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购进专利权考虑税点(无形资产专利权税率)
本文目录一览:
- 1、是不是购买无形资产不用交增值税?
- 2、资产,无形资产等可否抵扣进项税
- 3、购进一项专利技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 4、专利权想入无形资产,怎样确定成本?
- 5、购入无形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
- 6、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如何确定计税基础?
是不是购买无形资产不用交增值税?
购买无形资产不一定不交增值税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是企业购买财务软件,是会取得增值税发票的,这个时候就有增值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取得增值税专业发票还可以进行抵扣。
2、一般情况下,购物无形资产是交营业税的,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扩展资料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是其他法定权利,而且合同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能够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资产,无形资产等可否抵扣进项税
不能。
在无形资产中,软件在购入时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其他无形资产是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无形资产,如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技术要求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购进一项专利技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缴纳增值税无形资产购进专利权考虑税点的条件是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购进专利权考虑税点,购买专利技术属于购买无形资产,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无形资产购进专利权考虑税点的。
专利权想入无形资产,怎样确定成本?
先说一下无形资产,所谓的无形资产,顾名思义,就是区别于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的资产,
其本质是资产,其特征是无形。无形,也就是没有实物形态,但是既然也是资产,就得可辨认,可估价的,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我们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也就是只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比如可口可乐的商标。
对无形资产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两个阶段。初始计量,就是按照开发成本进行计量,你们企业的专利是自己开发的,首先要进行成本计量,“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这段话比较拗口,其中几个关键词,之一是“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这个条件是两个,其一是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利益可以流入企业,其二是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就您所提的问题,第一个条件是满足的,主要涉及的是成本问题,就是研发时没有将费用资本化支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研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成本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已经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就您所提出的问题,评估当然是要找的,只要找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做一个评估,出具一份评估报告,同时,专利申请时的代理费和官费,都可以计入成本的,这些应该来得及吧?至于之前的研究开发费用,因为在研发时没有做专利查新和评估,应该是没办法把那些费用计入成本了。
总之就是尽可能尽快把可以确定的费用核算出来,计入成本,个人认为你的情况不是不能确定为无形资产,而是该无形资产的成本核算可能会比实际成本低很多,会给企业造成不利的影响。
如果硬要做无形资产的话,当然是可行的。
如果想做一些技术性的操作,您可以找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一下,他们应该会有办法处理的。
购入无形资产的进项税如何抵扣
购买的无形资产进项税抵扣,凭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认为其具有可辨认性: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多带带或者与有关的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等。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权等。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地计量,因此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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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如何确定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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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形资产在确定计税基础方面上可能直白些、容易些,但对于无形资产来讲,由于其存在抽象性,没有具体的物质相对应,那确定计税基础的时候不知要怎么去做呢?法律对此有规定吗?
专业解答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对于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我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三)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