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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丰满的已婚性奴利的词条

hacker2022-11-21 06:30:23未分类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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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性奴案:只为发泄欲望,凶手囚禁6名女子为奴!后来怎样?

囚禁6名坐台女当性奴,逼迫她们从事网络色情表演和外出卖淫活动的凶手李浩已被执行死刑!河南洛阳警方在侦破这起离奇大案时,发现一个怪异的现象。在警方将被囚禁女青年救出时,她们却不认为是“大哥”害了她们,还替歹徒百般辩解试图脱罪,这是为啥,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河南洛阳性奴案”。

一、一个报警电话牵出惊天大案

2011年9月的一天,洛阳市公安局的报警电话被打响。谁也没想到,就这样一个简单的报警电话,竟牵扯出了一件惊天大案! 一名叫做小晴(受害人均用化名)的女子举报称,自己被一名“大哥”长期囚禁在一间地下室内,被迫从事网络色情表演和卖淫活动,与她有着同样遭遇的还有其它女子。

接到报案后,警察迅速出动,找到了小晴,以及陪小晴外出卖淫的另两名女子小美和单单。在她们的带领下,警察来到洛阳市某小区地下室下面的一个地窖内,解救出了另外一名被囚禁女子可可。被囚禁女子称为“大哥”的男子却不见了踪影。警方通过调查,确认了这名“大哥”的身份。“大哥”名叫李浩,34岁,是洛阳某部门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洛阳警方展开追捕,案发后19个小时,将已经外逃的犯罪嫌疑人李浩抓捕归案。

二、作案过程:

据李浩交代,他虽有一份正当的工作,但不安于现状。当他得知从事网络淫秽表现能够赚大钱时,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就悄无声息展开了。他在洛阳某小区单独购买了一间地下室,砸开地板向地下挖掘了一个地窖。为此,李浩煞费苦心,欺骗妻子说外出兼职,深夜在地下室挖掘,快天亮了再用尼龙袋将挖出的土运出倒掉。因为这个小区没有保安看守,所以整个挖掘过程没人发觉!

地窖挖好后,又安装了网线、购置了电脑以及锅碗等生活用品。一切准备好后,他不断出入KTV、美容美发店、按摩店等娱乐场所,将陪侍小姐诱骗到地窖里进行囚禁。从2009年10月份到2011年9月案发,他先后将6名女青年骗到“地下工作室”进行控制,从事网络色情表演和外出卖淫牟利。

三、作案细节:

据办案警察介绍,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楼中的地下室。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在地下室往下垂直挖了将近6米深。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 下到洞底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高2.43米两间小房子。房间内安装有通往地面的通风管。用木板隔成两层,上面是床,下面有液化气罐、煤气灶、热水壶等,电从外部接入。最多的时候,李浩在这里囚禁了5名女子,吃喝拉撒的东西,由李浩负责运进来或者清理出去。

在地窖内,警方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地窖内没有无线网络信号,这台电脑供被囚禁的女孩看电影、听音乐用。用于“工作”的电脑在地下室内,为了防范被囚禁的女孩儿在裸聊时趁机求救,每次裸聊的时候,李浩都亲自控制,裸聊完之后就关闭电脑、拔掉电源。裸聊的价格是半个小时50元,一个小时100元,通过支付宝结算。

四、地下室成了“人间地狱”!

在囚禁女孩们之初,李浩曾每隔两天送饭一次,但后来嫌“太麻烦”,干脆为女孩们购置了做饭的工具。但送菜、饭的时间也是不定时的,有时这些女孩就要饿肚子。

在长达两年的作案时间里,一直没有被警方发现,除了李浩设置的7道铁门外,更主要的是他还采取洗脑和心理恐吓手段进行控制。为了“杀一儆百”,李浩将一名“不听话”的女子芳芳打死后,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房间”角落里。大约2010年的一个晚上,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被囚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之后,也将尸体掩埋在地窖里,让被囚禁女青年与尸体同居一室。长期的恐吓和心理控制,让她们忘记了李浩的残忍和兽行,甚至对李浩感恩戴德的服从。能够在外出卖淫途中报警的小晴,只被囚禁两个月,还没有完全被“魔化”。

五、判决结果:

2012年1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浩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李浩的胁迫、指使下,被告人段某某参与杀害两名被害人,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参与杀害一名被害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因这三名被告在受  到李浩囚禁、威胁的情况下被胁迫参加犯罪,依法应当减轻处罚,遂判决被告人段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姜某某、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缓刑。被告人李某犯窝藏罪,判处缓刑。

六、被妖魔化的被害人!

被囚禁的女子,都是被李浩迫害的。她们为何愿意服从李浩的控制,甚至参与杀害其它被囚禁女青年,在办案人员面前替李浩求情呢?按正常情况下,被囚禁的女性不应该对李浩恨之入骨,恨不得李浩千刀万剐都不为过,是什么让她们产生了如此反常的心理呢?这需要用心理学的一个专业术语来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就本案来讲,这些受害者心中认为她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李浩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并且把解救者当成了敌人。 这些被囚禁的女青年,在李浩的恐吓威胁控制下,久而久之她们就会对李浩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她们的内心深处认为她们的生死是李浩操控的。她们之所以能活下来,是李浩对她们照顾有加,是李浩给了他们活的机会和权力,这让她们不胜感激。对于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死去的那两个人中的其中一个就是重度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她由于受不了另一名女子对李浩的辱骂,于是两人动了手,最终那个患者被那位反抗者女子杀死,李浩又将反抗者女子杀死,在警方对受害人进行审讯时,其中还有受害人替凶手李浩求情。

 写在最后:

案件细节媒体披露后,有人就问她们为何不在外出“工作”时逃跑。她们都被“洗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受害”。被诱骗的新手外出时,都有李浩的忠实“信徒”进行监督,哪里跑得脱。如果没人报案,还不知道会演变成什么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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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园性奴案:17岁少女约见网友,被其囚禁在狗笼里,凶犯为何如此变态?

2013年2月28日,17时左右,在龙岗区坂田派出所,深圳,接到一名17岁的女姓韩的,谁说她在26日来到深圳网友见面,被绑架和被拘留被网民在第五性侵犯后坂田万科的公园。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丰满的已婚性奴利,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陈某。

这是怎么回事?究竟为什么行凶者会选择一个17岁的女人来进行这种变态的行为?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一起回顾一下整个案例吧。

罪犯陈,男,沈阳,辽宁省,出生在2月17日,1969年,刚从日本留学回来的情况下,在深圳开了一个中介机构,有一定积蓄,丰满的已婚性奴利他有性虐待的倾向在每天的日子里,和带来了女性朋友带回家不正当的性行为、并被指控。

受害人,汉族,女,1996年出生于湖南。由于生活的原因,她从小就来到福建,一直在福建的夜场节目中谋生。

2013年,17岁的韩寒通过福建交友网站“找SM”等帖子认识了犯罪分子陈某,陈某答应韩某以9000元的价格在深圳进行交易,并为其买了一张机票。

为了赚钱,韩寒乘坐飞机从福建飞往深圳,2月26日晚,韩寒抵达深圳,陈某赶到机场接她,并将韩寒带回万科第五花园的房子。

在交易过程中,陈某进行了性虐待,用铁链给赤裸的韩某戴上手铐,并把他关在事先准备好的“狗笼子”里。

陈在家里安装了一个针孔摄像头,并在手机上安装了一个接口,这样他就能清楚地看到韩寒在家里的一举一动。他多次假装不在家,当他看到韩挣扎着逃跑时,冲回屋里责骂她。

直到二十八日,被关在笼子里的韩寒才忍受不了。他拼命逃跑,并呼救。巡逻的保安立即为他报了警。

据警方向附近邻居询问,性奴发生的房子已经有了非常可疑的迹象,无论白天黑夜都把房子窗帘拉上,谁也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

有些人晚上听到房子里传来好几声喊叫声,但大家都以为这是夫妻之间的争吵,但并没有当真。

此外,几天前,一名儿童曾看到一名戴着手铐的妇女敲窗户寻求帮助。那孩子告诉了他母亲,但被告知管好自己的事。

警方立即追捕犯罪嫌疑人陈某,但由于针孔摄像机藏在他家中,女孩早已逃走,警方来到他家中搜索他早已知道的信息,犯罪嫌疑人立即逃向广西方向。

3月12日晚11点,深圳警方在贵阳警方的帮助下,在贵阳一家酒店将陈某逮捕。警方在他的手机上发现了假身份证和远程监控端口,这些端口被用来监控他的家和社区。

罪犯被批准逮捕后,向警方供认了自己的行为,但他认为自己交了钱,属于商业交易,无罪,并说要找律师打官司。

2013年6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正式以强奸罪、猥亵妇女罪、非法拘留罪、妨碍信用卡管理罪起诉犯罪嫌疑人陈某。

2014年1月27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7年,罚款2万元。

犯罪心理被扭曲了。他认为用钱可以买到人的尊严,把人变成了他的玩物。这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想法,他也为他的不正常的想法付出了代价。

如果不是因为贪财而在网上见面,这起案件的受害者也不会被这样对待,这其实是受害者自己的责任。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受害者从窗口呼救,但“他们什么也没发生”,这真正揭示了邻居之间奇怪而冷漠的关系。丰满的已婚性奴利我希望未来的世界更有爱心,更温暖。

挖地窖、养性奴,河南洛阳性奴案犯人李浩后来怎样?

地窖里可以有什么,储存的过冬的蔬菜。这城市的无边无际的地下除了白骨累累的坟墓,还有地窖。这地窖里可没有用来储存物,而是用来储存了人。

河南洛阳一男子用地窖来储存女孩,进行淫秽色情表演来谋取暴利。

侥幸逃脱

2011年9月,一名衣冠不整的女子来到公安局报案。这揭开了地窖里非人的淫秽案件的遮羞布。

报案的人叫小马,她报警说明一个叫李浩的男子将包括她在内的六名女孩囚禁在凯旋东路景福苑小区自家里的地下室里。

并且说明李浩对包括她在内的受害人进行性侵,并以暴力胁迫她们进行卖淫活动以牟取利益。谁能想到一个普通的地下室里能进行如此惨无人道的淫秽色情活动?

警方找到了小马所说的地下室,解救了另外三名受害者,但是另外两名受害者在警察到场时发现已经去世。

看似普通的李浩

嫌疑人李浩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人,他有孩子、有妻子,有自己的工作。平时也很少应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又是什么使他从事这种勾当呢?当然是诱人的利益了。

在警察进入地下室搜查时,邻居们也只是认为有什么不好的物品而已。

地下室里也很普通,但是经过警察的仔细搜寻,在一个堆满杂物的门后面发现了一个地洞。

整个地洞分为两部分,横向一部分,竖向一部分。由于地洞有六米深,女孩们的呼救声不能传到地上。这个地窖不足20平方米,平时有一根管子来保证呼吸。

日常生活的垃圾也是由李浩来进行运送。

齐全的准备

早在两年前,李浩就发现淫秽色情产业有极大的赚钱潜力,那时候他就有了策划这样一个地方的心思了。

在这个地窖里,李浩给女孩们配备了电脑,当然这些电脑主要是用来进行淫秽色情的直播。

平时女孩们几乎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只是有时会被李浩带出去给外面的人提供服务,这次出去也给了小马逃出报案的机会。

李浩将不同的地方分给女孩们进行淫秽色情直播和卖淫活动:半小时50元、一小时100元。

在最初,李浩和被骗来的女孩一起挖地窖,然后将更多的被骗来的女孩囚禁在这里。女孩们逐渐地麻木,失去了反抗的意识。

非人的待遇

女孩们不敢不听话,反抗的女孩会遭到毒打。已经麻木的女孩们也没有了逃跑的心思,有时甚至会争风吃醋争吵打闹。李浩认为这是自己调教有方。

那两位死去的女孩就是在企图反抗和打架之后被李浩打死的,然后埋在了地窖里。

活下来的女孩想到和死尸在一起,每天都面临着极大的精神压力,被解救出来后都有一些精神上的不正常。等到警察到场解救时,两位女孩已经失去了生命。

金钱蒙蔽了双眼

这些女孩因为轻信他人就受到了非人的磨难。每天担惊受怕,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打,什么时候被拉出去从事交易。她们不曾想到自己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被逼迫和不同的男人发生关系。这样的经历注定让人难以启齿。

李浩毁了六位女孩本来应该有滋有味的生活。谁都没有想到看似普通忠厚的李浩居然能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

不断地散布淫秽色情内容,逼迫少女们裸聊谋取暴利。李浩得到的牢狱之灾和街坊四邻鄙弃的目光,更无法面对的是妻子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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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野欢尝蛊(2022-11-21 13:45:24)回复取消回复

    1月30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浩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组织卖淫罪、非法拘禁罪,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在李浩的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