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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二

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华中科技大学信息中心主任)

hacker2022-06-11 15:01:43分类二51
本文目录一览:1、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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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华中科技大学章程》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结合我校本科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邮政编码:430074);同济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政编码:430030)。

第三条 学校为全日制综合性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培养计划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规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发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华中科技大学学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医学八年制学生授予学位的等级根据教育部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成立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在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负责为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发挥民主管理和监督作用。

第六条 校学生工作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年度招生方案及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向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汇报本科生招生工作进展,通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录取各类考生,并负责处理录取中的各种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27-87543616。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统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城乡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学校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将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含统考录取、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外语类保送生招生;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华侨及港、澳、台地区招生。

第十二条 报考学校的所有考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运动训练专业学生除外)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联合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澳门地区学生也可参加澳门四高校联合入学考试,台湾地区学生也可参加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香港地区学生也可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

第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外语类保送生、保送录取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或专业考试及相关考核。考试(考核)安排以年度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测试;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的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我校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特殊类型招生调档名单按照我校相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规则确定。

第十七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八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对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普通高考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以上,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以上。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艺术类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外国语学院只招收英语、日语、德语、法语语种考生。其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二十二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江苏省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和海南省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录取顺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含医科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强基计划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学生、艺术类学生、高水平艺术团学生、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资格认定后,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要求,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校有关特殊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计划学生、民族班学生(含新疆协作计划学生)、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各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10000元/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1035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第1~2学年5850元/年,第3~4学年16000元/年;其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他专业4500~5850元/年不等,不同专业收费标准不同。住宿费标准为1120~1320元/年不等。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七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时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542228 传真:027-87557014

咨询邮件:zs@hust.edu.cn

微信公众号:hustzsb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邮政编码:430074

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华中科技大学

二〇二〇年六月修订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会计专硕复试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结合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会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会计硕士专业招生计划76人。

2.根据学校发布的《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凡报考我院且满足相关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单科和总分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管理学院网站链接。

3.学院今年各专业生源充足,均不接收调剂。

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

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除学校要求提交的审核材料外,报考我院会计硕士的考生,在复试前48小时,还需将《政治理论书面报告》(手写版,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cxglxy@hust.edu.cn(政治理论书面报告主题见本细则第五点复试形式和内容,邮件名及政治理论书面报告文件名统一以“考生编号+姓名+政治理论书面报告”命名。)。

院系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通过审核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线缴纳复试费100元/人。

考生网上确认前,请务必仔细了解学院复试细则。

四、综合素质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学校公告方式统一进行

《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如在网上确认时未能加盖公章,务必在复试前将盖章后的表格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kcxglxy@hust.edu.cn(邮件名及文件名统一以“考生编号+姓名+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命名)。

五、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学校采用统一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我院网络远程复试安排在5月16日。

考生可根据平台下载准考证提示时间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参加学院各项复试考核。

学院根据会计学科对硕士研究生专业与实践能力的考查要求,确认复试考核内容和形式如下。

1.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采用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书面报告,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以及应用能力。

专业参考书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版;《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版;《2019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9版。

流程如下:

(1)考生陈述自己提交的政治理论书面报告,约1分钟;

(2)考官当场为考生随机抽取5道面试题并念题,考生当场作答,约8分钟。每道面试题在该生回答完毕后当场作废。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在面试中以口头提问方式进行,流程如下:

(1)个人陈述1分钟,介绍学业背景、工作经历等;

(2)考官针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提问,考生回答,约5分钟。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流程如下:

(1)个人介绍1-2分钟;

(2)英文对话2-3分钟。

六、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20分,专业知识测试满分为4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满分为40分。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按“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的方式折算为百分制)占60%,复试成绩占40%。

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按专业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拟录取原则:

1.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公示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

2.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60 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 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监察组通过电子邮箱glxy@hust.edu.cn接受考生申诉。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

拟录取公示前,考生需进行体检、调档等程序,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另行通知。拟录取公示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进行。

七、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培养、证书、学费、就业等相关信息

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培养、证书、学费、就业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文)、《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科技大学2020硕士研究生学费拟定标准》。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校规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制:2.5年。

学费:按照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2020年学费全程13.5万元,分年缴纳。

我校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其所在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否则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考生录取后与学校、定向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录取协议书》,入学时不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学习期间的工资、医疗及其它生活福利待遇仍由定向培养单位负责,学校不予办理任何关于培养方式、毕业派遣等变动事宜。

八、信息咨询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PAccMEM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7-87541911

E-mail:kcxglxy@hust.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PAccMEM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430074

网址: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按规定日期准时参加网上远程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均按自动放弃处理。有复试资格但自愿放弃复试的考生请提前通知报考专业所在部门,以便我们做相应调整,保证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华中科技大学2020年会计专硕复试通知的内容小编就说到这里了,更多关于会计专硕的备考技巧,备考干货,新闻资讯,择校择专业等内容,小编会持续更新。希望各位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考上自己理想的院校。

华中科技大学文科的文科院系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现有管理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社会学系、法学院、人文学院(含三个系所:中国语言文学系、哲学系、历史研究所)、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2个文科院、系。

1、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创建于1979年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经历了由最初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的工程经济系、管理工程系、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到管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的发展历程。

学院现有在读学生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余人,硕士研究生(含MBA)1600余人,博士研究生260余人,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2100余人。学院拥有一支深谙世界先进管理理念、熟悉中国企业发展经验的优秀师资队伍。现有教师122人,其中88余人拥有博士学位。教师结构为教授34人(含26位博士生导师),副教授54人。学院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企业家为兼职教授。

学院现有生产运作与物流管理系、管理科学与信息管理系、工商管理系、财务金融系、会计系、财政金融管理系、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系7个系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拥有行政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校友联络中心、MBA教育中心、EMBA教育中心、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中心、信息中心、图书馆等9个管理服务部门;有现代信息管理研究中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电子商务中心(校级)、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院(校级)、南亚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校级)等24个研究单位。学院承办的《管理学报》学术期刊,创刊仅3年,2007年就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认定为期刊源。

学院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湖北省重点学科;有“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经济法”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MBA/EMBA)”、“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物流管理””等7个本科专业和1个“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2002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首批EMBA试点单位。2000年,我校MBA在由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举办的前两批试点院校MBA合格评估中排名第七;2001年,在由全国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首次开展的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评估排名第九。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正在努力开创具有国际水平的管理教育事业,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有胆略、思路宽、善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管理人才,取得高水平、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致力于创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管理学院。

2、经济学院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知名的经济学院之一,办学实力雄厚,学科发展迅速,师资力量强,共有博士生导师16人,其中既有张培刚、林少宫等学术大师,又有一批学术水平高的中青年教授,还聘请了石寿永、田国强、艾春荣、谭国富、徐滇庆、宋敏、夏振坤、谢伏瞻、巴曙松等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兼职博士生导师。

现有西方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拥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等11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西方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学科和湖北省优势学科,理论经济学为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数量经济学为湖北省重点二级学科;以西方经济学和数量经济学为基础的我校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心为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公共管理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是我国最早创办公共管理学科相关专业的高校之一,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在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共五个二级学科均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院自主设置了电子政务、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在国内率先培养这两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目前学院提供国内公共管理领域最齐全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和学历教育,设有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是全国首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试点单位,为政府部门及各种非政府公共机构(NGO)提供专业的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被评为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

华中科技大学素以严谨务实的治学传统享誉海内外,公共管理学院秉承这一光荣的治学传统,并努力发挥华中科技大学的综合优势,把握社会经济和公共管理发展的大趋势,以“电子政务”、“城市政府管理”、“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作为本校公共管理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特色和重点,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几年来,在2006年国家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公共管理一级学科评估中,华中科技大学与清华大学并列第四名。我校和北京大学等四所高校的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一起被《中国大学评价》列为A++级,标志我院公共事业管理专业进入了国内顶级本科专业行列。2006年全国高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评估专家组一致认为“华中科技大学办学定位准确,办学思路清晰,并有足够的相关学科支撑;学校在MPA办学过程中进行了有力的探索,密切结合社会发展实际,依托华中大学科优势,办学特色鲜明,成效显着。”

4、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00年12月,前身为1980年10月创立的高等教育研究室。1985年6月13日高等教育研究室扩充改建为高等教育研究所,2000年12月16日高等教育研究所与校内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武汉研究基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杂志等单位合并,组建教育科学研究院。1986年7月28日获高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权点;1996年4月29日获教育管理学(高等教育管理)博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6月19日改为高等教育学博士学位授权点,是当时全国高等教育学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之一。1998年高等教育学被批准为湖北省重点学科。2000年获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学位授权点,同年获公共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MPA)学位授权点。2003年获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学位授权点,同年获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原理、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07年高等教育学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

高等教育学专业是本院的特色优势专业。早在1986年,作为本院前身的原华中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即获得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范围内较早开始本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机构之一。1996年,本专业获批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4个高等教育学博士点之一。2007年获批国家重点学科,是目前全国仅有的2个高等教育学国家重点学科之一。2008年入学湖北省特色优势学科。

本专业的发展定位是探索高等教育理论,影响高等教育政策,服务高等教育实践。现有研究生导师12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4人,博士生导师6人。

本专业下设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高等学校发展战略与规划、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校德育与学生事务管理、比较高等教育等6个研究方向。

5、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院现有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高校仅有的6个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之一,并设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建有湖北省重点文科基地“媒介技术与传播发展研究中心”。同时,新闻学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和国家级特色专业。

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传播学三个博士点;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公关学四个硕士点;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网络新闻传播学及广告学4个本科专业;

学院坚持“文理交叉见长,复合特色取胜”的宗旨,倡导学生在独特的文理交融氛围中全面发展,培养既有扎实人文社科功底又能掌握现代传播工具的复合型新闻与信息传播人才。

6、社会学系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早恢复社会学教学和研究的高校之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招收本科生、研究生以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教学、科研、管理及国家建设所急需的人才。目前,该系拥有社会学、社会保障二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拥有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社会保障、应用心理学二个硕士点;社会学专业2008年被定为湖北省重点学科。

该系有较强的教学、科研队伍,目前有教授9人,副教授7人,讲师8人,近五年来先后承担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武汉市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湖北省科委和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及海外研究基金项目近40项,研究经费近400万元。研究成果享有较好的社会影响,曾先后获得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三等奖、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等奖项10余项。

7、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新兴的一流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科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专利局的推动下,原华中工学院创办了知识产权双学位班,成为全国首批开展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和专业研究的院校之一,培养了新中国最早一批知识产权高级人才。1992年,原华中理工大学开始招收经济法学专业本科生,是全国重点大学中率先开展法学专业教育的理工类院校之一。1996年,获得当时全国唯一的科技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98年,开始招收知识产权方向博士研究生。2001年,法学院正式成立。

本世纪以来,华中科技大学法学学科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在“争一流、创特色、倡交叉”的宗旨下,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法学院形成了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的学科体系。现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授权点,可培养马克思主义法学、法律社会学、社会政策与法律、知识产权与公共政策、传媒法等专业研究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近年来,法学院主办了Journal for Law and Policy in China、《华中法律评论》、《私法》、《中国科技法学年刊》、《知识产权法政策学论丛》等学术出版物,形成了较好的学科发展平台。

教师队伍及科学研究

现有专任教师54人。其中,教授26人(博士生导师14人),副教授13人,讲师15人;80%教师获得了博士学位;2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易继明、罗玉中、李贵连、覃有土、俞江、裴丽萍、曹海晶、郑友德、齐海滨、李扬、李红海、杜颖、何士青、贾济东等一大批优秀学者活跃在科研与教学第一线。近5年来,学院主持各类科研项目80余项,实际到账科研经费699.555万元,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经费达289.6万元。代表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2006-2020年)战略研究中关于科技发展法制和政策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即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保护与策略研究;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中关于中国水权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关于产学研结合创新体系的法制建设等;国家软科学重大专项即技术转移法律机制研究;以及省部级项目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监管体制研究、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律保护专题研究等。

8、中国语言文学系中文系的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中文教研室和语言研究所(首任所长为著名语言学家严学宭先生),1985年正式建系,先后由黄国营教授、尉迟治平教授、汪平教授担任系主任,现任系主任为何锡章教授。

中文系现设有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对外汉语两个本科专业,具有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权(含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世界文学与比较文学等8个硕士点),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具有博士授予权,并建有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点。现有教师33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10人,余为讲师与助教;教师中有博士学位者22人。教师里有1人担任全国中文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任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为湖北省跨世纪学术带头人,12人先后分别担任了全国、省级相关学会的副会长、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学术职务。

二十余年来,在学校的大力支持和全体教师的团结奋斗下,在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培养造就了一支具有相当高的学术声望、教学效果好、奉献精神强的师资队伍,形成了踏实与创新相结合的优良传统。语言学的研究在国内已有相当大的影响,尉迟治平教授的音韵学研究与计算语言学研究、李崇兴教授的近代汉语研究、董为光教授的词汇学研究、黄树先教授的对比语言学研究、程邦雄教授的文字学研究、何洪峰教授的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已经得到同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文学研究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王乾坤教授的鲁迅研究研究、刘真伦教授的古代文献研究、何锡章教授的现代文学思潮与鲁迅研究、李俊国教授的都市文学研究、王毅教授的新诗研究、蒋济永教授的文学阅读与批评研究、岳珍教授的词学研究、刘久明教授的郁达夫与外国作家关系研究,在学术界皆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

近五年来,中文系教师先后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6项,教育部重点项目与规划项目4项,其它省级科研课题10余项,7项成果获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3等奖;出版学术著作20多部,在国家级等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00余篇。现主办有在海内外影响甚大的学术季刊《语言研究》。

9、哲学系1970年,原华中工学院在全国理工科大学率先创办文科,哲学学科亦在其中;1980年成立哲学研究所,1996年成立哲学系,实行系、所合并的建制。2000年,华中科技大学成立后,经教育部批准,学校设置哲学本科专业,2001年正式招生。

哲学系目前设有1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1个哲学博士后流动站;6个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宗教学。

哲学系现有专职教师21人,其中教授5人(皆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8人,讲师8人。教师中入选国家人事部“百万人才工程”1人,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教育部哲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3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教师中拥有博士学位的19人,占教师比例的90%。

10、历史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历史学科创建于2001年初,经过数年发展,已形成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学术群体。历史学科现有教职工13人,其中在岗教师10人,兼职教授2人,教辅人员1人,10人具有博士学位,博士生指导教师2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人。在职教师中,1人为教育部历史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为湖北省历史学会副秘书长,2人为湖北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博士生指导教师罗家祥教授曾获选2005~2006年度中美富布莱特学者,并应邀赴哈佛大学东亚语言文明系进行学术交流;刘金华博士曾应邀赴香港浸会大学进行合作研究。

根据学校长远发展战略,历史学科发挥所有指导教师的专业特长,招收国学、两宋学术文化史、中国政治文化史、中国民俗文化史、历史文化与旅游、魏晋南北朝学术文化史、史学思想史等方向的研究生。

11、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07年9月,其前身为政治教育系。学院现有教职工59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23人,拥有博士学位者15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4人。承担着全校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三个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和本学院博士生、硕士生的培养任务。现拥有1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博士点,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涵盖了法学、哲学、经济学和教育学四大学科门类。目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114人,其中硕士生110人,博士生4人。

12、外国语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始建于1980年,其前身为华中工学院外语系;1988年改称华中理工大学外语系。2000年5月,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组建华中科技大学,与此同时,原华中理工大学外语系、原同济医科大学外语部以及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外语教研室合并建立华中科技大学外语系。2005年10月,成立华中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学院于1986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专门用途英语(后更名为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点,是全国理工科院校外语专业中最早建立的硕士点之一。现有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语言文学和日语语言文学三个授权硕士点。目前,正在积极规划建设和申报学科博士点。

学院主办了学术年刊《外语教育》,2007年底,《外语教育》正式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全文收录。

学院共有英语,日语,德语,翻译四个系。其中日语系实力最为雄厚,校友资源丰富。翻译系为华中地区第一个翻译系,从2009年开始招生。

华中科技大学图书馆的服务指南

校园一卡通 借阅印刷型文献 检索电子文献 视听、声像、缩微文献 信息咨询服务 服务装订服务 学校师生员工凭校园一卡通自由进出图书馆。

文献外借服务

主校区图书馆中外文图书外借服务设在老馆二楼中厅,实行开架服务。借书一般按这样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的程序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咨询部:利用公共查询系统/卡片目录检索自己欲借的图书 -- 凭证入库按目录提供的索书号查书 -- 办理借书手续。 1.咨询服务

2.代查代检服务

3.文献传递和馆际互借服务

4.科技成果查新服务

5.新生利用图书馆教育

6.科技文献检索教学 馆内技术部门还为读者提供打字、复印、激光照排、缩微放大、资料装订、光盘刻录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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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拥嬉嘻友(2022-06-11 15:54:14)回复取消回复

    分数线的考生即可进入我院复试。复试名单详见管理学院网站链接。3.学院今年各专业生源充足,均不接收调剂。三、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核进入复试的考生应根据学校复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并按要求上传各类审核材料。除学校要求提交的审核材料外,报考我院会计硕士的考生,在复试前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