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儿科医疗质量质控方案)
本文目录一览:
- 1、急求一份乡镇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进修制度
- 2、谁有一套完整的医院绩效管理方案?谢谢
- 3、求:人民医院制定的各规章制度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人员岗位制度
- 4、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细则
- 5、中医儿科工作制度
急求一份乡镇卫生院后勤管理制度、进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辖区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卫生局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严禁超诊疗科目和执业范围从事诊疗活动。
乡镇卫生院业务工作接受县级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指导。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的人员、业务、经费,卫生局按职责管理。
第五条 卫生局抓好本管理办法的落实,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每年对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至少要进行二次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县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总结通报。
对认真落实本管理办法、各项管理比较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卫生院,卫生局给予奖励和扶持,促进健康发展。
第二章 卫生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按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卫生局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编制和人员管理,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档案。重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逐步形成梯队。
第七条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助理及其以上医师资格,其它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医师、护士必须经卫生局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不得超范围执业。
卫生局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定期组织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第八条 从事专项服务的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有关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
第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确需增加或调整人员,要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由县人劳、编办、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在编制范围外确需增加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与聘用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从2007年1月1日起所有乡镇卫生院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社会养老统筹统一管理。
第十条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卫生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或推荐任用。中心卫生院院长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乡卫生院院长应具有师级以上职称。
第十一条 院长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单位管理、医疗质量、医疗服务水平、预防保健、卫生监督、行风建设和经济发展等。卫生局进行年度考核,并依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第十二条 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有以下责任:一是对卫生局负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上级决定;二是完成医疗预防保健任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的利益;三是对卫生院生存发展和提高业务技术负责。
院长具有以下权力:一是对全院工作有统一指挥权;二是对副院长人选有提名权,对科室长有任命与免职权;三是按照规定对卫生院经济的使用有支配权;四是对有贡献或违反纪律人员有奖惩权。
第十三条 院长必须参加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卫生事业管理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 重视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学习工作,积极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实施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进修内容以提高临床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能力。
第十五条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群众监督制度,督促医务人员遵守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第三章 公共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预防保健工作制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质量指标,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室。
②做好计划免疫、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和处理工作。
③积极开展重大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病预防控制工作。
④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⑤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⑥制定健康教育计划,针对重点人群,结合实际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卫生保健知识,促进农村居民良好健康行为的形成。并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妇幼保健管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①按卫生局的要求建立规范化妇幼保健门诊室。
②做好孕产妇系统保健和儿童系统保健。
③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
④做好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评审工作。
⑤做好控制新生儿破伤风工作。
⑥做好辖区托儿所、幼儿园卫生管理和指导工作。
第十九条 协助乡镇政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解释和补偿审核等工作。
第二十条 受卫生局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
第四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广大人民群众需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发展目标。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以实施。
第二十二条 贯彻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不断完善。
①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医疗、护理、医技工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②按照病人第一、安全有序、首诊负责、重点加强原则,以病人为中心,把医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放在首位。
③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管理工作小组(如急诊抢救、感染控制、病历质量管理等小组),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发现、纠正医疗缺陷,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重要岗位的管理。
④落实首诊负责制、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交接班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等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
⑤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操作规程、抢救常规,配齐常用急救药品、器材,保证基本医疗和抢救工作及时有效运行,对不能处理的危重疑难病人及时转诊。
⑥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和住院病历。
第二十三条 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加强供应室、手术室、分娩室, 治疗室建设,遵守无菌操作规程,严格消毒、保洁管理;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和对环境的污染。
第二十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严格药品管理制度.逐步推行药品集中采购;药品保管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蛀、防鼠等措施。药品摆设要分类有序,外用药和内服药分开存放,做到一药一标签。
第二十五条 重点加强产科、儿科、急诊急救等建设,并能达到以下技术水平:
①严格按照省、市产科建设标准,加强产科建设,做好住院分娩工作。乡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按照爱婴医院的标准,创建爱婴医院。
②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掌握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技术。
③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徒手心肺复苏等常用急救技术。
④对辖区内的急诊病例能及时应诊(包括出诊)。院内病人能立即进行抢救;院外病人能在10分钟内出诊。
⑤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步诊断并进行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⑥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阑尾切除、疝气修补等常见的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第二十六条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新技术,不断拓展服务能力。
第二十七条 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中医药服务管理,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二十八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改善服务态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行政财务后勤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着“精简、高效、低耗”原则设置内部科室,原则上设置行政科、临床科室、护理组、防保站 。临床科室设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医技室等。其具体设置由中心卫生院、防保医疗型卫生院、防保型卫生院根据实际确定。
第三十条 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正、副院长、科室负责人等组成,对乡镇卫生院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第三十一条 加强院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职工会议,通报卫生院重大决策执行落实情况、日常管理和运作经营情况,听取职工对卫生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考勤、学习、会议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人手一册工作日志。
第三十三条 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度,加强物资管理。
第三十四条 加强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确保工作需要,对所有资产、医疗设备要建立档案。
第三十五条 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高危设备、手术室、放射室、分娩室等特殊区域和剧毒、剧麻、精神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十六条 美化院内环境,搞好室内卫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安静、舒适的医疗场所。医务人员上班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挂牌上岗。
第三十七条 乡镇卫生院全民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以及遗属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在职人员,按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工资不足部分由乡镇卫生院承担;属集体所有制身份的退休人员,已进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经办中心统一管理,未纳入养老保险经办中心的,由财政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500元,即在原来每人每月300元的基础上再增补200元。
第三十八条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纳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后,仍然要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结合岗位、任务、业绩进行定酬,严格岗位聘期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使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挂钩。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成本核算,最大限度的降低医疗和药品费用,让利于广大人民群众。
各乡镇卫生院原承包租赁卫生所的合同继续执行不变,凡在岗在职人员无论是全民、集体、聘用(卫生局批准)人员,一律实行同工同酬,集体人员和聘用人员工资基数比照同职务的全民人员工资基数确定。
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后,各卫生院仍然要实行全院成本核算,各卫生院只能按医疗收入的65%作为全员工资分配部分,35%作为医疗成本。药品收入(含两地差其他收入)不得纳入工资分配,只作为医院收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的欠帐偿还、医疗设备的购置和公共卫生支出。
浮动工资基数:医疗人员按档案工资的45%--60%参入浮动与工作绩效挂钩;行政管理人员(院长、副院长、会计),按档案工资的10%—30%参入考核;防疫妇幼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参与考核;医疗后勤人员按档案工资的30%--40%参与考核。
行政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卫生局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挂钩,其浮动工资部分不得突破全院平均值的1.2倍;防疫、妇幼人员考核工资与“七苗接种率”、“两个系统管理”相关指标及其他各项防疫妇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完成任务的防疫妇幼人员奖金不得低于全院平均水平;医疗后勤人员的考核工资与医疗业务开展情况挂钩。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管理办法,工资分配方案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报卫生局审定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和监督审计制度。积极探索推行县级财务集中核算或会计委派制,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实行民主理财、院务公开,较大项目支出应由院务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凡购置5000元以上设备或1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应报卫生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条 执行政府的医疗服务价格,并公开主要药品及诊疗收费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
第四十一条 加强信息管理,
①乡镇卫生院设兼职人员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卫生信息资料必须做到及时、准确。
②严格执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登记报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报告制度。
③要建立相关统计制度,做好乡镇医疗、预防、保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及时将有关统计报表上报县级相关部门。
④乡镇卫生院要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进行病案管理。
第六章 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管理
第四十二条 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监督。
第四十三条 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和卫生信息等工作技术指导。要加强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中医药管理,努力提高中医服务水平。
第四十四条 负责卫生局统一制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工作职责、门诊日志、处方的规范管理,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有登记、开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防保有卡册、疫情有报告。
第四十五条 健全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部置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任务,每年召开例会不少于6次。
第四十六条 要健全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每年进一次考核、评比,对工作突出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表彰。
对违反管理规定的村级和个体卫生机构提议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处理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奖惩
第四十七条 卫生局成立乡镇卫生院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卫生局相关股室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十八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各项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理。
第四十九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财政拨款相挂钩。每年从乡镇卫生院财政拨款中提取5%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奖励基金,对先进单位予以重点奖励,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十条 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依法监管的同时,对违反本管理办法不够依法处理的情节,实行内部奖惩制度。
①对违反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单位,按违反每条予以50---300元的惩处。
②接受省市检查,达不到工作要求的单位给予单位500---1000元惩处;受到省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单位1000元惩处;受市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500元惩处;受县上通报批评的单位给予300元惩处。
③在上级督导检查工作中,对指出的问题不予改进者,给予单位200---500元的惩处。
④不按期完成卫生局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的,给予单位500—1000元的惩处。
以上惩罚资金从违反本办法发生时间的次月,由卫生局从财政拨款中扣除,受罚单位要将惩罚资金落实到相关责任人承担,单位不予报销。卫生局将惩罚资金全部用作奖励资金。
谁有一套完整的医院绩效管理方案?谢谢
第一章 目的 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人保部“绩效工资管理”的精神,进一步调动医院各类各级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使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体员工的得到持续提高,不断改善本县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根据卫生部“卫规财发[2004]410号”等系列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新型的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制度。
第二章 分配原则
本方案所指的绩效工资,不包括按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发放的档案工资。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服务质量取酬,按工作绩效取酬”的分配机制,主要体现了“三个衡量”的原则:
一、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基础。
二、以“技术含量高低、风险程度大小、工作负荷强弱、管理责任重轻”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导向。
三、以“工作效率、管理效能、服务质量、劳动纪律”四个方面的各项重要指标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绩效工资的依据。
第三章 绩效考核
一、公共考核 项目
1、 医德医风方面;
2、 科室管理方面:
3、 劳动纪律方面:
4、 护理质量管理:
5、 后勤部务管理:
6、 医院感染管理:
7、 财务管理:
8、 医疗安全管理:
二、临床科室绩效考核
1、工作效率指标:
①病床使用率 93%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5%。
②平均住院日 小于等于16天(二级医院小于等于12天)。该指标为相关考核指标,制定每科相应标准。每延长或缩短1天,效能工资相应下浮或上浮2%。
③工作量计划完成率 (包括出院病人占床日、出院病人医疗收入)按各病区标准执行,100%达标。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2%。
2、管理效能指标
①自费病人床天费用控制线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内科680元,儿科450元,外科750元。每偏离10%,效能工资下浮2%。
②科室成本与医疗收入之比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临床科室控制线在70%。每降升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1%。
③药品费用比 按各科室标准执行。内科控制线在 %以下,外科控制线在 %以下。每超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下浮5%。
④检查检验费用比 25%达标。 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2.5%
⑤社保病人药品比 按各病区标准执行。内科<35%,外科<30%每降升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5%。
3、服务质量指标
①病人满意度 95%达标(三甲标准为90%)。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能工资上下浮1%。
②病人中肯投诉例数 0达标 。 每发生1例,效能工资上下浮1%。
4、劳动纪律指标
①工作天数 全勤达标,因请假缺勤者按天数扣发。旷工者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扣发。
②工作纪律 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岗位为达标。迟到、早退、脱岗的,按违反劳动纪律有关规定扣发。
5、 医疗质量考核指标
①诊疗规范执行率 按《省常见病诊疗规范》诊治每1例病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在院病历20份,每缺1例,效率工资下浮2%。
②治愈率+好转率 95%达标 。 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③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 ≤0.5%达标。每降升0.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
④重点病例讨论率 疑难、术前、死亡病例,每例讨论为达标。每月每病区抽查在院重病历10份,每缺1例,效率工资下浮2%。
⑤病历合格率 甲级 90%,乙级10%,丙级0,达标。甲级每升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上下浮2%。每出现1份丙级病历,效率工资下浮5%。
⑥医疗质量综合分数 95分达标。每月以质量管理科综合检查评分结果为准,每升降1分,效率工资上下浮2%。
6、医疗安全考核指标
①医疗纠纷发生率 为0达标。每发生1宗医疗纠纷,效率工资下浮5%(经济损失另计)。
②急救物品完好率 100%达标。每下降1个百分点,效率工资下浮1%。
求:人民医院制定的各规章制度 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人员岗位制度
提示
别把眼睛看花拉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
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我国医院实现标准化管理的客观依据。实施医院分级管理,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宏观管理和医院微观管理的双重机制,完善各级医院功能,健全、巩固三级医疗预防体系,更好地发挥整体效应,达到充分合理利用有限卫生资源,促进科技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更好的为人民健康服务。同时还可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支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分级管理是医院管理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指导,总结我国三级医疗卫生网建设和创建“文明医院”活动的经验,由卫生部医政司组织十一省、市及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医科大学等单位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和论证起草的。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1.各级医院基本标准:本标准是各级医院都必须达到的标准,也是医院开业资格的认定标准。基本标准单独考核评定,与分等标准考核打分分开。如达不到“基本标准”的要求,不予通过,定为不合格医院,新申请开业的医院则不予批准。
2.各级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任务和功能的不同,把医院分为三级,即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还根据各级医院的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并参照必要的设施条件,分别划分为甲、乙、丙等,三级医院增设特等。
3.评审判定标准:在数学模型评分办法建立前暂采取千分制办法评定。在评审中,合格医院按所得总分的分数段来评定等次。
甲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900分以上(含900分)。
乙等:分等标准考核须达750分至899分。
丙等:分等标准考核在749分以下。(含749分)
三级特等医院除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的标准外,还必须达到医院所必备的条件。
4 .医院评审申请书:是医院向评审委员会申请的必备手续,也是评审委员会认定医院评审资格的主要依据。要求各医院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填写、申报。
5.标准的其他有关附件:是标准的具体指标,要求和考核检查要点等的说明。
这次所形成的《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还很不完善,只能作为草案在全国试行。希望各地在试行中对本标准提出修订意见,使之逐步完善。
卫生院、基层医院(一级医院)标准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具有一定人口(≤10万)的社区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在我国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全球目标的基层医疗机构。
一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一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基本标准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一级医院功能、任务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数不得少于20张。如果不足上述限度,必须做出合理解释。
2.病房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1.4。
5.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之比为80-85%(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级医院应承担本社区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一)预防保健
1.做好社区卫生防疫工作,包括计划免疫、传染病、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开展妇女、婴幼儿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婚、育、产系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等工作。
3.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
4.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社区人群健康的因素,普及卫生知识,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二)医疗服务
1.完成社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住院(含家庭病床)诊治任务,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
2.向群众普及急救知识与技术,院内医务人员必须掌握有效的徒手心肺复苏术。
3.根据条件开展社区康复医疗、精神卫生服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人群防治。
(三)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社区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社区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村级卫生组织和个体开业医生的管理和技术指导,培训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制度、措施、监督、考核与评价。有人分工负责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一)必备制度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和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除一般医院工作制度,应包括妇幼保健、卫生防疫、家庭病床工作制度,指导乡村医生等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二)信息管理
1.按卫生部《卫生统计工作制度(试行)》的规定配合综合信息管理专(兼)职人员。
2.对信息及时收集、储存、分析、反馈与利用,且有成效。
3.有图书管理制度,订有适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三)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或专职财会人员。
2.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符合会计制度。
3.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4.会计监督审计制度健全,严格遵守财经、物价纪律,不准乱收费。
(四)设备管理
1 .设专人或兼职人员对全院设备进行管理。
2.有医疗设备保管、使用、保养、定期维修制度,保证医疗工作的需要。
3.对重要设备建立的档案。
(五)总务管理
1.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2.主动、及时为全院服务,保证水、电、被服、膳食供应,各种设施及时维修。
(六)建筑管理
1.医院建筑符合卫生学要求,对旧建筑有维修制度,对不合理建筑有改造计划。
2.不得使用危房,尤其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全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逐级质量保证体系。
(二)有全院质量管理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院内感染的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
3.建立严格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与无菌操作规定。
4.有院内感染控制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方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治疗室、供应室、分娩室等)的保治措施。
7.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制定有关思想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具有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开展和坚持岗位前教育制度。
4.建立群众监督制度。
5.根据调查,患者、社区或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达到规定。
6.有健全的廉洁行医措施。
六、医院安全
1.建立健全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并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
2.制订平时的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定期检查。
3.有对高压力系统、手术室、放射室、配电室等高危设备与区域的特殊安全管理措施。
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5.有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6.照明系统发生意外情况时,有安全的替代光源,保证应急的需要。
七、医院环境
1 .重视医院清洁卫生,有保洁制度及措施,有专人负责。
2.门诊、病房等医疗区禁止吸烟。
3.重视院内绿化,有与医院占地相适应的绿化面积(包括室内外花木种植、立体绿化)。
4.对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符合卫生学标准。
5.门诊噪音不高于50分贝,病房、手术室噪音不高于38分贝。
6.手术室一般照明为100米烛,工作面积综合照明2000-3000米烛。
一级医院分等标准
本标准是一级医院建设和发展的标准,也是其水平和质量的评价依据。
一、科室设置
科室设置应与一级医院的功能、任务和社区实际需要适应。
1.临床科学:应设置内科、外科 ,妇产科、急诊室。有条件的设儿科、五宫科、中医科,家庭病床科(组)等。
2.医技科室:应设置药剂室(含调配室)、化验室(检验中心有统一安排者可不要求)、放射室、手术室、处置室、供应室、病案统计室、图书室等。
3.行政科室:设置院办公室(负责医疗、护理、人事、秘书、保卫、财务、后勤工作等)。
4.预防保健(科)室:设置卫生防疫室、妇幼保健室(含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二、人员配备
要达到基本要求中病床与人员的比例。其中各类人员的比例如下表:
各 种 人 员
行政工勤人员%
卫生技术人员%
其 中 各 类 卫 生 技 术 人 员
中西医师(士)%
护理%
检验%
放射%
药剂%
其它%
15-20
80-85
38
38
4
4
8
8
其中分工从事预防保健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25%以上。
三、技术水平
技术建设要从实际出发,能开展社区各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一般危重病人的救护服务。基本要求:
(一)医疗
1.急诊医疗:
对社区内急诊病例能24小时应诊(包括出诊)。
2.内、儿科:
正确处理常见病,并能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处理与转诊。
能对循环、泌尿、呼吸系统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诊断并进行维持生命的抢救处理。
掌握当地传染病的治疗和消毒隔离技术。
3.外科、妇产科:
能对外科急腹症做出临床诊断和及时、正确的处理。
能开展一般上腹部手术。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
能完成生理产科、部分常见病病理产科的处理及剖腹产手术。
4.五官科:
能诊断治疗本科常见病及部分急症。
开展防盲、防龋、防聋工作。
5.中医科:
能辩证施治内、外、妇、儿科的常见病与部分疑难杂症。
开展针灸、按摩等。
6.护理
熟练掌握各种疾病的护理,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做好病房管理和分级护理,正确书写五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记录、护士交班、护理记录)。
7.医技科室:
能开展心电图、超声波检查。
能开展血、尿、便常规检验和部分生化检验。
(检验中心化地区,有关安排要有合同)
能开展透视、摄片、一般胃肠道造影等检查。
(二)预防保健
1.能开展计划免疫、疫情处理,对“两管五改”进行技术指导。
2.能开展围产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掌握计划生育四项技术。
3.能开展社区慢性非传染病防治、老年保健、精神卫生和社区康复医疗。
(三)教学
1.能对乡村医生、卫生员和接生员进行培训。
2.能接受卫校学生部分临床学习。
四、医院管理
1.院长应熟悉一级医院的管理,经过医院管理专业短期培训。
2.医院有长远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步骤。
3.医院职工对院领导工作满意度≥80%。
4.社区、合同单位和病人对医院满意度≥80%。
5.信息管理:
掌握人群各种传染病发病情况,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登记合格率≥95%,漏报率≤0.5%。
做好医院统计工作,配备统计人员掌握社区人口、生命、疾病(多发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动态资料,及时分析和提出对策;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成各种卫生统计报表。
建立病案管理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逐步按国际疾病分类(ICD)进行管理,要求门诊有病历,住院书写完整病历;按标准书写,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五、主要科室基本设备详见(附件七)。
六、各项统计指标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85%
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5%
3.门诊转诊率≤20%
4.单病种治愈好转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5.单病种病死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6.单病种重危病人抢救成功率:与同级医院相比,在平均水平上
7.住院病人转院率≤3%
8.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85%
9.昏迷、瘫痪病人褥疮发生次数:0
10.院内感染率≤3%
11.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1%
12.一人一针一管执行率100%
13.常规器械消毒菌合格率100%
14.病床使用率≥60%
15.年病床周转次数≥32次
16.平均住院日6天
17.门诊处方合格率≥98%
18.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90%
19.住院病历书写合格率≥98%
20.甲级X光片率≥40%
21.护理五种表格书写合格率≥85%
22.二级以上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 0
23.设备利用率≥80%
24.特殊诊断设备检查阳性率≥20%(主要指B超)
25.0~7岁儿童建卡率 农村≥98% 城市≥100%
26.麻疹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7.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8.白百破疫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29.卡介苗接种率 农村≥90% 城市≥95%
30.四苗全程覆盖率 农村≥85% 城市≥92.5%
31.妇女病查治率 农村≥60% 城市≥90%
32.围产儿死亡率 农村≤20% 城市≤90%
33.产前检查率 农村≥80% 城市≥95%
34.新法接生率≥95%
35. 产后访视率农村≥70% 城市≥80%
36.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100%
37.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38.基础护理合格率≥80%
39.一级护理合格率≥80%
一级医院分等判定标准
医院应对其建设、管理、技术水平、工作质量、文明服务、成本效益等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并制定改进措施。地(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对医院质量按本标准进行院外评价。根据评审结果将一级医院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
一、一级甲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显著,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结合水平,经考核达到900分及以上。
二、一级乙等医院
医院建设成绩尚好,其科室设置、人员配备、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工作质量和医院基本设施等综合水平经考核检查达750-899分。
三、一级丙等医院
医院建设有一定成绩,基本标准考核合格,但与分等标准要求尚有较大差距。经综合考核检查在749分以下(含749分)。丙等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发展规划。
二级医院标准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其半径人口一般在10万以上)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的卫生机构,是三级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中间层次。
二级医院基本标准
本标准是审定二级医院资格的必备条件,达到本标准合格线者才能参加等级评审。
一、医院规模
应具有与二级医院任务、功能、技术水平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医院规模。
1.病床不少于100张。
2.每床单元必备设施达到规定的要求(见附件六)。
3.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4.每床病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5.日平均每门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6.病床与医院正式职工人数之比为1∶1.3-1.5。
7.必须配备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不少于75%。
二、医院功能与任务
(一)医疗卫生服务
对社区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
1.承担地区(地、市、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较疑难病症诊治任务;抢救急危重症;接受一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转诊。
2.开展日常院前急救;承担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迅速组织配套的急救队伍接收成批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3.开展健康教育,掌握社区的疾病动态。参与社区内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工作。
(二)与医疗相结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1.能承担基层医疗单位中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和本院职工的在职教育。
2.能承担中等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及中等以上医学卫生学校学生的临床实习任务。
3.能承担省或市级科研项目。
(三)指导基层
与有关部门协作指导地区内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社区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精神卫生等工作。与一级医院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关系,开展双向转诊,帮助开展新技术,解决疑难问题和培训卫生技术及管理人员。
三、医院管理
医院应有健全的管理体系,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人员、制度、措施、实施方案及其考核与评价办法。
(一)组织管理
必备的有:
1.行政管理组织
2.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管理组织
3.护理管理组织
4.财务管理组织
5.总务保障组织
6.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组织
7.必备委员会
(二)制度管理
根据1982年卫生部发布的《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要求和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必须认真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教育、执行、监督、检查、考评和奖惩办法。必备制度应包括:
1.医院工作制度
2.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3.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4.职工继续教育制度
(三)行政管理
1.有健全的行政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管行政工作。
2.有远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季度安排和完成计划的进度、指标、措施、步 骤、以及检查总结。
3 .医院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必备的制度有:各项会议制度、院总值班制度、医疗行政查房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4.有群众来信来房登记、参观访问、医院大事记录。
5.院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社区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四)医疗管理
1.有健全的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分管医疗工作。
2.制订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医疗工作制度 ,切实可行的技术操作规程和医疗护理质量标准。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定期活动,对医疗、护理、医技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
5.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
6.非国家认定资格的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医疗医技和护理技术工作。
(五)护理管理
按《护理管理标准及评审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
(六)教学、科研管理
教学:
1.有健全的教学管理组织,有一名院领导分工负责教学管理工作。
2.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有健全的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有相应的教学设施与设备。
5.卫生部认定的“教学医院”,按卫生部《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工作暂行规定》(待发)进行管理。
科研:
1.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科研管理并有相应的工作制度。
2.建立科技人员、科研成果档案。
3.有鼓励开展医学和管理科研办法。
(七)信息管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应设立图书馆(室),并且有足够数量的医学图书和期刊。
3.有处理医疗、管理和图书情报信息的专职管理人员。
4.院内各部门提供的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八)计量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医院必须加强计量工作管理。
1.有负责计量管理工作的部门或人员。
2.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计量管理办法。
(2)计量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3.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应进行周期检查。
(九)财务管理
1.设有财务机构,人员编制合理,职责范围明确,并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
2.设有专(兼)职收费管理人员,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3.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符合会计制度。
4.建立会计档案和管理制度。
5.有健全的财会监督制度,对违反财经、物价纪律现象应及时严肃处理。
(十)审计管理
1.设有与财务机构相平行的审计机构或者职级相应的审计人员,人员编制合理,并具有一定的审计专业知识。
2.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实行经常性审计监督。
3.对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检查、评估资金、财产的使用效益并提出改进建议。
5.无重大损失浪费、贪污盗窃和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事件。
(十一)设备管理
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宜性和可行性论证,进货要验收,使用有专人保管。
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十二)总务管理
1.有健全的总务管理机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一般物资实行定额管理,有健全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全国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不发生两漏(漏水、漏电),做到两满意(职工、病人满意)。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临时照明。
5.救护车配有基本设备、药品,随叫随到,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十三)建筑管理
1.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要经过可行性论证,适应总体发展规划,资料保存完整。
2.新医院选址、布局、设计要合理,符合建筑规范及卫生学要求。
3.医院各部分(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室)的建筑布局、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的要求)。
4.医院旧建筑有维修计划及预算,并认真执行。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四、质量管理
(一)医院应有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二)有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
(三)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教学、科研和病案质量等。
(四)有质量教育、监督、检查和评价制度及改进方案。
(五)院内感染控制
1.控制感染组织应符合1988年卫生部下发的《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2.有全院性控制感染方案、对策、措施、效果与评价。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房的设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
4.有院内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和进行正确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有特殊区域(如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产房、婴儿室、新生儿病房、治疗室等)的保洁监控措施。
7.现场检验要达到规定要求。
五、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
1.具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2.制定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做好全院职工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学习,进行研究分析总结。
4.认真贯彻执行《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有医德教育措施。严格实行岗前教育制度。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版细则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采用三级六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假,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三级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三级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三级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提供费用查询,实行费用清单制度。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
一、医院功能与任务(50分)
(一)医疗服务(20分)
能提供全面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
1.在高质量综合性医疗服务的基础上,提供高水平的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病诊治任务,开展双向转诊。
2.有足够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年出院病人中应有一定比例来自医院所在地以外的地区或省。
3.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急诊医疗网,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能配合急救中心迅速做出应急反应,承担灾害事故的紧急救援任务,并能接受成批伤病员进行院内急救。
4.开展心理卫生、遗传找寻门诊服务和支持、指导社区医疗、护理、康复医疗服务。
(二)教学科研(15分)
1.承担高等医学院的临床教学和实习,能培养高级临床医学人才。并承担二级医院技术骨干的临床专业进修任务。
2.承担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科研课题。
(三)业务技术指导(10分)
履行对下级医疗机构技术指导是医院的职责和义务,建立经常性技术指导与合作关系,帮助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解决疑难问题,培养卫生技术和管理人才。完成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或支农工作。
(四)预防保健(5分)
1.开展健康教育
2.承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预防保健,主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的临床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工作。
3.参与城市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二、科室设置(30分)
医院科室设置应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职能科室的设置应符合精简、高效的原则,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业务科室应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指导下和整体发展的基础上,加强专科建设,部分一级科室实行二级分科,突出专科优势。
(一)临床科室(20分)
1.一级专业科室
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当地《医疗设置规划》的规定。
2.二级专业科室
内科:应至少设7个科室,下列科室中地个为必设科室 :心血管、消化、呼吸、血液、神经内科、肾内、内分泌等专业科室。
外科:应设普外、心胸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骨科等专业科室。
妇产科:应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
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
3.重点专科
重点专科应依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立。
全院应有3个以上的重点专科。
每重点专科有20张病床。
4 应设综合重症加强监护病房(ICU或称综合加强医疗病房)或专科重症加强监护病房(或称专科加强医疗病房)
(二)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10分)
除符合外,还应设信息统计室图书馆(室)
三、人员配备(30 分)
医院应配备与其功能、任务和规模相适应的卫生技术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除引应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实际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在编护理人数不少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50%,病床床位与病房护士之比不少于1:0.4,具有大专以上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不少于护士总数的20%,护理部正、副主任,内、外、妇、儿、急诊科、手术室及重点科室护士长应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技术职务,主管护师、护士结构合理(10分)
(二)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机构合理。(6分)
(三)各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一般二级科室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务。(7分)
(四)营养人员(具有营养士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与床位比为1:200 (4分)
(五)输血科专业人员根据医院床位数、手术例数、用血量及工作实际情况确定。(3分)
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适当增加人员比例
四、医院管理(140分)
(一)组织管理(25分)
1.医院应有健全的科学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工作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并结合医院实际,认真制定和不断
完善医院工作制度,各级务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岗前教育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标准化管理。
3.医院实行目标管理,应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作好执行进度发协调,检查、考核与评价。
4.建立健全院内、外的监督制度,定期对医院工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价。
5.院长应全面掌握医院管理的知识和技能,了解国内医院管理动态,强化科学管理意识;医院领导必须接受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只能科室的领导也要接受岗位培训
6.有在职人员培训计划和经费
7.医院职工对院领导班子结构、合作和工作满意度≥80%。
(二)信息管理(22分)
1.有健全的信息管理组织和有关工作制度
2.图书馆的中、外文医学图书和期刊能满足医教研需要
3.档案管理按《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升级办法》(国家二级)标准执行。
4.对医疗、病案统计、财务、人事、药库、和图书情报等信息实行电子计算机管理。
5.各种统计、分析、编码及信息都必须擦却国家和部颁标准。
6.医院的各项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准确并及时分析、反馈与利用。
(三)财务管理 (15分)
1.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财会制度,加强财经律。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实行主要服务项目明码标价。
3.贯彻“勤俭办院”的方针,加强经营管理逐步开展成本核算。
(四)设备管理(19分)
1.有健全的设备管理和维修组织,配备一定的工程技术人员。
2.医院设备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设备定期采购、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提高使用效率,避免重复购置。
3.医院应重点保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达到的设备和其他基本要装备、急救设备、监护设备的配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要经过论证。有关大型设备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4.贵重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五)总务管理 (19分)
1、健全的总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2.般物质实行定额管理 有健全的采购验收 入库发放 报废等制度
3.主动、及时为医教研和职工生活服务。做倒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保证三通(水通、电通、气通),及时处理三漏(漏水、漏电、漏气),做倒两满意(职工、病人)。
4.有意外情况下的供电措施确保应急需要
(六)建筑管理(8分)
1.医院建设要有总体规划,新建、改建、扩建要进行可行性论证、资料保存完整,符合卫生部《综合医院建筑标准》等建筑规范。
2.医院的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急诊科等部门的建筑布局及人、物流向合理。室内采光、色彩设计符合卫生学要求。
3.医院旧建筑有定期维修计划,不得在危房中从事医疗活动。
(七)安全管理 (15分)
1.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组织。
2.有健全的医院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措施及实施记录并定期对安全管理进行评价。
3 、对易发生危险的设备及部门有特殊的管理措施,如高压力系统、高压氧舱氧气供应室 危险品仓库同位素室 配电室手术室 细菌室等
消防设备齐全,标志醒目,定期检查更换,使用方便。
严格执行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八)环境管理 (17分)
1 、保持医院清洁卫生]
2 、门诊、病房等医疗去禁止吸烟;保持整洁、安静。
3 、搞好院内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
4 、污水污物 放射性物质等处理,有毒气体排放及消烟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五、医疗管理与技术水平(480分)
(一)、医疗管理 (105分)
1.建立健全医疗管理组织,人员配备合理,有相应的工作制度。有一位副院长分管业务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全院医疗业务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医疗工作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医疗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
4.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完善质量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进行全员质量教育,提高质量意识,定期对医疗护理、医技、药品病案质量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必备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可以与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合并)、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
5.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及各种病例讨论制度。建立健全病历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加强院、科、主治医师三级的检查考核。病历书写要求清晰、规范、完整、正确、及时、有要点、有分析、注重内涵质量,完整地记录各级医师查房、抢救 会诊、讨论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6.高度重视医疗安全,增强全院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加强医疗缺陷管理,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及时发生和纠正差错事故苗头。对已发现的差错、事故要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管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建立医务人员技术档案。
门诊管理,改善服务态度,简化手续、方便群众,努力消除“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并有相应措施,内外妇儿科每天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出门诊,其中内科和外科门诊应每天保证二名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在岗,承担指导低年资医师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的任务。本院医师出门诊人数应占在岗门诊医师总人数的65%以上。
加强急诊科建设,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按卫生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在组织领导、布局和人员、床位、设备、药品、器械、通讯设备以及车辆配备等方面进行落实,保证医疗、抢救和转送病人的需要。
10.坚持危重抢救病人床旁交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坚守岗位。
11.医技科室树立和坚持为临床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加强管理,保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预约和发报告的时间。检验科必须建立室内质量控制系统,并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本地区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甲等医院必须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的室间质评活动).
床学研究和临床用药的监督与指导。
(二)、护理管理(75分)
1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护理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护理管理体制。
2 、医院护理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护理部主任负责制。药积极创造条件设护理副院长,实行三级或二级管理。
3.切实落实卫生部《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在护理工作中的作用,各级人员按技术职务上岗。
4 、开展整体护理,有整体护理实施方案,通过模式病房逐步向全院推广。
5.建立整体护理病历,并不断完善。
6 、完善各科疾病护理常规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7 、指定并完善护理质量管理方案,加强护理质量管理。
8 、护理部应有专门负责教育和继续教育的副主任,各病房应有负责教学的护理人员。
9 、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建立业务技术档案,年培训率不低于15%;有分级培养目标、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护理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的培养,使用计划药落实到个人。
10 、加强护理管理人员的培训。护士长以上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管理专业岗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三)、“三基” 、“三严”培训与管理(45分)
1 、医院要坚持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简称“三基”)训练,培养严格要求、严格组织、严谨态度(简称“三严”)。
2 、“三基”培训必须全员参与,“三基”考核必须人人达标。
3 、要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
4.医护人员人人掌握手心复苏急救术。
(四)、医院感染管理(40分)
1、贯彻执行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严格控制医院感染。
2.有医院感染控制方案及管理制度,关有监测记录、效果、评价及改进设施。
3.建立严格的消毒、隔离和法定报告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4.有医院感染的教育培训制度,医护人员必须树立无菌观念,严格进行正确的无菌技术操作。
5.有合理使用抗生素的管理办法。
6 、特殊区域的管理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的要求。
7 、消毒供应室应达到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
8 、消毒物品、物体表面、手、空气现场采样检验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五)、输血管理 (15分)
1.严格执行卫生部《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输血工作纳入本地区血液三统一管理。不得自找血源、自采自供血源。
2.建立健全输血工作制度 、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质量考核指标和质量管理信息反馈系统。
3 、临床输血要严格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输血前必须执行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有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的管理办法。
5 、有严格控制输血感染的方案及管理制度,建立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的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6.输血科应达到卫生部有关规定的要求。
(六)、技术水平(20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医疗技术水平,能接受二级和部分三级医院的转诊。能正确处理复杂疑难病症。
1.临床科室(见附件一) (60分)
2.医技科室(见附件二) (60分)
3.重点专科(60分)
(1)、能开展“附件一”所列之重点专科诊疗技术,每个重点专科要达到国内或省级先进行列。
(2)、科主任或学科带头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在国内本专业学术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3)、专业人才形成梯队。
(4)、能开展与重点相应的实验研究。
(5)、部(委) 省级以上科研成果。
(6)、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7)、每年在国家级(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或省级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2篇。
4 、护理(20分)
(1)、重点专科护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开展整体护理,并能对下级医院提供技术指导。
(3)、能承担中、高等卫生学校互利专业的临床教学。
(4)、开展护理科研 每年护理科研或革新项目≥2项。
(5)、每年在省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3篇。
六、教学、科研管理与水平 (105分)
(一)、 教学科研管理 (45分)
1.有与功能和任务想适应的、健全的教学和科研管理组织,医院领导要有人分工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 有切实可行的教学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与评价。
3 、有健全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监督、有检查、有评价。
4 、有比较稳定的教师队伍并建立备课 评教评学和检查性听课制度。
5.教学资料(电化教学材料、自编统编等)、教学设备(仪器设备、图表标
本模型、实验动物等)以及所提供的教室、示教室、病种、病人数量均能满足临床教学的需要。
6 、执行卫生部有关“教学医院”的管理规定。
(二)、教学、科研水平 (60分)
医院要具有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教学和科研水平。
1 、完成高等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任务
2.独立培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
3.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进修教育正规严格效果好。
4.每年承担部委省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
5.在统计年度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1次。
6.按评审前三年统计,有省科技进步(成果)奖≥1项;部委、省科技进步(成果)奖≥2项。
七、思想政治工作与医德医风建设(65分)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10分)
(二)、有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教育体制度。(5分)
(三)、坚持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5分)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贯《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廉洁行医措施,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奖惩分明。(13分)
(五)、以病人为中心,优质服务。(13分)
(六)、提倡敬业精神.对技术精益求精,对工作认真负责。(6分)
(七)、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监督制度,患者、合同单位对医院的满意度≥85%。(13分)
八、统计指标(100分)
1.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
2.手术前后符合率≥90%。
3.临床主要诊断与病理符合率≥50%。
4.X线电子计算机体层成像装置(CT)检查阳性率≥60%(无CT者,此项不占分)。
5.磁共振成像装置(MRI)检查阳性率≥70%(无MRI者,此项不占分)。
6.大型X光机检查阳性率≥50%。
7.X光摄甲片率≥40%。
8.临床化学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VIS≤120)。
9.血液室间质评全年平均及格(改良偏离指数DI≤2)。
10.免疫室间质评全年平均成绩在全国平均成绩之上。
11.细菌室间质评全国鉴定正确率≥80%。
12.尸检率≥10%(新生儿尸检除外)。
13.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
14.病房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4%。
15.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97%。
16.同一病例一周内再住院率(检查时确定病种,同级医院比较)处于同级医院较低水平。
17.住院产妇死亡率≤0.02%。
18.活产新生儿死亡率≤0.5%。
19.麻醉死亡率≤0.02%。
20.门诊处方合格率≥95%。
21.门诊病历书写格式合格率≥90%。
22.甲级病案率≥90%(无丙级病案)。
23.陪护率≤5%(不包括爱婴医院产科病房)
24.一人一针一管一灭菌执行率100%
25.住院病人治疗饮食就餐率100%
26.住院病人就餐率≥80%
27.医院感染率≤10%
28.医院感染漏报率≤20%
29.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0.5%
30.病床使用率适宜范围85%-93%
31.平均住院日≤18天
32.病床周转次数≥17次/年
33.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仪器完好率≥95%
34.完成指令性任务100%
35.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100%
36.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7.基础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90分)100%
38.特护一级护理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90%
39.护理文件书写合格率(合格标准为80分) ≥95%(根据护理模式改革的需要,护理文件由各地自定) 。
40.开展整体护理病房数≥20%
4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42.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43、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用后毁形率100%
44.年褥疮发生次数0(特殊情况例外)
45.成分输血使用率70%计算公式:
年度各种成分血使用量(袋)=年度各种成份血使用量(袋)+年度全血使用量(袋)×100%
46.单病种治愈好转率达卫生部颁发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7.单位病种病死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
48.单位病种术后十日死亡率低于卫生部颁布的病种质量标准。
49.法定报告传染漏报率0 。
50.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次数0。
中医儿科工作制度
儿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儿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开展目标管理;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儿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的岗位职责,由科主任组织领导实施科室各项工作。
二、要教育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医风,严格遵守卫生颁发的《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建立医德考核评价制度。
三、加强科室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针对儿童疾病常发病急,病情变化快,症状不典型,易发生交叉感染,而且缺乏自诉病情的能力,检查不合作等特点,因此,除健全完善全院共性的各项规章制度外,应注意加强以下几点儿科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一)诊断耐心、细致,治疗及时、恰当、有效。
(二)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儿童保健,搞好卫生宣传教育。
四、抓好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正确处理差错事故,认真吸取教训。
五、实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六、紧密结合临床,组织业务学习,进行学术交流讲座、临床经验交流,更新知识,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按规定及时组织疑难病历讨论、死亡病历讨论。落实危重病人报告制度和家属谈话制度等。努力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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