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申报程序(标准化园区建设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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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工业园区需要什么手续
入驻工业园区需要的手续如下:
(一)个人独资企业申报资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开业登记有关申报材料。
(三)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资料。
(四)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报资料。
(五)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报资料。
(六)补(换)营业执照申报资料。
(七)建设项目定点选址及环境影响预审申报材料。
(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申报材料。
(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申请资料。
(十)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名称、投资人、经营范围、住所申报资料。
(十一)企业代码申请资料。
(十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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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项目审批详细流程
工业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阶段:项目备案阶段(2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备案。
审批部门:工商局、质监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局。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简介、项目名称、报送到政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备齐材料后,报送到发改局窗口办理备案。
第二阶段:施工报建阶段(34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环评报告、核发国有土地证(16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国土局、住建局、环保局。
审批事项:结建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地震安全性评估及抗震设防要求审核、供电申请、诚信责任书、节能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18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人防办、气象局、科技局、供电公司、人社局、住建局、消防队。
项目单位备齐申请资料,报送到政务服务中心工业项目综合窗口办理。
第三阶段:竣工验收阶段(9个工作日)
审批事项:工程防雷设施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环保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规划验收、人防工程验收、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审批部门:消防队、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
项目单位备齐资料,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各验收部门进行验收。
五、其它事项
(一)在并联实施的审批环节中,如某个环节未予许可或者许可内容发生变更的,该环节审批部门应及时告知工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由工业项目综合服务窗口转告其它审批窗口作出相应处理,所需审批时间相应顺延。
(二)各审批窗口初审发现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并要求其在7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依各级相关规定,审批事项需征求相关窗口意见的,审批窗口在审批前应主动征求相关窗口意见,并设定回复时限。被征求意见部门不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意见,视为该部门默认同意。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
(三)依法进行的公告、公示、招标、拍卖、挂牌、专家评审等工作所需时间严格执行各级规定,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计入行政审批时限;涉及征地审批、农用地和林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调整审批,所需时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计入行政审批期限;申请人项目图纸设计、审核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期限。依法报上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窗口审批的时间不计入行政审批期限,相关程序按照国家和各级有关规定办理。
六、有关要求
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是我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县直各有关部门、窗口要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并联审批有序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工业项目并联审批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张士民同志担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气象局、安监局、供电公司、人防办、消防队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服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怀锋同志担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定期召开并联审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相关事宜,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必要时可邀请项目单位列席会议答疑解惑,确保工业项目并联审批顺利开展。
(三)构建信息平台
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平台,加快开发建立全县统一的工业项目并联审批管理专用网络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和实时跟踪监督,实现审批信息实时公开和即时共享。
(四)加强效能监察
监察部门要加强管理,将并联审批开展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综合考评体系,对并联审批质量和效率进行全过程效能监察,保证政令畅通。
(五)强化业务指导
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加强标准化管理,统一印制并联审批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等标准化申报材料及范本,陈列于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我县职能部门业务水平和执行能力。
(六)该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参考资料:
绿色园区的标准如何申报?
为进一步发展苏州绿色园区的建设力度,现启动苏州工业园区的申报活动,满足条件的企业盆友们可以赶紧行动起来了,申报成功不仅能够让企业形象得到提升,还能获得一定的补贴用于工业生产,如果还有疑惑可以联
一、奖补政策
(一)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5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
(一)节能改造项目:以拟补贴项目每单位投资产生的节能量为依据,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补助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申报程序;
(二)循环经济项目:根据项目资源减量化、废弃物再利用、资源化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的补助。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申报程序;
(三)能源互联网项目:
1. 分布式光伏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1元;
2. 分布式燃机以及储能项目。自项目投运后按发电量(放电量)补贴3年,每千瓦时补贴业主单位0.3元;
3. 能源管理平台项目。按照一个数据采集点4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项目单位开展能源管理平台运营,按照每年每个数据点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单位每年运营补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补贴3年。
二、申报对象
资金支持对象是在园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一)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二)对绿色发展能力建设项目(包括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自愿开展的清洁生产审核和其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申报程序他上级要求开展的、有助于项目单位挖掘绿色制造潜力、使用清洁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实现多能互补、提升能效水平的第三方辅导咨询服务)以及对经国家、江苏省认定的绿色制造体系企业进行奖补;
(三)绿色发展重点扶持项目,包括:节能改造项目、循环经济项目、能源互联网项目及其他支撑园区绿色发展的重点项目;
(四)补充“绿色智造贷”(原低碳节能服务贷)资金池,扩大“绿色智造贷”支持项目覆盖面,重点对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贴息等支持,具体操作细则另行制定;三、 申报审核
(一)经发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项目单位进行审核,并确定当年度的推广名单;
(三)列入推广名单的项目单位开展项目实施,原则上于当年度完成,项目完成后报经发委审验;
(四)通过审验的项目单位列入当年度奖补计划,并上报管委会审定。管委会审定通过后,经发委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上对奖补计划进行公示。
申请国家级开发区审批程序
具体要看申请的是哪一类国家级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保税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以下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
审批程序 :
1、由国家级开发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正式向国务院行文提出扩建申请;
2、由国务院批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管部门(商务部)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提出初审意见;
3、在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初审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由商务部起草请示报告会签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后报国务院审批;
4、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函予以批复。
审批需报送的文件、资料 :
1、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出具);
2、国家级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与工业、仓储、房地产等各类规划用地面积与比例、开发区批准文件和文本、说明书、图纸等(国家级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相应管理机构和所在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共同出具);
3、国家级开发区依法用地的证明文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
4、国家级开发区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证明文件(由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出具);
5、经国务院批准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图纸及文本,在图纸上需标出国家级开发区现有位置,拟扩建区域位置,明确的四至边界(加盖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公章及省级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公章);
6、国家级开发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情况。
扩展资料:
国家级开发区是指由国务院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保税区等实行国家特定优惠政策的各类开发区。
1、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对外开放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大都位于各省、市、自治区的省会等中心城市,在沿海开放城市和其他开放城市划定小块的区域,集中力量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创建符合国际水准的投资环境。
通过吸收利用外资,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结构,成为所在城市及周围地区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重点区域。
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国有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提高吸收外商投资的质量,引进更多的先进技术。
截至2015年9月,中国共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19家,内地每个省区均有分布,其中江苏省最多,有26家,其次是浙江省21家,山东省15家。
2、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国家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科技工业园区。
2015年10月29日从科技部获悉,国务院批复清远、嘉兴秀洲、常熟、吉安、赣州、德阳、莱芜、安康、扬州、仙桃、湖州莫干山、璧山、随州、德州、焦作、攀枝花钒钛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十六家省级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至此国家高新区由原来的129家增加至145家。
3、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是指符合国际度假旅游要求、接待海内外旅游者为主的综合性旅游区,有明确的地域界限,适于集中设配套旅游设施,所在地区旅游度假资源丰富,客源基础较好,交通便捷,对外开放工作已有较好基础。
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等自然保护区域不同的是,国家旅游度假区属国家级开发区。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