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金融资产处置不计入收入(资产处置收入是否计入营业收入)
本文目录一览:
- 1、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为什么不确认为收入
- 2、请问债务重组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为什么不计入损益?而是用处置损益+债务重组利得啊?
- 3、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资本公积会调节利润
- 4、为什么税法规定,可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 5、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不直接计入损益而是计入资本公积?
- 6、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什么收入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为什么不确认为收入
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入,金融资产的经济利益流入和流出首先不是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而是一种利得或损失,所以不能确认收入。其暂时性利得或损失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再将这种临时性利得或损失转入投资收益。
请问债务重组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为什么不计入损益?而是用处置损益+债务重组利得啊?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债务重组日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算的投资收益是计入投资收益科目的,包括以前计入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也要转入投资收益。这部分是处置损益。
然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肯定是小于原债务账面价值的,不然就不叫债务重组了,这部分差额就是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资本公积会调节利润
利润表中的收入原则上是涉及现金流的流入,而公允价值变动不涉及现金流,属于“账面财富”增长。因此作为“不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会计科目安排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会计理论界当前流行“资产负债表观”,因此,资产价值的变动都应处理,公允价值变动虽然不涉及现金流,但涉及价值变动,要处理。而处理时,不能将之作为“收入”计入利润表,只能作为“不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暂时寄居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待其实际处置,产生现金流时转出。如果,发生时,直接计入利润表,等于注入“虚现金流”,通俗理解,就是调节利润了。
为什么税法规定,可供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财务会计制度采取的是谨慎原则,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的是据实列支原则。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会计核算时,应当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所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未实现的收益或亏损,因此,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扩展资料: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本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同时,按“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余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以公允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同时,结转投资性房地产累积公允价值变动。若存在原转换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一并结转。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在此科目核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什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不直接计入损益而是计入资本公积?
楼主: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损益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处置(及资本公积)不直接计入损益;由于持有的目的不明确,所以持有期间的损益不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要通过中间科目——资本公积,处置时在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可供在出售时,将计入所有者权益的损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中。
这么明了,楼主你一定能看明白~
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什么收入
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不产生收入为什么金融资产处置不计入收入,而是产生利得或者损失为什么金融资产处置不计入收入,在会计上为什么金融资产处置不计入收入,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