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专利代理人考试(专利代理人考试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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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多少钱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考试报名系统开启时间为2016年7月4日0点至7月29日24点。考试报名系统可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专利代理人考试专栏进入。
各个省市有差别的,因为这个行业缺代理人,现在许多地方都在鼓励,有些地方免费的,甚至还有补助。比如广东的80元一科,广西的免报名费,具体可以查询当地知识产权局官网。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专利代理人要考哪几门?
这里有2016年的大纲,参考:
部分内容:
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基本要求
熟悉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基本概念;熟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掌握关于专利申请及审查程序的规定和原则;熟悉与专利申请有关的手续及其文件。
第一节 基本概念
一、申请日
申请日的确定 申请日的作用
二、优先权
优先权的定义 优先权日 优先权的期限 优先权的种类 优先权的效力 多项优先权
三、申请号
申请号的组成 申请号的含义 申请号的给出 申请号的作用
四、期限
1.期限的种类
法定期限 指定期限
2.期限的计算
期限的起算日 期限的届满日 期限的计算
3.期限的延长
允许延长的期限种类 请求延长期限的理由 请求延长期限的手续
4.耽误期限的处分
处分的种类 补救措施
五、费用
1.费用的类别
2.费用的减缓
允许请求减缓的费用种类 请求减缓的手续及其审批
3.费用的缴纳期限
4.费用的缴纳方式
银行或邮局汇付 现金或支票面付 缴费日
5.专利费用的退款、暂存和查询
暂存 退款的原则 退款的请求 退款的效力 查询费用的范围和方式
6. 费用种类的转换
第二节 专利的申请及审查流程
一、专利的申请及受理
1.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及形式
书面形式 电子文件形式 标准表格 证明文件 文件份数 签字或者盖章
2.专利申请的受理
(1)专利局代办处
(2)受理地点
(3)专利申请的受理
受理条件 不受理情形 受理程序
(4)其他文件的接收
(5)申请日的更正
(6)受理程序中错误的更正
(7)查询
3.文件的递交和送达
递交日的确定 文件递交的方式 其他有关文件的提交 文件统一格式 文件送达方式 文件送达的确定 送达日的确定
4.申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获得专利保护
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专利申请和请求的原则
6.委托专利代理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委托书 解除委托和辞去委托
7.指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指定 代表人的权利
8.优先权请求
要求外国优先权 要求本国优先权
二、保密专利申请与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1.保密的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的发明创造 涉及重大利益的发明创造
2.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查
专利申请的保密确定 保密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 保密专利申请(或专利)的解密程序
3.向外申请专利的保密审查
“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含义 保密审查请求的提出 保密审查的程序 擅自向外申请专利的法律后果
三、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程序
1.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原则
3.文件的形式审查
4.手续合法性审查
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6.涉及生物材料申请的审查
7.提前公布声明
四、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1.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 请求实质审查的人 实质审查请求手续
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请求原则 听证原则 程序节约原则
3.实质审查
审查的文本 检索 对缺乏单一性申请的处理 优先权的核实 全面审查 不全面审查的情况 对公众意见的处理 审查意见通知书 继续审查 会晤与电话讨论 取证和现场调查
4.驳回决定和授权通知
驳回申请的条件 驳回的种类 驳回决定的组成 发出授权通知的条件
5.实审程序的终止、中止和恢复
五、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审查原则
3.文件的形式审查
4.手续合法性审查
5.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6.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
六、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
2.文件的形式审查
3.手续合法性审查
4.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5. 授权通知或驳回决定
七、答复和修改
1.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答复的期限 答复的方式 答复的签署 修改的时机 修改的要求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修改的方式
2.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通知书的答复 允许的修改 不允许的修改 申请人主动修改 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3.涉及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答复和修改
通知书的答复 图片或照片的形式缺陷 图片或照片的明显实质性缺陷 申请人主动修改 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审查员依职权修改的内容
八、分案申请
分案的情形 分案申请请求书 分案申请的申请人 分案申请的时间 分案申请的类别 分案申请的文本 分案申请的内容 发明和实用新型分案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 外观设计分案申请的特殊规定
九、专利权的授予及授权后的程序
1.专利权的授予
(1)授权程序
授予专利权通知 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登记手续 颁发专利证书 登记和公告授权决定 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避免重复授权的处理
(2)专利证书
专利证书的格式 专利证书副本 专利证书的更换 专利证书打印错误的更正
(3)专利登记簿
专利登记簿的格式 专利登记簿的效力 专利登记簿副本
2.专利权的终止
年费 滞纳金 期满终止 欠费终止 主动放弃专利权
十、其他手续
1.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撤回专利申请的时间 撤回专利申请的程序 提出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后的效力
2.著录项目变更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缴纳期限 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人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文件 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审批 著录项目变更的生效
3.请求恢复权利
请求恢复权利的条件 请求恢复权利的手续 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 恢复权利请求的审批
4.请求中止
请求中止的条件 请求中止的手续 中止请求的审查 中止的范围 中止的期限 中止程序的结束 执行法院保全措施的中止
5.案卷及登记簿的查阅、复制和保存
允许查阅和复制的内容 查阅和复制程序 保存期限 销毁
6.请求作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的受理条件 作出评价报告的部门 评价报告的作出 评价报告的内容 评价报告的更正 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
7.关于电子申请的若干规定
电子申请用户 电子申请用户注册 电子申请的接收和受理 电子申请的特殊审查规定 电子发文
十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复议
1.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基本概念与手续
复议参加人 复议机构及其职责 申请与受理 审理与决定 期间与送达
2.申请复议的范围
可以申请复议的情形 不能申请复议的情形
完整大纲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资料请参考:
2016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可以不机考吗
专利代理人考试在2016年之后就是机考形式进行了。就转知汇了解到的可能不能不参加机考,具体的话还是需要跟当地的考试制度相结合的。
我想报考2016年专利代理人,
你报考的是应当是2017年的专利代理人考试,2016年的考试已经结束。
可以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官方报名地址):
以下是2016年报名公告,可以参考一下:
关于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一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考点设置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在27个城市设置考点,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桂林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或者福州市参加考试。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考点城市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考点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
1.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7月4日0时至7月29日24时,通过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人员应当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明确选择考试方式,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
预报名成功后,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核进程,及时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8月5日,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
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向所选考点知识产权局在线缴纳或者现场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9日24时。现场缴费的时间和地点由各考点知识产权局指定。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和考试方式。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大陆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本人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扫描件。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本人工作证明扫描件,在读研究生须上传在读证明扫描件。
5.符合规定格式的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33mm,人像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到45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54像素,高:472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明或者在读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7. 《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考生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或盖章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6年10月20日至11月6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11月5日至6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于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或者纸笔作答两种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的考场统一设置在北京市考点。
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纸笔作答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纸笔作答专利代理实务科目并提交答题纸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五)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将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人资格授予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并予以公布。
(二)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
自合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正式生效。所述人员报名资料经核查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2016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五、其他事宜
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22日
专利代理人考试包括哪些科目?
专利代理人考试主要分为三科,专利法、相关法和实务,这三部分又可以总结为两部分,就是法律和实务。
法律类需要多仔细研读两本法律的内容,参考一些书籍,复习的一些教材在书籍上:
首先要看《审查指南》,多看审查指南, 审查指南可以快速的掌握和基本知识和专业性的名词之类的,要多看反复看。
然后像杨敏峰老师的《应试宝典》,专门针对专代考试专利法和相关法的备考攻略。
包括也可以选择每年的《考试指南》,这本书就包含了本年度考试的大纲内容等方面。
专利法推荐听杨熙老师的《熙说》是针对专利法和审查指南专门做的讲解专辑,可以在早上上班或者下班路上听一下。然后去知识产权课堂的专代考试做题系统做练习题,包括每章节的练习题,每年的考试题,包含有讲解和解析。相关法上也是一样,看法律,做练习题。
实务上多做历年真题,看一些老师的音频、视频讲解。实务这个东西主要是客观题,所以可发挥的地方较多,没有统一的答案,所以需要多理解专利审查和法律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