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电动车要保险吗?)
本文目录一览:
- 1、什么是社会治安保险?
- 2、协警可以要求电动车强制买保险吗?今天在路上被协警拦下强制交了60元保险才让走
- 3、在警察局给电动车上牌要80的保险费和35的上牌费,请问合理吗?
- 4、永康市交警拦下电瓶车强制群众买保险合法吗?
- 5、家用电动三轮车属于治安保险吗?
- 6、电动车上牌是不是要强制买保险。我们这里要你强制买保险,这样合法吗?
什么是社会治安保险?
社会治安保险指在保险期间内,凡行政辖区内实有人口遭受抢劫、抢夺、入户盗窃、故意伤害、暴恐事件、骚乱、群体性事件及恶意破坏而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自发案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的,受害人可优先获得保险补助限额内的人身及财物救济救助,最大限度的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社会治安保险费不属于专项资金,是商业保险的一种。这是由基层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居民自愿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费用,提高居民人身财产保障程度的一种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模式。目前社会治安保险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两种,你可以选择不交。
拓展资料: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可享受到社会治安综合保险相应的救助。
1.家庭财产盗抢损失救助
住户的室内财产盗抢损失保险,按每户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限额人民币5000元标准纳入保险。其中,现金、金银首饰累计最高补助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1000元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鸡、鸭、鹅、兔、火鸡等家禽累计补助限额为每户每年人民币500元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牛最高补助限额每头人民币1000元;猪、羊最高补助限额每头人民币500元;有牌摩托车累计最高补助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1000元;有牌电动车累计最高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600元;自行车累计最高补助限额每户每年人民币200元。
2.治安、刑事案件救济救助
在周宁县行政辖区内发生的因抢劫、抢夺、故意伤害、殴打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他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自发案之日起,经公安机关查证,并依法受案、立案的,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补助限额内予以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救济救助。对保险人已赔付的案件,在破案后,保险人拥有依法对抢劫、抢夺、故意伤害、殴打他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施害方在已支付的补助额度内进行追偿的权利。在保险期内,每人每次事故(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合计)最高补助人民币3.5万元。
3.突发事件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救助
保险期内,在周宁县行政辖区内发生因暴恐事件、骚乱、群体性事件及恶意破坏,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案件,保险公司按规定予以补助处理。每次事故最高补助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全年累计补助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4.交通事故政府救助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因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对保险人已赔付的案件,在找到责任人后,保险人拥有依法对责任人在保险人已支付的额度内进行追偿的权利(公安局需提供受害方的权益转让申明或同意书)。交通事故救助,每次事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责任最高限额10万元。
5.精神病人伤人救助
居民在承保区域内由于遭受被诊断、鉴定为精神病人的故意伤害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的,对被保险人依据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规定给付的一次性伤亡救助金以及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及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精神病人伤人救助,每次事故医疗费用最高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最高限额1万元,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责任最高限额10万元。
6.因参与政府出资项目意外伤害人员
参与政府(含村委)出资或补助的乡村项目建设的施工人员和因政府出资的乡村项目建设导致的第三方人员遭受意外伤害,造成伤残或死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同意启动救助的,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并享受依法向责任人追偿的权利。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每人年度赔偿最高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5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7.因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公共场所等维护不善造成伤亡
因集体或国家所有的公共园林、城区行道树、健身器材设施、户外公益广告、公共场所维护不善,造成居民意外伤残或死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同意启动救助的,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每人年度赔偿最高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5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8.在县境内群众性活动中发生意外伤亡
居民在参与周宁县境内群众性活动(含官方、社团组织、村委及民间组织主办的体育赛事)中因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赔偿,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同意启动救助的,保险人在赔偿限额内给予赔偿。在保险期间内,救助对象每人年度赔偿最高限额1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最高限额50万元,年度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
协警可以要求电动车强制买保险吗?今天在路上被协警拦下强制交了60元保险才让走
协警当然不可以要求电动车强制买保险的
也得正式警察来执行,并且开的应该是罚单而不是保险单。别说让你交保险了,他强行拦你,不放你离开,你都可以报警投诉的。即使当地规章需要强制保险你也许遇到了假的协警。保险单应该在相关单位去办理的说。协警顾名思义,协助而已,没有编制,没有执法权的。
电动车网上快捷办理续保指南
(1)续保信息无变化的(即没有牌照更换、车辆更换等情况),车主只需拿着保单和有效证件前往网点办理即可。
(2)续保信息有变化的(有牌照变化、车辆更换等情况),要及时将变化的信息提供给保险公司或办理网点,以便于后续理赔。
网上续保流程
1、进入警方微信公众号后,点击右下角“其他”。
3、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立即跳转”
4、在框内填写投保人身份证号码,查询投保车辆
5、出现电动车辆车牌号码后,点击“查询”
7、核对保单信息无误后,选择确认后,点击“提交”
8、进入支付页面后,点击“马上安全支付”完成续保
目前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针对电动自行车出行意外提供保障的险种包括但不仅限于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驾驶员意外险这两种,其中电动自行车的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需要多少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投保可以分为两档,每年的费用分别为120元和150元。
以每年120元保费的投保档计,累计赔偿限额为8万元,其中第三者医疗责任赔偿限额为3万元,第三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万,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限额1500元。而如果选择150元保费的投保档,累计最高赔偿限额则为11万元,同时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也能参与投保,但是保费和赔偿限额有所不同,费用在200至500元不等。
在警察局给电动车上牌要80的保险费和35的上牌费,请问合理吗?
第一、电动自行车保险主要分为偷盗险与人身意外险,主要对电动车丢失以及发生交通事故与意外后相关款项进行理赔,但二者均不会强制购买。
第二、电动自行车(国标车)属于非机动车,无需考驾照,以考驾照为名收取相关费用属于违法行为;只是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需要考驾照,购买保险。
目前多地区交警已经对乱收费现象进行辟谣,表示公安部没有任何关于电动车的强制收费项目。
如果电动车用户还遇到以上乱收费、强制购买等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反馈。
永康市交警拦下电瓶车强制群众买保险合法吗?
交警拦下电瓶车强制群众买保险,除非当地政府有文件出台,没有文件的话,就是不合法。
家用电动三轮车属于治安保险吗?
家用电动三轮车属于治安保险。
在《交通法》中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7258)》中对“轻便摩托车”的界定为电动车收取社会治安保险合理吗:“无论采取何种驱动方式,最大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若使用内燃机,其排气量不大于50毫升的两轮或三轮车辆。”
电动车上牌是不是要强制买保险。我们这里要你强制买保险,这样合法吗?
电动车目前上牌不是必须要买保险的,是否为自己的电动车购买保险属于车主的自愿行为,任何上牌点强制要求车主购买保险都属于违规操作。
不过未来是否上牌会强制购买保险就不得而知了,之前也的确有新闻消息称,达到标准的电摩需要上牌和上保险,但具体的划分标准还暂时没有出来。不过电动车上牌需要买保险会成为未来的趋势也说不定。
不过目前虽然没有强制要求电动车上牌必须买保险,但大家也是可以去给自己的电动车买保险的。毕竟电动车的安全系数比较低,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会比较高,而给车子上保险也能够获得相应的保障。
电动车上牌强制买保险按照不同地区的情况,看是否有强制购买。以南宁为例,电动车保险非强制购买,都是采取自愿原则购买。也就是说,车主想买即可购买,不想买不会强制要求购买。
由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比较普遍,作为管理部门,原则上鼓励车主购买保险。但是不会制定某一家保险公司,按照个人意愿选择要购买保险的公司。而且电动自行车上牌不可以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可以强制搭售保险。
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在上牌的时候,更不容许有任何保险单位在场办理保险业务,而是采取电动自行车车主自己选择是否需要购买。即使想购买保险,也需要电动自行车车主自行选择哪一家的保险业务等。拓展资料:
虽然电动车购买保险是件好事,但购买保险应该是自愿的,强制购买不合适。有些地区电动车上牌强制购买保险,目的是为了给交通参与者提供保障。因为事故发生后,很多电动车车主无力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赔偿金,导致经济条件急剧恶化。
另外,一些电动车车主肇事后,因为担心赔偿而逃逸,给受害者带来更大的伤害。对于电动车购买保险,交管部门并不限制车主在哪家保险公司购买,车主可以任意选择一家,所以不存在垄断、敛财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