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2020年修订)
本文目录一览:
- 1、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 2、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 3、重大疾病险包括哪些病
- 4、重疾包括哪些疾病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给出了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原则、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种疾病的等级、准确定义。
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及以上) 阶段的重大疾病保险。
使用原则
1.保险公司推出重大疾病保险时必须使用本规范内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2.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保障范围至少应包含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和严重慢性肾衰竭六种重大疾病。如果该保险产品还对其他疾病提供保障,则至少应包含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和轻度脑中风后遗症三种疾病。保险公司还可自行选择将本规范内的其他疾病纳入保障范围。除此之外,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特性和市场需求,在保障范围内增加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外的其他疾病,但必须合理制定相关定义。
3.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除外责任不得超出本规范 3.2 规定的范围。
2020年修订版
为更好地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重新修订《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1.与旧版本相比,《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修订版)》最大的变化是首次引入轻症定义。规范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和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同时明确规定上述三种高发轻症赔付比例不超过保额的30%。
2.新版本还对疾病目录作出更改调整。如原位癌、交界性肿瘤被从轻度恶性肿瘤名单中删去。重度疾病的数量从原有的25种扩展为28种,增加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和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重度疾病。
什么是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其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三是不易治愈 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
拓展资料:
一、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风险发生时,当被保人达到保险条款所约定的重大疾病状态后,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行为。
2021年2月1日起,旧版重疾定义下的保险产品就要全面下架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了。按照新规,一些疾病将按照轻重两级赔付,并可以续保,赔付的病种数量也增加了。重疾险新规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并且该三种轻度疾病可以获赔的保险金额比例上限确定为总保额的30%。
二、保险历程
重大疾病保险于1983年在南非问世,是由外科医生马里优斯巴纳德最先提出这一产品创意的。他的哥哥克里斯汀巴纳德是世界上首位成功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的医生。马里优斯医生发现,在实施了心脏移植手术后,部分患者及其家庭的财务状况已经陷入困境,无法维持后续康复治疗。为了缓解被保险人一旦患上重大疾病或实施重大手术后所承受的经济压力,他与南非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了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险包括哪些病
重大疾病保险所包括的疾病一定包含6种核心重疾,例如: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等。另有22种重疾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如果产品中还含有轻症的责任的,则必须包含3种核心轻症。这28种重疾和3种轻症都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统一定义的。
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含的6种核心重疾分别是:
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
其他22种重疾分别是:
1).多个肢体缺失;2))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3)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4)严重慢性肝衰竭;5) 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6)深度昏迷;7)双耳失聪;8)双目失明;9)瘫痪;10)心脏瓣膜手术;11)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2)严重脑损伤;13)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14) 严重Ⅲ度烧伤;15)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16)严重运动神经元病;17)语言能力丧失;18)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19)主动脉手术;20)严重慢性呼吸衰竭;21)严重克罗恩病;22)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3种核心轻症分别是:
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目前市场上主流的重疾保险都是包含了这28种重大疾病和3种轻症的,至于这之外的病种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加入的,也就出现了我们见到的重疾险产品的重疾病种可达几十种甚至100多种,轻症也是几十种的,还有的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产品在重疾和轻症之外加入了中症的保险责任。轻症的赔付比例大多是重疾保额的30%,中症的赔付比例大多是重疾保额的50-60%。
总结:重大疾病保险中定义的重大疾病主要有两大特征:其一是病情严重,治疗、治愈所需要的时间比较长,甚至会导致永久性的后果;其二是治疗产生的医疗费巨大,会给个人及家庭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特别需要注意:重疾险中疾病的定义和医学上确诊的疾病定义还是有很大差别的,重疾保险中的病种定义主要是界定某种病在什么症状下、达到什么程度可以获赔;而医学中的疾病定义目的是说明某种疾病是什么、临床表现有哪些等。所以重疾险并非是所有的重疾病种经医院确诊就可以赔付保额的。
重疾包括哪些疾病
各个保险公司的重疾种类各有差异,不尽相同,主流重疾保险产品一般有120种重疾、20种特定重疾(中症)、40种轻度重疾。
为更好地指导保险公司使用疾病定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统一了重疾产品应包含的28种重疾和3种轻度重疾定义。
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规范中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
目前重疾赔付9成以上是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 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 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严重慢性肾衰竭等六种重度疾病,投保任何一种重疾保险产品基本都能防范较大的重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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