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利缴费信息补充(国家专利局补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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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缴费必要信息填写不全怎么补充?
缴费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的,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的当天补充缴费信息。
1、缴费信息补充的方式
(1)通过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进行补充,网址为。同时网站提供Android版本的手机APP下载,还提供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下载。
(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补充。通过银行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银行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款人姓名(名称)、缴费人的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邮局缴纳专利费用需要补充信息的,应在传真件或电子邮件中提供:汇款日期、所缴费用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各项费用名称和分项金额、汇票号码、商户客户号、汇款人姓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等信息。
2、补充缴费信息的注意事项
由于通过传真及电子邮件补充缴费信息的传统方式需要人工处理,缴费人无法实时获得反馈,为使缴费人获得更方便快捷的缴费信息补充服务,减少相关缴费失误,建议缴费人尽量采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补充缴费信息。
为保障补充的缴费信息得到准确及时处理,请缴费人避免使用不同的补充信息方式重复补充缴费信息。
因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错误,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入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
专利年费网上缴纳流程为:
1、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
2、通过银行,网上银行或邮局将年费足额汇入专利局指定的帐户;
3、在专利缴费信息网上补充及管理系统主页面,单击银行补充缴费信息填写或邮局补充缴费信息填写;
4、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5、核对刚刚所填写的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
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
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年费怎么缴纳?有哪几种方式可以缴费?
专利年费最常用的缴费方法就是直接到专利局大厅服务窗口进行办理。填写表格时要仔细认真,不要填错,以免造成缴费失败。下面我们来具体的看一下都有哪些缴费方式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1、在线申请缴费。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官方网站,采用在线支付方式缴纳专利费用。
2、直接到当地的专利局进行缴纳。直接向专利局或其代理机构缴纳专利费用,这是目前采用最多的方法,不过它有一个缺点,就是要在工作日时间去进行缴费,通常周六周日是无法办理的。
3、汇款缴费。专利费用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通过银行或邮局汇出专利费用时,应在汇款单的附言栏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以及费用名称或简称。
这里有一个问题要提醒大家注意,那就是专利年费如果逾期是需要缴纳滞纳金的,专利局对滞纳金的规定如下:
1、超过1天至1个月(含1个月),只需缴纳年费,不必缴纳滞纳金;
2.逾期超过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5%;
3、逾期超过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10%;
4.逾期超过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的,应缴纳的滞纳金为全额年费的15%;
因此,专利权人申请授予专利权后,应当在每年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专利年费,尽量不要逾期。下一年度年费应当在一般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内预缴,但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或支付金额不足,可在年费到期后6个月内返还,同时支付相应金额的滞纳金,否则专利权丧失!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