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其他国家进口专利产品吗(在中国有专利的产品,出口到国外会侵权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进口专利产品?
- 2、能不能从没有受国际专利保护的国家进口中国专利的产品
- 3、我想把国外的一项专利产品进口到国内卖。这样侵权吗?
- 4、请问国外的专利,中国公司想要使用,是需要技术进口还是可以随便使用?
什么是进口专利产品?
进口专利产品是指由专利产品组成的或包含有专利产品的物件被输入国内。这与从哪个国家进口无关,与进口的产品在制造或出口该产品的国家是否有专利权也无关。进口的产品在进口国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产品,否则就不能构成进口专利产品的行为。
能不能从没有受国际专利保护的国家进口中国专利的产品
可以的,只是风险比较大。
最好在这个国家进行专利保护申请,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想把国外的一项专利产品进口到国内卖。这样侵权吗?
如果是正规渠道可以在其他国家进口专利产品吗,不侵权。
有关专利平行进口可以在其他国家进口专利产品吗的几种理论:
1.“权利国际穷竭”理论。该理论指某专利产品被合法售出之后,专利权人就不再对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享有控制权,专利权人对他们的“独占权”已告“穷竭”,他人转售行为不构成专利侵权。由此可得出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是合法的,不构成专利侵权。
2.“权利国内穷竭”理论,即“地域性理论”。该理论指按照专利权的属地原则,同一项专利按照各国法律,分别于这些国家取得专利权,且其权利内容和效力仅在该制定国领域内得以承认,按照此理论,上述权利穷竭仅适用于国内,但是对于进口国的专利权仍然构成侵权。
3.“权利限制”理论。该理论是最近有学者提出的一种折衷的观点。该理论指将权利限制原则应用于平行进口问题,是在一定的条件下,限制权利人依照本国取得的知识产权阻止平行进口,使平行进口问题在一定条件下与权利用尽、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制度一起,成为权利限制原则各自独立、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
两个专利权是相互独立的,且是分别受到两国法律保护的不同客体,所以权利人在一国行使权利后,其权利在该国内已告穷竭,但是如果他国进口商将此专利产品进口到另一国市场上,该行为不构成对出口国专利权的侵犯,但是却构成可以在其他国家进口专利产品吗了对进口国专利权的侵犯。
扩展资料:
由于被平行进口的专利产品在出口国是专利权人自己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产品,根据“权利用尽”原则,购买者有自由处置其购买的产品的权利,专利权人无权再控制该产品的使用和销售,因此该产品向另一个国家的进口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与此类似的观点认为,如果专利权人或者被许可人在出口国出售其专利产品时没有附加明确的限制性条件,则意味着“默示许可”购买者可以自由支配所购买的专利,其中包括出口,因此平行进口行为无需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反对平行进口的观点认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出口国和进口国的专利权是两项具有各自效力范围的专利权,在出口国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仅对出口国的专利权产生影响,并不导致进口国专利权的“权利用尽”或者“默示许可”。
可以在其他国家进口专利产品吗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中关于专利权人进口权的规定并没有明确禁止平行进口,还有待于根据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制定相关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平行进口
请问国外的专利,中国公司想要使用,是需要技术进口还是可以随便使用?
您好,专利是具有地域性的,也就是说,在哪里申请就在那里受到保护。您说的国外专利,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是该专利是否在中国进行了申请或者申请了进入中国,比如您想使用一个美国授权专利,那么您需要查查它的同族专利有没有在中国申请,如果没有,那您可以在中国境内使用该美国专利。另外,您是用该专利生产的产品,您可以在中国以及该专利没有进入的任何国家地区销售,但不能在美国或者该专利进入了国家地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