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根据保险营销原理,下列保险活动中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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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个不是保险的特征
保险的特征
1、互助性
保险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特性。保险在琮条件下,分担了单位和个人所不能承担的风险,从而形成了一种经济互助关系。这种经济互助关系通过保险人用多数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而得以体现。
2、法律性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双是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种合同安排,同意提供损失赔偿的一方是保险人,接受损失赔偿的一方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3、经济性
保险是通过保险补偿或给付而实现的一种经济保障活动。其保障对象财产和人身都直接或间接属于社会再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大经济要素;其实现保障的手段,大多最终都必须采取支付倾向的形式进行补偿或给付;其保障的根本目的,无论从宏观的角度,还是微观的角度,都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
4、商品性
保险体现了一种对价交换的经济关系,也就是商品经济关系。这种商品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个别保险人与个别人之间交换关系;间接表现为在一定时期内全部保险人与全部投保人之间的交换关系,即保险人销售保险产品,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保险人提供保险的补偿或给付,保障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们生活的安定。
5、科学性
保险是处理风险的科学措施。现保险经营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等科学的数理理论为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保险准备金的提存等都是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的
保险营销具有哪些特点,并结合工作具体实际谈谈
保险营销的特点与作用
保险营销是指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保险营销是以保险市场为起点和终点的活动,它的对象是目标市场的准保户。保险营销的目的是满足目标市场准保户的保险需求。保险营销的目标不仅是为了推销保险商品获得利润,还是为了提高保险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或占有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信誉。
1.保险营销的特点
(1)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保险推销是指推销人员通过对保单说明等手段,促使客户购买保险的活动过程。显然,保险推销仅仅是保险营销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一阶段的任务就是千方百计把保险单卖出去,而保险商品是否适销对路,营销管理是否卓有成效等问题则不是保险推销的任务。
(2)保险营销特别注重推销。保险商品具有特殊性,即保险业经营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风险,“生产”出来的商品仅仅是对保险消费者的一种承诺,而且这种承诺的履行只能在约定的事件发生或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而不像一般商品或服务能立即有所感受。也就是说,保险单从其外在形式来看只不过是一张纸,它虽然代表了保险公司的信用,但对投保人而言,却无法在购买保险时立即见到保险单的收益及效果。此外,由于保险商品过于抽象,保险单过于复杂,使得人们对保险商品了解甚少,在没有强烈的销售刺激和引导下,一般不会主动购买保险商品。正是这种购买欲望的缺乏,使保险推销成为保险营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即保险必须靠推销。
(3)保险营销更适应于非价格竞争的原则。保险商品价格(费率)是依据对风险、保额损失率、利率等多种因素的分析,通过精确的计算而确定的,因此它是较为科学的。为了规范保险市场的竞争,保证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费率进行统一管理,所以价格竞争在保险营销中并不占有重要地位,相反非价格竞争原则更适于保险营销活动。其具体表现为保险营销的服务性和专业性。首先,保险服务不仅表现在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之前,即要根据投保人的需求设计保险方案,选择适当的保险公司或保险险种,而且还表现在他们购买保险之后,即应根据投保人保险需求的变化和新险种的出现,帮助调整保险方案,或在损失发生时,迅速合理地进行赔付。可见,优质的服务是保险营销的坚实基础;其次,保险营销需要高素质的专业推销人员,他们不仅要具备保险专业知识,还应具备推销保险商品的其他知识,如经济、法律、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知识。因为对一个被保险人而言,购买保险并不仅是一种纯粹的消费行为,而是一项风险管理计划、一项投资计划、一项财务保障计划。因此保险推销人员需要运用自己丰富的知识,根据保险市场的行情,结合不同客户的心理特征,帮助其购买合适的保险保障。由此可见,保险推销人员的丰富专业知识是保险营销的根本前提。
2.保险营销的重要性与作用
保险营销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①大数法则的必然要求。保险经营以大数法则为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大量销售保单,也只有通过展业承保大量风险,才能接近风险同质与风险分散。②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导致保险市场营销是保险经营不可缺少的环节。保险商品属于无形商品且是一种承诺,其效用也很难立即感受到,因此必须通过大量的说服工作才能促使投保人投保。可以说保险不是由投保人来购买的,而是推销出去的。③保险企业大量招揽业务,可使保费收入大量增加,积累雄厚的保险基金,降低经营费用,增强其竞争能力。
保险营销的作用是:①以卓有成效的运行机制,有效地形成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平衡,解决保险商品生产与消费的各种分离、差异和矛盾,使得保险商品生产者各种不同的供给与投保人各种不同的需要和欲望相适应,具体地实现保险生产与消费的统一。②满足被保险人的需要,维系个人、家庭和社会生活的稳定。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使本公司的经营利润最大化,从而使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蛋蛋,(*^__^*)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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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的特点有哪些?
保险营销是以保险为商品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以市场为中心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特点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
1保险营销并非等于保险推销。
2保险营销特别注重推销。
3保险营销更适应于非价格竞争的原则。
4保险推销人员需要有丰富的保险知识。
5保险营销的最终目的是销售出商品。
保险营销的三个营销特点
所谓保险营销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就是保险企业在充分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了解消费者保险需求的基础上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利用险种、费率、保险促销等组合手段去满足顾客需要,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一种保险经营活动。保险营销的思想,是现代市场营销理论在保险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但保险营销并不是一般营销理论的简单应用。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保险产品的整体概念同其它产品一样,由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附加产品三个层次构成。
一、保险营销的概念与特点
所谓保险营销,就是保险企业在充分了解消费者保险需求的基础上,利用险种、费率、保险促销等组合手段去满足顾客需要,从而实现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的一种保险经营活动。保险营销的思想,是现代市场营销理论在保险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但保险营销并不是一般营销理论的简单应用。从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保险产品的整体概念同其它产品一样,由核心产品、形式产品和附加产品三个层次构成。但保险营销不仅有别于有形商品的营销,而且与其它无形商品的营销也有很大的差异。这是由保险商品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1?核心产品的推销是保险营销的基础。保险产品的核心是提供经济保障,顾客购买保险并不是为了买一张保险单,其目的在于转嫁自身的风险,获得经济保障,维持生产和生活的稳定。保险产品并不为人们提供一个直观的外界对象的客体,不能以某种物理属性直接满足人们生活和生产上的需要,它的使用价值只是作为一种观念物而存在。保险营销人员的职责之一就是树立人们的这种观念,从而满足人们转嫁风险、获得经济保障的需要。
2?形式产品的推销是保险营销的形式表现。保险产品的形式产品通过险种名称、保单条款、公司名称、保险费率等表现出来。保险商品买卖的成交,以保险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承诺履行一定的义务并取得相应的权利为基础。保险费率作为保险商品的价格,其制定发生在成本之前,这与有形产品的价格制定在成本发生之后显然不同。保险营销就是要通过保险产品的形式产品,实现保险商品的实际买卖。
3?附加产品是保险营销实现的根本保证。保险产品的附加产品主要包括保险服务,保险服务包括保前、保中、保后服务。保前服务是指展业人员进行保险宣传,向投保人介绍有关保险知识,了解保户的保险需求等下列不属于保险营销特点;保中服务主要体现在根据保户的实际情况进行保险设计;保后服务则包括防灾防损、出险后进行理赔等环节。保后服务至关重要,是保险营销有别于其它营销的重要标志。就有形商品而言,售后服务主要是为了促进销售,提高顾客满意度,显然与保险售后服务不可同日而语。因为人们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得在一定条件下的经济补偿或给付,因而售后服务是保险产品整体概念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保险营销实现的根本保证,而有形商品则不一定非有售后服务不可。就其它服务商品而言,对顾客影响最大的主要是售中服务,例如餐饮、旅游等便是如此。
4?保险商品与普通有形商品的分销渠道差异很大,主要表现在:首先,保险商品不存在实体分销,因为保险是一种服务商品,其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没有实体转移的发生。其次,保险商品没有经销商。保险商品虽然也有中间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但他们只是分别代表保险企业和保户签订保险合同,对保险商品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费率决定权。
对保险营销的理解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营销并不等同于简单的保单推销。首先,从业务员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业务员与顾客之间互通有无,保持密切的联系,不只是卖保单的商业行为,更是永远的朋友。其次,从保险企业的角度来看,保险营销要求保险企业建立一套远比保单推查分析、实际营销、售后服务在内的一系列活动,其重点在于根据市场需要设计保险产品,满足客户需要,其归宿是实现保险企业经营的战略目标。
二、保险营销的目的与方式
(一)保险营销的目的。保险营销的目的可概括为:通过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和愿望,实现保险企业的经营目标。其内涵应包括下述四个方面的内容。
1?不仅要满足顾客的需求,而且要使其满意。有效的保险营销应达到这样的效果:由于所提供的某种保险商品较好地满足了顾客的需求和愿望,使其满意并产生购买本企业其它保险商品的愿望,或者通过需求得到满足的顾客去影响潜在顾客,扩大保险承保面。
2?不仅要满足现实保险需求,而且要满足潜在保险需求。人们对保险的现实需求表现为对某种已存在的险种准备投保,而对保险的潜在需求则表现为由于某些原因还不可能立即投保,或者对某种险种的问世存在期望。满足潜在保险需求,要求保险企业在市场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运用各种营销手段,开发新险种,开拓新市场,满足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
3?不仅要满足今天的保险需求,还要注意如何满足明天的保险需求。满足需求与愿望,必须建立一个动态的观念。随着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动、消费者所面临风险状况的变化以及人们收入的增长,人们对保险的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保险营销要求业务人员及时掌握顾客的这种变化的趋势与程度,保险企业则利用汇总的信息掌握整个市场的动向,以不同的营销组合来满足人们处于变化中的保险需求。
4?在以消费者为中心、满足顾客的保险需求与愿望的基础上,实现保险企业的经营目标。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主体和法人实体,其经营活动是一种有偿的经济活动,必须以谋求最大效益性为原则。
(二)保险营销的方式。如前所述,保险营销虽然不同于简单的保单推销,它强调整体效应和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基础上获得利润,但其作用点仍然在于保单的推销。因为,依据保险经营的风险大量原则,只有在大量承保的基础上,才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保险营销以满足人们的保险需求为中心,以推销保单为作用点,其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列举的有:
1?“一对一”的营销,即营销人员“一对一”地与客户接触,向其推销保单。这种营销方式的优点是不受时间、场所的限制,简洁、明快,易于沟通。其不利之处是耗时费力,只强调个人的销售能力。但无论如何,这是最常用、最基本的营销方式,因为其它一些营销方式,最终都可能要通过“一对一”的方式来完成保单的售卖。
2?展示会行销,即营销人员在某一固定场所全天候开展保险咨询服务。展示会的时间可长达数天,地点通常选择人员集中的地方,如机关、医院、学校门口。展示会营销的关键在于化无形为有形,让人们深刻了解、认识保险这个无形商品。展示会节省了客户的交通时间,缩短了保险企业与客户的心理距离,可以吸引众多的人,还有利于培养新的保险营销人员。但展示会通常只是营销人员与客户交换信息的场所与桥梁,真正的销售是将现场的资料筛选后的继续追踪。
3?说明会营销。这是一种直接到客户所在单位开展“一对多”的营销方式,通常是散发必要的宣传材料和纪念品,辅以短则10分钟,长可达40分钟的说明,主要向顾客介绍个别险种,通过顾客之间的相互影响,激发购买动机,其成败与主讲者的关系密切。
4?座谈会营销。这是一种通过与客户的长时间交谈以增进相互了解的营销方式,接触人员的规模通常不超过10人,着眼点在于建立与客户的长远关系,提高高额保单销售的成功率,争取保户对潜在顾客的影响。
三、保险营销的要素与策略依据哈佛大学鲍顿教授1964年提出的市场营销理论,保险营销组合要素包括四个部分:(1)险种;(2)推销渠道;(3)险种价格即保险费率;(4)促销手段。保险营销的四个要素必须协调一致,综合作用,才能取得好的效果。与保险营销的组合要素相对应,保险营销的策略也包括四个方面:
1?险种策略。前述叙及,保险营销必须建立动态的观念。就险种策略而言,要求保险企业重视险种的保障内容和保障方式的灵活性,具体而言,保险企业必须做到:(1)适应保险需求的层次性,搞好险种的分层开发;(2)适应保险需求的差异性,搞好险种的特色开发;(3)适时修改旧险种,调整险种结构。
2?推销渠道策略。保险推销渠道主要有保险外勤人员推销、营业室营销和保险代理助销等。推销渠道策略在于选择最有效和最经济的渠道进行险种推销,其内容主要包括:选择推销方式,决定推销险种,确定业务规模等。
3?价格策略。价格往往是竞争的有力武器,也是见效快、市场供求和竞争对手反应最敏感的问题。价格策略通常包括偏高订价策略、偏低订价策略、亏损订价策略、优惠订价策略、弹性订价策略等。笔者认为,保险企业的特殊性不利于价格策略的运用,保险企业应将主要精力花在险种、服务和促销上。
4?促销策略。促销包括:人员推销、广告、营业推广、宣传和公共关系引导等方式。促销策略可归纳为两大类:推式策略和拉式策略。推式策略是以派员推销为主,把保险商品推进目标市场。拉式策略是采取广告宣传等方法,唤起人们的保险需求,并使其主动产生购买保险的行为。
四、树立保险营销观念的重要意义
我国自恢复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的发展可谓十分迅速。但我国保险业在世界上还十分落后,与泱泱大国的地位极不相称。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不仅保险营销手段先进,而且有关保险行销的理论研究也十分深入,理论体系日臻成熟,并反过来指导保险营销实践,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发展。随着我国保险市场格局的变化,树立保险营销的观念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1?树立保险营销观念,是保险业深层次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家庭和个人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越来越复杂,人们对保险的需求越来越大,领域越来越广,层次越来越深。只有依靠良好的保险营销体系,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和多层次的保险需求,使保险业向纵深发展。
2?树立保险营销观念,是挖掘潜在保险市场的需要。从我国的保险深度看,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左右,而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则在8%左右,中等发达国家的保险深度也在4%左右。199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57733亿元,若按4%的保险深度匡算,当年保费收入当在2309亿元左右,而我国的实际保费收入仅为这一规模的四分之一左右,可见我国保险市场的潜力之大。如果保险公司重视运用营销手段,则可以提高企业和居民的投保率,将相当一部分储蓄转化为保险基金。
3?只有树立保险营销观念,才能适应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在人保公司一统天下的时期,依靠“人头熟”、“感情深”以及行政手段和少数几个核心险种就很容易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现在,国内保险市场已是群雄并起,形成了“多家办保险、多种形式办保险”的竞争格局。保险竞争是险种、承保范围、服务质量、信息等全方位的竞争,谁家的险种更能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谁家的服务质量好,就能赢得顾客的信赖;谁家的广告宣传更能迎合消费者的心理,谁就会在竞争中占据优势。总之,保险企业树立保险营销的观念,自觉运用各种营销策略和手段,就能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反之,就会总处于被动地位。
4?只有树立保险营销观念,才能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在国内保险市场不断完善并逐步对外开放的同时,国内的保险公司也必然要拓展海外保险市场,参与国际竞争。要想在竞争更为激烈的国外市场立足,必须提供更好的险种、服务、费率和促销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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