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
本文目录一览:
- 1、光伏发电方面有什么政策
- 2、分布式光伏发电有什么定义?
- 3、怎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 5、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
- 6、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国家相关政策
光伏发电方面有什么政策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通知,2020年在电价方面国家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集中式光伏发电Ⅰ、Ⅱ、Ⅲ类资源区的指导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35元、0.4元、0.49元;
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05元;
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也就是说2020年光伏发电基本实现了平价上网,国家政策补贴力度下降。
然而好的是现在光伏电站投资成本已经大大下降,按照光伏服务商浙江碳银公司给出的价格,安装光伏电站每W所需成本仅在3.5元左右,相比2019年成本下降了15%,安装一个20KW的电站在7万元左右。
(数据来源:碳银网tanwin.cn,国家能源局)
分布式光伏发电有什么定义?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是指位于客户所在地附近,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生产的电力以客户自用和就近利用为主,多余电力送入当地配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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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委托国家太阳能发电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技术、信息和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参考资料来自太阳能电站建设专家-广东太阳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题一:分布式光伏发电是什么?分布式发电通常是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较小的、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发电系统, 它一般接入低于35千伏或更低电压等级的电网。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采用光伏组件,将太 阳能直接转换为电能的分布式发电系统。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是建在城市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该 类项目必须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一起为附近的用户供电。如果没有公共电网支撑,分 布式系统就无法保证用户的用电可靠性和用电质量。分布式光伏发电有以下特点: 一是输出功率相对较小。传统的集中式电站动辄几十万千瓦,甚至几百万千瓦,规模化 的应用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了其经济性。光伏发电的模块化设计,决定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了其规模可大可小,可根据场地的要 求调整光伏系统的容量。一般而言,一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在数千千瓦以内。与集 中式电站不同,光伏电站的大小对发电效率的影响很小,因此对其经济性的影响也很小,小 型光伏系统的投资收益率并不会比大型的低。 二是污染小,环保效益突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发电过程中,没有噪声,也不会对 空气和水产生污染。但是,需要重视分布式光伏与周边城市环境的协调发展,在利用清洁能 源的时候,考虑民众对城市环境美感的关切。 三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局地的用电紧张状况。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白天出力最高,正 好在这个时段人们对电力的需求最大。但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能量密度相对较低,每平方 米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功率仅约100瓦,再加上适合安装光伏组件的建筑屋顶面积的限 制,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用电紧张问题。问题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现状是怎样的? 光伏产业产能过剩的矛盾由来已久。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自2007年以来,连续5年位居 世界第一。2011年,我国光伏组件产量是当年新增安装容量的10倍,90%的光伏组件需要 销往国外。我国光伏产业严重依赖国外市场的风险在欧美“双反”时暴露无遗。为挽救我国光伏产 业,国家今年连续出台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发 布分布式光伏发电相关管理办法,为促进分布式发电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布式光伏发电近3年呈现爆发式增长。我国从2009年开始实施特许权招标,推动地 面大型光伏电站建设。同年,开始了“金太阳”工程和光电建筑示范项目,给予分布式光伏 发电系统补贴,并按照投资规模的大小,确定补贴额度。截至2011年年底,国家已公布的 光电建筑示范项目规模约为30万千瓦;“金太阳”工程已公布的规模约为117万千瓦。分布 式光伏发电爆发式增长,但与之相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的标准、规范不健全, 导致问题集中显现。国家公布的相关规划提出,201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要达到1000万千瓦。同时,明确提 出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因此,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未来 的重要发展方向。问题三:分布式光伏发电对电网产生哪些影响?不论是集中式发电还是分布式发电,都需要供电稳定、可靠。分布式光伏发电利用太阳 能,是人们利用清洁能源的重要手段。但是,日夜更替,天气无常,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出力 不具备规律性,在接入公共电网后,需要公共电网作为备用。分布式电源接入后对电网的影 响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对电网规划产生影响。负荷预测是电网规划设计的基础,能否准确地预测负荷是电 网规划的前提条件。分布式光伏的并网,加大了其所在区域的负荷预测难度,改变了既有的 负荷增长模式。大量的分布式电源的接入,使配电网的改造和管理变得更为复杂。二是不同的并网方式影响各不相同。离网运行的分布式光伏对电网没有影响;并网但不 向电网输送功率的分布式光伏发电会造成电压波动;并网并且向电网输送功率的并网方式, 会造成电压波动并且影响继电保护的配置。三是对电能质量产生影响。分布式光伏接入的重要影响是造成馈线上的电压分布改变, 其影响的大小与接入容量、接入位置密切相关。光伏发电一般通过逆变器接入电网,这类电 力电子器件的频繁开通和关断,容易产生谐波污染。四是对继电保护的影响。我国的配电网大多为单电源放射状结构,多采用速断、限时速 断保护形式,不具备方向性。这种保护方式在现有的辐射型配电网上,能够有效地保护全部 线路。但是,在配电网中接入分布式电源后,其注入功率会使继电保护范围缩小,不能可靠 地保护整体线路,甚至在其他并联分支故障时,引起安装分布式光伏的继电保护误动作。问题四:国外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从国外的发展经历看,有几点经验可供借鉴: 采取经济杠杆保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持续稳定增长。德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了光伏发电 的补贴办法,对于屋顶光伏和地面光伏等各类光伏发电的应用模式,其规模不同,补贴力度 不同。 该国2012年最新修改的法律规定,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从17.94欧分每千瓦时到24.43 欧分每千瓦时。该国还规定,未来12个月内如果安装容量超过350万千瓦,上网电价下降 3%;如果超过750万千瓦,上网电价下降15%。我国目前急于挽救国内的光伏企业,准备迅 速启动光伏市场,但也应考虑未来如何采取合理的策略保证其稳步发展。 制定合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方式,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西班牙要求某一区域安装 的分布式电源的容量为该区域的峰值负荷的50%以下,尽量避免分布式电源反送电。德国要 求100千瓦以上的分布式电源必须安装远程通信和控制装置,以便调度实时了解其出力,并 且可以进行调度。目前,西班牙的电网调度尚不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大规模光伏发电的能力,原因是输电 运营商仅要求1万千瓦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安装遥测装置,而西班牙还没有如此大规模的光 伏项目。随着兆瓦级项目的增多,这些项目缺乏遥测设备将对电网运行产生显著影响。 分布式电源的大规模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升级电网。目前,德国已经开始采取一些 间接措施来满足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要求,如升级改造接入点的上级变压器,重新配置 馈线的电压条件和控制设备等。德国的研究机构认为,要满足德国的光伏发展目标,需要额 外新建19.5万至38万千米高压和中压配网线路,相应的投资为130亿欧元~270亿欧元。 全社会分摊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电网改造成本。国外政府通过征收电价附加,来 支持必要的电网改造和分布式电源的接入。
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于2013年11月18日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
第三条 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作为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第四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政策执行、并网运行、市场公平及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就近消纳、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电网企业采用先进技术优化电网运行管理,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近消纳。
第二章 规模管理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全国太阳能发电相关规划、各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求和建设条件,对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实行总量平衡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不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管理范围。
第七条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情况,提出下一年度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规模申请。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各地项目资源、实际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情况,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各地区年度指导规模,在年度中期可视各地区实施情况进行微调。
第八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年度指导规模,在该年度内未使用的规模指标自动失效。当年规模指标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可适时提出调整申请。
第九条 鼓励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市场竞争方式降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补贴标准。优先支持申请低于国家补贴标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第三章 项目备案
第十条 省级及以下能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下达的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年度指导规模指标,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第十二条 对个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在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当地电网企业直接登记并集中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不需要国家资金补贴的项目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自行管理。
第十三条 各级管理部门和项目单位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文件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主体、建设地点、项目规模、运营模式等。确需变更时,由备案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在年度指导规模指标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备案之日起两年内未建成投产的,在年度指导规模中取消,并同时取消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第十五条 鼓励地市级或县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与电网接入申请、并网调试和验收、电费结算和补贴发放等相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竣工验收等一站式服务体系,简化办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 建设条件
第十六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单位与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项目单位应与所有人签订建筑物、场地及设施的使用或租用协议,视经营方式与电力用户签订合同能源服务协议。
第十七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管理规定、设备标准、建筑工程规范和安全规范等要求。承担项目设计、咨询、安装和监理的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等设备应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认证认可机构的检测认证,符合相关接入电网的技术要求。
第五章 电网接入和运行
第十九条 电网企业收到项目单位并网接入申请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对于集中多点接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地市级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第二十一条 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所发电力在并网点范围内使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根据其接入方式、电量使用范围,本着简便和及时高效的原则做好并网管理,提供相关服务。
第二十二条 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以及因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用户侧的配套工程由项目单位投资建设。因项目接入电网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第二十三条 电网企业应采用先进运行控制技术,提高配电网智能化水平,为接纳分布式光伏发电创造条件。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安装规模较大、占电网负荷比重较高的供电区,电网企业应根据发展需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运行监测、功率预测和优化运行相结合的综合技术体系,实现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利用和系统安全运行。
第六章 计量与结算
第二十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体工程建成后,向电网企业提出并网调试和验收申请。电网企业指导和配合项目单位开展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并网运行验收办法。
第二十五条 电网企业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免费提供并安装电能计量表,不向项目单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电网企业在有关并网接入和运行等所有环节提供的服务均不向项目单位收取费用。
第二十六条 享受电量补贴政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电网企业负责向项目单位按月转付国家补贴资金,按月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第二十七条 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统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
第七章 产业信息监测
第二十八条 组织地市级或县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汇总项目备案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分类汇总备案信息后报送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和运行信息统计,并分别于每年7月、次年1月向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报送上半年和上一年度的统计信息,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监管机构、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
第三十条 电网企业负责建设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行监测体系,配合本级能源主管部门向所在地的能源管理部门按季报送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包括项目建设、发电量、上网电量、电费和补贴发放与结算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中心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信息管理,组织研究制定工程设计、安装、验收等环节的标准规范,统计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运行信息,分析评价行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批准,适时发布相关产业信息。
第八章 违规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电网企业未按照规定收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电量,造成项目单位损失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国家相关政策
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工作方案》(草案)由国家能源局颁布,方案包括,项目可行性分析、落实项目安装条件、工作进度安排、政策支持机制、组织实施方式、示范区选择原则等六方面 。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
在落实安装条件的基础上,调查分析各项目的运行条件:例如,安装光伏的单位的光伏发电出力与用电负荷的匹配情况;项目光伏发电量和自发自用比例;项目的发电成本及合理收益,与用户侧替代网购电的价格对比,并考虑消费光伏发电量的用户的收益分成,提出最低度电补贴标准建议。
二、落实项目安装条件
省(区、市)级能源主管部门指导拟开展示范的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分布式光伏发电投资经营的企业,落实光伏安装和运行条件。
三、工作进度安排
能源局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含计划单列市)按要求,组织编制示范区实施方案并初步论证后,于2013年7月10日前将实施方案上报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对各地区上报的示范区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按照示范区的先进性、经济性、可推广性进行筛选,并将实施方案送电网企业研提配套电网落实的意见。在7月20日前明确示范区名单,于2013年7月底前启动建设。
四、政策支持机制
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发电量给予补贴。自发自用电量和多余上网电量均按照统一标准补贴(暂按补贴期限20年测算,以国家价格主管的文件为准),中央财政不再给予项目投资补贴;在国家补贴标准之外,地方政府可给予项目投资补贴或增加度电补贴。
用户从电网购电执行正常的用电价格政策,多余光伏发电量上网,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脱硫燃煤火电标杆电价收购。
对光伏发电的发电量、多余光伏发电量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负责计量、统计,并据此按照国家规定的度电补贴标准按月转拨国家补贴资金。
光伏发电项目可由电力用户自建,也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应与电力用户应依据国家关于合同能源管理等规定,签订能源服务协议。
五、组织实施方式
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各地区分布式光伏示范区建设,协调并督促电网企业做好配套并网服务,及时解决示范区实施中遇到的政策方面的问题。
六、示范区选择原则
在具备规模化应用、经济性好的地区率先开展示范,鼓励园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一个业主统一投资建设经营,由其统一协调建筑屋顶使用、光伏发电量消费以及与电网的关系。 最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政策在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出台,其补贴力度超过业内预期。其中嘉兴光伏产业园对建成的分布式项目给予每度电2.8元的补贴,在行业上下引起震动。在嘉兴之后江西、安徽等地关于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政策也先后出炉。新能源行业分析师认为,分布式光伏发电政策力度超预期,将有利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场加速发展 。
6月18日举行的“2013长三角嘉兴投资贸易洽谈会暨嘉兴太阳能光伏产业投资推介会”上传出,嘉兴光伏产业园内建成的个人分布式项目将得到每度电2.8元的补贴,补贴三年,逐年下降5分钱。“平均下来,三年半就可以收回成本。”业内人士戏称,这下全国人民都要去嘉兴建分布式电站了。
除了嘉兴光伏产业园,桐乡市出台的《关于鼓励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的政策意见(试行)》给予的补贴同样丰厚。桐乡市提出对装机容量0.1兆瓦以上的示范工程项目实行“一奖双补”。首先给予投资奖励,即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5元的一次性奖励;其次是发电补助,政府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建成投产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第三至第五年给予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此外桐乡市还鼓励屋顶资源出租,对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据业内人士透露,各省市已基本完成上报分布式光伏示范区方案,各省市补贴方案将陆续出炉。江西、安徽等地关于个人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政策已先后出炉。其中,合肥市规定居民自家建光伏发电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
江西省则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补助。补助标准考虑国家政策、光伏组件市场价格等因素逐年调整,一期工程将补贴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3元/峰瓦。居民自建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将获得4000元左右的补贴。
新能源行业资深分析师表示,各省市补贴标准普遍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给予0.25-0.3元/度的补贴。国家层面期限长达20年的补贴方案也将很快出炉,预计为0.45元/度。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加快光伏行业健康发展的六项措施中已经明确要求全额收购光伏发电量,再加上补贴力度较大,将带动个人投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积极性。从而能消化掉部分过剩产能,曲线驰援国内光伏制造行业。
已知的出台地方性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的地域有:
嘉兴:光伏产业园内建成的个人分布式项目将得到每度电2.8元的补贴,补贴三年,逐年下降5分钱。
桐乡:对装机容量0.1兆瓦以上的示范工程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每瓦1.5元的一次性奖励;其次是发电补助,政府对光伏发电实行电价补贴,建成投产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第三至第五年给予0.2元/千瓦时标准补贴。
合肥:居民自家建光伏发电项目或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瓦补贴,另外按照发电量给予每度电0.25元的补贴。
江西:以实施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的形式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将补贴4元/峰瓦,二期工程暂定3元/峰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