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国外研究(国外经济大循环)
本文目录一览:
- 1、急求清洁生产、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经济与环保问题的 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是什么?
- 3、循环经济法在我国及国外的发展历程?
- 4、新闻经常说的“循环经济”是指什么?来源是哪里?
急求清洁生产、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等经济与环保问题的 国外研究现状
首先我想先介绍一下这些名词的定义循环经济国外研究:
清洁生产,是指将综合预防的环境保护策略持续应用于生产过程和产品中,以期减少对人类和环境的风险。内涵清洁生产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对生产过程与产品采取整体预防的环境策略,减少或者消除它们对人类及环境的可能危害,同时充分满足人类需要,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生产模式。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循环经济,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注重长远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最初于1972年提出,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之一。
你提出的这个问题,正是目前全球面临的一个问题。要说明这个问题,不得不提到能源问题,目前石油和煤炭是人类主要依赖的能源,在利用过程中,产生循环经济国外研究了大量环境污染问题,再加上石油和煤炭资源储量越来越少,对人类社会提出了挑战,人类应如何改变这种能源问题(能源问题是21世纪最大的经济问题,关系着各国的经济增长,需要放在一个战略位置考虑)和环境保护问题(关系着人类的生存发展,是全世界面临的挑战),将影响到每个人的生活。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协调好经济发展问题,就是要解决能源问题,要搞好环境保护问题就是要解决清洁能源问题。清洁能源是这次经济危机下唯一没有萎缩反而大量投资的一个行业,很多国内国际能源巨头加大清洁能源的投资,专家预计清洁能源将是21世纪的主导产业,也是继金融行业危机后,最有经济发展价值的产业。从国内外的新闻不难看出,各个重要国家都在投入巨资发展清洁能源,以解决经济问题和环境问题。需要说得是,我国也在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如多个在建的核电站和海陆风力电站及多个在建的大型水力电站)。还有就是为了引导大众意识,人民日报社主办的《市场报》于2008年改办为《中国能源报》,这些,足以说明国家领导对能源的重视,也体现了清洁能源在以后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同时,解决了清洁能源问题,对环境保护问题将最大的贡献。
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是什么?
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不仅得到了国家政府的提倡和推动,也得到了企业界的积极响应和努力实践。国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主要有三个层次:从国家层次来看,实现循环经济最具有代表性的模式当属德国双元回收系统模式;从企业层次来看,最典型的循环经济模式是美国杜邦化学公司模式;从区域层次来看,典型模式为丹麦卡伦堡生态工业园区模式,这些成功的案例都很值得我们借鉴。
循环经济法在我国及国外的发展历程?
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五大特征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全局,坚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但是,我国循环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迫切需要立法加以解决。
由于我国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问题不同,循环经济立法,一方面要总结国内外大量的实践经验,另一方面要将时代特征、中国特色、行业特点和自身特长有机结合,形成有特色的循环经济立法。
这是邯钢2007年5月新投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项目。
特征之一:综合管理法
国外关于循环经济的立法,多由经济专门机构负责,往往带有很重的单项法的色彩。而我国在立法时,是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牵头,协同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法律的起草工作,层次高,立意深,表明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并非单一法,而是涉及众多相关部门的综合性管理法律。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投入最小化、废物资源化、环境无害化”,达到以最小发展成本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综合目的。
与其他国家循环经济法的发展历程相比较,能更清楚地了解我国循环经济法的这一显著特征。如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从孕育、产生到不断健全和完善,都体现出了明显的环境保护色彩。1994年,日本内阁制定环境基本计划,首次提出“实现以循环为基调的经济社会体制”。《环境白皮书》提出“环境立国”的新战略,将环境保护提到了国家战略的重要地位。尽管已经做出上述努力,但是由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仍然是日本面临的主要国内问题之一。为此,在1996年的《环境基本法》之下,日本于2000年召开“环保国会”,参众两院表决通过和修订了《促进资源有效利用法》等多项法规,并相继颁布实施了废弃物处理、资源有效利用、政府绿色采购以及涉及容器包装、家电、建筑材料、食品和汽车再生利用等八部专门法。显而易见,日本的循环经济立法起源于废弃物问题,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为目标,旨在解决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面临的环境问题,基本上是以环境保护为中心的法律。
特征之二:减量化优先的全过程治理法
由于发展阶段的不同,发达国家的循环经济立法多强调资源化,强调环境保护。而我国循环经济立法遵循“减量化是循环经济第一法则”的要求,重点强调“减量化”,从而保证在发展的源头上实现资源节约,在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多重利用,在发展的结果里实现综合效益。
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与实践在世界上广受好评。该国矿产资源并不丰富,经过工业化的大量消耗,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所剩无几。与此同时,大量的废旧物资,如废钢铁、老旧汽车、废家电等却“堆积如山”。这在客观上要求对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以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此外,由消费带来的日益增加的垃圾(包括工业和消费领域的废弃物),也成为德国面临的最大国内环境问题之一。到上世纪中后期,德国意识到,简单的垃圾末端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于是,德国在1996年制定了《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管理法》。该法的目的是彻底改造垃圾处理体系,建立产品责任(延伸)制度,要求在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垃圾的产生,在使用后要安全处置或重新被利用。因此,德国的循环经济立法是由垃圾问题而起,重点是“垃圾经济”(3R和最终安全处置),并向生产体系(企业)中的资源循环利用延伸。
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不仅面临因人口增加和生活水平提高而来自消费环节的大量废物问题,更面临由于经济高速增长中生产经营粗放、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较低、污染产生排放严重所引发的资源环境问题。我国的循环经济立法将着力解决能耗物耗过高、资源浪费严重、前端减量化潜力大的问题,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节约使用。为此,我国循环经济立法遵循: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环境友好的条件下,以减量化优先为原则的指导思想开展工作。
减量化优先原则与再利用和资源化优先原则相比,包括了生产、流通和消费领域内所有的减量化活动。比如,不仅对“减量化”有一些原则性的特殊规定,还分别对“生产过程中的减量化”和“流通、消费过程中的减量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也提出要在“减量化”的前提下,做到“再利用和资源化”。可以说,这是一部减量化优先与资源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全过程治理法。
特征之三:既有总体框架,又重点突出
我国的循环经济法既有一般综合法的框架,又突出主要工业行业和重点企业,着力解决影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比如,考虑到我国目前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阶段,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建筑、造纸、纺织、食品等主要工业行业资源消耗高,资源利用效率低,污染物排放量大,其中的大企业在资源消耗中又占很大比重,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抓住了这些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就等于抓住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关键。因此,我国循环经济法专门设立了重点企业管理制度,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的强制要求,并定期进行审核。
可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主要矛盾,是我国循环经济立法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
特征之四:法律文本与配套法规有机结合
我国的循环经济法既要普遍适用于全国不同地区,又要涵盖从资源开采到废物最终处置的整个经济过程,还要突出重点行业和企业,因此,在循环经济法立法的同时,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与之配套的政策、法规、规范、制度、标准、技术支撑体系,为我国循环经济的科学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技术保障和行为规范。
目前,已出台的配套文件中,关于基本制度的有11项,关于减量化的有24项,关于再利用和资源化的有10项,关于激励措施的有16项。其中,与统计、标准等基本制度相配套,与国家质检总局职责相关的有30多项标准,主要涉及节水、节材、可再生资源、废旧产品及废物的回收利用等四个领域。仅节水领域就涉及到《用水单位用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水嘴用水效率限额及等级》等10项配套文件。与评价和考核制度相配套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其考核规定》,由国家发改委会同统计局、环保总局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中。众多配套的规定、办法、标准、规划与循环经济法同步实施,保证了法律条文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特征之五:制度安排十分完善
我国的循环经济法,为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设立了八项基本制度。第一,建立循环经济规划制度,明确政府绩效评价考核和鼓励、限制或禁止措施的具体要求。第二,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杜绝一些地方重经济增长、轻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做法。第三,建立循环经济的标准、标识、标志和认证制度,规范政府评价循环经济发展状况的依据和手段。第四,建立以生产者为主的责任延伸制度,明确生产者应依法承担其产品废弃后的回收、利用、处置的责任。第五,建立对重点企业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定额管理制度,加强对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建筑、造纸、纺织、食品等主要工业行业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的监管。第六,完善产业政策制度,规范和引导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业发展,限制高消耗、高污染行业的发展。第七,建立政策激励制度,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鼓励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第八,建立明确政府、企业和公众责任的有关制度,以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中,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公众的参与作用,形成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以上八项制度准确地把握了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本质要求,确保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体现了激励和约束两方面的机制和措施,为循环经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经济提供了制度保障。
循环经济(cyclic economy)是指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的线形增长的经济,转变为依靠生态型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传统经济是“资源-产品-废弃物”的单向直线过程,创造的财富越多,消耗的资源和产生的废弃物就越多,对环境资源的负面影响也就越大。循环经济则以尽可能小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成本,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而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相互和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因此,循环经济是对“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模式的根本变革。其基本特征是:
在资源开采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
在资源消耗环节,要大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
在社会消费环节,要大力提倡绿色消费。
循环经济即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也被称为经济(或产业)的生态化转型。即在人、自然资源和科学技术的大系统内,在自然资源投入、企业生产、产品消费及其废弃的全过程中,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把传统的、依赖资源消耗性增加的发展,转变为依靠生态资源循环来发展的经济
新闻经常说的“循环经济”是指什么?来源是哪里?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规律重构经济系统循环经济国外研究,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循环经济国外研究的物质循环的过程中循环经济国外研究,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
循环经济在本质上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知道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具有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特点。所有物质能源可在不断循环中得到持久利用,将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循环经济需要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三大原则,缺一不可。减量化是从预防阶段就开始减少废弃物,而不是在废弃物产生之后再采取措施;再利用是过程性技巧,尽可能多次使用物品,避免过早造成垃圾,资源化是将废物利用,将废弃物再次转换成资源进行利用,能够减少废弃物。
扩展资料循环经济国外研究:
注意事项:
1、必须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循环经济观,这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前提在整个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改变观念,树立资源不断循环利用的理念,要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各个方面作为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加以考虑。
2、正确看待整个生态链中的物种和资源所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不能随意破坏资源,无节制的利用和浪费资源,要将自然作为赖以生存的基础,维持其良性循环,否则必然会威胁到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3、要合理利用科学技术,一方面要考虑对自然的开发能力,另一方面要考虑对生态系统的修复能力,成为有益于环境的技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