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对化工生产车间安全的法规有哪些呢?今年又有什么新的生产安全法?
- 2、国务院转批国家经委等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内容
- 4、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 5、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有哪些?
国家对化工生产车间安全的法规有哪些呢?今年又有什么新的生产安全法?
国家对化工企业的安全法律法规主要有:《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效方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国家有数十万家不同类型的化工企业,其生产工艺各有不同,不可能对生产车间提出具体的安全法规要求;只有各企业自己依据国家和同行业的法规要求并结合本企业生产车间的具体实际,制定出符合本车间安全要求的安全规章制度;以保证生产安全。
今年是否有新的安全法规出台,可登录国家安监总局网查询。
国务院转批国家经委等关于中小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关于受管理的化学危险品名称和中小型企业范围:
1.化学危险物品的名称范围系指公安部“燃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易燃物品防火管理规则”和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规定的一级危险品,压缩气体和剧毒品
2.中小型企业的范围,由省、市、自治区主管化工厅(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具体条件共同研究决定的。第二条 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属于危险物品试剂的中小型企业,在建厂时,事先必须经过省、市、自治区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报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备案后,始得建厂(生产爆炸物品的工厂应按照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中规定的手续办理)。申请建厂时应提交下列文件。
1.厂区布置及周围建筑物的关系图;
2.工艺流程说明,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规程,设备布置图,产品化学性质,原料及产品储存情况等;
3.保卫及消防制度和措施。
凡业已生产的企业,应补报上述资料备查;扩建改建的企业,亦须履行上述手续。第三条 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生产的要求:
1.生产化学危险品的工厂、作坊,不得设立在城镇市区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应视企业规模的大小、产品的性质,与上述处所保持一定的距离。生产车间与周围的建筑设施,交通要道,输电线路及其他民用设施等,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少于58公尺。
2.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工厂的废水、废气须有妥善的处理措施。
3.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厂房建筑,应根据国家建委与公安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建筑设计防火的原则规定”执行。有些单位目前暂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允许在具备了确保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投入生产。
4.凡制造化学危险品所需的设备和容器,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凡贮存有易燃液体、气体和粉尘的设备,应该密闭;凡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该有防爆泄压装置;凡有可能回火的设备,应该有限止回火的装置等。
5.生产车间应当配备必需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避雷等安全设备。
6.生产车间不得积压成品,原料贮备量不得超过一个班的需要量。领取化学危险物品原料,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7.生产车间必须规定严格的生产操作规模,出入制度和相应的防火及安全规程。
8.生产工人必须具备生产和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准参加生产。
9.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配方,必须有所依据,不能随便更动,如有必要更动时,应报请上级备案。
10.产品包装规格、标志和产品色泽(如白砒、氟化钠等加红色)等,必须符合国家统一规定。
11.生产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应根据情况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检查员。第四条 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贮藏保管:
1.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隔离贮存,更不准与食物、医药等同库贮存。
2.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和通风口。
3.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4.在贮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5.化学危险物品库房内的工作每告一段落时,应该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6.危险品仓库的管理工作,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危险品知识的专人担任。第五条 关于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销售和运输。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中小型企业,应向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登记并采取有关的安全措施。
2.化学危险物品的销售采购和托运,由商业部门经营的化学危险物品按照商业部制定的“化学危险物品凭证经营、采购暂行办法”办理。
3.由厂矿直接供应的化学危险物品,由厂矿直接向铁路交通部门统一托运。第六条 对现有生产化学危险物品企业的检查,整顿和处理。
各地应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以化工部门为主,组织公安、卫生、劳动等部门对现有中小型化工企业(包括公社办的企业)的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整顿,并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1.凡不合本规定而又不能停止生产的,应采取土洋结合办法改进安全情况,并根据生产发展情况订出彻底改进安全状况的措施,报请主管部门审批后坚决执行。
2.凡危险性大而在现有条件下一时又不能改进的企业,应改产危险性小的产品,或向安全地点迁移。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内容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检查部分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
产许可
证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
、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3
、
安全生产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企业名称、
主要负
责人、生产品种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
等)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
建设项
目安全
审查
1
、
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和安
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2
、
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
安全设施设计专
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
、
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
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
、试生产(使用)是否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
知书,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6
、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7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
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
学品登
记
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
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
1
、
是否依法设置了具备相对独立职能的安全生产管理机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安全生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种类型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具体如下: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概述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有哪些?
关于化工厂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04.3.14)整体适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12.26)整体适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12.28)整体适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10.30)第1-5、7、8、9、12-16、19、21、22、23、25、27、29-35、41、42、44-46 、52、53、55、56、60-62、64、69、74、75条适用我公司。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03.3.1)第1、2、3、18、19、26、28-36、38、40、41条适用我公司。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988.6.1)第1、4、5、8、10-17、20、27-30、32、33、35、38-48条适用我公司。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8.1.1)第1-7、13、15、16、18、21-25、28-30、40、42-46适用我公司。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10.1)第1-4、8、11、28、31、34、35、41、48、51、53、60、61、68、70条适用我公司。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1-4、8、18、27、33、36-39条适用我公司。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7.3.1)第1-3、7、9、13-17、 22-26、61、63条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12348-2008)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6889-1997)
17,城市区域噪声标准 (GB 3096-93)
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2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5-1996)
2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12.1)
2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04.9.1)
23,《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2005.2.1)
24,《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05.8.1)
25,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1988.10.1)
26,锅炉运行状态检验规则(1992.10.1)
2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2.8.7)
28,职业病目录(2002.4.22)
29,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3.12)
30,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89.3.29)
31,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1)
32,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1.1)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8.26)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98.3.9)
3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1987.1.1)
3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的决定(2001.10.27)
3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5.1)
39,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1997.3.1)
40,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1999.5.1)
41,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