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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医养健康(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协会健康管理师)

hacker2022-06-10 06:37:27分类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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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宣布4大省属国企重组,重组方案是什么?

方案是山东能源与兖矿集团联合重组方案、山东高速与齐鲁交通集团联合重组方案,并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的重组和改造。

临沂大学 评价

临沂大学位于中国商贸物流之都和山水生态旅游胜地山东省临沂市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医养健康;学校创办于1941年,与中共滨海区党委和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一分校共同创建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医养健康的滨海建国学院一脉相承。2010年11月,在孔宪铎等教育家发起下,学校由临沂师范学院更名为临沂大学。临沂大学是国家教育部设立、山东省省属的综合性大学,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全国首批、山东唯一的国家级“中国文艺评论基地”高校,“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高校。主校区由美国EDSA公司设计而成,图书馆、实验中心、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皆为亚洲高校单体建筑面积最大的建筑之一,已建成国内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系统,基础设施居国内高校前列。

截至2018年1月,学校校舍面积152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馆藏纸质图书430余万册,电子图书75余万种。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设有20个二级学院,本科专业85个,涵盖11大学科门类。有教职工2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794人。[1]

山东医专医电班202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山东医专伊甸班,202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

2020-03-25 16:18 来源:齐鲁网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为优化山东省高等教育发展布局,实现内涵式发展,山东省委省政府实施科教融合战略,整合泰山医学院、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等资源组建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19年2月,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正式成立,同时挂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牌子。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也是山东省最大的医学科学研究机构。

校(院)设有济南、泰安两个校区,在济南、青岛、济宁等地建有研究机构,总占地面积6000余亩。主校区位于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核心区域,规划占地面积约2600亩,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泰安校区占地3000余亩,校舍面积82万平方米。校(院)拥有一支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领衔的高层次师资和科研队伍。目前,有教职工5566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1831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3395人。现有44个本科专业,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是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临床医学学科已连续六年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

校(院)依托人才优势,开展医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近五年,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28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3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2项,山东省科技奖励一等奖7项。拥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

校(院)临床医疗和疾病防治实力雄厚,拥有三级甲等医院9所,其中综合医院4所、专科医院5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6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6个。曾在全国率先实现以省为单位基本消灭黑热病、丝虫病、疟疾、麻风病,夺得新中国灭病史上“四连冠”,目前指导全省开展职业病、皮肤病、寄生虫病、肿瘤早诊早治、辐射防护、防盲治盲、罕少见疾病防治工作;拥有世界卫生组织合作中心。

校(院)是首批颁发山东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院校,自2004年起招收来自美国、韩国、加拿大、印度、尼泊尔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本科和硕士留学生,国际办学声誉良好。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30余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医疗、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6名外籍合作专家荣获“齐鲁友谊奖”。

校(院)将以建成国内一流、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有明显优势和特色的应用研究型大学为目标,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实力,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医养健康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在重大疑难疾病的诊疗与防治、医学帮扶、国际医疗服务、产学研合作等领域的作用,为全省乃至全国的高等医学教育和医学科学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齐鲁制药获得的荣誉包括哪些?

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民营企业”十强、山东省民营企业100强、中国医药行业企业集团十强等等

请问“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怎么样?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学院始终专注于药品食品类专业,积极发展医养健康类专业,形成了鲜明的药品食品行业特色,为省内外药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医院药房、药物研究机构、药品食品检测机构等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主校区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威海,目前学院总占地1043亩,校舍面积21.05万平方米,在校生1.2万余人。学院积极发挥人才聚集优势,设有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培训中心、省执业药师培训点、省医药行业第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省食品药品产业从业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中心,为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和监管工作做出了很大贡献。

学院始终坚持“为药品食品事业服务,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办学宗旨,秉承“为民、精诚、日思、日进”的校训,注重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累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8万余人,毕业生深受社会欢迎,多年来始终供不应求,许多已经成为全省医养健康行业企业领军人才和中坚力量。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044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大学路1950号;邮编:274000。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历史沿革:学校1978年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牡丹之城,毗邻国色天香的曹州牡丹园、历史悠久的古今牡丹园,校区占地面积1200亩,校园绿树花草掩映,校舍布局错落有致,图书馆藏资源丰富。拥有直属附属医院1所,直属康复养老护理中心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3所,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医院119所,其中三级医院43所,实习病床77400余张。学校下设8个教学院系,开设18个专业,面向全国10个省份招生,现全日制在校生12032人。

第九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86人,附属医院、行业一线兼任教师28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256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以上职务的173人。有30余名学校专任教师是菏泽市医药卫生行业的学科带头人。拥有临床医学专业、护理专业、药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山东省教学名师及省级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2个。近年来,我校1名教师荣获国家级信息化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首届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特等奖,多名教师获得省级教学能力比赛、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一等奖。

第十条 学校现开设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护理、助产、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预防医学、健康管理、医学营养等专业,建有临床医学及健康照护两个省级品牌专业群,一个国家首批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所有专业均属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医养健康产业支持性专业。

第十一条 学校办学理念先进,校风学风优良。学校坚持以服务社会和适应医疗卫生事业需求为宗旨,以学生就业为导向,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突出医学专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内涵发展、加强教育质量工程建设、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作为学校办学永恒的主题。致力培养医德高尚、基础理论扎实、临床实践能力强、一专多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面向基层的应用型专业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得到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赞誉和认可。

第十二条 2009年学校顺利通过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9年2月顺利列入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名单。曾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全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菏泽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菏泽市花园式单位、山东教育慈善奖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工委“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结构

第十三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实施意见,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核准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组织本校有关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六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录取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录取规则

1.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接受投档并录取。

2.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其它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当投档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教育厅规定的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专业类别为:医药类、护理类)。 5.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以录取专业为准,原则上不再作专业调整。但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和《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执行,护理(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学年、护理(中外合作)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根据鲁发改成本[2019]806号文件规定,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课程学分学费组成。公费医学生免收学费,退役军人执行国家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其他费用按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实行公示、亮证收费。学生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免)等完善的资助体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可以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七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学校名称: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可进入教育部学历查询系统—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和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第八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八条 招生期间,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老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章 其 它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260858 5925823

监督电话:0530-5925712

Email:hzyzzsb@163.co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菏泽医学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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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世味愚季(2022-06-10 08:26:37)回复取消回复

    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第八章 疫情防控第二十八条 招生期间,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录取工

  • 怎忘双笙(2022-06-10 14:38:00)回复取消回复

    录取通知书、我校投放计划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招生咨询电话等。第五章 新生入学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对体检和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

  • 寻妄折木(2022-06-10 08:21:04)回复取消回复

    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精神,结合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

  • 断渊瑰颈(2022-06-10 11:09:45)回复取消回复

    本文目录一览:1、山东宣布4大省属国企重组,重组方案是什么?2、临沂大学 评价3、山东医专医电班202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4、2020年齐鲁制药获得的荣誉包括哪些?5、请问“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怎么样?6、菏泽医学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山

  • 鸽吻木緿(2022-06-10 15:50:23)回复取消回复

    和个人办理或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