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明专利维持费(申请美国专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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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有几种形式?
美国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植物新品种三种类型。
1、美国发明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保护范围涉及组合物或者使用该组合物的方法的专利,其有效期可以延长,最多可以延长5年。
2、美国外观设计专利:自注册日起十四年。公开后于半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这是美国专利新颖性判断上和中国专利的一个重大差别)。
3、植物新品种专利:自申请日起20年,分别自注册日起第三年半、七年半及十一年半缴纳维持费。
扩展资料:
美国申请专利所需资料:
一、美国发明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案:
1、说明书、请求专利部份及图,
2、宣誓书及委托书,
3、小个体申报书(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小企业体,或非营利性团体)。
二、临时申请案:
1、说明书、图及所有发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国籍,
2、小个体申报书。
三、主张优先权:
如果同一发明(或外观设计)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第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如是外观设计,则为半年)。
四、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
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专利制度
美国发明专利概述?
美国发明专利概述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了解:
美国发明专利
美国专利申请主题的不同可以分为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植物专利(Plant Patent)、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三种。按照申请流程不同可以分为非临时申请、临时申请、国际申请和后续申请。
并且缴费是需要在授权后缴纳维持费,植物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均无需缴纳。发明专利的维持费分为三次缴纳:第一次是在专利授权后第3.5年缴纳;第二次是在专利授权后第7.5年缴纳;第三次是在专利授权后第11.5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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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可以自行缴纳美国专利维持费吗?
可以的,美国专利只需要缴纳三次年费,每次缴纳的起始时间可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的官网上查询到。登录上美国专利商标局的网站,可以通过游客的身份通过信用卡缴纳专利年费。
申请美国发明专利有哪些流程及方式
专利保护也是具有地域性的,申请的专利一旦离开了申请国就不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申请国外专利便成了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步,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经济市场申请美国专利也是最为热门的,美国专利申请流程及所需文件如下:
1、 特点
(1)采用"先发明原则",即不同当事人就同一内容的发明申请专利时,发明在先者有权获得专利;(2)采用"发明人"制度来确认专利申请人资格。即提交专利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本人。即使是雇员发明,也由雇员发明人申请专利权,专利权取得以后,再转让于雇主;
(3)采取"实时审查制"和"不公开审查制",即由专利局独立进行发明专利性的审查,专利局对发明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审查过程排斥第三者参加;审查材料和申请档处于保密状态,只有颁布专利权以后,才公开专利申请档;
(4)建立职责分明的保护专利司法机构,在美国,一般专利诉讼案件由联邦地区法院受理,巡回上诉法院负责上诉审。对外国人提起的专利诉讼案件由哥伦比亚特区的联邦区法院受理。
2、申请美国专利所需文件
(1)申请书(Application)
(2)声明书(Declaration),发明人必须在宣誓书中宣誓为真正的发明人,声明已阅读和了解说明书内容,以及会向专利局揭露任何与申请案专利性有关的技术资料
(3)说明书(Specification),包括说明书内容、权利范围及摘要
(4)图示(Drawings),不是必须的
(5)代理委托书,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6)让渡书(Assignment),申请人为公司时,需要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让渡给公司,即需签署让渡书。
(7)小实体声明书,个人、少于500人的企业以及非营利性单位属于小实体。
2.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
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
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
3)国内优先权于暂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3.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1)审查制,并采行先发明原
2)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4.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 ,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
5. 美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温馨提示:公开后于1年内仍可提出专利申请
3、其他
(1)临时申请案材料:说明书、图及所有发明人之姓名、地址及国籍;
(2)主张优先权如果同一发明已向其它巴黎公约国家申请,而要在美国主张原申请日期,则应在第一件国外申请案申请日起(包括台湾)一年之内向美国专利局申请。
(3)新颖性之要求(先发明原则及一年优惠期原则)一发明在美国或其它国家已取得专利或已公开于出版刊物,或在美国已公开使用或贩售超出一年,该发明即丧失新颖性;反之,若未超出一年,则仍具有申请专利之新颖性。
美国
发明申请方式
• PCT途径进入美国国家阶段(35U.S.C. §371)
• 巴黎公约途径、Bypass途径(35 U.S.C.§111(a))
• 直接提交* Bypass (35 U.S.C. §111(a))
• 基于一件PCT国际申请,可以在优先权期限(30个月)内以该PCT 国际申请作为母案在美国提出延续申请或部分延续申请,这就是所谓的PCT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旁路途径(Bypass),其法律依据是美国35USC111(a)条款。
• PCT申请的美国旁路延续申请在法律上被视为一件不同于该PCT申请的美国新申请,其仅享有该PCT申请的优先权日,因此美国旁路延续申请不在PCT条约的制约框架内。
申请费用:
发明常用申请官费如下:(大实体费用;小实体、微实体官费有减免)申请费USD300 +检索费660 +审查费 760,共 USD1720;PCT进入US共:USD1580
非英文说明书递交申请:USD140
独权附加费(3项以上):USD 460/项;
权利要求附加费(20项以上),USD 100/项
多项从属权利要求,USD 820/项
书附加费超100页,每50页USD400
答复补正:USD160
延期1/2/3/4/5个月费用分别为:USD200/600/1400/2200/3000
优先审查(Track one):USD4000
优先审查处理:(Track one processing fee):USD 140
恢复请求:USD2000
提交IDS (新案提交之后):USD 240官费取决于在哪个阶段递交
后交发明人声明:USD160,USD140(PCT进入US)
著录项目变更:USD 40(纸件) USD 0 (电子)
授权公布费:USD1000
RCE(继续审查请求):USD1300(第一次),USD1900(第二次)
提交上诉请求:USD800
授权后维持费(总共3次):授权日起第3-3.5 年USD1600;第7-7.5 年USD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