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清理整顿工作报告(保险机构案件清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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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报告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截至到2013年末,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未447,601.60亿元,比2012年末增加了48,050.50亿元。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走强,人们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手中可供支配的存款逐年上升。在生存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后,安全需求成为人们的最大需求。因此,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更多的居民考虑到优化消费结构,提高消费需求层次,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考虑到自身和家庭的保险保障,原本潜在的保险需求成为了现实的保险消费。人们消费观念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对保险及保险中介的直接需求。
另外,保险业产销分离趋势有利于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发展。随着国内保险市场与国际接轨,原来保险公司采用的产销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越来越不合时宜,产销分离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加。在保险代理最具特色的美国,保险代理人的市场份额占到了85%以上,以输出保险服务和技术而领跑世界保险的英国拥有世界上最发达的保险经纪市场,财产保险业务量的60%以上、一般人寿保险业务量的20%、养老保险业务量的80%,都是由保险经纪人安排的。而在我国,专业保险代理机构实现的保费占全国总保费比例还不足4%。
最近几年,在监管部门的持续推动下,国内的保险公司将优质资源主要聚焦于产品研发、风险管理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方面,而将市场、销售等非核心职能剥离出去,逐步实现产销分离。在这种产销分离的大背景下,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险种多样性、风险咨询、管理经验等优势将体现出来,形成专业化程度更高、更具有竞争优势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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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中介清理整顿自查自纠复查报告怎么写
这是我写的一篇自查自纠阶段的文章,你可以看一下再写,自查自纠主要写你现阶段所做了的工作和你自查出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方案。
自查自纠是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关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全市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的范围是:煤焦领域涉及审核报批、监管、生产、流通、服务等环节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重点是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着重对2003年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一)认真检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要着眼于解决已经暴露出来的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省、市确定的清理整治内容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从单位和个人两个层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检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在检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六项清理整治"方面存在问题基础上,着力检查在证照办理、生产能力核定等方面审核报批过程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在煤矿改制、承包、买卖、重组过程中存在的税费流失、权钱交易以及事故矿井罚款收缴不到位等问题;在越层越界开采、火工品审批、电力供应以及指定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等问题;党员干部参与私挖滥采和为非法违法煤矿充当"保护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省政府关于非法违法煤矿"十关闭、十整顿"有关规定和在煤矿重组兼并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等问题。(二)全力查缴流失的基金、价款和税费。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全力查缴应收未收以及随意减缓免的能源基金、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采矿权价款、焦炭生产排污费;查缴违规批拨、截留挪用、贪污侵吞、胡支乱花的能源基金;查缴政府授权管理、使用能源基金的公司占用或借贷逾期未收的能源基金;查缴违规批拨、截留挪用、贪污侵吞、胡支乱花的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查缴对煤焦企业减缓免税,查缴煤焦企业偷税漏税,以及煤焦企业违法经营所得、社会中介组织违法评估所得。对不主动查纠的,要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追缴。(三)认真整改存在问题。要针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针对查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针对暴露出来的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思想、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深层次的根源,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对基本具备整改条件、经过努力在短期内能够取得成效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尽快见效;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创造条件进行整改。
二、基本方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推进自查自纠工作深入进行。(一)思想教育。要把思想教育摆在首位,认真搞好思想发动工作。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忻市发?2008?18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集中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查自纠的有关文件,明确目的意义,引导自查自纠;认真学习省里制定的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政策意见,深入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政策,促进自查自纠;运用煤焦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进行警示教育,推动自查自纠。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清楚地意识到,自查自纠是省委、省政府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给犯错误的同志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切实克服侥幸心理,主动查纠问题,实现自我解脱,进而赢得组织的信任。(二)主动申报。要按照现行管理体制和干部管理权限申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部门的问题,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向市、县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属于部门管理的单位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属于个人的问题,要向本部门本单位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个人自查自纠情况建立自查自纠台账,逐项登记查出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或者本人要求向上级申报的,可以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或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申报。组织申报不搞人人过关,但对领导干部和一些关键环节、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从严掌握。为拓宽自查自纠的渠道、集中管理自查自纠财物,市、县两级要分别设立受理个人和单位违规违纪违法财物的资金过渡专户和实物过渡专库。对公开或非公开申报的财物一律进入资金过渡专户、实物过渡专库。(三)组织督促。要采取告诫、谈话、发函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对已经掌握一定线索、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做好思想工作,促其主动查纠问题。同时,要紧紧抓住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组织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专项审计、专项清理等方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进行深入的自查自纠。(四)依靠群众。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充分听取和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掌握底数和实情。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要公布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接受群众举报。要做好举报保密工作,鼓励实名举报,对提供重大案件线索并查实的要进行奖励。(五)领导带头。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带头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查摆和认真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取得工作的主动权。同时,要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要本着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的精神,敢抓敢管,主动揭摆和查纠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腐败现象易发的风险环节、风险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三、组织领导。自查自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自查自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确保实现良好开局。(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的领导。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听取和掌握情况,研究和解决自查自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调查研究,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努力做到思想教育到位、组织领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条件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审计机关要主动介入,实施有效的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强化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工作特色,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做好犯错误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都要写出专题报告。
(二)摸清实际情况。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工作机构要制订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掌握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2003年以来涉及煤焦领域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件逐项进行梳理,认真排查案件线索,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专项培训。
(三)严格把握政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政策意见。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把握"三个区别":一要区别主动自查自纠与被动检查纠正。对主动检查纠正问题的要依纪依法从轻处理;对不主动检查纠正问题的,一经组织查实,要依纪依法从重处理。二要区别一般人员和重点人员。对一般工作人员,主要是教育,不搞人人过关,但对掌握一定实权的领导干部和一些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干部或管理人员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三要区别集体行为和个人行为。有些问题,如果是组织决定的,组织上要主动检查认识,主动纠正处理,主动承担责任。如果属于个人擅自决定私下进行的行为,一定要追究个人责任,深挖彻查背后的原因。总的来说,对主动讲清问题,及时退缴违规违纪违法所得,情节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免予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减轻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情节较重的,从重处分;情节严重的,加重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强化督察指导。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督查工作的强制力、专项检查的推动力和案件排查的威慑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有关人员认真查找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全力追缴基金、价款、税费等资金。10月初,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重点县(市、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要进行重点督查。通过督查发现问题,通过督查促进自查,通过督查解决问题。同时,将根据情况适时组织专项审计、专项检查。12月初,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要对全市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五)严肃责任追究。要建立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责任追究制度。对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消极应付、敷衍塞责的政府和部门,要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在自查自纠阶段,对有问题拒不自查自纠的、顶风违纪的、有包庇袒护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以及该追未追、该缴未缴、该还未还资金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属于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属于个人的问题,要追究个人的责任。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及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宣传教育、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检查指导等工作。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汇总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全市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自查自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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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案件清理工作报告
您好!保险司法案件的报告主要采取专报和季报两种方式,其中专报要求单独及时报送发生的案件,季报要求报送季度内各类司法案件的有关情况。专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发案机构、涉案人员、案件性质、涉案金额、基本案情及危害程度、立案调查的机关及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发案机构的应对措施等。相关部门收到专报后,可视案情要求发案机构随时补充报告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季报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司法案件的数量、涉案金额、立案情况、诉讼情况、判决情况或撤案情况(具体格式及填报说明见附件2、3),以及报告期内各类案件的特点、形成的主要原因、防范的措施和建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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