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产业循环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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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补贴是什么?
一、什么是循环经济
所谓循环经济,其实是对物质闭环流动型经济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的简称,是由“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经济发展模式。其基本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由于循环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而不是机械论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所以它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另外,它不单纯是生态经济,更确切地说,本质上是可持续发展经济。循环经济就其生态伦理公正理念来看,本质上是一种“公正”经济。其基本行为准则是“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及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其运行通过“3R”原则实现全社会的物质闭环流动。
与传统经济相比,循环经济的不同之处在于:传统经济是一种由“资源-产品-污染排放”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是高开采、低利用、高排放。在这种经济中,人们高强度地把地球上的物质和能源提取出来,然后又把污染和废物大量地排放到水系、空气和土壤中,对资源的利用是粗放的和一次性的,通过把资源持续不断地变成为废物来实现经济的数量型增长。
与此不同,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织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所有的物质和能源要能在这个不断进行的经济循环中得到合理和持久的利用,以把经济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循环经济为工业化以来的传统经济转向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提供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了战略性的理论范式,从而从根本上消解长期以来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尖锐冲突。“3R”原则是循环经济最重要的基本行为准则和实际操作原则。
“3R”原则,即“减量化(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再利用(reuse)”,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及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其运行通过“3R”原则实现全社会的物质闭环流动。
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有哪些
现代循环经济一共有四种发展模式,分别是工业园区模式、杜邦模式、循环型社会模式、回收再利用体系。详细内容如下所示:
1、工业园区模式
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是丹麦卡伦堡工业园区,根据工业生态学原理,将企业间的物质、能量、信息形成产业间的代谢关系,让一家工厂的废气、废水等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能源。
2、杜邦模式
该模式又叫企业内部循环经济模式,它通过组织厂内各工艺间的物料循环,延长产业链,减少物料、能源的使用量,减少有毒物质排放,在最大限度上利用可再生资源,提高产品的耐用性等,典型代表是杜邦公司。
3、循环型社会模式
代表国家是日本,它建设循环型社会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政府推动构建多层次法律体系;二是要求企业开发高新技术,首要问题就是资源再利用;三是要求国民改变观念,将垃圾看作有用资源。
4、回收再利用体系
代表是德国DSD,它是专门组织回收处开立包装废弃物的非盈利社会中介组织,它提出的“绿点”计划原则是:谁生产垃圾谁就要付出代价。
三、我国循环经济项目及相关政策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2013年1月,国务院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提出我国要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在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具体表现为:
▶种植业:发展节约型种植业;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动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利用。
▶林业:加强林竹加工业节能降耗;推动林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畜牧业: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畜禽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利用;构建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渔业:推行设施渔业清洁生产;延伸渔业循环产业链。
▶工农业复合:构建现代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培育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提出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支撑体系,基本构建起循环型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推广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林业和工农复合型的循环经济示范园、示范基地、示范工程、示范企业和先进适用技术,凝练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如下:
▶推进资源利用节约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引导农业投入品科学施用;促进农业领域节能降耗。
▶推进生产过程清洁化: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产品加工和林业清洁生产。
▶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构建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链。
▶推进农林废弃物处理资源化:推进农村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推进废旧农膜、灌溉器材、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推进林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意见》还提出了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主要政策举措:
▶完善制度标准:建立农业和林业节能减排政策制度,完善农业和林业生产的节能减排相关规范和标准体系。
▶推进工程建设:在农业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和领域开展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农林产品加工副产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等,探索具有各地特色的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加大政策扶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推动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鼓励建设回收体系和初加工网点,加大补贴力度,对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给予多元化信贷支持。
▶强化科技驱动:加强农林牧渔循环经济的共性和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和转化推广力度,筛选成熟技术进行推广扩散,发布农业循环经济应用技术和产品名录等。
▶创新组织形式: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协作,实现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和设施化等。
▶健全服务体系:培育和扶持专业化机构,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信息服务业,提供专业化技术服务,推广循环农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重点推进市场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第三方治理机构的扶持力度。
▶积极宣传推广:建设农业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总结凝练典型模式,加大示范推广力度,进行农业循环经济知识和技术培训。
▶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农业部门、林业部门要科学谋划本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制定专项规划,明确重点任务、工程、推进措施等。
以下为我国各部门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的申报情况:
▶发改部门:按照《“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环资司正会同农业部科教司编制国家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方案,下一步将在农业基础较好地区开展农业循环经济关键环节和领域的示范基地建设。
▶农业部门:农业部每一年度的支农措施中,都有一系列支农项目跟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相关。今年9月份,农业部印发《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提出2017年-2020年建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300个,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科技部门:2016年10月,科技部印发《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的通知》,这里面提到了8个涉农领域的重点专项,其中有4个跟农业循环经济相关,包括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研发、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林业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创新。
▶林业部门:2016年9月,国家林业局印发《国家林业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指引(2017-2020)》,对林下经济示范提出了重点扶持:在不影响林木正常生长情况下,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提高林地综合效益。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决定
第一条 循环经济是一种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续发展观的经济增长模式。发展循环经济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生产率和降低废物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强化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第二条 发展循环经济要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减少自然资源的消耗;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实现废物资源化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为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和减少废物排放提供技术保障。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有关循环经济法律、法规、政策;
(二)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规章和政策;
(三)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及其推进计划,以及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领域专项规划;
(四)设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列入本级预算;
(五)推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严格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产业,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
(六)制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并加以实施;
(七)加强对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管理机制,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工作,明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一位领导负责循环经济发展工作;
(八)其他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职责。
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工作。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
(一)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加大对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持,并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
(二)做好以循环经济为主线的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产业链配套、产业集群发展的规划、实施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节能降耗、节水节材、清洁生产活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资源再生利用等有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三)加大科技投入,支持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指导、支持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和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在循环经济技术推广、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四)开展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确定示范项目,推动示范区、生态园区、生态社区和生态村镇建设;
(五)对生态工业园、生态农业园、生态住宅区和生态水产养殖区等在空间布局上做出合理安排;
(六)开展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执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推进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
(七)将发展循环经济与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加强污染源监管,推广废物循环利用及资源化项目,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八)围绕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和生态农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广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并建立相应的基地;保护农业环境,鼓励和支持科学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推广生态型零排放立体种养模式;
(九)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海洋与渔业发展规划,优化海域使用结构,组织编制海水综合利用专项规划,引导和推动海洋资源综合利用、海洋环保和生态型渔业的健康发展;
(十)从建筑设计、建筑质量、建筑材料使用等环节采取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严格建筑节能标准化管理;
(十一)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和利用,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加大对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的投入,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处理和回用,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
(十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大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和市场的建设力度与管理力度,促进废旧物资与再生资源的流通;
(十三)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培训工作,动员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宣传、教育、推广及监督工作。在中小学中开展国情教育、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教育,组织学生参与循环经济社会实践活动;
(十四)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鼓励发展数字化等非物质消耗型产业;
(十五)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的统计核算,加强对循环经济主要指标的分析;
(十六)研究制定并落实各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
(十七)其他做好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
循环经济产业发展模式有哪些
现代循环经济一共有四种发展模式,分别是工业园区模式、杜邦模式、循环型社会模式、回收再利用体系。
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有哪些
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支持系统中的技术支持包括:精细生产技术、替代技术、减量化技术、再利用技术、资源化技术、无害化技术、系统化技术、环境检测技术等。
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一脉相承,强调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生,是集经济、技术和社会于一体的系统工程。循环经济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也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和环保问题,而是以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为准则,模拟自然生态系统运行方式和规律。
扩展资料:
物质资源在其开发、利用的整个生命周期内贯穿“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理念。即在资源开发阶段考虑合理开发和资源的多级重复利用;在产品和生产工艺设计阶段考虑面向产品的再利用和再循环的设计思想。
在生产工艺体系设计中考虑资源的多级利用、生产工艺的集成化标准化设计思想;生产过程、产品运输及销售阶段考虑过程集成化和废物的再利用;在流通和消费阶段考虑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和实现资源的多次利用;在生命周期末端阶段考虑资源的重复利用和废物的再回收、再循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循环经济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快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循环经济产业政策的建设和发展循环经济产业政策,构建循环、生态、便捷、宜居的国家级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以下简称产业区)的规划、建设、开发、运营、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产业区位于本市静海县,具体范围按照经批准的产业区总体规划执行。第三条 产业区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国家级废旧电子信息产品回收拆解处理示范基地、国家进口废物“圈区管理”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包括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条 产业区应当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回收体系网络化、产业链条合理化、资源利用规模化、技术装备领先化、基础设施共享化、环保处理集中化、运营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实现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的一体化发展和再生资源的规模化利用、高值化利用、清洁利用、安全利用。第五条 鼓励国内外企事业单位、其循环经济产业政策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产业区投资兴办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企业、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以及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产业区兴办学校、科研机构、创业中心,实施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第六条 产业区内禁止兴办不符合循环经济产业政策、技术工艺落后、未达到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的项目。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支持产业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产业区的规划布局、产业集聚、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给予政策支持。
发展改革、商务、财政、规划、土地、环境保护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支持保障工作。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八条 静海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产业区的组织领导,推进产业区开发建设,提升产业区发展环境。第九条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静海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对产业区实行统一行政管理。
管委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循环经济产业政策:
(一)组织编制产业区总体规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编制产业区产业发展目录,负责组织产业区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
(四)根据静海县人民政府授权或者接受市有关部门委托,集中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权;
(五)统一管理产业区的规划、土地、建设、交通、房屋、工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城市管理、文化、卫生、安全生产、农业、林业等公共管理工作;
(六)协调、配合公安、海关、检验检疫、税务、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的管理工作;
(七)市人民政府和静海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行政管理职责。第十条 管委会建立和完善财政体制,统筹产业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第十一条 管委会按照统一、协调、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和调整行政管理机构,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第十二条 产业区内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办理、跟踪服务制度。第十三条 管委会应当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对符合产业区产业发展目录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第十四条 管委会应当积极引入金融、电信、邮政、物流等公共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建立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物流、商业、融资平台和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优化产业区投资和经营环境。第十五条 产业区实行封闭管理,对进入产业区的废物的拆解、加工、再利用和最终转移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管,严格控制产业区污染物总量排放。第十六条 产业区建立海关、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管委会联合监管体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进口固体废物的加工利用实行“圈区管理”。
管委会会同海关、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等部门成立产业区口岸联合监管协调委员会,协调处理固体废物进口、再生产品出口及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事务。第十七条 产业区的治安、消防、道路交通管理等事项,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