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网:把手伸向“甲方”
作者:白杨,实习生孙梦 编辑:张伟贤
最近,继翟天临事件之后,知网再次卷入了学术圈的风波。其实,知网对于每个高校学生而言,可谓是学习的左膀右臂,没有知网,写论文做研究都是寸步难行。
一位北大建筑设计专业的研究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是学习都会用知网去查找文献。“大一的时候要写课程作业,那时候就开始学习怎么做科学研究,所以在做设计研究的时候就开始用知网了”。
但是这次知网涉嫌垄断被查,却没有得到学生们的袒护,反而是欢呼声起伏。
有多位高校学生向记者感慨道,“(知网)是该查查了”。这不免让人发问,既然是学生的学习必备,知网为何却没有俘获学生的芳心?屡遭投诉的知网,到底存在哪些问题?
知网为何“一枝独秀”?
实际上,写论文查文献的机构一直不止知网一个,除了国外知名的Nature、Nejm、Science等,国内经常使用的还有维普、万方。
但是,从体量上来看,维普、万方与知网都不在一个层面上。据记者了解,知网、维普和万方是三个各具特色的综合性文献信息服务品牌,它们在收录范围、资源库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
首先是收录的期刊年限和范围。维普收录最早,从1989年就开始收录;知网自1994年开始收录,部分期刊可回溯至创刊;万方收录最晚,从1998年收录至今。
虽然知网收录的时间并不是最早的,但是知网的数据更新速度要远远高于另外两者。据记者了解,知网的更新是对全库进行,论文类每日更新,其它资料每月更新;而维普每半月更新;万方则是不定期更新,更新量不定。所以,在知网上,能查到更多新鲜的文献。
此外,在收录范围上,知网上几乎什么类型的文章都能查阅,而维普的内容是以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为主,万方则更有针对性,内容以科技信息为主,兼顾人文,更适合工科或者理工科院校,在文史哲的收录方面几乎是空白。
最后是资源库定位。知网本身名气就最大,且检索方式更简便,涵盖的学科信息更多样,所以学生在选择查阅平台时,更喜欢查阅知网。
而维普更注重于期刊文献和专业文章的阅读,一直采用人工标引方式,注重对于文献的二次加工处理,更适合查阅特定期刊的人群去使用。万方的竞争优势则是在于它拥有众多服务企业的数据库,所以除学生使用外,更多是企业会在写报告时使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学研究所副所长聂书江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在大家的认知中,知网已经把这个市场完全摘下来了,这已经形成一个刻板印象,我们一想到查资料就想到中国知网,而不会想到别的”。
由此可见,知网、维普、万方虽然都是提供知识信息,但因在综合实力上的差距,知网的市场地位一直遥遥领先。
取之于高校、赚之于高校
但是,在很多老师和学生看来,知网的使用体验并不太好。一位高校学生告诉记者,“知网没有办法给信息单独分类,所以检索时需要进行大量的筛选,又因为文章数量太多且质量参差不齐,经常下载一大堆无用的信息。其次,知网的查重费也不公开透明,一两万字的查重费就在七八十块左右。”
聂书江老师则表示,“要不是看到新闻,我甚至都不知道知网收录论文还应该向我们付费,这个也和我们自己的版权意识有关系,因为我们从来不觉得它是一个收费的机构。”
而对于知网目前的收费模式,聂书江也并不认可。他表示,知网的大部分使用对象是学生、老师以及研究人员,这部分群体都不是从事商业活动的人群,在一定意义上也都带有知识共享和知识生产的公共性特征,如果对他们一页论文还要收费五块钱的话,过于昂贵了。
在聂书江看来,知网的收费模式具有太强的市场化色彩,并不符合作为知识信息库定位下带有公益事业的性质。
另外还有一些老师反映,现在因为疫情无法进校,使用校园VPN有时登不上知网,所以要下载文献只能自己付费购买。
“一页论文收费0.5元,一篇长一点的论文页数都在10页以上,而查资料通常要下几十篇。更重要的是,还不确定下载下来的文章有没有参考价值,但下载的时候钱已经花了出去。”一位老师说。
聂书江则认为,中国对于教育机构的收费和退税等政策都有着自己的规定,关于国家的公共资源和私人资源都应该在伦理上支持公益机构。高校本身就属于公益一类,靠财政行事并无创收能力,同时又是培养高端人才的组织。而且高校对于知网来说,其实是传统意义上的甲方,高校给知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新鲜文章,知网没给作者们付费,却反过来向高校收费,这等于向甲方收钱。
“把甲方变成它的乙方,然后再收钱,这于情于理都不合理”,聂书江说道。一方面,从知识生产和知识付费的角度来说,这些论文都是作者辛苦创造的结果,在知网上被下载、引用的次数那么多原作者却并未获得任何的报酬。另一方面,从伦理的角度来说,也该遵循社会主义的道德伦理观,知网本身具有知识共享的性质,不该一味的追求利益。
亦有分析人士指出,在知识付费上盲目追求私有化或过度私有化,最终殃及的是普通的学者、学生等受众。知网风波恰恰反映了知网的付费运营方式才是科研成本大大增加的罪魁祸首,而其本质也违背了科研文献共享的初心。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对此,上海申伦律所夏海龙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其中就包括禁止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
而在知网事件中,首先需要界定知网所处的相关市场,然后需要结合市场竞争状况,分析知网的相关行为对市场竞争产生的排除、限制影响,最后也要考虑知网对创新和效率的积极影响。反垄断执法机构需要按照上述步骤对知网经营进行详尽分析,最终才能确定是否构成垄断。
不过,夏海龙律师表示,该案件也不是简单的反垄断事件,所以这方面的法律界定比较难,监管也处在灰色地带。“因为知网是否触犯《反垄断法》依然需要执法机构确认,但相比其他互联网企业垄断案例,知网也有其特殊之处,比如知网本身并非单纯的市场产物、其所处行业也带有浓重的非市场化色彩,这给执法监管带来新的难题,能否完全依照现有《反垄断法》和相关指引对其执法也尚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