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佛山生育保险(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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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民医保生育报销
佛山市居民生育医保是可以报销的。
佛山生育保险报销:
一、报销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缴费达账状态并累计参保缴费满12个月的女性参保职工。
二、佛山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申报表》(必选)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4.参保单位的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5.参保单位已按规定向参保职工发放全额生育假期工资的凭证;(必选)
6.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明确手术名称);(必选)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8.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9.其他材料,如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死亡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三、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初审、复核→社保分局主管领导审批→窗口办结。
四、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保险;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保险;
2.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保险;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保险;
4.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佛山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签约的话门诊最高报销1100。住院生产的话在二级医院医保部分全报销2016佛山生育保险,在三级医院报销八成,自费部分自己出。产后有生育津贴,分三到四个月给,具体多少每个单位不同,是按照不同单位交的社保费用高低来给。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16佛山生育保险:
报销金额=最后一个月生育保险缴纳基数/30*休产假天数+医疗补贴
医疗补贴根据生育小孩的方式,顺产、剖腹产,和当地规定,一般都是规定2-3个标准,
报销方式:拿申请表、出生证明、准生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发票这些材料到社保部门报销,这个每个地方会有细微差别,但大致是这些,具体你可以打12333问下。
报销时间:小孩子出生次月15日以后可以报销。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服务政策并且累积买满一年佛山生育保险;
2、由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就医手续申请,办理生育医院手续时,申请人必须在购买社保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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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未满12个月能领取佛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吗
(案例)
我于2016年4月开始买的东莞社保,现已怀孕,10月08日已在社区做了生育登记,预产期是于2017年3月09日生产,想咨询一下,刚好2017年3月满12个月,但是社保扣费我看账户都是在每月20日左右扣费,我是3月初生产,那3月1日我能去常平医院做生育就医确认吗?还是说等到20日左右扣完社保费用后才能计满12月,才能做生育就医确认?
处理状态:已回复
网友:陈大妮发言时间:2016-10-1815:35:02
声明:以上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和观点。
市社保局回复
您好,来信已收悉。对于来信反映的情况,到明年四月一日,您的参保时间才满12个月。所以不能在常平医院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如在明年三月份生产的,因不满足条件办理就医确认,需要带齐以下资料回社保机构办理生育医疗零星报销手续: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时提供);
(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
(5)产前检查报告复印件;
(6)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时提供);
(7)门诊病历复印件(限门诊就诊时提供)或出院记录复印件(限住院治疗时提供);
(8)《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10)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社会保障卡未发放或所持社会保险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11)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12)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13)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复印件,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限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人提供);
(14)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限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人提供);
(15)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限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人提供);
(16)在市内非定点或市外医院住院且涉及急诊、抢救的,须提供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复印件;
如还有疑问或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建议到社保窗口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愿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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