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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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雇主责任险是企业或者个体工商业者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当其雇员在受雇工作时发生与工作相关的人身伤害事故,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在其限额内承担由雇主应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而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过失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工作人员,第三者人员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仍法应由投保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二者的区别在于:
一是雇主责任保险仅承担其雇员工作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而安全生产责任险不仅包括其工作人员,还包括第三者人员的的人身伤害赔偿;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险还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而雇主责任险则不承担;
三是雇主责任险的保险事故是工作期间的意外事故,而安全生产责任险则主要是指因过失发生的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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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含义是什么?
自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对安全生产保险制度进行探索发展,国内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已经历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期间险种衍变从单一的建工意外险,到目前市场上建工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以下简称安责险)三大险种并存,安全生产保险保障作用日益显著。
尤其是安责险的出现,在保险保障范围、保险功能机制、保险保障作用等方面都有着更进一步的发展,近年来获得了国家政策上的重点关注与推动。目前,北京、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四川、贵州、山西、海南、宁夏、重庆等地区都已开展政策试点。
但客观上需要认识到的是,尽管安责险目前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果,但从国内整体安全生产保障市场来看,其市场应用依旧较为小众,缺乏更有效的政策推进与更完善的保险服务管理。
1、安全生产保障需求攀升,试点政策落实受阻
2018年,全国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734起、死亡840人,与2017年相比,事故起数增加42起、上升6.1%,死亡人数增加33人、上升4.1%。截止2019年7月25日,全国共发生300起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361人。不断攀升的工程建设风险保障需求,催生着更大的保险保障市场,同时也对安责险的市场实践应提出更高要求。
从险种衍变上来看,安责险无疑是目前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市场中较为完善成熟的保险产品,因而,国家对其在具体安全生产实践活动中所能发挥的保障作用寄予厚望,在政策上给予较大助力。2017年,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提出自2018年1月1日起,从国家级别开始逐步实施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随即全国各省市地区纷纷响应中央号召,展开区域试点工作。
从试点区域范围来看,包括上文提及的北京、山东、广东、湖南、湖北、江西、江苏、浙江、四川、贵州、山西、海南、宁夏、重庆等地区。但从试点实践落实来看,安责险的推进并不十分乐观。如江苏省2018年财产险总保费收入为858.81亿元,而安责险总保费收入仅为1.66亿元,占比仅为0.19%。
这意味着安责险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具体而言即是政策试点覆盖下,安责险的行业投保并未有效落实。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来自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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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企业对安责险的认识还不够充分,部分企业认为购买安责险增加了经济负担,进而导致企业缺乏动力推展安责险。
2安责险市场推广初期,尽管有着中央、地方政策文件的指导,但在缺乏严格、有效的行政监管力量推动下,政策执行效果并不理想。即便一些企业畏于相关证件的办理条件规定,选择投保安责险,但一旦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便会中断续保。在缺乏严格、明确的监督管理机制与处罚措施下,来自市场投保主体方面的阻力,令试点政策难以落实。
2、市场实践应用,险种功能机制发展不成熟
安责险最主要的保险功能机制,主要包括两大方面,即基础的保险理赔保障与有效的风险防控保障。但从目前市场应用实践来看,两大功能机制都存在各自的发展问题。
理赔保障作用不明显
安责险的保险理赔,同时具有:1.对事故人员或家属的经济补偿作用;2.对企业雇主的赔偿责任转移作用。并且对比雇主责任险,具有保障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实行“无过失”原则,对一般商业险种规定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和“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免责条款剔除,保障功能更加全面。
从上述内容来看,安责险的理赔保障功能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完善,但问题的重点在于,安责险市场业务未有效落实,在众多安全生产事故中,企业雇主或未投保安责险,或只投保部分安责险,令相应的保险保障优势作用难以发挥。
风险防控服务不成熟
除了基础的保险理赔功能,安责险最显著的险种功能特点即是有效的事故风险防控。保险公司通过自身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对保险标的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从而有效排除、避免相应安全生产风险发生。同时,通过灵活控制保费费率,倒逼企业重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但从目前安责险的市场业务开展来看,各地区、各保险公司的安责险风控服务发展不统一、规范、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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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或保险公司将安责险当成一般意义上的保险,依旧围绕投保审核、保险理赔等基础险种功能开展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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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保险公司由于缺乏相应专业的人才、技术、管理实力,无法有效开展风控服务,整体上呈现不作为、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3、安责险的市场发展解决办法
国内安责险的市场发展困境,其解决办法主要在于两方面,即来自政府机关的监管落实与来自保险公司的服务发展。
落实监督管理
目前,安责险在国内安全生产保障市场的发展,已获得中央与各地区政府的政策支持,较为缺乏的,则是指导具体试点政策落实的监管办法与处罚措施。尽管试点文件中大多强调“强制投保”,并提出监管要求,但对具体的执行细则与处罚规定,缺乏严格、明确的管理规定。缺乏行政监管力量的有效支持,令政策试点只能迟缓推进。
此外,借鉴国外成熟保险市场发展经验,一般涉及公共安全的险种发展都离不开政府的强制推动。这里的“强制推动”,主要是指“立法”。以我国建工意外险的发展为例,目前安全生产保障市场中,建工意外险占据较大市场份额,其主要原因即在于1998年《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企业必须投保建工意外险。
因此,从政府机关角度而言,应更加重视安责险的政策落实工作,在整体的试点指导意见之外,继续推进相应的行政监管细则,令政策逐层有效实施。此外,最有效的方式,依旧是通过推动立法,建立我国根本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
提高风控服务
针对安责险的风控管理问题,事实上2019年8月27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已发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为保险公司相应风控服务提供指导依据。
服务项目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作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资料,举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教育培训。
2.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提出风险防控措施建议,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提出隐患治理措施与方案。
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制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效果评估。
6.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组织安全生产技术交流研讨,推介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装备。
7,其他有关事故预付工作。
保险机构每年至少为投保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大中型投保单位提供一次2或3服务。
服务形式
针对保险公司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力量问题,文件对于服务形式也作出相应指导意见:
1.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2.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3.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
4.委托保险经纪人。
此外,文件还对安责险风控服务的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和改进等内容作出了具体意见指导,帮助保险公司有效开展安责险的防控服务业务。
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市场应用发展,对于我国各类安全生产建设有着重要保障意义。因此,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国内安责险政策试点的实践落实,同时推动保险公司相应风控服务管理能力的发展提升,建立更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险保障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险种主要包括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公众责任险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与这些险种附加的相关险种。
1.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指企业与被保险人及第三者在被保险人生产、储存、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造成人员死亡、伤残的生产安全事故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同一事故引起相关救援处置所必需的救援费用,依据有关保险条款,可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2.雇主责任险:是指投保企业雇佣的人员(包括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人员)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投保企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或因职业危害而致残、致病、死亡,根据劳动合同而应由雇主承担的医药费、经济赔偿费及有关诉讼费的保险。
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投保企业雇佣的人员(同上)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投保企业有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事故或因职业危害而致残、致病、死亡,根据劳动合同而应由雇主承担的医药费、经济赔偿费及有关诉讼费的保险。
4.公众责任险:是指保障投保企业因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企业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关费用的保险。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简称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者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对于高危行业分布广泛,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的地区,发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是强化安全事故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各级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健康运行,保持社会稳定。
特点编辑 播报
保障范围广
针对高危行业开办的险别,不仅可承保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伤亡或者下落不明,还可对应附加医疗费用、第三者责任及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费用。
保障灵活
每人死亡责任限额80万、50万、40万、30万等。
产品说明编辑 播报
本合同 [1] 的赔偿限额包括人身伤害累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累计赔偿限额、第三者责任累计赔偿限额、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营业性质及参保人数对应所选择不同的赔偿限额计收。
主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因下列情形导致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下简称为“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履行其工作职责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安全生产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其他情形。
附加第三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合法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被保险人的工作场所内,受雇从事保险单明细表所载明的被保险人的业务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第三者死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附加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因采取必要、合理的施救及事故善后处理措施而支出的下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一)现场施救费用;
(二)参与事故处理人员的加班费、住宿费、交通费、餐费以及生活补助费。
附加医疗费用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主险条款第四条所列情形导致的伤残或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什么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安全责任保险全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一般说来,是指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投保安全责任保险造成的职工和第三者人身伤亡,由企业依法赔偿,由承保的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下面的攻略,可以让你少花几万块冤枉钱:《这些保险公司的套路你一定要知道 》
安责险保险费率低,保障范围广,保险责任大。与一般商业险种比较有以下优点:
(1)保险责任包括一般商业险种不予承保的“投保企业的重大过失责任”列入保险责任范围;
(2)保障对象包括企业雇员和社会公众;
(3)企业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对事故的受害方或第三方受益人的赔偿,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事故伤亡人员进行先行赔付;
(4)对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额赔付伤亡补偿金;
(5)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相关行业,增加了“扩展恐怖活动条款”、“扩展犯罪行为条款”安责险附加条款。
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于我们而言是比较少接触的,但是它的重要性却不容忽视。它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载体建立的一种事故预防和事故赔偿保障机制,是运用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的实施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