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能源局煤炭处副处长(陕西煤炭厅领导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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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鹏远 说的重大损失指的是什么
据河北保定中院微博消息陕西省能源局煤炭处副处长,该院29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陕西省能源局煤炭处副处长了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陕西省能源局煤炭处副处长,被告人魏鹏远于2000年至2014年,在担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产业发展司煤炭处副处长、煤油处调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煤炭处处长、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等职务期间、利用主管、负责、承办煤炭项目陕西省能源局煤炭处副处长的职权,在煤炭项目审核、股东变更、专家评审、升级改造、安全改造及煤炭企业承揽工程,以及在催要贷款、推销设备等方面为陕西省能源局煤炭处副处长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人民币10347.15万元、
陕西省能源局局长是谁
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贺久长
主要职责
1.能源综合处
负责能源综合业务;承担能源行业统计、预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的建议;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参与能源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承担能源国际合作工作;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拟订能源对外开放战略、规划及政策;承担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煤炭电力处(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省煤炭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拟订煤炭资源开发矿区总体规划;拟订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火电、核电和电网有关的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利用工作;承担全省电力行业管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3.石油天然气处
承担全省石油、天然气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油气开发、炼油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省石油储备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4.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处
指导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组织拟订能源行业标准;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魏鹏远的工作履历
2008年国家能源局成立,魏鹏远由煤炭处处长升任为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属于正处级副司长。其在煤炭司主要负责煤矿基建的审批和项目改造核准工作。
魏鹏远曾鼓励煤电联营。能源局官网资料显示,2011年9月,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曾公开表示,煤电联营将被作为长期政策坚持下去,为鼓励煤电联营深入推进,在项目审核批准方面会有特殊待遇。
2014年1月,魏鹏远最后出现在公共场合,1月9日,魏鹏远与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财政部税政司等部门领导一行九人,在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局长乔乃琛陪同下,到岱庄煤矿调研。1月10日,魏鹏远又深入兖矿集团下辖济三矿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