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领取期间怀孕(怀孕期间失业可以领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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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领失业保险期间怀孕了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吗
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怀孕,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如果是生育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三倍。
怀孕失业生育险怎么办
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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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期怀孕可以领取生育险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生育保险的待遇条件,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二十六条 女职工怀孕5个月内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准生证原价和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
(三)社会保障卡;
(四)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第二十七条 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妊娠诊断、检查、住院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登记卡,确认生育保险待遇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