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一附院新生儿科事故(交大一附院婴儿感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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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一附院八例患儿死亡,是什么时候的事儿
记得是2008年下半年的事。当时在西安闹得沸沸扬扬。报纸和电视台都有报道。
希望能帮到你。
作死解报告的是西安那个交大医学院?
2001年3月,在西安康复路做小生意的洪某某,商场集体组织妇女体检,查出自己得了胆结石。3月30日,洪某某来到西安交大一附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慢性结石性胆囊炎”。4月3日医院给她做了第一次胆囊切除手术,4月9日出院。
到了4月18日,不到10天时间,洪某某同样的病又犯了,第二次住进了该院。医院次日便做了剖腹探查手术。
洪某某说自己命苦,走背运,遇到了交大一附院,就更倒霉了。7月23日,胆囊炎再次发作,第三次住进该院。8月6日做了胆肠吻合手术。这三次手术的结果是,由于该院在术中对胆管缝合不严,导致胆汁渗漏,又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导致洪某某身体器官功能障碍。后经西京医院诊断为“肝内胆管积气,左下胸膜增厚粘连”。
医院伪造病历 存在7处问题
小小一个胆囊炎,在这样一个有经验、有名的大医院治疗,短短4个月内做了3次手术,一个弱女子连续挨了3刀,不但没治好,反而导致更大的病患。洪某某和老公洪某青咋样都想不通,同时对交大一附院的治疗产生了怀疑。
首先引起洪某某夫妻怀疑的是交大一附院的几份《术前谈话记录》。一份是2001年4月2日的该记录。记录显示,洪某青作为患者家属签字意见交大一附院新生儿科事故:“同意手术,谅解意外”,还有签名“洪某青”。洪某青说,这份记录上的签名不是交大一附院新生儿科事故他签的。
4月19日的《术前谈话记录》也有同样的意见和签名。洪某青说,这份记录上的签名也不是他签的。
2005年3月,洪某某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了笔迹鉴定。结论为:术前谈话笔录中,洪某青的签名是伪造的。
后来还被查明的一件事是,交大一附院在洪某某的病历上有7处问题:1、病历中记载的患者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联系人姓名、邮政编码等均与实际情况不符;2、入院日期:病历中记载存在矛盾; 3、门诊和入院诊断“慢性结石性胆囊炎”而病理诊断是“急性复发性胆囊炎”;4、第一次住院病历住院号前后不一致;5、第二次手术时间有几个不同的时间;6、第二次住院病历中“2001年4月18日4点50分进医院’’与“2001年4月18日4点40分做了十项检查”相矛盾; 7、第一次住院病历明细账上的时间与检查单上的时间不符。
如此多的问题,加上院方竟然伪造病历,洪某某夫妻俩愤怒了。决心拿起法律武器斗争、维权。
十年艰难维权 赢回的钱不够看病
交大一附院有作假行为,洪某某和丈夫多次找院方领导和相关科室,当初只是希望院方有个好态度,给患者把病治好。可是院方好像并不买账,交涉始终没有结果。
随后,洪某某正式向当地法院起诉交大一附院。在起诉期间,他们申请了笔迹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的笔迹鉴定结论很明确,是伪造。但后来西安市中院又委托陕西公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结论为:检材中的签名和样本的签名属同一人书写。而后来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陕西省医学会于2005年1月28日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结论为“不构成医疗事故”。
这样的医疗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了法院的判决。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和西安市中院的判决都是鉴定一附院不负任何责任,驳回洪某某的诉求。
洪某某并没有绝望,她坚信假的永远真不了。2008年5月26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陕西公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两份鉴定结论及复议情况均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省高院将此案转至西安市中院。2009年8月4日,西安市中院做出决定,撤销本案驳回通知及一、二审判决,发回雁塔区法院重审。
雁塔区法院查明交大一附院伪造、涂改洪某某的病历事实和病历的7处问题后,认为,交大一附院对病历进行了伪造和涂改,导致以洪某某住院病历为基础的医疗事故鉴定无法做出正确结论,系被告过错造成,应直接承担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应按等级的最高标准即二级甲等医疗事故来认定。
2011年3月23日,雁塔区法院判决: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洪某某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共计411030.85元。
“这些钱还不够这十年打官司花的钱,更别提以后还要继续进行治疗。法院对后续治疗的费用没有判。行政上,对医院伪造作假行为也没有进行处理。交大一附院新生儿科事故我的病还是看不成。我不服呀!”洪某某这样对记者说。
医院对伪造涂改病历一事是什么态度呢?4月8日,记者没有见到交大一附院李院长。院对外联络部王部长和主管缑某某说,这件事他们不清楚
“李斯特菌”到底是什么病毒呢?
随着大家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家户户的冰箱里都塞满了美食,许多人都习惯下班回家后直奔冰箱,拿出自己喜欢的食物或者饮料一饮而尽。
这种感觉,想一想都觉得舒坦……但你知道吗?就在我们装美食的冰箱里,竟然藏着一种“杀手”,随时都会将魔爪伸向我们的健康,尤其是孕妇和宝宝更容易“中招”。
我已经不止一次看到这样的新闻了,心痛!
●2017年11月,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报道,扬州一名孕妇感染李斯特菌,导致新生儿早产夭折。
●2017年9月,浙江在线报道,杭州一孕妇感染李斯特菌致死胎。
●2017年8月,浙江在线报道,嘉兴二胎孕妈就因为食用了冰箱里拿出来的水果后感染李斯特菌。
●2017年8月,西部网报道,西安交大一附院新生儿科收治了三名感染李斯特菌的宝宝。
这样的事情对任何一个家庭或者爸爸妈妈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
“李斯特菌”到底是什么?
李斯特菌,全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是一种人畜共患病的病原菌,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四大食源性病原菌之一。
李斯特菌特点■分布广:存在于土壤、水域(地表水、污水、废水)、昆虫、植物、蔬菜、鱼、鸟、野生动物、家禽。■生存环境可塑性大:能在2-42℃的环境下生存(也有报道0℃能缓慢生长) 能在冰箱冷藏室内较长时间生长繁殖。■适应范围大:酸性、碱性条件下都适应。
一旦感染李斯特菌,轻则出现恶心、腹泻、发热、头痛等类似感冒的症状,重则出现呼吸急促、痉挛、昏迷、败血症、脑膜炎,甚至死亡。
新生儿、孕妇、老人以及免疫缺陷者是李斯特菌病易感人群。
世界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风险评估报告中指出,李斯特菌病导致的疾病平均死亡率约为20~30%。
孕妈感染后 宝宝受累极大
李斯特菌的易感人群主要为新生儿、孕妇以及老年人,单增李斯特菌在孕妇人群的感染风险是非孕妇女的17倍。
孕妇感染单增李斯特菌并无特异的临床特征,病情一般较缓和,但是该病对胎儿或新生儿的影响却极大。
有数据表明,孕妇感染的概率要比普通人高20倍左右,因为单增李斯特菌能够突破胎盘屏障,随着胎盘传递给腹中的胎儿,引起胎儿李斯特菌感染,导致流产或死胎。
而且,妊娠相关李斯特菌病增加了胎儿和新生儿大约21%的死亡率。孕妇感染以后,发热和流感样综合征是孕妇最常见的症状,30%孕妇感染后可有发热、腹痛、白细胞升高、阴道流血、流液,胎膜早破、羊水污染等症状,幸存的新生儿可发生失明、新生儿脑膜炎、新生儿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或脑膜脑炎,病死率高。
这些食物易被李斯特菌污染
☆罐装或生的海产
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对多种食物进行了李斯特菌安全性测试,结果显示最可能含有李斯特菌的是熏制的海产品,咸鱼和生海鲜测试结果也非常高。
☆各类水果
根据FDA对李斯特菌的一项风险评估,所有水果检测样本中有超过11%李斯特菌检验呈阳性。但是,李斯特菌只存在于水果表皮,它不会传播到整个果肉中。
☆冷藏时间较长的食物
食物一旦受到李斯特菌感染,冷藏并不能将其杀灭,高温能杀死李斯特菌。所以没有加热的食物是一个潜在的污染源,奶酪就是其中之一。
☆腌制及熏制的肉类
据FDA称,热狗、香肠、腊肠和所有形式的即食腌制肉类都是潜在的李斯特菌污染源。取样调查发现,6.4%的香肠样本、4.8%的热狗样本和6.5%的肉馅、肉酱中都存在李斯特菌。
当然,除了上面介绍的这些食物,在其他方面也要小心。
该如何远离“冰箱杀手”?
1.注意食物包装
在选购易被李斯特菌污染的食物(尤其是保质期较长的冷藏即食食物)时,应注意查看食物包装是否完好。如果发现包装有破损, 最好不要购买。
2.注意个人卫生
在个人卫生方面,应该注意在处理食物前后、进食前、上厕所后或更换尿片后清洗双手。平时做饭时,也要保持清洁、生熟分开、保证食物彻底加热,并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3.食物选择要谨慎
要避免饮用未经杀菌处理的牛奶,或进食未经杀菌处理的乳制品。孕妇、小宝宝、老年人及免疫功能受损的人士应避免进食高风险的食物。
4.定期清理冰箱
冰箱不是保险箱,在冰箱里一样有可能滋生李斯特菌。平时一定要定期对冰箱进行清理、消毒,存放在冰箱里的剩饭剩菜、熟肉制品也最好充分加热之后再吃。
食物安全,永远是一个绕不过去的话题。
孕妈、宝宝,都很容易感染细菌。一旦感染李斯特菌,后果不堪设想。
冰箱的发明,便捷我们生活的同时,也在考验着我们对待食物、对待病菌的观念。
处理食物的时候,每个人都会犯懒。但别忘记,我们最初的目的,不正是为了好好吃饭,吃得更健康、更营养吗?
所以,准妈妈和妈妈们一定要注意饮食卫生,不要只贪一时的口腹之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