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本文目录一览:
- 1、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
- 2、化工园区环境安全如何做?有没好的方向
- 3、我需要一份化工企业生产环境管理制度
- 4、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 5、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 6、化工厂的环保治理措施有哪些?
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化学工业区(以下简称武汉化工区)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的管理,促进武汉化工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武汉化工区。第三条 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武汉化工区总体规划、发展规划的要求,将武汉化工区建设成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我国重要的石油化工产业基地和长江中游化工物流基地。武汉化工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化工港口物流等相关产业。第四条 武汉化工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为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武汉化工区内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区级社会行政管理职能。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会同市国土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武汉化工区的土地使用依法实施管理;
(四)按照规定权限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核准或者备案,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五)负责武汉化工区内城乡建设、国土规划、城市管理、科技、环保、安全生产、国有资产、教育、民政、卫生和计生、财政等行政管理工作;
(六)负责武汉化工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七)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设在武汉化工区内的派出机构;协调海关、检验检疫、外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在武汉化工区内的行政管理工作;
(八)负责武汉化工区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等应急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他职责和交办的其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他事项。第五条 武汉化工区管委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在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总量内,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人员编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实施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制度等方式,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用编机制。
市公安、税务等部门在武汉化工区设立派出机构,应当按照本部门法定职责赋予派出机构相应的行政管理权限。派出机构接受上级派出机关的领导和武汉化工区管委会的指导、协调。第六条 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会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规划、相关区域和行业规划等要求,按照石化行业产业特点和建设一流生态化工园区的目标,制订武汉化工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武汉化工区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受市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委托,负责武汉化工区内的土地整理储备和供应工作。在业务方面接受市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的统筹和协调,并接受市国土规划等部门的监督。第八条 武汉化工区管委会应当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流动、评价等制度,支持区内单位根据需要引进高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并在创新创业扶持、人口管理、未成年子女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第九条 武汉化工区应当按照循环经济和工业生态的发展理念,利用良好的山水自然资源,构建高标准的自然生态防护体系, 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动园区经济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第十条 鼓励国(境)内外投资者应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打造现代化仓储和运输平台,开发建设化工物流中心和化工交易平台,促进化工港口物流区建设。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他组织和个人,在武汉化工区设立化工新技术研发中心、大型企业研发中心、产学研基地,建设化工测试中心、检测机构等高端服务平台,为企业生产和科研活动提供支持。
鼓励在武汉化工区设立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基地等各类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场地、设备、资金、市场推广等创业服务。经国家、省、市认定的创业孵化服务机构,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在武汉化工区内鼓励知识产权的创造与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第十二条 鼓励国(境)内外投资者按照国家鼓励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以及外(含港、澳、台)商投资产业有关指导目录的规定,在武汉化工区投资各类化工、公用工程和产业配套等项目。鼓励社会资本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和市政工程。
武汉化工区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资,支持区内企业协作发展、技术改造以及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化工园区环境安全如何做?有没好的方向
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的主要工作包括:
资料的调查与收集,包括对化工园区平面布置、人口及规划,自然条件,以及危险源情况,园区脆弱性目标情况,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情况,园区安全管理及应急机制情况,类比装置情况及类比事故等资料进行现场收集。
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即在资料收集与现场考察的基础上,分析确定化工园区内各危险源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危险源事故后果及对周边影响评价,包括:在对危险源相关技术参数、脆弱性目标调查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各类事故后果模型,对园区内各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可能事故后果进行评价,确定事故的影响范围、项目的相互影响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自然条件如地震、台风、洪水、内涝、雷电等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自然条件对园区内项目选址安全规划、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应急体系建设建议包括:根据事故后果评价、区域性定量风险评价的结果,结合园区的总体规划,给出园区内项目存在禁忌、选址安全等方面的对策建议及近期安全整治对策措施;根据园区安全管理调查情况,给出园区安全管理、安全投入方面的规划建议;同时,根据园区现有应急能力,给出包括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机制设计、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设计、各应急部门的应急标准运行程序、应急预案等。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方面,重点发展共伴生矿产资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建筑废弃物、道路沥青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解决共性关键技术的示范推广。
我需要一份化工企业生产环境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本公司活动、产品、服务中已形成或可能形成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动态的识别与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以实现对其的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同时也适用于对相关方须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策划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并负责环境因素清单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的审批。
3.2 安环部:负责公司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组织工作,同时负责公司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汇总、登记、更新工作。
3.3 相关部门:负责识别、评价与更新本部门或本部门相关方产生的环境因素。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因素的识别
4.1.1 识别的范围
公司所属科室、生产车间、辅助部门等的活动、产品、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以及相关方有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
4.1.2 识别环境因素时要考虑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识别的内容要考虑以下一些主要方面:
a、 对水体的排放;
b、 对大气的排放;
c、 噪声的排放;
d、 固体废弃物的处置;
e、 能源、资源的使用
f、 土地的污染;
g、 地方性的环境问题等。
4.1.3 识别的方法
采用过程分析法、现场观察法以及个别讨论法等相结合的办法识别环境因素。
4.1.4 识别的步骤
a、安环部在管理者代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
b、安环部对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进行策划,组建识别和评价小组,确定识别和评价计划,明确识别和评价时间、日程安排、参加人员及职责,对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有关的的环境因素进行排查,草拟环境因素清单,并通过现场观察和个别讨论的方法来补充和完善,形成各部门的【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
c、安环部负责分析、汇总各部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编制公司级【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4.2 重要环境因素评价
4.2.1 评价依据
a、环境因素的范围、程度、发生频次、资源消耗、相关方的关心度;
b、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要求;
c、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公司的有关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管理、化学危险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d、公司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4.2.2 评价方法
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物质及其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均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凡造成较大范围环境影响,且后果严重,甚至危及人类健康及生命的均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凡对相关方或社区影响较大,抱怨程度逐步加大,甚至达到诉诸法律调解的均定为重要环境因素。其余可根据环境因素的分类、性质等采用多因子评价法、等标污染负荷-频率法或厂界噪声-频次法进行评价。
a、多因子评价法
评价准则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的评价因子: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发生频次
资源的消耗
相关方的关心度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中的环境因素,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五项评价因子上分别进行打分,五项之和M≥12的环境因素则确认为重要环境因素。
评价因子及其分值
环境影响的范围 环境影响的程度
影响范围 分数值 影响程度 分数值
影响本岗位的
影响本车间的
影响全厂或整个地区的 1
2
3 对环境或健康影响较小的
对环境或健康影响较大的
对环境或健康影响严重的 1
2
3
环境影响发生的频次 环境影响的资源消耗
发生频次 分数值 资源消耗 分数值
每周小于一次
每周大于或等于一次
连续发生 1
2
3 资源消耗较小的
资源消耗较大的
资源消耗严重的 1
2
3
相关方的关心度
关心度 分数值
相关方的关心度小的
相关方关心度一般的
相关方的心度大的 1
2
3
b、等标污染负荷-频率法
评价准则
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中的污染物的排放,根据污染物质排放浓度和排污频次两项评价因子分别进行打分,当a×b=C≥15或a=5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当c=25时该项环境因素为紧急优先项;c=20时为高度优先项;c=16时为中度优先项;当c=15时为低度优先项;当c<15时为一般环境因素。
评价因子及其分值
评价因子a 评价因子b
级别 排污浓度
与法规规定值比例 分数值 级别 排污频次 分数值
Ⅰ
Ⅱ
Ⅲ
Ⅳ
Ⅴ ≥90%
80~90%
50~80%
20~50%
<20% 5
4
3
2
1 Ⅰ
Ⅱ
Ⅲ
Ⅳ
Ⅴ 每日一次~连续发生
每周一次~每日一次
每月一次~每周一次
每年一次~每月一次
一年以上一次 5
4
3
2
1
c、厂界噪声—频次法
评价准则
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中的厂界噪声的排放,根据厂界噪声与标准值比较之差以及频率信持续时间因子两项评价因子分别进行打分。当a×b=C≥15或a=5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评价因子及其分值
评价因子a
级别 厂界噪声与标准值比较之差△ 分数值
Ⅰ
Ⅱ
Ⅲ
Ⅳ
Ⅴ △≥-1
-3≤△-1
-5≤△-3
-7≤△-5
△-7 5
4
3
2
1
评价因子b
持续 ≤10秒 10秒~
1分钟 1分钟~
5分钟 5分钟~
30分钟 30分钟
以上
时间
一年以上一次 1 2 3 4 5
每月-每年一次 2 3 4 5
每周-每月一次 3 4 5
每日-每周一次 4 5
每日一次以上 5
4.2.3 评价步骤
a、各部门将列入【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中的环境因素根据上述评价准则和方法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表】中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打分后交至安环部。
b、安环部组织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小组对识别、评价出的环境因素进行复核,汇总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在此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评价出的重要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c、重要环境因素管理方案的实施执行《QEHS方针、目标和指标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4.3 环境因素的更新
4.3.1环境因素的识别一般为1次/年,一般情况下为每年二季度进行。
4.3.2当发生下述情况时,管理者代表应及时组建环境因素识别小组,进行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
a、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b、 公司有关生产、过程、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c、 有相关方合理要求或连续投诉时;
d、 重要设施、设备发生重要变化时;
e、 发生重要环境事故后;
f、 内审和管理评审的要求;
g、 发现遗漏的环境因素等。
4.4 本程序执行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表单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化工园区是化工行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安全统一监管、环境集中治理、上下游协同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化工行业的主要发展阵地。目前,我国化工园区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园区还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配套设施不健全、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安全环境风险较高,亟需出台政策引导化工园区规范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办法》编制主要考虑三点:一是充分与现有政策标准衔接。《办法》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与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综合评价导则等标准规范相衔接,参考相关省份已出台的认定办法,围绕化工园区绿色、安全发展目标,为各省份制定认定管理办法提供依据。二是统筹兼顾不同化工园区特点。《办法》综合考虑我国化工园区数量众多,地理位置、主导产业各不相同等特点,在确保安全环境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制定了差异化政策。如,考虑到北方冬季气温较低,废水明管输送运行成本高、管线冻裂风险大,我们要求废水排放采用“专管或明管输送”。三是严守安全环保底线。《办法》面向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清洁生产、应急保障等需求,分别从园区设立、管理机构、园区选址、规划、安全环保、应急救援等方面提出约束性指标要求,是各省份制定实施细则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
法律依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提升化工园区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参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级人民政府对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职责指导地方开展化工园区建设和认定管理相关工作。
化工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按照国家环保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就可以了,编制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然后经主管领导审批下发后执行就可以了
化工厂的环保治理措施有哪些?
一、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事故处置废水必须安全处置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不得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二、事故残留物尽量回收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不能回收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的事故残留物及高浓度废水等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企业及时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化工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办法,制订和落实事故性环境污染防治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对厂区其他生产车间等重要部位的管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患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