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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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1、注意白条抵库中有无挪用公款问题。当前白条抵库问题非常普遍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数额大、时间长、原因复杂是这一问题的突出特点。有的借款人重病缠身或者已经死亡,有的借款人已经提拔重用、调往其他单位或者退休,有的是为了办公事,有的是用于私事。从白条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我们主要应分析出挪用公款的情况。借款用途属于生活困难、治病等私事借款,应督促收回,属于领导干部自批自用的应按照挪用公款定性处理。属于公务借款,但所经办公务的发票已入账报销,借用款项却未结算归还,实际已被借款人私用,这种情况应按照挪用公款定性处理。因此,审计长期不结算的白条,一是结合账面审计,检查有无与借款对应的经济业务已经在账上报销,二是要求借款人提供出其所经办业务的报销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如果一直没有报销,则督促其结算。如果借款人本人提供不出经办公务的发票和其他证明材料,而对应的事项已入账报销,则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形成挪用公款。
2、注意发票开具时间和入账时间不一致的报销业务。正常的经济业务,会计会及时入账,但有些以前年度或者更早时候的发票在以后时期报销。对这种情况要进行分析研究、调查了解,以查明是否是单位领导将以前单位的支出、还未提拔时的支出、外单位的费用或者其个人费用,及其他不该报销的支出,在当了领导之后利用职权报销。
3、注意签字手续不齐全的支出。正常的费用报销,要履行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等签字手续,但往往有些同类性质的支出,其签字手续却不一致,有的齐全,有的只有领导和其司机签字,有的甚至只有领导一人签字。对这些支出要进行内查外调,查明业务内容、性质、用途,以确定是否存在虚报冒领贪污行为。
4、注意节假日期间发生的费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常按照国家统一的公休假日安排休息。因此对一些公休假日的报销发票,如加油费、过路费、招待费、门票、购物等,要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有的可能业务内容真实而发票日期错误,有的可能确实是单位加班发生的合理费用,但有的却可能是不合理、不该报销的费用,如干部、职工个人的费用、亲朋好友节假日聚会支出,或者上级部门在公休假日旅游费用。要通过内查外调、深入分析研究,以查明事实真相。
5、注意领导干部居住地发生的费用。有的领导干部在外地居住,审计中要注意消费地点不在单位驻地附近,而是在其主要负责人居住地的费用,如招待费、购物支出、办公费用等。对这些费用要深入调查,查明是否属于个人或家庭的支出。
6、注意不同类经济事项记入一个支出账户的情况。正常的经济事项要按照其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记账,但有时会遇到一小摞的发票,内容和性质不同,却直接记入一个明细支出账户。这种情况往往是一个特定事项的支出或者是为另一个单位报销,而记入一个明细支出账户是财务人员不假思索的作法,为了不打乱这笔费用的总体情况。对此主要通过对这些单据的审查、调查,了解双方单位有无不正常交易,是否是另一单位负责人利用职权在被审计单位报销费用,是否是该负责人个人、家庭的费用,或者双方单位负责人交换办私事。
7、注意公费考察中是否有无关人员的支出。对于公费考察支出,要核实到人,核实考察支出中有无不该报销的费用。机票都标有真实姓名,比较好查。其他的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饭费、门票,或旅行社发票等往往不标明消费者姓名,对此应深入调查。通过调查了解,查明公费考察中有无不该报销的旅游费,以及是否有家属或其他不相关人员参加。
8、注意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个人有重大事项时发生的支出。审计中要注意领导干部本人或其家庭有重大事项期间发生的招待费、住宿费、旅游费、交通费、差旅费、购物费等支出是否属于领导干部个人或家庭婚丧嫁娶、子女升学、同学朋友聚会等支出。
9、注意破损严重的单据。审计中要注意报销单据版面褶皱、模糊、撕裂、凌乱、破损的情况,这些单据往往是些不正常支出,因长期在经办人手中保管、察看、揣摩、计算而造成破损。要注意审查其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是否是不该报销的费用。
10、注意其他细节。如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有异常标记的单据是否属于单位费用,是否属于不应报销的个人费用。使用银行卡结算的要核对卡内收支,检查有无多出的资金来源和支出,以查明有无隐瞒收入问题。使用大额现金结算的要到对方单位核实入账的时间和金额,检查双方结算金额是否一致,对方单位是否及时、足额入账,以查明双方人员有无利用单据联次金额不符进行贪污,或者对方单位不及时入账形成挪用。对于异常的发包价格、采购价格、工程或商品质量严重不合格的采购、付款到位率明显高于同类单位的支付等异常现象也要进行深入分析调查等。
如何解决经济责任审计评议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评价内容不明确。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如实指出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分析的全面评价实质上是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审计评价内容;三是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发展也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
将经济责任审计混同于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审计评价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即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而且对被审计单位对外提供担保、存在正在诉讼中的未决经济案件等可能造成的或有损失,应承担的或有责任不予披露,不明确责任将影响审计结果的准确性。
(三)审计评价要求不明确。
没有按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评价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错觉,或者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未遵循应有的职业谨慎。
(四)审计人员的素质影响审计评价质量。
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特殊,这就决定了审计工作要求高、政策性强、责任大,必须要求具备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目前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较少,审计项目多,就临时搭班子,抽到谁是谁,很难保证人员质量,审计评价往往抓不住要害,深度不足广度不够,难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
二、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对策
(一)审计评价必须做到科学、严谨。
审主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审计主、客体争议较多的环节。审计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为准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既要进行一般的定性分析,还应进行定量分析,与本单位历史上的水平或兄弟单位、同行业先进指标比较、分析、作出判断,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
(二)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做到:评价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作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
(三)做好经济责任的界定。
为了使评价做到客观公正,必须明确经济责任的归属,造成经济责任产生的因素,以及经济责任的性质,对下述一些界限问题进行认定:
1 、主观与客观责任。责任人为谋取和利用小团体利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属主观责任。因不可抗拒的外来因素或国家经济改革过程中有关条例、措施不完善,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等客观原因,使单位经济活动、经济决策的效果受到影响的属客观责任。属于客观原因,审计在评价中应给予分析说明,对于因政策原因造成的盈亏,应作相应的分析和调整。
2 、前任与现任责任的界定。领导干部应对任职期内经济活动承担责任,因有些经济活动的投入需延伸到任期后才能见效果,前任的投资或过失延伸到本期造成损失或遗留问题的应属前任责任。若前任将收入隐瞒,转移到以后年度,审计人员应按照期间归属调整相关指标,按调整后指标完成情况考核当期业绩。对前任遗留的债权债务现任有责任进行清理、催收,现任对前任的责任采取积极措施清理整顿,挽回损失的,应在评价中予以肯定。
3 、集体与个人责任界定。决策者既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决策团体。决策的成功与失败不能完全归结为单位领导个人,由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集体负责,由领导者个人决策造成的失误应由个人负责。在做结论时要查证决策时的书面凭证,如会议纪要、可行性报告等,使责任界定有根有据。
4 、错误与舞弊责任的界定。一般的错误与故意的舞弊行为,在评价时要严格区分。可以从两方面衡量,一看行为的性质,如果经过分析确定行业的发生确实是无意识的,则可定为错误,相反,若行为的发生是有意识的,即经过策划和预谋的则应评定为舞弊问题;二是看行为的结果,如果经审核认定,虽然发生了不应有的行为,但该行为并未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个人也未获取私利,则可以评定为错误;若行为的结果使国家蒙受损失,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了私利,或是弄虚作假,有意欺骗上报,则可评定为舞弊。
(四)全面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有别于其他外部审计,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领导长期在一个系统共事,受到的各方面干扰和影响会更多,要保证审计评价质量,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审计人员认识到,开展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在新时期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强化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贯彻两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暂行规定和实施细则非常必要。从而增加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审计工作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排除各种干扰,秉公办事。提高审计人员业务素质,除了定期的业务培训以外,主要是鼓励审计人员自学,在系统内部组织各种形式业务知识竞赛,定期开展审计工作经验交流,针对审计评价中出现的问题,采用典型案例分析等办法,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技能。增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审计人员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同时还需加强内部经济责任审计专职队伍的建设,以高素质的专职队伍为龙头,充分发挥专职人员的作用,一个审计项目的总体规划,审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涉及重要事项的工作底稿,均由专职人员严格把关,有利于提高审计工作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需要把握和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把握“一个原则”
村级组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单位和组织基础,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很多,涉及的面广,村级干部能否正确履行职责,直接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实利益,主要包括: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代政府管理的各项资金收支、划转、管理情况、债权债务情况等。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客观上要求审计人员要把握“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在审计内容上抓主要矛盾,突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审计,力求审深审透,保证质量,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增强村级干部的责任意识,带领全村群众发展经济,共同致富。
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突出“二个重点”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注重因地制宜,因人而异,根据被审计者所在村集体经济和村财务收支的特点,紧紧抓住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确定为审计重点。
一是对于工农业生产总值、农民人均收入,经济增长速度等宏观经济指标,从统计、经管等有关主管部门的汇总资料入手,按照报表的层层隶属关系,选择最基础单位进行逆向延伸审查,并结合有关指标进行比较分析,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客观性;同时,对被审计对象任期内掌管的资金、实物审批权,尤其是各项惠农专项资金、业务招待费、“小金库”及村干部任期内集体经济资产增减状况等为重点,确认村干部任期内投资状况和投出、收回及收益的变动情况, 审查集体资产的完整性、效益性和财务管理方面的经济责任。
二是以村集体经济活动的决策权为重点进行审计评价,诸如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的决定和执行中,主导决策的经营效果等进行审计评价,分清决策方面的经济责任,检查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村办企业的管理情况,对集体土地的发包或转包出租是否合法,村办企业撤并、承包、转让等经营合同的签订手续是否合规。
三、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应注意“三个结合”
1.结合摸清村集体经济家底,对村集体经济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收支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加以审计,比如任期内为民办实事工程情况及发包和上交收入等是否按照合同足额收取,支出是否审批手续齐全,各项福利费发放是否按规定执行,分清涉及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个人经济责任。
2.结合以前年度村财务公开或审计资料,将村财务公开和经常性审计情况在离任审计时予以充分利用,这样既能节约审计资源,又能较为全面地反映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全貌。
3.结合村级负责人个体履行职能所涉及到的重大经济活动,除查账外,结合村干部负责人工作特点、静态资料与动态情况,进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比如销售收入、产值、税收、实得财力完成情况,做到业绩讲“实”,评价有“度”。
四、村干部经济责任界定、确认,须区分“四种情形”,分清“四种责任”
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进行审计评价,是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发挥其作用的关键所在,界定、确认被审计村干部负责人的经济责任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题和核心,要紧扣“经济责任”的主题,评价的范围,只限于经济责任;评价的依据,必须是通过审计取得的真实材料;评价的角度,必须既能体现村级负责人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又能反映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因此,必须区分“四种情形”,分清四种责任。
一是对直接经办、签署意见或批准等构成违法违规行为的,构成指使、纵容、包庇下属人员私设小金库的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且知情不报,对该项违纪问题,通过审计确定,应负直接责任。
二是对村集体经济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经村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但本人是发起人或具有最终决定权的,应负主要责任。
三是对村集体经济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由于个人主观原因不重视、管理不得力或放纵他人引起的,应负主管责任。
四是对村集体经济存在的违纪问题及其他问题是经村委会班子集体决定的,但本人不是发起人或具有最终决定权的或是受上级领导的吩咐、指使的,其产生的后果应由集体承担,应负集体领导责任。
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内容
应重点审计四个方面:
1、决策内容的合法性。主要审查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对外投资、土地出让、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分配、产权制度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及和谐社会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是否存在不符合法规或显失公平的条款;是否存在为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而弄虚作假等问题。
2、决策程序的规范性。
主要审查三个方面
①决策机制是否有效。主要审查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分配、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有效的决策机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是否建立了社会公示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
②决策程序是否规范。主要审查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如工程项目是否切实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向社会公开或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对闲置资产的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公开拍卖等;对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决策”的程序执行。
③决策方式是否民主。对重大决策事项是否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决策程序个人擅自决定大额资金运作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特别是对外投资、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是否经过集体讨论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有无采取“通报”方式代替民主决策。此外,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是否在一定范围内或向社会公开,倾听群众呼声或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3、决策效果的真实性。主要审查决策确定的各项目标是否真正实现,有无谎报决策效果,同时应采取多种方式核实决策的效果,看是否获得了理想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是否取得了设计要求和预期效果。
4、决策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审查重大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管理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如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可行性报告、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集体讨论形成的会议纪要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按项目及时立档归卷。
撰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对任职时间比较长的,对审计范围、审计履行时间跨度要重点加以说明。由于经济责任审计是要对被审计者整个任期的职责与目标的的履责情况全面进行审计,但是有的被审计者的任期较长,而经济责任审计有时间性要求和有临时性的特点,实际工作中难以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审计。审计人员只能重点选择被审计者任期的近几年或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重点年度进行审计;而对其他的年度采取抽查或针对有关问题进行追溯审计的方式。这样审计报告不可能全面对所有的经济责任及经营业绩进行认定或评价,因此审计人员在撰写审计报告时就要将这种重点范围加以说明。
二是对审计的重点内容加以说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被审计者所在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来实现。但这里所说的真实、合法、效益涉及的审计内容非常多,也较复杂,审计不可能面面俱到。如企业存货是否需要盘点,应收账款是否需要函证、下属企业是否要全面审计等,都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或者运用统计抽样的办法查实。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要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的真实性认定负有责任,否则就存在一定风险和难度,因此审计报告对审计的重点内容应该加以说明。
三是审计评价要主次分明、关注问题的关联性。单位负责人履职也不例外。单位负责人受分工、个人学识、能力、品质、政治素养、关注度,同僚协作,社会与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伴随经济事项的发生、发展、结果而相互作用,最终必然反映到经济业绩的好与差,成功与失败。尽职与失职、渎职等方面,因些在撰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时,一定要特别关注它们之间的关联性,分清主次,进行审计评价,使之恰恰如其分,防患顾此失彼。有的审计报告,只对被告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而不对被审计者在任期内的工作状况、遵纪守法情况进行了评价,有的只反映被审计单位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而没有对所存在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后果与被审计者对这些问题所负经济责任的关联性进行评价,造成评价主次不分,有的侧重点放在对具体事件的描述过程上却对应追究责任不明晰。缺少对问题关联性的评价,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关注点应从对具体事件的描述转化到对个人责任的认定上,将审计的方向对准责任人本身,分清领导干部承担的责任与领导所在单位承担的责任。应当加强个人责任认定,要关注责任人周围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