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分娩医院可以更改吗(生育险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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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选了定点医院,可以修改吗?
可以修改的,需要重新填一份定点医院备案申请表。等批下来之后还没有生小孩,都能报销的
在中山买的生育保险已定选了医院可以更改到异地分娩吗
不能异地。如果你已经办理了定点在中山分娩的,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不是在定点医院分娩不给报
销也不给津贴。
中山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先去备案。于女方怀孕后,带女方的《就业创业证》(需处于未就业状态)、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及结婚
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再开《计生证明》。带女方计生相关资料、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到男方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
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
3、待遇报销。带出院记录(如门诊就医的提供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书、收费收据、《计生证明》、
《中山市生育医
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婴儿出生或死亡证明、双方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及女方有效的银行账户(均为原件
和复印件)等在
社保经办部门申请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
生育保险费,
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险定点医院该怎么选,是否可以变更呢
生育险定点医院指的是社保部门已公布所管辖区域内具有生育险医疗资格的医院,参保生育险的人,在生产时可以为自己选择规定的生育险定点医院。就可根据一定的政策规定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否则不能报销。对于医保报销的攻略,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社保医保怎么用?一文教你申办报销流程!
生育险定点医院该怎么选,是否可以变更呢
那么大家在为自己选择生育险定点医院时,有哪些好的方法来帮助自己进行选择呢?
1、就近原则。参保人以离家最近的定点医院为目标,进行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这也是为了防止在遇到突发情况,需要进行生产时,不必花费大量时间去较远的定点医院,从而耽误孕妇生产。
2、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状况来为自己选择合适的医疗服务,比如有些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高,那么相应的,花费也会很多。如果不是必要的医疗服务,大家就可以省去部分医疗服务,节省家庭在医疗费用上的开支。毕竟生育险也是有一定最高限额标准的报销的,超过这个限额,同样也是需要自己承担。
那么若自己已经选定了生育险定点医院,能不能再次变更为另一所医院当做定点医院呢?
实际上,一般来讲,在选定好了一所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孕期内是不得变更的。但若是因为医疗条件限制、自己住所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和分娩医疗机构的,则需要携带好以下这些资料前往自己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原就医确认凭证(经定点医院盖章确认过的《就医确认申请表》);
2、新的《就医确认申请表》(一式两份);
3、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医疗条件限制证明、住所变化证明等);
4、本人身份证明及参保证明。
以上就是有关生育险定点医院的相关问题解说了,希望大家在选择时能有个参保。
2019年生育保险更换分娩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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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填表说明生育保险分娩医院可以更改吗:
1、此表由参保人如实填写生育保险分娩医院可以更改吗,单位经办人携带此表及所要求的资料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2、参保人参加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处于参保状态、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的,在施行人流、引产手术前或怀孕满16周后,进行产前检查、分娩前,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到所属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办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如产检、分娩都在市内老八区,只能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为产检和分娩的医院;如果产检、分娩其中一项在市内老八区、另一项在两区两市(即番禺、从化、增城、花都),可以分别选择一家市内老八区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和一家两区两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在选定医院门诊产检、住院分娩、妊娠引起的并发症或合并症住院所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报销。
3、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须知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现是在保状态,在怀孕16周后,凡需享受产检、分娩等生育保险待遇的,须由用人单位到市医保中心五楼服务厅办理就医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手续,领取《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确定就医医院后,一般不予更改。
4、办理就医确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生育保险分娩医院可以更改吗: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2.《广州市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手册》原件或医院诊断怀孕周数及预产期证明的原件;
3.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
4.《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一式一份(须盖单位公章并填写上联系人和电话)。
属于以下4种情况之一的,须先到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1)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军人军属人员;
2)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3)当年从机关调入企业人员;
4)在省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历史,在市参保时间未满一年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