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小说作文600字(初中小说作文600字初三)
本文目录一览:
- 1、初中小说作文600字《出错》
- 2、我记忆中的小说故事600字作文
- 3、初中600字作文大全
- 4、我的校园生活初中作文小说题材600字
- 5、初中生要写小说当作文-- 谁帮我弄篇 。。600字左右的
- 6、初中以身边同学为原型的短篇小说作文,600字左右,具体写一件事
初中小说作文600字《出错》
人生总要面对许多事情,难免一件两件会出错,许多人都不敢出错,其实,出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人生的磨砺。
一大早上,肚子就咕噜咕噜地叫了,于是就在床上大声叫喊:“妈,我饿了,饭好了吗。”喊了几声,却没有回应,一拍脑袋忽然想起今天爸妈都有事,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于是极不情愿的抬起那好似黏在床上的躯体,去厨房弄点东西吃,先弄什么好呢?就炒鸡蛋吧。于是我从冰箱里拿出两个鸡蛋,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从橱柜里拿出碗筷,拿着鸡蛋朝桌子砸下去,只见那鲜黄的液体从我手中溢出,滴在那光滑的地上,我急忙端起碗,却因为手滑连壳也一块掉进去了,我只好拿起筷子与鸡蛋壳玩起了捉“人”的游戏,只见我往这边夹,它却往那边滑,急得我直冒汗。终于,我抓住了这个小捣蛋。下一步,我打开煤气灶,将锅加热,加油,然后将蛋液倒进去,随后我学着妈妈的样子拿铲子不断搅动它们,可是姜还是老的辣,我还是没法和我妈比,只见一块块小黄斑懒塔塔的黏在锅上,任凭我横竖斜铲,都纹丝不动,看来是粘锅了,于是我卯足了劲,往下一铲,只听咣当一声,锅掉地了,我的铲子与桌子上的杯子来了个亲密接触,只见下一秒,桌子上的杯子全部滚到了地上。我连忙把锅捡起来,只见里面的鸡蛋已经下来了,算了,不管那么多了,还是先填饱肚子再收拾吧,于是我拿起筷子夹起一片鸡蛋,放在嘴里。然后下一秒,我吐了,我没放盐,而且鸡蛋炒糊了,天啊,为什么命运总要如此的捉弄我!。望着满地狼藉,我还记得临走前我妈还跟我说让我别把家弄得乱七八糟,我当时还拍着胸脯说好的,可是如今,这里却像战场一般……我手忙脚乱地收拾了一阵,虽然还是乱七八糟,但比刚才强了不少,就这样吧。
经过这次,我仿佛长大了许多,不怕出错,因为,出错,又何尝不是一种对人生的磨砺?
我记忆中的小说故事600字作文
我爱书,所以也爱读书。我可还没成为很有知识的人,因为没有足够的知识和扎实的“养料”。我只把读书当作生活中的一种乐趣,书里的知识多少都不计较,只要有知识,我学到了,我就高兴。在我的房间里,书柜上满是书本,玩具只好到杂物箱里,书柜上没有它们的卧室。
书虽然多,但是我并没有全部都看过。深奥的书本不容易读懂,看见一本好书却读不懂,是件难过的事。我的日程安排表,对读书来说并不算很好,清晨困,早上要上课,中午要睡觉,晚上最好,可是,作业会忽然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想把一本比较深奥的书读得懂,我还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因此,我只读些我能理解的,适合我看的书本。
我不是个急性子吗?不但不利于静,也坐不住。我不知道我把书买回来,书感谢我不感谢,我可得感谢它们。我写完作业的时候,总是第一时间跑到书柜前挑选一本书,就津津有味地看起来,为大脑仓库运送粮食。
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今年春天就有这么一回。因为我看书就忘了时间,妈妈把我刚买回来的书藏起来了,弄得我必须在家里重演了一次“大闹天宫”,才把书还给我。
书有许多种。而我,钟爱散文和小说。
我爱读小说,特别是侦探小说,有一点恐怖,一点刺激,我不看到结局,绝不罢休。小说的美,在于它的情节。那种很迫切想知道事情的发展和结尾的感觉,是我所喜欢的,也是令人无法抗拒的。
我爱读散文,因为它用文字很好地解释了一种境界,那种境界很美,那种文字很美。我总是喜欢在心烦意乱的时候,去散文里抚慰自己烦躁的心。散文的美,在于它的意境之美。那种让人如痴如醉,心得到沐浴的感觉,是我所缺少的,也是令人心驰神往的。
而在下雨天,也许心情会变得很惆怅,那时,我就会去找一本富有哲理的书,思考自己的人生。在夜晚,也许心情会变得很失落,那时,我就去找一本惊险刺激的书,去找寻自己的希望……
有喜有忧,有笑有泪,有篇有段,有字有词。既须动脑,又长见识,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初中600字作文大全
教室里初中小说作文600字的时光会飞 丁圣心
午后初中小说作文600字,阳光透过玻璃照在身上暖和至极初中小说作文600字,舒适至极,淡淡的一股困倦袭上心头,弥久不散。兀自翻阅起冗长的课本,除去老师那略微聒噪的声音,教室里分外安静,三两同学伏在桌上小憩,更多的是神游太虚。
这样的日子,难道不应该是极惬意的么初中小说作文600字? 舒适的风将我引出了教室门外,一瞬间阳光灼眼,视线里一片明亮。男生们已经成堆成群地涌出教室,找了块阳光充足的地方就驻足聊起天来,话题从游戏到NBA跳跃不停,人人津津乐道,只差没有手舞足蹈起来。而女生们多数更愿意呆在教室里,略驼着背,伏在课桌上奋笔疾书,细瘦的肩胛骨浅显易见,额上微微有汗滴顺着脸颊流进衣领里,转瞬不见了。天花板上的电风扇“吱啦吱啦”,顽强地抵抗着岁月的痕迹,愈是挣扎,愈是晃动得厉害,引得坐在电风扇下边的人惶惶不可终日。 大家都说,教室是学习的场所,操场是玩闹嬉戏的区域,而学校则是承载了我们所有青春与梦想的地方。深吸口气,有三月里青草的味道,红墙白瓦的味道,天空白云的味道,以及校服上浅浅的漂白粉的味道……这些所有一切的一切,无一不在提醒着我,这里是我的学校,我的班级,我生命中不可磨灭地和无法取代的记忆。
大抵是中午,所有人都在教室里做作业,聊天或是互相抽背单词,俨然形成了两种风气。一派人主要以学习为主,聚在一起讨论题目的有之,互相抽背古诗、单词的有之,教别人做题的有之。而另一派则以男生为领导,围坐在一张桌子旁侃大山,听者津津有味,也不在乎现在聊天是有多么的不合时宜,更是不嫌大热天的挤在一起。结果引来了老师的极为不满。
“你们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在干什么,肯定不是在讨论学习!”声音里夹杂着一股硝烟。 “我们在取暖!” 老师顿时哑然失笑,想要发火的想法却也消失得没有一点儿痕迹。这个回答令人啼笑皆非。 笑过之后稍稍出了神,想到不知不觉自己在这里已经呆了足足有四年之久,喜悦、忧伤、迷茫、无助、委屈、兴奋、激动……仿佛一辈子的事都浓缩在这里体验过了,不禁有些仲怔。常有人说,班集体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果不其然。
倏忽间有人拉着我的手,目光凝聚才发现是死党站在面前,一副“快快收魂”的表情瞪着我。 “怎么了?” “还问怎么了?班里人都走光了,忘记了么,运动会啊。”理所当然地摆着一张“完全败给你了”的脸,“我们要给大家加油啊,咱班最团结了!” ——我所身处的集体,是一个充满欢笑、常常会有拌嘴却感情依旧很好的集体。是一个承载梦想的地方。我为有它而骄傲,或者,它为有我们而骄傲。 “喂——”远处的朋友们,阳光下缩成了掠影,她们微笑着,她们挥手,仿佛是一场盛大的道别,“别愣在那里,你来不来,不来我们可走了……” 嬉戏声,打闹声。 像是个温暖而美好的童话。
作文二初中小说作文600字:··我们初中生的故事
那一刻,我们毕业了。 他们在那里呀,他们还在开吗?我们就这样,在木棉花开的季节走出初中的大门。 ------题记
我们的摩天轮已经停下了,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换取的是高中的更广阔的学习天地,却为何留念格子里的春天? 啊,再在校园里走走吧...... 木棉花总在新生来的时候与老生毕生的时候开放,满目的艳红,灼灼其华,仿佛我们用汗水心血祭奠的青春,一去不复反,树下刻着谁和谁的名字,承诺着“友谊长春”的誓言,却还不明白一辈子的约定是多么奢侈。曾经手拉手的畅谈心事,却可能终究抵不过拉着行李在校门口你往右走,我望左。
操场静下来了,往日与同学们的纳喊声,加油声收藏在那里了呢?被秘密定格的雨水顺着叶子的脉络滴下,有多少件心事还来不及分享?有多少公式还来不及默写?有多少面孔还来不及铭记?随着“卡擦”一声,毕业照上呆呆的笑脸为一切画上了并不完美的句号。
此刻,只剩下一些模糊的粘稠的丝网缠铙着心扉。教室讲台上的座位表是否成为解锁的密码?在老师眼皮底下的恶作剧偷走了我们多少的窃喜与害怕?厚厚的书墙,埋葬了我们多少的操场梦想?把你的背景剪成窗花贴在心上,朋友这样还会把你忘记吗?当记忆被岁月一点点漂白,一点点磨平,是否再也叫不出你的名字? 骂了三年的饭菜如此成了习惯的美味,为了吃上鸡抓,还能不能容许我们插队呢?精彩的电视节目总在最高潮的时候被关掉,随着一阵虚声,人群逐渐散开,一圈一圈地消失。饭堂的叔叔阿姨还是那么粗鲁地对待下一届学生吗?为什么我现在脑中记住他们的却还是某一天多给了一碗紫菜汤时的温柔呢?
......
过去了,结束了,该散场了吧? 风筝总会飞远,但它的线头留在了地上;炊烟总会飞远,但它的源头留在了屋里;我们总会飞远的;但脚印留在了母校的剧场......
不该悲伤,因为我们在成长.
那一刻,我们真的毕业了.
一. 角色转换之间
如果年轻人与老人之间就某个问题观点产生分歧,且不论真理站在哪一方,老人总会用不屑的语气说:你懂什么!我吃过的盐比你吃的米还多,我过的桥比你走的路还多!
然而在科技、文化、思想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吃过的盐”“走过的桥”这类“经验论”真的还能占上风吗?谁又能保证年轻一代创造的新文化不比传统文化丰富?文化反哺不是凶恶的暗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年长一代也不必惊慌抗拒,正如韩愈所说“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因此在不同的“道”之间,施教者与受教者之间,往往会发生角色转换。
很大一部份时间里,年长一辈是施教者,他们作为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向后辈讲述经久不衰的故事,描述所见所闻以及体会感悟。那么独特的习俗或是家族精神,构建起年轻一代文化根基,使之吸取传统文化土壤中丰厚的营养。年轻人这才得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看得更远。
当年轻一代吸收了足够的养分破土而出时,往往又会发现世界与长辈的描述不尽相同。年轻人凭借旺盛的生命力勇敢迎接大千世界缤纷多彩的文化的冲击。传统的和现代的、民族的和世界的、阳光的和晦涩的各种文化,年轻人总能以极快的速度接受、分析、消化。由于这些额外的养料,年轻一代或许能成长地更快,有一天,超过了年长一辈。
观察社会进程我们会发现,因为生活条件的逐渐改善,年轻一辈的平均身高一般会超过前辈。同样的,因为思想观念的开放,年轻一辈的学习能力也强于前辈。于是,年轻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反哺能力。
年轻人能从受教者转换成施教者还有一个原因:他们在创造文化,新文化中蕴含了鲜明的时代活力,这正是年长一辈所缺乏的。
文化反哺与鸟类反哺一样是自然社会的正常现象。角色转换期间也可能发生一些冲突。面对冲突,我想年轻人即使变成了施教者也要给予长辈充分的尊重,一如雏鸟长大后仍要听取老鸟的经验;同时即使长辈不再是施教者,也不必认为地位受到了动摇,学无止境,见贤思齐,才能终身增长文化内涵。
只有不断地角色转换,才能使文化永葆新鲜,成为社会进步的不竭之源。
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
——致墨子的一封信
北京一考生
尊敬的墨子:
这是两千年后的一个学生写给你的信。我不知缘何想要写信给你,只知道我因你而懂得了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仰望星空也要脚踏实地。
记得小时候,我无意间从书架的最底层摸到一本古朴的线装书,这便是我与你的第一次“邂逅”。但这第一次似乎并不大美妙,因为从你那黝黑的脸上我看不到一点情感,只有“守不竟,即赴死”的严苛与冷酷。
那时我觉得,你一定不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人,一定不是个会仰望星空的人。
但终究,我没有放下这本书,而是日益被它吸引。“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散发着一股奇特的稻香。于是每每书页翻动,我便仿佛回到那个人人“交相亏贼”的纷繁乱世。
苍茫中,我看到了那塞外骑着青牛缓缓西去的老者,望天吟咏“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望见那杏坛上侃侃而谈的翩翩君子,仰天大呼“天何言哉?天何言哉”;我看到了临淄稷下学宫中百家争鸣的一派繁荣,也见到了楚河上鼓盆而歌的隐士,正陶醉地“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终于,我一眼望到了你。你并未选择归隐,也不愿去与诸子整日无谓地论战。你只是奔波在华夏大地上,以行者的姿态现于人间,奔走疾呼,救百姓于水火,解万民之忧苦。“尽天下之卵,其石犹是也”,你是如此脚踏实地,你的脚步是如此坚实、不屈。
我终于明白,你并非不会仰望星空,你的繁星是“天下大同”。只是比起那些只知仰望星空,只能制造苍白无力的口号的其余诸子,你宁愿脚踏实地地践行自己的理想,让“兼爱”——你的这片星空划出更绚烂的光芒。所以,你总在不停地奔忙。你曾不远千里游说楚王,并“九拒鲁班攻城之机变”,拯救宋国一方百姓;你又四处奔波,“非攻”“非乐”“非命”“非儒”,为的就是切实地为这乱世提出真正的“济世良方”。你仰望星空,又总是不忘脚踏实地。因而你的脚步从不停息,你的足迹遍布神州大地。而在这浮夸虚假仍存于世的两千年后,你的脚步也越发显得坚实、有力。
原来,你的双眼永远仰望着星空;原来,你的双脚从未离开过大地!
黑衣黑发、黑眼黑面,眼望星空,脚踏大地,奔走于大地上的你,就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划破天际,穿透重霄,为这九州五岳点燃永不熄灭的火焰!
人类需要仰望星空,因为没有星空的照耀,我们的路不会有前方。但是,在仰望星空的时候,也不能忘了脚踏实地,为他人为社会切实地做点什么。毕竟,星空的美丽永远不属于大地,只有我们脚踏实地,才可以用自己的每一个脚印折射出星空的绚丽。
墨子,感谢你,让我明白了这简单却又深邃的道理,也感谢你让我的生命拥有了最恒久的动力。
标卷作文一(一类文上)
内容20分表达20分
发展20分总分60分
注:这是一篇较为传统的“旧文化作文”,但同时也是一篇“新文化作文”:从谭蘅君老师关于文化作文的概念来判断,一它具有雅语的特征,是经过雅语训练,并能优美表达的作文。二是不管它运用什么材料,古代也罢,当代也罢,材料只是一种载体或手段,关键是文章里有没有文化精神与文化情怀。从以上两个方面,我们确认:这也是一篇新“文化作文”。
初春的清晨,风微微扬起轻纱的薄帘,纷扬的雨丝宛若曲终回环,轻轻着落。几声清脆的鸟儿鸣叫声将宁静打破,爷爷笑着睡去,很安详。
手指依然轻拂琴弦,直至生命的终章,脑海中久久凝固的画面,爷爷重拾年青时尘封的梦,终于可以笑着离去。
战火纷争的年代,拥有爱好是奢侈的。年幼的爷爷偷偷将曾祖父的琵琶藏了起来,躲过了土匪的洗劫。家道中落,几亩薄田却得倾注一家五口的心血,包括爷爷,那时他十二岁。
年少的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他想重新组建一个南音乐团,继承曾祖父的遗志。村中只有“不务正业”的陈三爷精通南音,可是他被称作疯子。家里人禁止他们来往。每天清晨,爷爷早在鸡鸣前便偷偷到陈三爷家里学琴,梦想的种子渐渐在心中萌芽、生长。
那些年,全国大炼钢铁,为了补贴家用,爷爷在半山腰僻(辟)了一处窑,砍伐山里的(木)材来炼铁。
夏旱将大地蒸发得疲惫不堪,烈日中,爷爷昏昏欲睡,失手打翻了炉子,铁水四溅,火势迅速漫延。(得以)获救已是万幸,只是爷爷从此戴上了一颗假眼睛,人也重(从)此消沉。半边的蓝天对这个二十岁的少年来说太过于沉重,“嘈嘈急雨、切切(窃窃)私语”的琵琶渐渐被岁月的年轮裹上一层层死寂,犹如爷爷往后的大半人生,在灰色调和为生计的辛劳中消逝。
沙越漏越急,人至暮年,心却慢了下来。搁浅的回忆如潮水汹涌而来,打在被生存麻弊(痹)了梦想的礁岸,引起内心深重的共鸣。梦的脚步慢慢追上被生存奴役、驱赶的爷爷。
爷爷再也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辛劳,再也不用朝九晚五为生计奔波。他只需在古色古香的南方古居中轻轻踱步,看庭前花开花落,观山前云卷云舒,不知不觉在夏日午后沉沉睡去,醒来到溪边听溪流轻轻吟唱。
然而,悠闲的生活却是空洞的。暑假,我回去看他,搬出了装饰精美,却落满尘埃的琵琶,轻轻拨弄。我不曾发觉晶莹的泪光在他布满皱纹的双眸中静静诉说尘封的梦。
世界上有太多事不能准时到站,有太多梦想被生活延误,我们焦急等待却沓无音信。最终在岁月的年轮中,梦想被尘封。
可是,一阵清风又将人们吹醒了,也许只要一瞬,记忆便被席卷而来,像久别重逢的好友与你娓娓道来。
爷爷在走前与琴声度过了美好的冬季,温暖的冬季。
只消一阵风,一句话,尘封的梦便会汹涌而至,重新拾起,为时未晚。莫再错过前世五百次回眸换回今生这一次擦肩而过。
点评:
这是一篇主题含蓄、耐读的叙事散文。在议论文占据几乎全部江山的考场作文中显得卓尔不群。文章以爷爷发现了南音的那被人忽略的价值,却因为历史方面的原因一直无法尽兴演奏的故事,初看不甚切题,细看原来巧妙暗扣,切中肯綮,令人拍案。文章叙事写法娴熟,富有文学色彩。不论是开篇的景物描写,中间夹杂的议论、抒情到结尾的画龙点睛,彰显出该考生的文字功底,令人常读有味,其中蕴含的主旨又是那么的令人深思。格林童话被忽略的价值终被人发现,令人欣慰,南音的价值被爷爷的发现,令人动容,但“爷爷”的价值呢?知音何在?悲剧性的结尾更增添了文章的震撼力。
蒙娜丽莎只是一幅画,温婉的表情后面却是沉淀了千年的美丽;伊丽莎白身居皇室深宫,却将人性的光辉幻化成无上的美丽。惊艳天下的,不仅仅是丽人的浅笑微吟;力透纸背的,也不仅仅是俊美少年的无敌青春。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个体,一张张形态各异的脸庞,构筑成我们的家庭,我们的班集体,我们的城市,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地球。
无数的点,延续成修长的线条;无数的线条,扩展成宽广的平面。生活是绚烂多彩的,因为生活是由各种各样的人组成的。就是这些平凡的生命,构筑成我们千姿百态的人性与人生。
玉的无瑕,树的生机。玉树,这个曾经远离我们平常生活的地名,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走进了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内心世界。在我的内心世界里面,玉树,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司机阿福联系在一起。阿福并不英俊潇洒,也没有一掷千金的豪情和经济能力,他只是为生活奔忙的万千大众中间的一个。可是就在玉树地震发生后,他义无反顾加入到救援的队伍中去。他用自己粗糙的大手,挽救了老人和孩子的生命,自己的人生却永远地定格在年轻的微笑着的照片上。在最宝贵的生命历程里面,他心系父母的安危,怀揣着对妻儿的想念,却带着对祖国对藏族儿女的大爱,用生命谱写出最美好的赞歌。
纳兰若容,一个绝顶聪明的奇特女子。她是满族人,却精通汉族语言和汉族文化。在满人入关只有半年的日子里,她就以她的智慧征服了汉族的挑刺男人,成为沟通满汉文化的大使。“自古之兵非好战”。纳兰若容斡旋在汉人与满人之间,用一个女人的包容,换来了国家的和平与繁荣。
也许你没有过人的智慧,也没有惊艳的美貌,也没有显赫的背景,或者特别的机遇……但是你也可以给自己平凡的生活里面,增添新的色彩。也许你的一个宽容的微笑,可以化解一场激烈的冲突,也许你一个小小的退让,就可以让孩子的小脸绽放笑容。请给世界多一点付出,让每一个生活在这里的人都幸福快乐。
双人从,三人众。这个世界不是你一个人的世界,而是大家的世界。你不是一个孤单的人,因为你的身后有大家的身影,你也不是一个寂寞的点,因为很多的点聚在一起,就是长长的线,宽广的面。只要人人都付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用爱将无数的点建设成线,连缀成面。
●得分:56
●点评:这篇文章小作者起笔不凡,从蒙娜丽莎、伊丽莎白的惊艳写到芸芸众生的平凡,无论是丽人还是凡人,他们都是一个点,正是这些点构筑了丰富多彩的人生。然后以司机阿福和纳兰若容的例子,生动地诠释了无论你是一个什么样的点,只要心中有爱,就可以将点连成长长的线、宽广的面,最后汇聚成爱的海洋。
●素材拓展为凸显主旨,小作者在素材的选择上颇具匠心,穿越古今,跨越时空,既有伊丽莎白、纳兰若容这样秀丽出众的“点”,也有司机阿福这样平凡普通的“点”,颇具代表性。然稍嫌不足的是素材还不够丰富,若再辅之以特蕾莎修女的事例和汶川地震、世博会奥运会众多普通志愿者参与的素材,行文将会更加充实。
我的校园生活初中作文小说题材600字
[我的校园生活作文]
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种美好的事物,它点缀着我们的人生之路,我的校园生活作文。在大家心中,它可能是一束束的鲜花,一缕缕的阳光,也可能是一句句暖暖的祝福。但是在我心中它却是我的校园生活,它在我苍白的人生路上渲染出了一路的青天。
童年的桃花总是灿烂的;童年的日子是不知忧愁的;校园生活是纯真的。一颗颗跳动的心;一张张洋溢着青春气息的笑脸,真挚的我们编识着那曲动人的歌。
每当老师飒爽的英姿出现在三尺讲台上的时候,我们的心随着老师一起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在另一个世界里感受新鲜的阳光、去领略异国的风情,一起去长篇大论怎样去体验。课间是愉快的,到处传来一片灿烂的笑声、师生之间的友爱与尊敬化成一串串音符在空气中飘动,大家的心都在欢跳着。天涯地角有穿时,只有师恩无尽处。每当我遇到挫折,因考试失败而苦闷时,老师像一盏明亮的灯具挂在我无助的灵魂前教导我督促我做生活的强者,因为胜利的喜悦只属于生活的强者。
友谊是生命的灵魂,心灵的灯塔,我的校园生活是甜蜜的。因为我的生活中有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一个个甜甜的微笑;一句句暖暖的祝福与问候。在我们成功的日子里,我们欢呼着,一起分享每一份成功的果实;一起用快乐的音符奏响心灵的乐章。我们同风同雨同悲同乐。每当听到小鸟的欢歌,树叶的沙沙声时,我的心越来越充实。踏着脚下的小草漫步,我的烦恼随着漫步消失在花丛里,一切都是那样自然,一切都是那样舒服。
我的校园生活似一条潺潺流淌的小溪,它欢快地奔流着,时时泛起一朵朵晶莹的浪花,中学生作文《我的校园生活作文》()。仰首是春,俯首是秋,月圆是画,月缺是诗。我的校园生活在无声的岁月中为我点缀了一幅幅人生的画面,使我的人生路上充满欣喜与充实。
岁月有痕,让岁月留下我对校园生活的爱痕。也愿每个人心中的鲜花更鲜;愿每个人中的阳光更灿烂;愿每个人的微笑更甜蜜;愿每个人心中的祝福更暖人心。让我们带着心中的一切在这片碧海蓝天下去拼搏,去奋进,去打造我们人生中的最亮点,去开创我们美好的明天。
我乃寄宿生,在校生活酸甜苦辣、喜怒哀乐样样俱全!有时开心、有时烦恼成了我的家常便饭!校园生活就是如此变化莫测,只有这样,校园生活才够精彩!在教室、在寝室的生活充实着我的每一天!
经过一夜的熟睡,同学们精神抖擞,迎接新的一天。洗漱完毕,有些“臭美”的同学还把自己“打扮”了一番!一系列准备之后,同学们来到了楼下的操场……“立正!…报数!”各班领队陆续喊道,“1、2、3、4……”同学们依序报着数,一片嘈杂之后,老师确定万事俱备,就带领我们过马路、走向教学楼、走向食堂……
同学们在食堂大吃一番之后,各自回到教室,准备一天的学习……
当然,不仅只有看似枯燥的课程,还有下课时同学们的欢声笑语、恩恩怨怨以及求知的心!有时吵吵闹闹、能闹翻天,有时沉默无语、万籁俱寂!
同学们也不是完全不喜欢学校的课程,比如:音乐、体育、电脑……总之不是主课的大部分课程同学们都上得津津有味!
下课了!同学们推推搡搡,而我却是一个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的“书呆子”!独自一人在座位上,死板地看着书!呆呆的、傻傻的!因此“木头”这个外号就降临在我的头上!一段光景后同学们冷落了我,我是在想不通为什么,就满怀疑虑的冲向老师办公室…… 老师教导我过后,我似乎明白了点什么:我不应该只知道读书而遗忘了我的伙伴儿门!更应该将心胸放宽一点!此后,我努力改正,憧憬着同学们对我的原谅!
所有的课程总算上完了!同学们都松了一口气!吃罢晚饭,同学们享受这饭后自由自在的大好时光!要么完成作业、要么嬉戏……个有个的事!一点也不觉得空虚!
唉!时光流逝之快,为人所叹!半个多小时的时间实在短暂!铃声响起,同学们又要各自归位,进行晚自修……
已经是八点半了,铃声再次响起,值日生急匆匆地去拿牛奶,同学们在一片混乱中交作业。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值日生气喘吁吁的将牛奶拿来了!点心分发完毕后,同学们边吃边说,别有一番风味。
九点左右,同学们纷纷离开教室,到外面排队,又开始整队。“立正!”“1、2、3、4……”那生意比起早晨懒散得多,毕竟学了一天,谁不累呀?
随后,同学们来到自己的寝室。由于时间不充裕,还不等我们趴下来调整一下就必须急匆匆地跑向澡堂,虽然说能够痛痛快快地洗个澡,但精疲力竭的同学们却不以为然!可那么热的天同学们也不能敷衍了事、瞒天过海!只得硬着头皮去洗个澡。
洗漱完毕后,大家坐在床上,谈谈天、谈谈地有个别的人还谈起了国家大事,在寥寥数语之后,熄灯铃响了,同学们关了灯,相继进入了梦乡……
这就是我的在校生活,有同学、有老师、有知识、有欢乐……
初中生要写小说当作文-- 谁帮我弄篇 。。600字左右的
读 《飘》有感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可以写个读后感
初中以身边同学为原型的短篇小说作文,600字左右,具体写一件事
那个人”
那个人是我父亲但我只叫“那个人”。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那个人”因为偷生产队的东西,还导致一个追赶他的人掉到河里淹死,成了罪犯,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母亲和“那个人”离了婚,带着我独自生活。
小伙伴们常常拍着手齐喊:小树小树,有贼作父!我高声反驳:“那个人”不是我父亲。
“那个人”成了我心底永远的伤疤。
“那个人”出狱时,我正上小学五年级。母亲问我:小树,你还要不要“那个人”做你父亲?我摇头,很坚决:不要!“那个人”只好住到废弃多年的老房子里。
后来,我考上了县重点高中,第一学期就得交四百多块钱的学杂费。母亲去找村支书,求他暂时给我在村灶具厂安排个活儿,好挣点儿钱凑学费。村支书同意了,把我安置在仓库里打杂。我看到“那个人”也在灶具厂做工。我耷拉着眼皮,不正眼瞧他。
九十年代的那场洪灾,让我家陷入极度贫困。念高中那年,母亲又问我:你还要“那个人”做你父亲吗?我警惕起来:不要。母亲啜泣了:实话告诉你,这学期你用的钱,大多是他出的,我一个人就是拼死拼活也供不起你啊。我感到了一阵羞耻:早知道你用那个贼的钱,我就不念高中了。
母亲瞪着眼,吼道:不许叫他贼,要不是他隔三岔五偷点粮食,我们娘俩早就饿死了。那个时候,大伙儿都饿,都偷……我不由得颤抖了一下,打断母亲的话:这事以后再说,好吗?母亲只得闭了嘴,低下头。
高考后一个多月,我收到了一所师范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母亲很高兴,之后就问我:开学得带多少钱?我看看缴费清单,上面显示的数目是一千三,就随口说:得千把块钱呢。母亲开始掐指算账,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我狠狠心:大学我不上了,我想进灶具厂上班挣钱。
母亲很气愤:你如果不想让你的后代也读不起书,你就得去读大学。母亲的话令我震撼,我动摇了,可是,我不想再用“那个人”的钱。
在我看来,不管怎么样,那个人是做过贼的,而且还葬送过一条性命。
九月初,母亲卖了猪和羊,凑了一千两百多块钱。她心情很轻松:一千块钱你用来交学杂费,两百多块钱作为第一个月的生活费。我张张嘴,但我没有吱声,因为母亲已经很不容易了。
晚上,我动起了脑筋:空缺的钱到哪里去弄呢?我想到了村灶具厂的仓库,我不如先去“借”点灶具救急,等将来赚到钱再想办法将功赎过。说干就干,我溜出了家门。
没想到,收购站的老板对我的“废品”很感兴趣,答应每个给我十块钱。我昏了头,红了眼,一发不可收拾,连续几个晚上出入仓库。
当我的所得达三百块钱时,我提醒自己该收手了。可是,夜幕降临,我的心又开始发痒。我突然意识到自己初衷的荒谬——我已经嗜偷成瘾,是一个贼了。我像瘾君子一样无力地对自己保证:今晚是最后一次,下不为例。
我轻车熟路,爬进仓库,正要动手,忽然从窗户的缝隙里看到外面陡然冒出许多光柱,这些光柱显然在向我围拢。不好,肯定是村里发现丢了东西,在这里设下埋伏。完了,我的大学梦完了!
正万念俱灰时,黑暗中蹿出一个人,借着朦胧的光,我认出他就是“那个人”。他什么时候跟踪我,是怎么进来的,我丝毫没有察觉。“那个人”举起一件灶具照我脑袋就是一下。我一懵,瘫倒在地。仓库的门被踢开了,电筒把屋子照得雪白。“那个人”凶巴巴地指着我:兔崽子,竟敢跟踪你亲老子,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抬脚还想踢我。人们一拥而上,将他摁倒,嚷嚷着:抓到了,抓到了,他还打伤了自己的儿子。
阴差阳错,“那个人”又成了贼,而我,俨然是大义灭亲的少年英雄。
我完全清醒时,已躺在自家床上。母亲眼睛又红又肿,手中捏着一叠零碎的钞票,那是我藏在被单下的销赃款。她神情恍惚,反复念叨: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委屈自己呢?我恍然大悟,是“那个人”拯救了我,拯救了我这个准大学生,拯救了我这个一直不愿叫他父亲的儿子。
只是,我不能理解母亲所说的“总是”的含义。母亲似乎看懂了我的眼神:十几年前,他和另一个人到生产队偷粮食,被夜巡的乡干部发现,就一前一后逃跑,凫水时,另一个人小腿突然抽筋,淹死了。他被抓后交待,死掉的人是为了逮他这个贼才被淹死的。哎,被淹死的人家里比我们穷,为了那一家人能够得到救济活下去,他就撒了谎。现在,我希望你记住,他是个好人,你不是贼的儿子,你不应该干出贼的勾当。
这些年来,我总顽固地认定“那个人”是个坏人!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有一个曾经坐过牢的父亲,他就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为了儿子,他不惜一切,再次背负起贼的罪名。我嚎啕大哭,为“那个人”的痛苦和伟大。
“那个人”被判了四年有期徒刑。我想去看他,他托母亲传话给我:你别来,我永远不要你踏进这种地方。
转眼我已经毕业并参加了工作,我取出攒了近半年的工资,敦促母亲:等“那个人”出狱,你们就复婚。母亲笑了,很欣慰。“那个人”出狱那天,我和母亲去接他。我上前帮那个人提行李时叫了一声爸,“那个人”顿时老泪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