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陕煤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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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购运销合同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的需要,保障煤矿、用户及运输企业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的合法权益,协调煤炭购、运、销三方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务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条例》、《水运货物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煤炭生产企业、铁路交通企业、用煤企事业单位及煤炭经销企业在煤炭订货会及其它场合签订的中长期和短期煤炭购运销合同。
其它煤炭购运销合同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凡经铁路、港口运输的煤炭、签订煤炭购运销合同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不经铁路、港口运输的煤炭,签订煤炭购销合同。
煤炭购运销合同,以矿务局(矿)为销方;以铁路局(分局)和港务局为运方;用煤企事业单位及煤炭经销企业为购方。第四条 煤炭购运销合同应在三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五条 煤炭购运销合同应包括煤炭的数量(总数量和分月数量)、品种、质量、规格、价格、结算方式、交货时间、地点、发货人名称、收货人名称、发送车站、到达车站、违约责任等内容。
水陆联运的应明确换装港口。第六条 煤炭购运销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三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合同即告成立。第二章 合同的履行第七条 煤炭运销双方按合同规定的分月煤炭数量提出和编制煤炭月度运输计划,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应征得对方的同意。第八条 煤炭月度运输计划确定后,运销双方必须根据确定的月度运输计划编制旬日历装车计划,三旬的旬日历装车计划之和不得小于月度运输计划。第九条 煤炭购运销三方应当严格执行煤炭月度运输计划。销方按运销双方确定的货车在矿停留时间装车,按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向购方发运煤炭;运方按旬日历装车计划确定的送车批次、时间、辆数向煤矿配送车体完整、技术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敞车,并按销方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的去向以及规定的运到期限,保质保量地运至到站,交给购方;对于运到的煤炭,购方应按规定的时间接卸。
水陆联运的煤炭应签订销方、铁路、水运和购方四方合同,明确品种、数量、质量、送车批次、时间、车船衔接、铁路和水运运费的结算办法等。第十条 由于特殊原因,煤炭购运销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规定的月度数量、品种、到达站、收货人时,必须提前45天商其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他两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办理变更手续。
煤炭月度运输计划确定后,执行中的计划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 煤炭购运销一方解除合同,必须在煤炭月度运输计划编制前45天提出,经其他两方同意并办理解除手续后,合同方可解除。月度运输计划编制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出解除合同。第十二条 煤矿和铁路部门对煤车的交接,煤车运到站后收货人对煤车的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第三章 价格及货款结算第十三条 煤炭的价格由煤矿和用户根据煤炭的品种、质量、规格、等级和市场行情协商确定。煤炭的运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煤炭货款按交货方式分为两种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在产地交货的,执行出厂价,用户承担运费;在销地交货的,执行到站价,煤矿承担运费。第十五条 煤炭货款和运费结算不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煤炭运费结算实行先交款后发运的办法;煤炭货款结算办法由煤矿和用户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可以用先发煤后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也可选用先付款后发煤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汇兑、支票等任一种方式。第四章 违反合同的责任第十六条 销方的违约责任:
1、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分月煤炭数量提出煤炭月度运输计划,每少提一车向运方和购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2、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装车发运,或者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去向请车和托运,比合同规定少完成一车向运方和购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3、销方所发煤炭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运方的违约责任:
1、运方的编制月度运输计划时,对于销方按合同规定的分月数量提出的煤炭月度运输计划削减,每削减一车向购销两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2、运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旬日历装车批次、时间和辆数向销方配送空车,或者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去向承运,每少完成一车向购销两方各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3、运方向销方配送的空车中如有车体破损、技术状态不良、未清扫干净的车辆,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向销方每车交纳违约金5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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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HARGE PORT TIME COUNTING CLS :- LAYTIME SHALL COMMENCE 0800 HRS NEXT WORKING DAY AFTER TENDERING / ACCEPTANCE OF NOR DURING OFFICIAL WORKING HOURS (1000 – 1700 HRS FROM MONDAY TO FRIDAY AND 1000 HRS TO 1200 HRS SATURDAY) UPON VESSEL’S ARRIVAL AT DISCHARGE PORT / WITHIN PARADIP PORT LIMITS. HOWEVER, IF DISCHARGE COMMENCES PRIOR TO COMMENCEMENT OF LAYTIME, ACTUAL TIME USED TO COUNT AS LAYTIME BUT OWNERS TO GIVE 12 HOURS TURN TIME IN LAYTIME CALCULATION.
煤的购销合同书范本
煤 炭 买 卖 合 同出卖人(卖方)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合同编号:买受人(买方):签定地点: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签定时间:收货人名称品种规格发站到站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全年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123456789101112二、交(提)货方式:卖方发站火车车板交货;由出卖方代办火车托运。 三、验收标准:质量以卖方提供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的化验结果为准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数量以铁路货票记载的数量为依据;验收方式执行国家标准《GB/T18666-2002》和《煤炭送货办法》以及《煤炭送货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如数量误差超过合理途耗1.2%,质量误差超出《GB/T18666-2002》允许误差值时,在保留货物完整的前提下,买方须在货到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以利双方协商解决。否 则视同数量、质量合格。 四、煤炭单价: 1、包干到站含税价: 元/吨,如遇价格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对于国家新出台关于煤炭产品的政策性收费费用承担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结算方式实行增值税票和铁路运杂费等分票结算。付款方式:买受人见铁路货票支付80%货款,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货款,结算后付清余款。六、其它约定:1、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及铁路运输能力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约定履行时,卖方不承担责任。 2、买卖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在未经双方同意下,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太原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卖方执四份,买方执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执行期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名称(章): 开户银行: 买受人名称(章): 开户银行:鉴(公)证意见: 住 所: 账号:
住 所: 账 号: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纳税人登记号:法定代表人: 纳税人登记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鉴(公)证机关(章) 电 话:
电 话: 年月 日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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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书范文
日期: 2005-3-8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验收方法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门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第一条品名、计量单位、数量
第二条产品质量与标准:供方出售给需方的**应***等。
第三条包装要求:由自备或向需方租用硬塑箱及木箱,由供方付给需方押金与使用费。
第四条价格或作价办法:全年实行季节差价。收购旺季实行量低保护价,每**斤____元。
第五条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交货方式及运费负担:供方***送往需方仓库,必须自备车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需方收货后则应按实际数量,每百斤补贴运输费、损耗____元,交食品站不补贴运杂费及损耗。
第七条验收方式与期限:供方将**送到后,需方依次过磅照验,在24小时内验收完毕,逾期验收由需方补贴损耗____%。
第八条货款结算方式:需方通过验收后,应向供方及时支付货款。
第九条超欠幅度:交售数量分月在合同规定数量超欠5%以内不作违约论处。
第十条违约责任:供方违约每欠一斤鲜蛋,应补给需方损失____元。需方违约拒收一斤鲜蛋,则补给供方损失____元。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供方现存生产蛋鸡____只、蛋鸭____只,若需淘汰更新,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才能减少供货数量。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煤炭厂地铁公路运输合同怎么写?
煤炭公路运输合同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的书写方式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首先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写明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然后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写明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陕西煤炭集团运输合同,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最后,写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九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八百二十五条
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姓名、名称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