困难大等问题,并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绝大多数地勘单位离开事业费的支撑,都难以生存,地勘单位的企业化改革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希望加强对地勘单位改革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地勘单位的改革给予必要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帮助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对国办发37号、2号、76号、4号等文件及配套文件的落实力度,并在资金、技术装备等方面出台一些新政策,形成有利于地勘单位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政策体系。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地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