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产业园入驻条件)
本文目录一览:
- 1、东湖高新留创园入住条件
- 2、入园企业有哪些要求?
- 3、入驻创业园都需要什么条件?
- 4、文化创意产业园入驻办法
- 5、新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是什么?
- 6、重庆市建桥工业园C区的企业入园标准是什么啊??
东湖高新留创园入住条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项目准入标准(试行)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促进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结合高新区实际,制订供地产业项目准入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高新区内所有产业园区,包括光谷生物城、未来科技城、综合保税区、佛祖岭产业园、现代服务业园、左岭产业园、中华科技园和光谷中心城等园区。
第二条 高新区范围内所有引进的供地产业项目必须实行准入管理。
第三条 项目引进必须符合高新区的项目准入标准,项目布局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
第四条 高新区工业用地出让底价为:三环线以内区域不低于32万元/亩,三环线与外环线之间区域不低于26万元/亩,外环线以外区域不低于20万元/亩,但三环线以外区域位于托管洪山区范围内的工业用地不低于32万元/亩。
第五条 根据企业性质和投资规模,引进项目主要分为三类:
(一)A类:世界500强、央企、行业领军企业及3年内总投资额超过50亿元的产业项目;
(二)B类:国内100强企业、上市公司及3年内总投资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
(三)C类:一般产业项目及3年内总投资金额在2~10亿元的产业项目。
3年内总投资金额在2亿元以下的产业项目原则上不供地。
第六条 引进项目必须在高新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且在高新区缴纳各项税款。
第七条 引进项目容积率标准参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示范区容积率及土地出让金的通知》(武新管[2012]4号)及其附件执行。
第八条 引进项目能耗水平标准参照《武汉产业能效指南》(2011年12月版)执行。
第九条 准入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安全设施建设规定要求,必须符合规划环评项目准入条件,主导产品或关键技术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第十条 光谷生物城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发展生物制药、化学药制剂、中药及植物药、医疗器械、医药服务外包、生物农业、生物质能、生物信息和生物研发测试制造等产业要求。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B类和C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30万元/亩以上。
第十一条 未来科技城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重点引进光电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研发性产业项目。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和B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
(三)项目(产业类)达产后年均税收达25万元/亩以上。
第十二条 综合保税区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引进项目必须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和海关总署发布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适合入区项目指引》。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B类和C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25万元/亩以上。
第十三条 佛祖岭产业园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发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要求。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B类和C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30万元/亩以上。
第十四条 现代服务业园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发展金融、科技文化融合、软件、港口物流、生态旅游等现代服务产业要求。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B类和C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25万元/亩以上。
(四)金融类及其它有特殊规定等现代服务业项目另行出台项目准入标准。
第十五条 左岭产业园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发展光电子信息、新材料、半导体照明、港口物流、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及其配套产业等产业要求。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B类和C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25万元/亩以上。
第十六条 中华科技产业园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发展总部经济、研发中心、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要求。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B类和C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8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25万元/亩以上。
第十七条 光谷中心城入园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发展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等产业要求。
(二)投资要求:(1)重点引进A类和B类项目;(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3)年产出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亩。
(三)项目达产后年均税收达30万元/亩以上。
第十八条 对于急需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产业链上的关键环节项目,在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在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和税收等方面可适当放宽限制。
入园企业有哪些要求?
1、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符合环境保护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的要求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项目准入须经环保部门环评论证。 3、企业容积率要求在0.8-1.2,绿化率控制在总面积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的20%以内,投资强度原则上按固定资产投资每500万元供地10亩递增安排。 4、对已签约而未按约开工的项目实行用地动态管理制度,先调剂给急需用地的项目;对获得净地6个月以上闲置土地,重新按双控指标核定面积,对超面积部分进行核减;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投资的,限期补足投资,限期内不能补足投资的,按投资比例核减用地面积;对闲置两年以下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按有关规定缴纳闲置费;对闲置两年以上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出让;对尚不构成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通过协商、补偿等方式进行项目调整或调剂部分给急需者。 5、入园项目必须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进行设计建设,未经批准不能擅自改变工业用途,一经发现,应立即整改。项目竣工时,将按合同对投资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进行验收。
入驻创业园都需要什么条件?
举例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创业园工作人员答复:
入驻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的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可以申请入驻:1、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文化传播、电子信息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和其他有利于新城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产业园区建设入园标准;2、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3、在校级或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且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4、特困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端人才创办企业及成熟企业可申请入驻:1、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优质创业项目的;2、对大学生创业具有良好示范和带动作用的;3、入驻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并保证入驻后每年每10平米安置1名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可申请入驻:1、能够提供适合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在创服中心进行科技研发的;2、入驻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并保证入驻后每年每10平米安置1名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
入园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房租补贴:第一年第二年均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50%房租补贴。
2、创业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对入园企业每户补贴10000元。女大学生创业每人每年直补2000元。
3、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助证明一年内,招用大学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4、社保补贴:入园企业招聘未就业特困家庭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按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简化注册流程: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放宽注册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在校生可在宿舍创业注册公司。
6、税费减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1至12月)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举例:
入驻创业孵化器都有些什么要求
(一)运营机构或者管理单位应当为依法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在其运营的创业孵化载体内有固定办公场地,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从事创业服务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场地及设施能够满足孵化创业实体的要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
(三)场地产权清晰或者租赁备案手续完备,且入驻的创业实体可在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场地作为孵化载体用途使用(租用)剩余期限不少于3年,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或者变相改变用途;
(四)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30家;
(五)具备通讯、网络等办公条件,设置会议场地、商务洽谈、创业培训等公共服务功能区,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
(六)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健全,具备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风险考核、项目推介、融资支持、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的能力。
文化创意产业园入驻办法
XX市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一、定义
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城市独特的信息流、人才流、现代物流、资金流等社会资源为依托,为工业、文化等服务的智能创造业。
创意产业园区是依托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利用城镇中心区工业建筑为主要改造和开发载体,以创意产业链为聚合,所形成的以都市型工业、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为发展重点,并经市经贸局会相关部门共同审核认定的功能区域。
二、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
(一)新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1.园区注册地和经营地要位于XX市辖区内。
2.园区要有明确的招商规划和产业定位。园区建设要符合全市城建规划总体要求,并逐步按照产业定位形成区域特色,园内80%以上的入驻企业为从事都市型工业、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经营活动。
3.园区可以在原有已形成一定规模集聚的区域或街道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整合,具备一定的建筑规模,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园或已签订入驻协议的企业在20家以上或出租建筑面积率经核定超过50%以上。
4.园区的建筑外型应与城镇建筑形态、周边环境相和谐,园区的房屋建筑结构应符合本市相关建筑标准。园区入驻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入驻企业的二次装修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5.园区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园区入驻企业的一切活动不得干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6.园区管理制度健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统筹协调、对外招商、物业管理和提供配套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7.园区能提供适合创意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园区内水、电、通信、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能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条件提供宽带网络、会务、展示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园区应设有为创意企业、设计人员提供交流、互动、集聚和各种创意作品展示的场所。园区内的配套服务设施占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园区总面积的25%。
8.园区应建立入驻企业档案,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园区统计,并配合所在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对入驻企业开展管理与服务。
(二)改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1.所谓改建创意产业园区是指符合各镇(街)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并纳入各镇(街)“退二进三”规划内,利用各镇(街)中心区的旧工业区、旧厂房、旧大楼等“三旧”建筑物作为建设载体的创意产业园区。
2.改建创意产业园区应有明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主体,明确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以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计划进度安排等。
3.对改建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要求可适当放宽,按照“三个不变”的原则,即:房屋产权关系不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予以提前认定并给予园区两年筹备期,筹备期内只发文认定并不进行授牌。
三、创意产业园区的行业范围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应重点发展与工业八大支柱产业相关的创意产业,重点涵盖了研发设计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和时尚消费创意等四大领域。
四、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和管理
(一)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统筹全市创意产业园区的布局规划、产业导向、政策协调,市经贸局负责牵头制定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等扶持政策,并具体负责有关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二)认定程序
1.由相关园区的管理主体向所在镇(街)经贸部门提交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申请报告。
2.根据认定标准,由相关园区管理主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招商规划;
(2)创意产业园区房产、土地权属证明;
(3)园区管理主体营业执照及有关管理制度;
(4)所在镇(街)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出具的国土、规划、环保、安全证明;
(5)园区内入园注册的创意产业企业名单及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6)园区内入园注册的创意产业企业上年度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当年入园注册企业提供当期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3.由园区所在镇(街)经贸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园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批准后推荐上报市经贸局。
4.经市经贸局组织对申报园区审核合格后,报市政府核准认定,市政府委托市经贸局授予其“XX市创意产业园区”的牌匾。
5.改建创意产业园区在筹备期结束后由市经贸局按照新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正式授予牌匾。在筹备期内已达到要求的,可提前申请授牌。
6.各类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经市经贸局局和文广新局共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核准认定,授予其“XX市创意产业园区”的牌匾。
7.所有经认定的创意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市经贸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牌匾。
以上条款自公布日起施行,并由XX市经贸局负责修订和解释。
新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是什么?
1.园区注册地和经营地要位于XX市辖区内
2.园区要有明确的招商规划和产业定位。
3.园区可以在原有已形成一定规模集聚的区域或街道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整合,具备一定的建筑规模,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园或已签订入驻协议的企业在20家以上或出租建筑面积率经核定超过50%以上。
4.园区的建筑外型应与城镇建筑形态、周边环境相和谐,园区的房屋建筑结构应符合本市相关建筑标准。
5.园区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园区入驻企业的一切活动不得干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6.园区管理制度健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统筹协调、对外招商、物业管理和提供配套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7.园区能提供适合创意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
8.园区应建立入驻企业档案,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园区统计,并配合所在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对入驻企业开展管理与服务。
重庆市建桥工业园C区的企业入园标准是什么啊??
重庆市建桥工业园C区是建桥工业区的第三区,是重庆市市级工业区,C区按照“统一规划、一次报件、分项建设、分户办证”的要求,一次性连片规划设计了100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共有76幢,全部按照五层标准厂房设计,层高4.5米。确因生产工艺需要的,可在不改变外观的前提下,在内部合并建设三层或四层。允许一户企业建设几幢,也可以几户企业合建一幢。
重点来了:
“设置门槛”,就是指禁止高污染、高能耗企业进入,凡入驻的企业,投产之日起,三年以内,必须达到产值超过600万元/亩,税收超过15万元/亩。若达不到这一标准,企业须向园区办补齐土地开发的全成本。“产业集聚”,就是根据产业特点,分区布局,重点发展精密仪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行业,力争用三年时间形成产业集群。
随着双山地区城市开发建设的推进,该地区规模以上企业纷纷走出双山,落户建桥工业园C区的标准厂房。目前,双山地区的企业已在C区签约认建(购)27万平方米的标准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