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哪种好)
本文目录一览:
保险公司组织的形式是
一般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根据财产所有制的不同,有以下几种组织形式。
1.国营保险组织;
2.私营保险组织(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现);
3.合营保险组织,分为公私合营保险组织(通常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出现)与中外合资保险组织;
4.合作保险组织,如相互保险公司;
5.行业自保组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公司组织形式有哪些
一是国营保险组织,指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保险组织,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二是保险股份公司,它是西方国家保险业最基本的组织形式;三是合作保险组织,即由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己共同设立的一种以合作方式办理保险业务的组织,它充分体现了保险的互助性,是保险业特有的组织形态。
拓展资料:
保险主体,就是保险合同的主体,只包括投保人与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除非与投保人是同一人,否则,都不是保险主体。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则他的法定继承人即为受益人。保单所有人,拥有保险利益所有权的人,很多时候是投保人、受益人,也可以是保单受让人。
保险客体,即保险合同的客体,并非保险标的本身,而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可保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这主要是因为保险合同保障的不是保险标的本身的安全,而是保险标的受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收益人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只是可保利益的载体。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例,保险费率又被称为保险价格。通常以每百元或每千元保险金额应缴纳的保险费来表示。
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之一
保险公司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的组织形式因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经济状况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以下五种形式:
(1)国有保险公司。国有保险公司又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国营保险公司”,是由国家或政府投资设立的保险经营组织,由政府或其他公共团体所经营,其经营可能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增加财政收入的手段,组织形式为举办商业保险的保险组织;也可能以政策的实施为宗旨,并无营利的动机,组织形式为举办社会保险的保险组织等。国有保险公司目前是我国保险公司的主要组织形式之一,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2)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是采用股份制形式由股东所有的保险公司。所有权由独立的股东所持有并可公开交易。股东只关注其股份的业绩,即股票升值与股票红利,也即关注短期。在股份保险公司,投保人的利益要高于股东所获得的红利。股份制保险公司主要包括全国性的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若干区域性保险公司。
(3)合作保险公司。合作保险组织是保险的组织形式之一。社会上需要保险的单位或个人采取合作方式办理的保险。办理合作保险的机构有两种:1相互保险社。该社为全体被保险人共有,被保险人同时也是保险人。每个社员入社时,需交纳一定数量的赔偿基金和管理费。若该社赔偿基金不足,可继续向社员收取,若有结余,可适当退给社员。2相互保险公司。该公司是被保险人为自己办理保险的合作组织,为保险单持有人共有。保险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的股东地位类似,公司托管人由保单持有人选举产生。
(4)自保险公司。自保险公司是指由工商企业和金融集团设立、主要承保成员企业业务、规避成员风险的保险公司。自保险公司一般在避税港设立,主要营业活动是向其关联企业提供保险。
(5)个人保险公司。即以个人名义承保业务。现在除英国等极少数国家、地区以外,各国均已禁止个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经营者必须是法人组织。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关于保险公司组织形式叙述正确的是?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1、根据不同的业务实体,保险业的组织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 国营保险机构,又称公共保险,是指由国家、地方政府或其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他公共组织经营的保险机构。 经营保险机构的公司,它是一家私营保险机构。根据责任形式,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责任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具有运作灵活、经营效率高等特点。然而,由于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股东手中,被保险人的权益容易受到限制和忽视。因此,各国纷纷立法对公司的经营性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保险合作组织,它是私人保险中的一种非公司形式。由社会上有保险保障需要的人或者单位组织,合作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有互助保险合作社、互助保险公司、保险合作社等形式。个人保险的形式,在世界上,只有英国法律允许个人成为保险业务的主体。个人承保保险业务通过劳合社开展。劳合社是保险市场上的一种特殊现象。自1871年以劳埃德的名义在政府注册以来,它就一直存在。
拓展资料:
1、保险公司是指依照《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中的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并将这些资产的收入用于支付保单确定的保险赔偿。通过上述业务,保险公司可以获得较高的投资回报,以较低的保费为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获得利润。
2、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我国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3、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同并提供风险保护的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是
您好
保险公司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1.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法调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有限责任公司一章中对国有独资公司作了专节规定。
2.规定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股份有限公司是当今世界保险业主要的组织形式。保险公司采取这一形式,可以广泛地募集到巨额资金,其财力愈雄厚,信誉愈好,就可以吸引更多的投保人。同时,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规范化程度比较高,公司的财务会计事务依法公开,可以使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对其实行有效监督。这对于涉及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的保险业来讲,非常必要。
3.规定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占有重要地位。2006年6月1日,随着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我国原有的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中华联合财险四家国有独资保险公司已全部退出历史舞台。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