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工伤保险的保险费由谁缴纳)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 2、职工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 3、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 4、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
- 5、工伤期间社保由谁来缴?
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你好,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缴纳。建议可以先看下这篇文章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有什么用?
社保中的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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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由谁缴纳
1、工伤保险应由什么单位缴纳?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应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单位不给缴纳工伤保险该怎么办?
工伤保险是属于社会保险一类别的,社会保险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须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持经济赔偿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资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工伤保险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滞纳金或罚款。
3、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列出了10种情况,应当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认定工伤: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工作前后,做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收尾工作时受伤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由于工作原因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其它情形。
(2)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维护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活动中受伤的;有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费由谁缴纳
工伤保险费应由谁缴纳
按照政策规定: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即:
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纳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纳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的形式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不得减免。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工伤保险基金。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
工伤保险费由职工个人还是用人单位缴纳?近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据介绍,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介绍,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工伤保险条例》明确,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值得一提的是,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期间社保由谁来缴?
工伤期间社保由用人单位来缴。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的规定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所以工伤人员的社保应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
一、工伤期间社保
缴纳工伤保险费应该由用人单位来交。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二、申请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保险费应当由谁缴纳: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员工工伤期间社保其算法与员工伤前在单位的待遇是一致的,并且在工伤期间员工的社保需要继续由单位为其缴纳,缴纳的金额和时间与之前并没有任何的变化,并且单位需要额外承担员工在受伤休养期间的医药费、护理费和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