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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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经济普查每逢几年进行一次?
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七条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为依法开展普查,2004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此后,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普查年份的年度资料。
扩展资料:
经济普查对象: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八条 经济普查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经济普查范围: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十条 经济普查的行业范围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所涵盖的行业,具体行业分类依照以国家标准形式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经济普查方法: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第十一条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对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等可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经济普查应当充分利用行政记录等资料。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2004、2005年的全年通货膨胀率是多少
国家统计局的官方网站
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里边 只可以查到2004年末的价格数据,它是以2005年初作的第四吃全国经济普查的统计数据为依据的,精确度极高。
2002年价格指数为:99.2
2003年价格指数为:101.2
2004年价格指数为:103.9
综上可算出2003年的通货膨胀率为(101.2-99.2)/99.2*100%=2.02%
2004年的通货膨战率为2.67%
统计一个大国的通货膨胀率是一项非常复杂艰巨的工程
不过,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个简单的公司进行估算:通货膨胀率=名义利率(贷款)-银行利润 在假定银行利润率不变的情况下,2004年底至2005年底银行贷款(一年期)利率的变化,可粗略地认为是2005年的通货膨胀率。当然,这个数据是不够科学的,因为它里面的变数太多了。
呵呵
我国所有制结构发生变化说明了什么
、当前各种所有制的资本的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改变了过去单一公有制的局面,让个体和私营经济有所发展,这对于提高社会生产力和改善人民生活起到了一定的有益作用。但任何事物都要有一个适当的“度”。超过这个“度”,问题就会走向反面。在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任何质量都表现为一定的数量,没有数量也就没有质量”。因此,力求弄清各种所有制的数量构成是十分重要的。请看下表。
从表1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公私经济实收资本比重,2001年为65.7:34.3;2004年则变为56:44。这三年,国有资本的绝对值是增长的,但增长速度比私有制慢;集体资本绝对值则是减少的。因此,公有制资本比重减少9.7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减少3.23个百分点。
关于2005年和2006公私经济资本变化的情况,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中只提供了固定资产变化的材料:2005年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及国家控股参股等混合经济、集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3.6%,而私营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6%,后者为前者的1.72倍;2006年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21.6%,而私营个体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3%,后者为前者的1.63倍。这说明,私营经济固定资产增长幅度大大高于公有经济固定投资增长幅度。虽然固定资产投资增加额并不是全部资本增长额,但它是投资额增长主要部分;而且统计部门提供的上述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资数字中,还包括了公私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私有部分未曾剔除,但是大体看来,还是可以反映公私资本变化的基本趋势的。由此,可以判断,2005年和2006年私有资本比重增长的速度,明显高于前几年平均每年增长3.23个百分点。按每年增长4个百分点测算,2005年公私经济的比重是52:48,2006年公私资本的比重是48:52。这是二、三产业的情况。
关于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其2005年的GDP占全国GDP的15.8%)的数字,不在这次经济普查范围内。所以无法将第一产业各种所有制的数据补入经济普查所得的第二、第三产业的资料。
三、当前各种所有制从业人员的结构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说明:从1996年到2001年,在二、三产业中由国有、集体企业组成的公有制企业中就业的人员,由15281万人减少到5020万人,减少三分之二,占二、三产业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由83.8%,减少到29.8%,下降54个百分点。其中:国有企业就业人员由7916万人,减少到3102万人,所占比重由43.4%下降到18.4%,下降25个百分点;集体企业由7365万人减少到1918万人,所占比重由40.4%,减少到11.4%,下降29个百分点。
经济普查资料还说明:2004年末在我国私营、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就业的人员达到7636万人,占全部企业就业人员的45%,1996年以来平均每年净增加就业人员696万人,年均增长17.8%,其中私营企业就业人员5305万人,占31.4%,1996年以来平均每年净增加560万人就业,年均增长26%以上。
上述数字表明:2004年在第二、第三产业中,在公有制企业中就业的人员占29.8%,在私有制企业中就业的人员占45%,两者相加为74.8%。那么,其余25.2%的就业人员是在什么样的企业中就业的呢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回答是在混合所有制的企业中就业。在全国经济普查资料中,对这类企业的人员没有按所有制性质划分。我认为,这部分人员可以按混合所有制企业中不同所有制资本所占的比例来划分。
根据经济普查资料,2004年公有制企业的实收资本占二、三产业全部实收资本总数的40.4%,私有制企业实收资本占34.6%,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收资本占25%。从前面第一节表格中所列的各种所有制资本所占比重,减去本节所列的相应所有制企业的比重,即可得出各种所有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所占的比重。由此可以推算出:公有制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的资本为15.6%(56%-40.4%);私有制资本在混合所有制中的资本为9.4%(44%-34.6%),两者合计为25%,与本节所列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就业人数占25.2%的数值十分相近。现在,把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就业人员按上述资本比例划分(略作技术性微调,将15.6%和9.4%各加0.1%,使二者之和与25.2%相一致),再分别与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人员所占比重相加,即可得出:公有制经济的就业人员比重为45.5%(29.8%+15.7%);私有制就业人员比重为54.5%(45%+9.5%)。这是2004年的数字。
那么,2005年和2006年公私经济就业人员的比重是多少呢?从上述资料中看出,从1996年到2004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人员所占比重由83.8%减少到29.8%,下降5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下降6.75个百分点。按照每年继续下降6.75个百分点测算,则2005年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的比重为38.75%(45.5%-6.75%),私有制经济人员为61.25%(54.5%+6.75%);2006年前者为32%,后者为68%。
四、当前各种所有制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所占比重的结构
全国工商联于2006年3月初发布了《‘十?五’期间民营经济形势分析报告》。《报告》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及全国工商联调查数字推算,2000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为42.4%,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经济比重为12.6%。二者之和占GDP的55%。2005年,内资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为49.7%,外商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比重约为15%—16%,两者之和约为65%(《中华工商时报》,2006年3月4日)。从2000年到2005年,民营经济平均每年增长2个百分点。
该《报告》说明,其中所说的民营经济是“除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外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统称”。这就是说,上述民营经济数字包括集体所有制经济,但不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如果从2005年民营经济的GDP所占的65%中,扣除集体经济比重中所占的部分(估计约为8%),加上国有控股企业中的私资部分(估计至少为4%),则非公有制经济GDP中所占比重为61%(65%-8%+4%)。相应地,公有制经济GDP所占比重为39%。按照上述每年民营经济增长2个百分点测算,2006年公私经济GDP的比重为37:63。
综上所述,2006年我国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在三大指标中所占的比重大体如下:
1、资本: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48%与52%;
2、就业人员:公私经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分别为:32%与68%;
3、国内生产总值:公私经济所占比重分别为:37%与63%。
又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2004年国有工业总产值在全国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例为15.3%(《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第505页)。这个比例远低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997年占25.5%和建国之初的1949年占26.2%的比例。
从上述数字看,目前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究竟是私有制经济还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就不难得出答案了。
有些人认为,当前的情况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据中国实际情况一直并将继续得到坚持和完善”。他们列举了国有经济增长的绝对数字作为根据,但完全回避和隐瞒了所占比重下降的问题;他们列举了国有企业在国家关键领域和行业中的优势和控制力,但完全不提公有制在全国是否仍占主体地位。他们把国家控股、私营参股的企业,也当作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来看待,并且说这是国家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对于这种无视公私经济结构变化、空谈基本经济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的说法,大家是不难看出它的实质的。
五、今后各种所有制变化的趋势
2006年3月1日,在“两会”(全国人代大会、政协大会)召开的前夕,《人民日报》在“群众关注的十大焦点栏目”中,刊登了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的文章,题目是《国企改革步入倒计时阶段》。文中说:“从宏观层面看,中国加入WTO后,受日益深度参与国际竞争的压力驱使,必须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这是一种复合性的调整,不仅涉及产品结构、行业结构、产业结构、企业组织结构,还与所有制结构密切相关,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整体利益之下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之间功能结构的合理调整等,因而显得分外复杂。从微观层面看,这一轮国企改革试图解决‘深层次矛盾’,即以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为目标。这对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而言,意味着必须实现‘战略退出’,将其改制成为非国有企业。这是一项脱胎换骨的变革,产权结构将完全不同于先前单一的国有制。但是,无论有多大困难或风险,国有企业改革不可逆转,其稳健提速也势在必然。”
2007年3月3日,国防科工委发布了《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和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任务的竞争和项目合作;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工企业改组改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及其产业化;等等。(《人民日报》2007年3月4日)
2007年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明指出:“对国有企业继续推行股份制改革,抓紧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对大型国企,总的方向是股份制改革。通过采取上市、吸纳社会资金等多种方式,使得绝大多数企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垄断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但改革仍显滞后,必须加快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今年要稳步推进电力体制、铁路体制、电信和邮政体制的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一些地方和领域遇到“玻璃门”现象,国家政策很好,但就是无法真正进入。目前,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配套文件已出台25个,发展改革委将协调有关部门在年内拟出台剩余的12个文件,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人民日报》2007年4月3日)。
从上述言论看,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有两个特点。一是进一步加快改革国企、发展私企的步伐,以保持乃至超过“十?五”期间私进公退的速度。全国工商联一位负责人在2006年3月预测:到“十一?五”结束时,民营经济的比重将由65%上升到70%以上。这个预测很可能成为现实。二是加大鼓励和支持私营经济向国有垄断行业“攻坚”的力度,除了极少数国防尖端领域之外,都将“打破玻璃门”,让私营经济进入。至于这样的改革到什么程度才算“到位”,还不得而知。据某些精英学者说,应当仿照西方发达国家,在国民经济中保留10%、20%最多30%的国有企业就行了(当然他们对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与资本主义国有企业的性质是不加区分的)。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主要情况
《大变化》第二节
李成瑞
一、新资产阶级(或视为私营企业主新阶层)的兴起
注:①增长速度:1995年2000年栏内是5年的增长幅度,其余各栏是年度的增长速度。②资料来源:1990-2003年数字,摘自国家工商管理局办公室编《工商行政管理统计汇编(2003)》第89页;2004年和2005年数字摘自全国工商联编《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05-2006)》第15页、第85页。
从表2可以看出:从1990年到2005年这15年中,私营企业从不足10万户增加到430万户;雇工人数从不足150万人增加到4700多万人;注册资本从不足100亿元增加到6.1万多亿元。其增长速度之快,是世所罕见的。
拿2005年私营企业主群体同1956年我国进行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私营企业主群体相比,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人数为当时的16万人的26.8倍;现在的雇工人数为当时的250万的18.8倍;现在的资本额按可比价格计算为当时的24亿元的639倍(紧缩指数:2005年的4元等于1956年的1元)。私营企业主就是资本家,私营企业主群体(或集团)就是资产阶级。大家都承认1956年在改造之前存在过一个民族资产阶级。现在这个比1956年私营工商业者在户数、雇工数和资本额方面都大过许多倍的私营企业主群体,为什么不能说是一个新的资产阶级呢?
新资产阶级在经济上的兴起,必然要求政治上享有相应的地位和权力。共产党是我国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资本家必然要求进入共产党内。根据全国性抽样调查,早在中共党章尚未规定允许资本家入党之前,1993-2001年私营企业主当中共产党员的比例已悄悄地由13%上升到近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