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饥渴丰满少妇和黑人高潮小说(少妇与黑人高潮后)

hacker2022-06-08 11:45:32未分类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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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石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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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好看的小说 长篇的 YY

书名: 日曜转生

作者饥渴丰满少妇和黑人高潮小说:章渝

题材:玄幻魔法

状态:已全本

内容简介+推荐理由:

强大而繁荣的亚述帝国,延续了三百年的皇室中,有沉稳英明的皇太子,有惊艳绝世的的二皇子,争权夺位愈演愈烈;当然,还有一名好色、无能、懦弱、荒唐的……三皇子伽罗。

无意王位的伽罗只想平安的活下去,但是命运的玩笑一次次将他卷入了危险的旋涡。

伟大而又高贵的欲望之神(不幸变成一只猫),能不能变回到他原来的身份,恢复藐视天下的神格?为了不陷入王位争夺的旋涡,隐姓埋名离家出走的三王子,一人一猫的旅途到底路在何方?草原上最美的花朵、黑沼泽里纯真的小精灵、落难的贵族母女、冷静而执著的公主、为爱伤心的圣骑士、让人头痛让人担心的小侍女、来自东方狡猾的小狐狸……

虽然同是yy小说,但是主角的心路转变历程比较自然,一步步的蜕变相对可信,目前已经写到第二部开断了,但伽罗并不是天下无敌,王霸之气也写得是得自光明之源(教会卷轴+神格潜伏),细节相对合理。当然遇到落泊美女、遭难公主,真王子扮假王子的变脸情节也是可以理解的,无巧不成书嘛饥渴丰满少妇和黑人高潮小说

亮点:心理刻画细腻,情感产生和过渡相对真实,人物生动丰满,宠物形象可爱。

不足:这样的柳下惠王子竟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守身如玉,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最后竟然被孕妇勾引了这个情节实在狗血!另,翡翠领筑路修鞋的场景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某节生吞活剥,章家宝树,偶有黄叶,讪笑之!!

书名:邪气凛然

作者:跳舞

题材:现代都市

状态:全本

内容简介+推荐理由:

夜总会管事陈阳(小五哥),为救老大欢哥私生女朵朵,搞残了黑道大佬的太子爷,黑白两道追杀,欢哥杀人灭口,被慧眼识珠的方胖子救下,偷渡加拿大,投靠大圈(加拿大华人黑帮组织),应运造势,成为大圈当家人,联手白道,成为当地黑帮老大。

主人公的生活实在丰富,夜总会、赌场、广告娱乐公司、越南贩毒、赌城拉斯韦加斯、加拿大黑帮、美国议员;红颜知己更多,清纯少女、ktv妈咪、女同(当然为主角转变了)、女老板、教父的独生女、赌帮女智囊、越南混血美女等等,反正小五同志在小说里叱咤风云,桃花满身,呵呵。

故事情节高潮迭起,值得一看。跳舞文笔流畅,偶见脏话,但无碍观瞻,写社团发展的精品好书!!!!!!!!!!!!!

邪气凛然结束了呢,看到结尾有被掏空了的感觉,估计跳舞大人写得也非常投入吧,很感动!真的!!!

65、书名:风姿物语

作者:罗森

题材:魔法仙侠

状态:全本

推荐理由:

仙侠修真和玄幻魔法结合,尤其把中国古代名人颠倒性别赋予武功恶搞一通让我很是笑了一阵,但是情节文笔都不错,当年的网络小说里程碑,值得一看。不过作者明显不善于给人物起名字,呵呵,些微不足,瑕不掩瑜,可以看看。

书名:大猿王

作者:流浪的蛤蟆

状态:全本

题材:仙侠修真

推荐理由:

现代人魂魄寄居古代六岁孩童躯壳,因缘际会成为寺院主持,统帅一群尸兵尸将斩妖除魔,纵横天下。蛤蟆的几部书大多看过,应该说在逐渐成熟中,感觉这部是目前写得最好的一部,很有意思。

书名:大宋时代刊

题材:架空历史的武侠小说

状态:近全本

推荐理由:现代人到古代yy,好像很流行这种题材的小说阿,不过主角也是风流浪子,泡妞兼开武馆起家,偶尔还设计几个现代武器欺负一下古人,已经开始做古代007了,轻松搞笑,消磨时间的开胃小菜一碟,古代泡妞泡公主游记,呵呵

书名: 极品家丁

作者:禹岩

题材:穿越

状态:连载中

内容简介+推荐理由:

一个年轻的销售经理,因为一次意外经历,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萧家当然有一老两小三大美女,上门女婿要得!

兴办实业(香水、内衣、香皂),经营社团,开酒楼;学过数理化的小小家丁,邂逅徐文长,揭破白莲骗局,剿灭白莲余党;对对联,猜灯谜,家丁文采飞扬;清官难断家务事,风流家丁为情进京,一个白莲圣女仙儿,一个据说是皇帝的女儿又与仙儿师承敌对,这可怎么了得?胡人犯边,徐渭和李大将军变着法子想把林三拐进军队,能成否?

这个家丁不是人,鲤鱼也要跃龙门。列为看官,且看他如何玩转商场、官场、战场和情场?

书名:回到明朝当王爷

作者:月关

题材:穿越时空小说

状态:全本

推荐理由+ 内容简介:

现代的保险营销经理杨凌因为牛头马面的疏忽,少了三年阳寿,补偿还阳,换了九个身份,杨凌都不满意,又无一技之长,不会造玻璃,练武功嫌苦,考状元怕累,决定去明朝当个王爷,阴差阳错投错了胎,作了个还魂的穷秀才,以不留神混进了锦衣卫,得到皇帝赏识,在东厂西厂之上又建了个内厂,顶着奸臣之名,带着一群宦官,伴着几个美女,哄着年轻皇上,想为百姓谋福利。

北伐草原、南征海盗、蜀地平乱、中原剿匪;朝堂争斗、匪巢惊魂,杨陵的官是越做越大。糟糠妻、知音女、风尘姬、杏林女、小洋妞、女诸葛、俏公主,看看主角回到明朝的幸福生活,究竟它是怎样的?

文笔流畅,情节精彩,杜撰的故事也和历史粘着一点边,虚构的很合理,yy得很有趣的一部书,轻松解闷,大家看看吧。

我推荐的书中,很多情节一般,但是特别有趣;这世道,大部分人活着都挺累的,抓本书轻松一下吧。

一本现在都市的小说 忘名字 内容大概是 主角刚被雷劈 和黑人似的 主角是孤儿 有养父养母 还有个妹妹

是《天残拾芳录》

介绍:

天打雷劈?未必是报应!对于不会手语的特殊哑巴—郑士本来说,九天神雷只是他寻获神秘使命的命运之匙,脱胎换骨的他,不断因缘际会九股失落的阴性力量……于是乎展开披荆斩棘的驱邪恶、解爱咒的香艳拾芳之旅!……

mv高潮有点印度,一个女和黑人,开始男的是说唱,高潮女的就是纳纳纳纳纳纳。。。

chiki chiki ? starclub的。 你说的 我第一个印象就是这歌。不过有点区别。

谁有关托尼.莫里森的小说《宠儿》的评论性文章,中文或英文都可以。十分感谢

托妮·莫里森《宠儿》(1987),中国文学出版社,潘岳、雷格译

前言

雷格

1989年春天,出于对虚掷光阴饥渴丰满少妇和黑人高潮小说的恐惧,而且为作品中叙述文字的敷张扬厉和对话描写的简约生动所吸引,潘岳和我开始尝试合作翻译美国黑人女作家托妮・莫里森刚刚获普利策奖的长篇小说《宠儿》。起初对出版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凭着青春的热情一次次地进行修改、斟酌、打磨;而这种不期然的相遇竟导致我们沉迷于莫里森的精神世界数载之久,甚至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审美方式也深受影响,却是始料所不及的。1996年《宠儿》正式由中国文一学出版社出版后,某电视台曾为此书做专题节目,请我们介绍故事的梗概;谈着谈着,我们也会像小说中的主人公一样从话题的一侧偏出,纠缠于某个细节而不能自己,就好像我们曾经身临其境,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时刻作见证。1989年秋《宠儿》初稿译毕后,我们曾在讨论中认定,这是一部在艺术质量上堪与古今任何伟大小说相媲美的杰作,它的作者应当能够在十年之内摘得诺贝尔文学奖桂冠;1993年10月托妮・莫里森获奖消息传出,远在大洋彼岸的潘岳便马上打来电话与我分享喜悦;当然,举世称誉和惊叹的众声喧哗中,不可能有人知晓和在意两个中国年轻人的莫名激动。

我国读者对托妮・莫里森应当不陌生。她的《秀拉》、《所罗门之歌》和《宠儿》已出版了中译本,《所罗门之歌》和《宠儿》还有不止一个版本。作家本人也曾在80年代访问过我国。在1999年9月揭晓的“20世纪百部文学经典”调查活动(由外研社与《中华读书报》合办的《国际文化》专刊主办)中,《宠儿》名列第30位。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本名克娄・安东妮・沃福德(Chloe Anthony Wofford),1931年2月 18日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洛雷恩镇一个造船工人家庭。父母皆自信而富艺术细胞,母亲是教堂唱诗班的领唱,父亲是个讲述黑人民间传说和鬼故事的高手,这都对她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她儿时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芭蕾舞演员。1949年,莫里森以优等生从洛雷恩高中毕业,1953年,从华盛顿市的霍华德大学本科毕业,1955年在康奈尔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其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威廉・福克纳和弗吉尼亚・伍尔芙作品中的自杀主题》。莫里森一生从事的职业无非两种,不是教师就是编辑。她先是在德克萨斯南方大学和霍华德大学教英语,然后在兰登书屋下属的辛格出版公司做教科书编辑,1967年任兰登书屋高级编辑。1971年起,她相继在纽约州立大学、耶鲁大学授课;到1984年,她辞去兰登书屋的工作,任纽约州立大学教授;1987年起任普林斯顿大学罗伯特・戈辛教席教授,讲授写作至今。1958年,她与牙买加建筑师哈罗德・莫里森结婚,育有二子。但这桩婚姻仅维持六年便告破裂。此后她一直独身。1993年,托妮・莫里森被瑞典文学院授予诺贝尔文学奖,理由是她“以其富于洞察力和诗情画意的小说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按照莫里森本人的说法,她“从来没有准备成为一名作家”。当她的婚姻出现危机时,她积极参加一个写作小组的活动,聊以暂时逃避不幸的婚姻生活。她的一篇匆匆写就的短篇小说得到大家的称许,该小说取材于她的童年生活,写的是她相识的一个黑人小女孩祈求上帝给自己一双蓝眼睛的故事。离婚以后,莫里森独自抚养两个孩子,每天晚上安顿他们睡着后开始写作,并且从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乐趣。她翻检出那个短篇,借助自己非凡的想象力把它敷演扩充成一个篇幅不大的长篇,名为《最蓝的眼睛》(The Bluest Eye,1967)。在小说中,又黑又丑、无人理睬的佩可拉对生活也有非分之求――一双美丽的蓝眼睛,可到头来这奢望只能在疯狂的幻觉中得以实现;她的悲剧就在于她生长在一个名叫美国的国家,这个国家钟爱的仅仅是她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孩子。这部揭示白人文化和价值观侵蚀和挤压下黑人精神世界的畸变与扭曲的小说几经周折,终于于1970年出版,并获得评论界的好评,而此时莫里森已近40岁了。

《最蓝的眼睛》为莫里森日后的小说创作定下了一个基准音调,也使她以一个尖锐思想者和种族代言人的姿态堂堂正正地介入美国黑人文学的传统。尽管美国黑人文学随着黑奴们被迫来到“新大陆”便已肇始,但它真正获得自己的声音还是在20年代的“哈莱姆文艺复兴运动”之后。在四五十年代进入成熟期的黑人文学以三部长篇小说作为自己的里程碑饥渴丰满少妇和黑人高潮小说:理查德・赖特的“抗议小说”《土生子》(1940),拉尔夫・埃里森以“寻找自我”为主题的《看不见的人》(1952),以及詹姆斯・鲍德温探讨黑白关系的《向苍天呼吁》(1953)。作为后继者,莫里森认真地考察了这些前辈作家的写作并表示了极大的敬意,但她从中辨析出的某种辩解、倾诉和取悦于人的音调也令她深感失望。她后来在一次访谈中说,“他们只是把我们黑人的事讲给饥渴丰满少妇和黑人高潮小说你们听,讲给大家,讲给白人,讲给男人听。”也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她清晰地意识到了自己肩上的责任:以现代艺术和人性的光芒实现对诸如黑人妇女这样的双重(多重)弱势群体的观照与关怀,为他(她)们和他(她)们的心灵作史。她坚持自称“黑人女作家”,因为“身为黑人和女性,我能进入到那些非黑人、非女性者所不能进入的情感与感受的广阔领域”。

处女作发表后,莫里森进入稳定的写作状态,每问世一部作品便将思想和艺术的探索推进一步。她迄今问世的长篇小说除《最蓝的眼睛》外共有六部:《秀拉》(Sula,1973),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充满叛逆精神的黑人女性秀拉的悲剧形象,提出种族、性别和阶级压迫下黑人妇女的出路问题。《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1977,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写一个内心矛盾、困惑的富裕黑人青年“奶人”无意中踏上寻根之路,结果在先辈们留下的传说、神话和歌谣中,种族意识被唤醒。《柏油娃娃》(Tar Baby,1981),写白人文化的熏陶和浸染下长大的黑人女模特佳丁与黑人逃犯“儿子”的恋情,在表现二人性格冲突的同时,深切关注黑人传统价值观在当代黑人生活中的位置。《宠儿》(Beloved,1987,获普利策小说奖),通过一桩杀婴案及其余波揭示罪恶的奴隶制的无穷贻害,是她的代表作品。《爵士乐》(Jazz,1992),写一对老夫妇以及一个姑娘间奇特的三角关系:53岁的乔爱上了年轻的朵尔卡丝,当后者移情别恋时他向她开了枪;乔的妻子怀奥莱特跑到姑娘的葬礼上,要用刀子去划死者的脸,后来又多方走访,尽力去理解她的内心世界;最后夫妻二人在对共同生活的回顾中达成了奇妙的和解。莫里森以这个故事为切入口,展现了20年代大批黑人为逃避种族迫害和寻找更好的生活从南方乡村进入北方大都市的历史画卷,以爵士乐总领全书,透视一种发生在奴役与解放、灵魂与肉体、城市与乡村、男性与女性间的巨大冲突。《天堂》(Paradise,1998),讲述的是19世纪70年代,一群不为社会所容的自由黑奴李妇将雏结伴西进,在一个名叫鲁比的小城定居下来,创建了一个天堂般的纯粹由黑人构成的社区。到了一百年以后的1976年,外部世界对这个“天堂”的侵蚀和熏染已经使居民们难以忍受,他们把社区的纯洁性受到的威胁归罪于在城外一所修道院避难的一群无家可归的女人,于是,一伙男人袭击了这些“有伤风化”的女人。然而,对底层妇女命运的深切关注仍然是这本书的主题,因为大量的篇幅又被用来描述那不断介入她们当下生活的过去。被袭击的女人中间还有一个白人,但莫里森并没有点明哪一个是,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区分。《宠儿》、《爵士乐》和《天堂》构成了一个意在总结和梳理美国黑人百年历史的三部曲,每部作品中都涉及最终诉诸暴力的爱。莫里森还在三部曲中逐步发展了她的抒情史诗艺术,例如,在经纬《爵士乐》的时候借用了黑人音乐布鲁斯(blues)的表现手法,将多种音调相交织、混杂,使得整个文本宛如一部波澜起伏、连绵不绝的爵士乐总谱,从而准确而充分地传达人物内心的饥渴、痛苦和扭曲,并且引入评论家们所谓的“双声叙述”方式以增强层次感。在《天堂》中,莫里森将叙事文体中虚构、梦想和语言的抒情性发挥到近乎无节制的地步,据说这部新作是在一种半谵妄的状态下写成的。除长篇小说外,莫里森还著有剧本《做梦的埃梅特》(Dreaming Emmett,1986)、又论集《在黑暗中弹奏》(Playing in the Dark:Whiteness and the Literary Imagination,1993)、童话诗《大盒子》(The Big Box,1999)等。

1987年,莫里森发表了不朽杰作《宠儿》。该书的主要情节取材于一个真实的历史事件:19世纪50年代,一个名叫玛格丽特・加纳的女黑奴携子女从肯塔基的奴隶庄园逃到俄亥俄的辛辛那提,奴隶主循踪追至,为了使儿女不再重复自已做奴隶的悲惨命运,她抄起一把斧子,毅然决定为他们选择死亡,但只是杀死了一个女儿。莫里森在为兰登书屋编辑反映黑人长达三百年争取平等自由的斗争史的文献汇编《黑人之书》(1974)时接触到了这个故事,当时便产生了强烈的创作冲动,极想通过小说的艺术形式探究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从而为深受罪恶的奴隶制精神残害的黑奴们写一部心灵史。足以证明此书在莫里森心目中的分量的是,经历了十年的酝酿和三年的写作,《宠儿》才终于问世,在小说中女主人公的名字叫塞丝,而那昭示绝望、疯狂、极端的爱的凶器也变成了一把更危险的手锯。小说发表后在美国文学界、文化界引起强烈震动,各大报刊纷纷刊文给予最高规格的赞语,认为它是美国黑人历史的一座纪念碑。但是该书嗣后落选全国图书奖,人们普遍认为是由于书中对种族主义的无情伐挞引得评委会中某些大人老爷心生不快,17名黑人作家、艺术家因此联名发表公开信以示抗议。在这样的背景下,1988年度的普利策奖被授予《宠儿》。进入 90年代以后,《宠儿》已经跻身现代文学经典之列,西方许多大学文学系的现代派文学、意识流小说、黑人文学、女性主义文学等课程均将其选入必读书目;心理分析、结构主义、女性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叙述学等学派纷纷从中找到证明自己理论的材料。1998年,《宠儿》被搬上银幕,著名电视主持人奥普拉・温芙蕾饰演塞丝。

莫里森为《宠儿》一书所选取的场景是辛辛那提城郊的蓝石路124号凶宅,现在时是1873年,蓄奴制已废除10年。1855年,美丽而高傲的女黑奴塞丝只身从肯塔基州的“甜蜜之家”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宠儿”。尽管逃亡和杀女已是18年前的往事,但往事的梦魇一刻也不曾停止过对塞丝的纠缠,小说起首即开宗明义写道,124号“充斥着一个婴儿的怨毒”,但到了1873年,“塞丝和女儿丹芙成了它仅存的受害者”(《宠儿》,Plume版3页,中文版3页,下同)。“宠儿”的冤魂多年来一直在家中肆虐,导致她的两个儿子离家出走,加速婆婆贝比・萨格斯的精神崩溃和死亡,使小女儿丹芙养成了孤僻、幽闭的性格。这一天,前“甜蜜之家”农庄最后一个男性黑奴保罗・D的来访,打破了塞丝与世隔绝的生活表面上的平静:他在房子里乱砸一气,赶走了小鬼魂,取代了它的位置,与塞丝同居并向她许诺“一种生活”;随后“宠儿”以20岁少女的肉身还魂,进入这个家庭讨还爱债;为占有塞丝全部的爱,宠儿甚至不惜诱奸保罗・D,以将他赶出家门。然而一个鬼魂对爱的追索是水难餍足的,塞丝终于走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最后,是成长起来的丹芙和黑人民众一起帮助她摆脱了宠儿,开始面对新生活。

表面上看,《宠儿》占有了一个成功故事的大部分要素:苦难,爱,神秘,性,暴力;但它在莫里森笔下却呈现出另一派气象,繁复缤纷有如镶嵌艺术,缠绵热烈有如爵士音乐,玄深晦涩有如现代诗;它所具有的力量更是一部讨巧的畅销书所水难企及的。在我看来,确保了这部作品的伟大性的,与其说是作者高超的叙事技巧,毋宁说是她傲视同侪的思想水准。莫里森的思想所触及的黑人历史,往往由这样的司空见惯的场景构成:某一天,吃过晚饭,由于无事可做,一个白人农家少妇会把娃娃驮在肩上,无动于衷地出门去看私刑处死黑人;施刑的男人们对这个被虐杀的黑人绝说不上有什么深化大恨,他们这样做也许仅仅是因为一时兴起,戏谑和展示权力的动机兼而有之。在莫里森看来,此类兽行的随意性所蕴涵的对人类生命和尊严的蔑视比奴隶制本身的残酷更令人心惊胆寒。所以,她的笔触超越了愤怒,也不再“控诉”,而是以一种斩钉截铁的痛切陈述一个黑奴(或解放了的黑奴)在世界上的根本处境:“任何一个白人,都能因为他脑子里突然闪过的一个什么念头,而夺走你的整个自我。不止是奴役、杀戮或者残害你,还要玷污你。玷污得如此彻底,让你都不可能再喜欢你自己。玷污得如此彻底,能让你忘了自己是谁,而且再也不能回想起来。”(251,299)“白人认为,不管有没有教养,每一张黑皮肤下都是热带丛林。不能行船的急流,荡来荡去的尖叫的排狒,沉睡的蛇,觊觎着他们甜蜜的白人血液的红牙床。……黑人越是花力气说服他们,自己有多么温柔,多么聪明、仁爱,多么有人性,越是耗尽自已向白人证明黑人的某种不容置疑的信念,他们体内的丛林就越是深密、纷乱。……它是白人在他们体内栽下的丛林。……它生长着。它蔓延着。……直到它最终侵犯了栽下它的白人。……让他们变得残忍、愚蠢,让他们甚至比他们愿意变成的样子更坏,让他们对自己创造的丛林惊恐万状。尖叫的狒排生活在他们自己的白皮肤下;红牙床是他们自己的。”(198,237)在小说中,“学校老师”就是这种典型的白人,他处处摆出一副铁面无私、科学客观的姿态,但他和他的两个侄子的所作所为却是十足的兽行:他为了搞所谓研究,成天拿着尺子在黑奴们身上量来量去,像对待牲口一样;两个侄子更无聊到强行把塞丝按倒,吸走她哺养婴儿的奶水,对一个女人最神圣的母性进行疯狂践踏。塞丝曾经将白人分成邪恶的“学校老师”、侄子等和善良的爱弥、加纳、鲍德温、警官等,但最终还是认识到这种划分本身的无意义,因为白人的行善或行恶完全是单向的。偶然的,甚至情绪化的,黑人对自己的生死宠辱却惟有听天由命,毫无选择的余地。进入现代文明的人类历史,把科学和民主的光环给了新兴的美利坚,却将其最黑暗、最卑劣的部分加诸非洲裔美国人之身,“六千万甚至更多”(《宠儿》扉页题词)的黑奴亡魂就是铁证;奴隶制及其余韵对黑人心理的影响甚至超过了苦难本身,即便是20世纪末的现在,它的巨大阴影仍无法从广大黑人民众的心头祛除,黑人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也都能从屈辱历史中找到源头。将人们甚至不愿回顾的历史以及黑人心灵在其中的境遇――首先就是无尽的煎熬和永恒的孤独――展现出来,是莫里森的当然职责,所以,她鄙弃当下黑人文学、艺术中那种得到白人鼓励的“自我鞭笞”,宣称她的作品是写出来“给黑人自己看的”。《宠儿》有着比常人缓慢的脉搏,因为它的角色们的心灵更为沉重;但这脉搏却是历尽磨难的人们从民族悲剧的灰烬中崛起,试图寻找永存希望的意义和理由的证据。在黑人精神自救这一关键问题上,她借书中角色之口给出了一种选择的可能性。塞丝的婆母贝比・萨格斯踏上自由土地的那一刻突然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强烈感受到“自由在世界上无可比拟”(141,168),便做了一名“不入会的牧师”,将她对自由的热爱奉献给黑人群众。她在“林间空地”布道时号召他们热爱自己的肉体――眼睛,皮肤,手,脸,嘴,脚,后背,肩膀,臂膊,脖子,内脏――因为“在那边,他们(白人)不爱你的肉体。他们蔑视它”。她进一步要求大家爱自已的心:“比眼睛比脚更热爱。比呼吸自由空气的肺更热爱。比你保存生命的子宫和你创造生命的私处更热爱,现在听我说,爱你的心。因为这才是价值所在。”在激动人心的演说过后,“她不再多说一句,站起身,用扭动的臀部舞出她的。C44L的其他部位”。(88,105)热爱,这朴素的思想(还有它的表达方式)尽管包含了太多的无奈,但却是切实的和强有力的。《宠儿》出版后有评论认为,“莫里森业已成为黑人灵魂的D・H・劳伦斯。”在我看来,这样的恭维倒很有些低看了莫里森。

莫里森激烈的种族立场一直为某些人所诟病,被认为削弱了对人性深度的挖掘。其实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是极为有害的,对种族矛盾的本质的深刻洞见乃是莫里森文学殿堂最坚固的基石,因为惟有解开这个死结才能使黑人族群获得起码的自我身份认定,从而进一步探询与展现人性之奥秘;回避和抹杀它侈谈人性则无异隔靴搔痒。作为小说核心情节的杀婴事件就是作为这样一种思想的载体逐渐在读者们的视野中清晰起来的。事件的起因是塞丝从“甜蜜之家”庄园的逃亡,而逃亡本身又是对《圣经》中失乐园神话的成仿与改写。“甜蜜之家”的名称很明显地喻指伊甸园。庄园主加纳夫妇实行着“一种特殊的奴隶制”,待黑奴们很和善,从不打骂他们,教他们写写算算,让他们拿枪,还允许黑尔在周末外出打工挣钱赎买母亲的自由。一直到加纳先生死去、“学校老师”接管庄园,庄园里的黑奴们都好像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一样,懵懂无知地生活在一个田园牧歌式的梦境里。与夏娃的偷食禁果相对应,塞丝人性的最初觉醒产生于一次偶然的偷听:她无意间撞见“学校老师”给两个侄子上课,他正指导他们对黑奴进行研究,要求他们在纸上把塞丝的“人的属性放在左边”,“动物属性放在右边”(193,231)。她深受震动,并暗暗发誓,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的属性再被放到动物一边。因此,当塞丝的丈夫黑尔和西克索策划的集体逃亡失败后,她毅然决定只身出逃并一举获得成功,而她当时怀着六个月的身孕,还刚刚遭到两个侄子毒打,后背被划开,伤势严重。亚当夏娃吃了识善恶的果子被耶和华逐出乐园,还属于被动行为;而塞丝的逃亡则是不折不扣的主动出击,它以对所谓乐园的否定和拒斥宣示了人的自觉。到杀女事件发生,塞丝暴烈的母爱将这种行为中的否定倾向发挥到极致,其实是顺理成章的结果,其意义在于,一个奴隶第一次真正成为自已生命的主宰,她身上人性的高贵、丰盈和美丽全系于那挑战历史必然的非理性方式。1995年我们曾在美国的广播中听到一个直播节目,内容是关于《宠儿》的讨论;有许多白人听众打电话质问,莫里森为什么不对“杀人犯塞丝”进行道义上的谴责;说实话,我们相当震惊于这些人的傲慢、愚蠢,不过也进一步理解了莫里森所坚持的写作立场。当保罗・D得知塞丝杀女真相后指责她,说“你的爱太浓了”时,她的答复是:“要么是爱,要么不是。淡的爱根本就不是爱。”(164,196)在此,一个长期“失语”的民族从一个似乎失去理智的弱女子身上获得了自己的声音和性格,对失乐园神话的仿写也就此转为民族精神和文化从阵痛中新生的神话的构建。莫里森选择种族和性别双重压迫下的女性做自己的民族英雄史诗的主角,承担为民族寻找自我、塑造形象的重任,既不违背民族历史和现状的真实性,也体现了她一贯的女权主义思想。

相对于贝比・萨格斯的布道(发散型的爱),塞丝选择的爱更具内敛特征:在最低限度上以最大强度捍卫人的尊严。二者都遭到了惨痛的失败:贝比心力交瘁,只能躺在床上琢磨颜色等死;塞丝则在与返回阳间索债的宠儿的爱恨纠葛中精神失常。莫里森为这两次失败安排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背景:黑人同胞的离弃。儿媳逃亡成功后,在辛辛那提黑人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贝比・萨格斯举办了一个盛大的宴会招待朋友们,但大家酒足饭饱后却对她心生嫉妒,认为她把所有的福分和荣誉都占全了,“浓重的非难气味在空中凝滞”(137,164);因此,第二天“学校老师”带人来猎奴时,没有人前来通风报信,这间接导致了杀婴惨剧的发生;塞丝出狱后,又因为骄傲遭到他们十几年的疏远和孤立。莫里森在此刻摆脱了种族题材的限制,从哲学的高度关注人类在一个充斥二元对立冲突(比如善与恶、爱与恨、骄傲与妒忌)的世界中的两难处境以及他们对抗孤独、追寻意义的不懈努力,请黑人民众和所有的人来思索和回答,到底什么将获胜。――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她在全书的结尾部分又意味深长地让这种非理性进行了一次充分的表演:谵妄状态中的塞丝看见来接丹芙上班的雇主鲍德温先生的扎帽,误以为白人又来劫夺“她最宝贵的部分’了,便在内心高喊,“不。不不。不不不”(262,312),冲出门去杀他。

另外我想强调的是,莫里森在《宠儿》的叙事过程中所作的各种艺术处理――象征、隐喻、夸张、通感、意识流、时空变换、超自然现象描写、多角度叙述等等,一方面服务于小说的主题(明晰坚定的部分所构成的坚硬内核),一方面也与她思想大中量含义丰富隐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说顺应着灵魂的需求和血液的节奏。譬如,小说被写成了一个鬼故事。凶宅闹鬼是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说的惯用伎俩,但在莫里森笔端,它完全丧失了制造悬念和渲染恐怖气氛的作用,而与全书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宠儿的鬼魂多年来一直在124号徘徊不去,并且随时间推移渐渐长大,直至以妙龄少女的真身登场为止,它的基调是怨毒、悲伤、孤独、冤屈和愤怒。以肉身还魂的宠儿被设计成既有人的基本特征,又带有鬼的恍惚虚浮,较之一个危险的信号更像是联结阴阳两界的一条纽带。在一次访谈中,当被问及是否相信鬼魂存在时,莫里森答道:“是的。你相信细菌吗?……(要是没有鬼魂)我将不得不依靠所谓科学数据来解释毫无科学根据的事物。”显然,宠儿的形象带有非洲传统宗教思想和生死观念的印记;我们也可以将其视做莫里森所倡导的黑人民族传统对现代文明既定秩序的有力反拨。

作为一部旨在揭示奴隶制精神贻害的小说,《宠儿》着重表现了过去时间对现实世界、尤其是已获自由之身的黑人心理的严重干扰。从现代精神分析学的角度看,女主人公塞丝与保罗・D即将重逢、情节正式展开前一刻塞丝的思维状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塞丝虽然“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6,7),却无法控制它不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面临着这样一种随时都会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又被形象地描述为crack〈裂缝〉)。比如,贝比・萨格斯有过六个丈夫、八个儿女,却全部不知所终;保罗・D自认的男子气概在一只公鸡面前分崩离析;乐观刚强的老黑人斯坦普・沛德年轻时妻子被小主人长期霸占却无能为力;泼辣能干的艾拉的青春期被一对白人父子分享,她称他们为“迄今最下贱的人”。莫里森把塞丝每天的生活描述成“击退过去的严肃工作”(73,86),当保罗・D介入其中时,对“甜蜜之家”的共同记忆使得这工作变得难上加难;宠儿的归来更是彻底摧毁了它。奇妙的是,所有这一切都被莫里森用一个表面上杂乱无章、支离破碎的庞大结构严谨地组织起来,并动用现代小说几乎所有的文学手段将每一个碎片安放妥贴,焊接牢固,前节所罗列的一些手法仅是其中的一部分;这部篇幅并不长的作品就好像一次现代小说技巧大展或一本小说写作教科书,读者被其魔力吸引着,从任何一处(小说的每一页)都可以进入它所虚构的现实,但总会发现,在迷官的中。心坐着莫里森,像她一再说起的老妇人那样手中握着这个虚构世界的全部秘密。关于本书的结构,有论者认为,“仿佛将一幅画画在玻璃板上,将玻璃打碎,再把碎片按照令人眩目的现代形式重新拼接。”还有论者把莫里森的匠心独运描绘成“又一次晃了晃她那璀璨夺目的万花筒”。我们还可以将小说的结构看做一条有着许多暗流和旋涡的缓慢前行的河流,流程起讫为1973年春和1874年夏(叙述现在时),暗流和旋涡就是对过去时间的追忆、反省和重构;在人物不断的遐思、走神和泪号之中,过去和现在交错共生,情节随着涟漪扩大而趋于清晰完整,难以规避的真实浮出。小说开始就交代了小女婴被割断喉咙而死的事实,其后又多次对杀婴真相进行暗示,但到完整再现杀婴现场时行文已经过半了,而杀婴动机还要在以后的篇幅里一而再、再而三地讨论才会水落石出。塞丝在逃亡途中生下女儿丹芙,主要得益于一个善良的穷苦白人女孩爱弥的无私帮助,这个歌颂超越种族界限的普遍人性的动人故事是相对独立于全书的,但莫里森仍让它分三次从不同的视角完成,层次分明:第一次由丹芙的思绪引出,第二次是丹芙讲给宠儿听的,第三次才由塞丝亲自补充周详。另外,各种音质的多声部的合唱与交响(小说第二部分以“你是我的”为主旋律的塞丝、宠儿、丹芙三人思绪错综交缠的一章,最具典型性),也使《宠儿》具备了一部伟大的复调小说作品的基本特征。

求Usher的一首歌,MV里他在酒吧,高潮部分是和一个黑人对唱

揭露黑鬼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真实龌龋面目!

atomoles 1 楼主

1楼4-17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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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金是美国黑人正义的化身,他曾经领导发起黑人民权运动,迫使美国政府承认种族隔离为非法,他发表的《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甚至连密西西比州这个正义匿迹,压迫成风,如同沙漠般的地方,也将变成自由和正义的绿洲。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将在一个不是以他们的肤色,而是以他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他们的国度里生活。”

他的演讲感动了无数人,到现在这个演讲还被认为是经典,不说黑人,就是很多白人也参加到反对歧视黑人的行动中,其中包括美国总统肯尼迪。当晚肯尼迪邀请金到白宫吃饭,对其说:“我也有一个梦想。我的梦想是让新的民权法案尽快在参众两院通过。”

大概因为他的演讲太激情澎湃了,连万里之外的瑞典皇家学院评委们都感动了,所以让这位金牧师拿到了1964年度诺贝尔和平奖。

金遇刺后的第12天,《人民日报》刊登了***专门为金遇刺所作的《支持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声明》。

上世纪六十年代难得有一个人同时受到中美两国首脑的高度赞美和认同。在美国,马丁路德金成为一个法定的纪念日,迄今为止,在美国只有三个以个人为纪念日的节日,一个是哥伦布,一个是华盛顿,一个人是马丁路德金,马丁路德金的名望与美国的开国总统相等,看来他的正义和崇高已经达到了神性的境界了,而与他相对白人们却是罪恶无比的。

但是与金在公众面前的形象截然相反的是,金的一生充满了放荡,他已有妻子,但是特别喜欢召妓,马丁路德金受到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监控,发现他极其荒淫的生活,马丁路德金的巡回演讲,就是巡回嫖娼,在他巡回全国进行黑人民权演讲时,他将无数女子接到自已的房间城,黑人妓女,白人妓女都有,其中白人妓女最受他“欢迎”,看来,这个一直说要取消种族歧视的“圣人”,在嫖娼时暴露了他自已内心的种族歧视,一个自已内心有种族歧视的人会不会真心地宣扬反种族歧视,今人质疑。一个妓女还满足不了金的胃口,有时同时招两个以上的妓女,搞乱交,醉醺醺的多人性派对,甚至要持续几天。嘿咻时的淫言秽语,呢喃呻吟,他高潮时的嚎叫声,都被记录到监控他的FBI的录音带里。与他在公众面前正义崇高、讲经布道的形象判若两人,今调查局局长胡佛震怒,金根本就是个

伪君子。即使金去斯德哥尔摩领取诺贝尔奖时,他在晚上唯一的兴趣还是招嫖。马丁·路德·金放荡糜烂的私生活,还得到了他的同事的证实。Ralph Abernathy也是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领袖之一,他在自传中提到:就在金被暗杀的前一天晚上,他还和3个女的一起鬼混,并且还殴打了其中一个女的。金的传记作者也披露过他的不少通奸行为,不过金竟然解释称:通奸只是减压的方式。

联邦调查局搜查过马丁路德金的办公室,获得了大量金从变态性活动的记录,金用退税钱雇佣白人妓女,经常进行三人性活动,金还逼迫白人妓女喝“黑色俄罗斯”,他在华盛顿Willard Hotel里逼迫白人妓女喝“黑色俄罗斯”,并进行性活动;在拉斯维加斯他每人100美元找妓女酗酒行乐;纽约他酒后逼迫一个白人女子满足他的变态性要求,否则他就从13楼上跳下去;在挪威他因**追逐一名白人妇女被**抓获;在洛杉矶,一名支持他的牙医发现他的妻子和他进行变态性活动后,他威胁要杀死这名牙医。在他被杀的前一夜,他依旧与三名白人妓女做SM游戏,鞭打其中一名妓女取乐。录音带上他喊出的声音是:" I’m fuking for God!" "I’m not a Negro tonight!" 完全是一个至死不改的变态色魔。

马丁路德金还极其伪善,1964年2月22日,洛杉矶某旅馆里,金和同事谈起了电视转播的肯尼迪总统的葬礼。当时,肯尼迪的遗孀俯身亲吻在棺木中部,金笑着说了一句:“那才是她最想念的地方!”这句极端刻薄、怨毒的话,出自一位整天在布道时宣扬基督仁爱的牧师口中,无疑证明言者的伪善。

马丁路德金还很不诚实,他死后,斯丹佛大学黑人史学教授克莱邦·卡生(Clayborne Carson)率领一批史丹佛研究生搜罗、整理金生前所写的大批讲稿和文章,这批认真的研究生赫然发现金的博士论文竟是一部剽窃之作,世人所景仰的民权斗士、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居然是个胆大无比的文抄公!

金于1955年获得波士顿大学神学博士学位,他的论文题目是:“比较田立克和魏曼思想中神的概念”,田立克(Paul Tillich)和魏曼(HenryNelson Wieman)都是著名的神学家。令人称奇的是,金竟敢大量抄袭三年前获得同校神学博士的学长布泽(Jack Boozer)的论文;更令人讶异的,金和布泽的论文指导教授是同一人。难道这个教授一直在打瞌睡吗?完全没看金的论文吗?波士顿大学神学院如此好混吗?金不仅大抄特抄,而且整段整段地剽窃过来,博士方帽就这样戴上了。

七○年代初就有人怀疑金的许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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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槐僚兮(2022-06-08 17:43:34)回复取消回复

    佛大学黑人史学教授克莱邦·卡生(Clayborne Carson)率领一批史丹佛研究生搜罗、整理金生前所写的大批讲稿和文章,这批认真的研究生赫然发现金的博士论文竟是一部剽窃之作,世人所景仰的民权斗士、诺贝

  • 俗野卿绡(2022-06-08 16:36:38)回复取消回复

    ”农庄逃亡至此,投奔婆母贝比・萨格斯(她的二子一女已先期送来,路上又产下一女);28天之后,奴隶主“学校老师”带人追来,塞丝锯断了年仅一岁左右的女儿的喉咙,下葬时为她取名

  • 末屿唔猫(2022-06-08 20:14:20)回复取消回复

    式展开前一刻塞丝的思维状态,就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症状,塞丝虽然“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6,7),却无法控制它不滑向过去的深渊。事实上,小说中几乎所有人物都生活在一种极其危险的状况下,面临着这样一种随时都会失足跌入的心理深渊(在后来的《爵士乐》中,又被形象地描述为crack〈裂缝〉)。比如,贝比・萨格

  • 假欢青朷(2022-06-08 20:09:29)回复取消回复

    中量含义丰富隐晦、需要辨明的成分相匹配,或者说顺应着灵魂的需求和血液的节奏。譬如,小说被写成了一个鬼故事。凶宅闹鬼是18世纪末盛行的哥特式小说的惯用伎俩,但在莫里森笔端,它完全丧失了制造悬念和渲染恐怖气氛的作用,而与全书激越明亮的音色保持一致。宠儿的鬼魂多年来一直在124号徘徊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