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煤炭安全局毕节市(毕节市煤炭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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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煤矿发生事故多人被困,事故发生时是否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
新京报记者从金沙县应急管理局获悉,由于井内气体浓度较高,需要将气体浓度控制在安全值以内,才能采取下一步救援措施。救援人员正在稀释空气管道中的气体,一支专职救援队已经下井调查情况,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东风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金沙县政府发出通知,1人死亡,7人被困地下。
救援工作正在全面展开。金沙县政府值班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县委已成立现场指挥部,省、市、县有关领导已抵达东风煤矿现场。最新的公告显示,有49人在地下活动。事故发生后,有42人上了井,其中一人在送往医院的过程中死亡,另外41人健康状况良好,7人被困地下。
井内气体浓度过高。在采取下一步救援措施之前,必须将气体浓度控制在安全值内。气体正通过风道被稀释,一支专职救援队已下井调查情况,以便制定救援计划和救援措施,同时避免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中国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立即前往指挥部指挥中心,以视频形式调度现场救援工作,要求密切关注核清洗井下情况,努力科学开展救援工作,派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工作组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调查事故过程,依法严肃处理,针对相关领域的煤矿安全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隐患。
六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地方消防救援队已在现场展开救援,国家矿山应急黔西南队正在进行救援。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保险单规定的地点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中,因下列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承担赔偿责任。
贵州煤矿监察局分为哪些分局
直属分局分为国家煤炭安全局毕节市:遵义分局、林东分局、盘江分局、水城分局、毕节分局
省煤监局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国家煤炭安全局毕节市;研究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国家煤炭安全局毕节市,提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建议。
(二)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情况;对煤矿安全实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处罚国家煤炭安全局毕节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企业进行查处。
(三)检查指导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地方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执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事故隐患整改及复查,煤矿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煤矿安全监察调度、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煤矿事故、职业危害等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五)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科研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研究提出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建议;组织对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安全标志、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监察工作。
(六)按照职责范围,负责对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和煤矿设备设施检测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组织、指导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工作。
(八)负责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九)按照职责范围,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为煤矿服务的矿井建设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指导、协调或参与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监察分局和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及人事、劳动工资和财务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交办的其国家煤炭安全局毕节市他事项。
贵州毕节一区安监局长做了什么事情?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贵州毕节市大方县安监局鼎新分局分局长张诺滥用职权案的一审判决书,其被判滥用职权罪成立,鉴于其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庭审中态度较好,免予刑事处罚。
判决书显示,七星关区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2月20日,贵州神华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大方县猫场镇猫场煤矿发生顶板垮塌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1人受伤。
2017年2月23日,张诺带领大方县安监局鼎新分局3名工作员到猫场煤矿调查,在此过程中,张诺从猫场煤矿矿长黄某处得知事故真相,并接受其请求,不将此事故报大方县安监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毕节监察分局,致使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延误,让猫场煤矿矿方及相关人员不被及时追责,进而影响当地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恶劣影响,构成滥用职权罪。
张诺在法庭上供述称,2017年2月20日上午10点左右,猫场煤矿在掘进17305工作面过程中,搭建了临时支护,在之后的作业过程中,在尚未搭建永久支护的情况下,拆除了临时支护,导致了顶板掉落,造成了两死一伤的安全事故。
2017年2月23日,张诺带领安监局3名工作人员到猫场煤矿上进行调查。在调查过程中,他私下问猫场煤矿的矿长黄某具体是什么情况。黄某说煤矿上确实发生了两死一伤的安全事故,但没有及时上报。
“考虑到我平时和他们的关系不错,我就主动帮助他们隐瞒这起事故。”张诺说,接下来给煤矿上的管理人员做笔录时,煤矿的相关管理人员敷衍说煤矿上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仍在正常生产,他也就按照这一说法作了记录。
随后,张诺还配合猫场煤矿的工作人员在发生事故那几日巡查的记录上补签了他的名字,帮助他们隐瞒了两死一伤的事故。
鼎新分局的工作员作证称,2017年2月23日早上,分局长张诺对他们说,接到举报,猫场煤矿发生安全事故,要去猫场煤矿去调查这件事。到大方县猫场煤矿后,矿长黄某接待了他们,告知猫场煤矿20号晚上发生了煤矿安全事故,两死一伤,事故善后事宜矿方已经处理好了,“叫我们能瞒就瞒。”
“张诺局长当时就说,既然矿方已经解决好了,那么能隐瞒我们就隐瞒。”前述工作员的证词还称,给相关人员做完笔录返回鼎新分局的路上,张诺在车上告诉他们不要乱说,不要将猫场煤矿发生的安全事故讲出去,如果有人问起猫场煤矿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就说没有发生过。
张诺的辩护人在庭审时提出,对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诺涉嫌滥用职权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但被告人张诺具有自首情节,且其犯罪情节轻微,请法庭在量刑时对张诺免予处罚。
七星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职务,滥用职权,知道猫场煤矿事故后瞒报,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张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庭审中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判决张诺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