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专利等待初审)
本文目录一览:
- 1、发明专利 在等待实审请求中 下来要怎样做?
- 2、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 3、专利申请中,案件状态是等待实审提案,是什么意思?
- 4、专利申请什么时候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有哪些要求?费用是多少?
- 5、什么叫专利等待实审请求
发明专利 在等待实审请求中 下来要怎样做?
第一,可以换一家专利代理机构,解除委托书不需要代理机构签字同意。
第二,可以自己提交实质审查费,标准费是2500,如果你在申请时提交过费用减缓请求,则按15%(单个个人)或30%(单个单位)缴纳。另外,请注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包括交表和交钱,缺一不可。
第三,专利申请文件已经提交到专利局,不需要重交。
一、发明专利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A、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B、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C、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D、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F、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G、无效申请: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H、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是多少
1)、发明专利受理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委托我公司申请,拿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申请号(即授权后专利号)的时间可缩短至2-5个工作日。
2)、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一般为2-3年。
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时间根据复杂程度而定,一般不超过两周。
申请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需要多长时间
发明专利三年进入实质审查。根据我国专利权法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的相关规定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当事人申请专利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专利申请中,案件状态是等待实审提案,是什么意思?
等待实审提案就是已经进入实审阶段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了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但是由于专利申请数量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的原因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专利申请按分类进入相应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的实质审查部门后再按照进入实审的时间排队等待审查。
目前中国申请专利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一是亲自到北京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材料。由于地理位置、时间成本等因素,目前大多专利申请都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的,也不排除有实力雄厚的大企业成立自己的法务部门专门负责专利申请事务的情况。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这些参考资料主要是指发明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所参考的与其发明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专利文献、科技书籍、专利技术报刊等。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与发明关系最为密切的资料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扩展资料
A、申请:由专利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的专利局提出申请。
B、初步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C、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D、登记: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驳回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并且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F、复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G、无效申请: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H、行政诉讼: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不服的,或者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发明专利
专利申请什么时候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有哪些要求?费用是多少?
实质审查请求书,从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专利局的同时,到申请日起3年的法定期限终止前,均可缴纳,不必等专利局通知。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和缴纳实质审查费,都是从申请日开始3年内.
申请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需要满足以上条件才能申请专利。
实质审查费用,提交条件如下:
一、如果是自己申请专利需要缴纳以下的费用: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500元;
2、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500元;
3、发明申请审查费2500元
4、发明专利申请费 900元(个人可减缓85%)
5、发明专利印刷费 50元不予减缓
6、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元(个人可减缓85%)
7、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等费255元不予减缓
8、发明专利年费1-3 年 900元 (个人可减缓85%) 其他年份略
二、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缴纳上述费用+代理费(代理费每个地方差异很大,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吧)实质审查费,从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专利局的同时(申请日),到申请日起3年的法定期限终止前,均可缴纳,不必等专利局通知(那是快要到期才会通知你的),金额相同,标准实质审查费2500元,如果是你个人费用减缓获批以后,减至15%。
提出请求和缴纳费用之间没有关系,但是各自都要满足3年内的条件.一般如果无缴费通知.实质审查费都是2500元。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的年费,复审费。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个个人或者单个单位的,减缴上述收费的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上述收费的70%。
什么叫专利等待实审请求
发明专利申请中,专利局是应申请人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的请求才会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不提出请求,专利局就等下去,一直到实质审查的三年法律期限届满为止。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专利申请等待实审请求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时,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这些参考资料主要是指发明人在完成发明过程中所参考的与其发明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专利文献、科技书籍、专利技术报刊等。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与发明关系最为密切的资料送交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