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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十堰市煤炭储备中心项目立项)

hacker2022-07-02 21:02:27分类1340
本文目录一览:1、我煤炭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领导要求写工作月总结,我是第一个月上班,不知道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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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煤炭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领导要求写工作月总结,我是第一个月上班,不知道该怎么写

十二月份工作总结

在本月工作中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学习公司主要预期发展目标“1058”。2011年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的主要工作指导方针“强主业 十亿元 增实力 大发展 惠民生 平安年”。认真贯彻公司下发的关于安全的文件和通知精神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并按照各项计划认真落实。现将十一月份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总结

1、12月15日-30日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00—3:00学习公司下发的有关安全的文件。

2、12月21日上午8:30公司安检科、工会、宣教科等部门领导到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进行绩效考核。

3、12月22日为红十字会抗洪抗旱捐款50元。

4、12月23日协助部门丁红燕办理合同资质审核表。

5、12月26日协助部门丁红燕办理合同资质审核表。

6、12月29日接到2012年煤炭板块“双节”活动安排的通知,开始练习节目,积极参加公司活动,认真排练。

7、1月9日-12日上午8:00至10:00,下午2:00-4:00进行2012年安全培训。

8、每天对岗位描述、交易中心安全文化理念、煤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流程、“煤炭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答客户问”等内容进行背诵。

二、下个月工作计化

1、进一步深入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了解自己的工作岗位,尽快熟悉工作流程。

2、加强对公司文件的学习和理解,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了解公司大政方针,跟上公司发展思路。

3、做好日常客户接待、资质审核工作。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5、提高主动服务意识,任劳任怨做好服务工作,为公司领导、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6、继续加强岗位描述演练。

通过这一个月的工作,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对工作有了具体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对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做到用最短的时间熟悉的掌握业务。要做到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把工作做精做细,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

央行增加1000亿元专项再贷款额度,支持煤炭开发,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首先是煤炭供应保障领域的煤电企业等方面。跟大家分享的煤炭逻辑原来提到,我国以火力发电为主,需要的原材料主要是煤炭。3月中旬,政策要求煤炭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发电、供热企业全年用煤量实现中长期供需合同全覆盖,目标价这份长期协议高于往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障。煤炭行业的盈利能力,而且,疫情好转后,发电需求将持续增加。

其次是安全、绿色环境方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过程包括煤炭生产、加工、运输和利用的全过程,相关技术整体处于全球领先水平。煤炭利用方式主要有燃煤发电、钢铁、化工等。其中,煤电是我国煤炭的主要利用方向,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约为50%。现代煤化工技术的逐步成熟和商业化应用,将对解决我国一直面临的石油天然气安全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再者是煤炭安全生产与储备方面。在“双碳”政策的引导下,煤炭是改革的重点,开展清洁化改革势在必行。因此,本次央行增加了再贷款额度,首批具体领域包括现代煤矿建设、绿色高效技术应用、智慧矿山建设、煤矿安全改造、煤炭洗选、煤炭储备等项目。能力建设。这些都是支持煤炭行业清洁能源改革的重点。

另外要知道专项再贷款采取“先贷后贷”的直接机制,按月发放。金融机构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对支持范围内符合标准的项目给予优惠贷款。贷款利率与发行时公布的上一期同期限、同等级贷款的市场报价大致相同,可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调整贷款利率。对于符合条件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将提供与贷款本金等额的专项再贷款资金。

关于煤炭产业政策的公告

( 2007 年第 80 号)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 18号) ,严格产业准入,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生产力水平,保障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了 《煤炭产业政策》,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煤炭产业政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煤炭产业政策

煤炭是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工业原料。煤炭产业是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国家能源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国发 [2005] 18 号) 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发 展 目 标

第一条 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的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道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能源保障。

第二条 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加快煤炭资源整合,形成以合理开发、强化节约、循环利用为重点,生产安全、环境友好、协调发展的煤炭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第三条 严格产业准入,规范开发秩序,完善退出机制,形成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主体、与环境和运输等外部条件相适应、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的产业布局。

第四条 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

第五条 推进煤炭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煤炭技术创新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培育科技市场,发展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创新服务体系。

第六条 强化政府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以防治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矿压等灾害为重点,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投入及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七条 加强煤炭资源综合利用,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矿区,促进人与矿区和谐发展。

第八条 推进市场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加强煤炭生产、运输、需求的衔接,促进总量平衡,形成机制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煤炭市场体系。

第二章 产 业 布 局

第九条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部署,按照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矿区总体规划,合理、有序开发和利用煤炭资源。

第十条 稳定东部地区煤炭生产规模,加强中部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煤炭资源勘查和适度开发。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 ( 华亭) 、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 ( 东北) 、宁东等十三个大型煤炭基地,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

第十一条 大力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在大型煤炭基地内,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按照资源禀赋、运输、水资源等条件和环境承载能力确定区域煤炭开发规模和开发强度,在大型整装煤田和资源富集地区优先建设大型和特大型现代化煤矿。

第十二条 鼓励建设坑口电站,优先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新建大中型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鼓励在中小型煤矿集中矿区建设群矿选煤厂。

第十三条 在水资源充足、煤炭资源富集地区适度发展煤化工,限制在煤炭调入区和水资源匮乏地区发展煤化工,禁止在环境容量不足地区发展煤化工。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限制高硫、高灰煤炭资源开发。

第三章 产 业 准 入

第十四条 开办煤矿或者从事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勘查,从事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等,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十堰市煤炭储备交易中心项目他条件。煤矿资源回收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安全、生产装备及环境保护措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五条 山西、内蒙古、陕西等省 ( 区)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120万吨/年。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省 ( 市)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15 万吨/年。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省 ( 区) 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9 万吨 /年。其他地区新建、改扩建矿井规模不低于 30 万吨 /年。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 ( 审批) 30 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

第十六条 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置地矿类主体专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质。鼓励煤矿企业从技术学校招收工人。

第四章 产 业 组 织

第十七条 取缔非法煤矿,关闭布局不合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乱采滥挖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煤矿。

第十八条 鼓励以现有大型煤炭企业为核心,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以资源、资产为纽带,通过强强联合和兼并、重组中小型煤矿,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参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鼓励中小型煤矿整合资源、联合改造,实行集约化经营。

第十九条 鼓励煤炭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积极引导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支持资源枯竭、亏损严重的国有煤矿转产发展。建立中小型煤炭生产企业退出机制。鼓励和支持资源枯竭煤矿发挥人才、技术和管理等优势,异地开发煤炭资源。

第五章 产 业 技 术

第二十一条 鼓励发展地球物理勘探、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鼓励发展厚冲积层钻井法、冻结法和深井快速建井技术。

第二十二条 鼓励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建设高产高效矿井。鼓励发展露天矿开采技术。鼓励发展综合机械化采煤技术,推行壁式采煤。发展小型煤矿成套技术以及薄煤层采煤机械化、井下充填、“三下”采煤、边角煤回收等提高资源回收率的采煤技术。鼓励开展急倾斜特厚煤层水平分段综采放顶煤技术的研究。鼓励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

第二十三条 加快推进小型煤矿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改革,推广锚杆支护和采煤工作面金属支护,淘汰木支护。加快发展安全、高效的井下辅助运输技术、综采设备搬迁技术和装备。

第二十四条 发展自动控制、集中控制选煤技术和装备。研制和发展高效干法选煤技术、节水型选煤技术、大型筛选设备及脱硫技术,回收硫资源。鼓励水煤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

第二十五条 鼓励煤炭企业实施以产业升级为目的的技术改造。鼓励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煤炭勘探、开采、洗选加工、转化等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发、集成和自主化生产。

第二十六条 推进煤炭企业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控制技术、矿井通讯技术,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数字化。推进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煤炭产量监测系统和井下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第六章 安 全 生 产

第二十七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煤炭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强化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遏制事故发生。煤炭生产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突、防火、防尘、防水、防洪等系统。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煤矿瓦斯治理方针,落实优先开采保护层和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突措施,提高瓦斯抽采率。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水害防治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等综合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冲击地压监测控制和顶板事故防范。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持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制度。煤炭生产各环节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工艺、设备。对煤矿井下和有关设备、器材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第七章 贸易与运输

第三十一条 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促进煤炭经营企业结构优化,形成以煤炭生产企业和大型煤炭经营企业为主体、中小型煤炭经营企业为补充的协调发展格局。

第三十二条 积极推进煤炭贸易市场化改革,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制定公平交易规则。建立全国和区域性煤炭交易中心及信息发布平台,鼓励煤炭供、运、需三方建立中长期合作关系,引导合理生产、有序运输和均衡消费。稳步发展国际煤炭贸易,优化煤炭进出口结构,鼓励企业到国外投资办矿。

第三十三条 积极发展铁路、水路煤炭运输,加快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限制低热值煤、高灰分煤长距离运输。煤炭运输应当采取防尘、防洒漏措施。

第八章 节约利用与环境保护

第三十四条 实施节约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减少煤炭加工利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和利用效率。

第三十五条 加强节能和能效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炭行业节能管理、评价考核、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奖惩制度。鼓励煤炭企业开发先进适用节能技术,煤炭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节能设计规范和用能标准建设,必须淘汰落后耗能工艺、设备和产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

第三十六条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综合开发利用与煤共伴生资源和煤矿废弃物。鼓励企业利用煤矸石、低热值煤发电、供热,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井下充填、复垦造田和筑路等,综合利用矿井水,发展循环经济。支持煤层气 ( 煤矿瓦斯) 长输管线建设,鼓励煤层气 ( 煤矿瓦斯) 民用、发电、生产化工产品等。

第三十七条 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项目建设 “三同时”制度。按照 “谁开发、谁保护,谁损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第三十八条 煤炭采选、贮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加强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和减少排放。洗煤水应当实现闭路循环。优化巷道布置,减少井下矸石产出量。

第三十九条 建立矿区开发环境承载能力评估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执行煤矿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排污收费制度。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煤炭,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加强废弃矿井的综合治理。

第四十条 加强对在矿山开发过程中可能诱发灾害的调查、监测及预报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建立信息网络系统,制定防灾减灾预案。

第九章 劳 动 保 护

第四十一条 煤炭生产企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建立和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落实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制度,逐步提高煤矿职工收入水平。

第四十二条 加强劳动用工和定员管理,推广井下四班六小时工作制。推进矿井质量标准化建设,改善井下作业环境。为井下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四十三条 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加大安全和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投入。发展和推广职业病防治、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危害控制体系。

第十章 保 障 措 施

第四十四条 完善有利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和煤炭资源利用率、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税费政策,完善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对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五条 煤炭资源开发坚持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国家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详查,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有计划地将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给企业,形成煤炭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中央地质勘查基金 ( 周转金) 重点支持国家确定的重点成矿区 ( 带) 内煤炭资源勘查。

第四十六条 支持煤炭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煤矿企业可以从煤炭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生产完全成本化改革,严格煤矿维简费、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督的原则,煤矿企业应按规定提取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区环境治理。

第四十七条 实施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国家煤矿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煤炭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完善对口单招和订单式培养。规范煤矿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第四十八条 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加快企业主辅分离。支持煤矿企业提取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

第四十九条 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矿业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手续,环保部门不予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发放排污许可证,水利部门不予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工商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授信支持,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核准手续。

第五十条 发挥中介组织作用。煤炭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和完善煤炭市场供求、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和行业预警制度,及时反映行业动态和提出政策建议,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发展。

本政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煤炭工业有关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炭竞拍有哪些平台

煤炭竞拍有远大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远大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是基于煤炭网络的第三方煤炭交易平台,为煤炭现货提供全国范围的一站式在线交易解决方案,该平台形成了集煤炭现货电子交易、煤炭贸易融资、第四方煤炭物流运输为一体的煤炭供应链创新服务体系,交易平台实现了网上业务撮合、网上签约、保证金履约冻结、第三方银行交易资金监管结算、网上发货等功能。

一、煤炭竞拍平台

煤炭网-中煤远大煤炭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微信号:coalnet)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较早的专业致力于煤炭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截至2013年,煤炭网拥有31.29万家可有效联系的煤炭注册会员,网站日均浏览量79万次,位居国内煤炭行业网站前列,煤炭网是煤炭行业重点电子商务试点项目。

二、陕西煤炭交易中心

成立于2006年,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是由陕西煤炭运销集团控股组建的。作为西北地区唯一的现代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业务范围以煤炭为主,涵盖煤炭化工、机械制造、建筑安装、钢铁、电力、物流等其余多元产业。其煤炭交易资源主要以陕煤化集团为基础,以西北五省区及内蒙古为依托,兼顾河南、山西等周边省份,面向国内及国际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煤炭消费市场,采用现货挂牌、竞拍交易、招标采购、定量交易等模式。

综上所述,通过集约的交易平台和电子交易系统,提供公开、高效、公信的煤炭现货交易服务,并通过陕煤化集团构建的强大物流服务网络,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物流服务。

煤炭静态储备能力是指什么

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在山东省济宁市召开全国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现场会。会议指出,增强煤炭储备能力是促进煤炭市场供需动态平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地和中央企业要坚持底线思维,着眼构建煤炭供应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进一步细化实化落实方案,健全完善信息监测、运营管理、储备调用机制,坚定不移地完成煤炭储备能力建设任务目标,推动形成调节灵活、保障有力的煤炭储备体系。会议要求各地和央企继续加快推动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对做好下一步政府煤炭储备设施建设管理、调度等工作,以及迎峰度夏煤炭保供作了安排部署。

(图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2021年全国煤炭储备1.2亿吨以上

今年4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加急”等级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安排形成1.2亿吨以上的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其中,向28个省(区、市)下达新增库存任务6000万吨,中央企业承担6000万吨、力争达到7000万吨。通过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带动增加商业储备,力争到年底形成4亿吨左右的商业储备能力。

(图片: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截图)

国家政策支持方面

在政策支持方面,列为国家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企业,将根据新增静态储备能力予以补助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专项支持,优先给予进口煤炭配额,与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挂钩,优先产能核增、煤矿手续办理。列为山西省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的企业,将根据新增静态储备能力优先给予用于保障全省能源安全储备收储动用、运行调节等资金补助,在城乡规划用地、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优先政策支持,在煤源、铁路运力、中长期合同签订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产能核增、煤矿手续办理。

《通知》指出,正在建设、已立项和拟立项建设的煤炭静态储备场地,能力不低于30万吨的项目企业均可申报。建设选址要布局在煤炭生产集散地、消费集中地、重点交通枢纽、主要铁路运输节点等区域,保障范围要具备跨区域辐射能力,集疏运能力要满足日常和应急条件下煤炭调运的能力,重点支持配备铁路快速装卸系统等技术装备的储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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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澄萌桃靥(2022-07-03 01:55:19)回复取消回复

    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国家煤矿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培养基地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实施煤炭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完善对口单招和订单式培养。规范煤矿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鼓励企业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第四十八条 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

  • 怎忘纯乏(2022-07-03 08:53:34)回复取消回复

    谁开发、谁保护,谁损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推进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形成与生产同步的水土保持、矿山土地复垦和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第三十八条 煤炭采选、贮存、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必须达

  • 掩吻各空(2022-07-03 03:57:32)回复取消回复

    优质服务。6、继续加强岗位描述演练。 通过这一个月的工作,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对工作有了具体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对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做到用最短的时间熟悉的掌握业务。要做到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把工作做精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