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设备检修作业标准化(化工设备检修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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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细则(评分细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自评/□考核报告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自评/考核组长:
成员:
自评/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自评/考核情况概述:
附:《□自评/□考核汇总表》
□自评/□考核汇总表
4.1 负责人与责任(100) (自评/考核得分97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1.1负责人 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其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 5 5
2.主要负责人作出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化工设备检修作业标准化,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5 5
3.企业应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 5 5
4.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 5 5
4.1.2 方针目标 1.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 2
2.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落实;公众易于获得; 2 2
3.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2 2
4.各级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2 2
5.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2
4.1.3机构设置 1.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5 5
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网络; 5 5
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5 4
4.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 5
4.1.4职责 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10 10
2.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基层单位安全职责; 10 10
3.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10 8
4.1.5安全生产投入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提取标准; 5 5
2.建立安全费用台帐; 5 5
3.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5 5
4.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5 5
4.2 风险管理(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2.1范围与评价方法 1.建立评价组织; 2 2
2.明确风险评价目的; 2 2
3.确定评价范围; 2 2
4.选择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 2 2
5.确定评价准则。 2 2
4.2.2风险评价 1.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 20 20
2.记录重大风险,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10 10
4.2.3 控制措施 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控制措施。 10 8
4.2.4风险控制 1.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10 8
2.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5 5
3.将评价结果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5 4
4.2.5风险信息更新 1.应不间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4 4
2.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4 4
3.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2 2
4.2.6重大危险源 1.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确定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4
2.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4
3.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4
4.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4
5.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4
4.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3.1 法律法规 1.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化工设备检修作业标准化他要求管理制度; 4
2.明确责任部门及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
3.定期进行更新; 4
4.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4
5.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
4.3.2符合性评价 1.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10
2.消除违法现象和行为。 5
4.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制订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5
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10
4.3.4 安全操作规程 1.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5
2.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10
4.3.5 修订 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 15
4.4 安全培训教育(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4.1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8
2.其他管理人员(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8
3.培训内容满足本规范要求。 4
4.4.2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对从业人员进行基本功训练和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8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按规定参加复审; 4
3.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5
4.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其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3
4.4.3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10
2. 厂、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学时应满足本规范要求。
10
4.4.4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对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
2.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培训教育; 2
3.对外来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进行进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 4
4.4.5 日常安全教育 1.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6
2.班组安全活动应有内容、有记录;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 4
3.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4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要求。 6
4.4.6 培训教育管理 1.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
2.建立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做好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2
3.记录计划变更情况; 2
4.安全培训教育的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2
5.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应为安全培训教育提供相应的资源保证。 2
4.5 生产设施(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5.1 生产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应满足国家“三同时”规定; 5
2.企业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10
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5
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 5
4.5.2 生产设施管理 1.制订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
2.建立生产设施台帐; 3
3.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5
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6
5.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8
6.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5
4.5.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1.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实行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 4
2.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内容符合本规范要求,并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 4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对承包人承包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进行公布; 4
4.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行监督或巡检; 4
5.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4
4.5.4 检维修 1.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明确检维修时机和频次; 3
2.制定检维修计划; 2
3.在进行检维修前,对检维修作业进行风险评价,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风险; 5
4.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 5
4.5.5 拆除和报废 1.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制度; 2
2.对拆除作业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 4
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
4.6 作业安全(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6.1 作业证 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5
4.6.2警示标志 1.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5
2.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
3.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
4.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5
4.6.3 直接作业环节 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破土作业、施工作业、高温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监护人员; 15
2.对承包商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
3.制订和履行严格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及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作业行为,减少事故发生。 5
4.6.4承包商与供应商 1.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 10
2.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制定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5
4.6.5变更 1.建立变更管理制度,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5
2.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 8
3.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7
4.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7.1化学品档案 对所有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进行普查,建立化学品档案。 20
4.7.2 化学品分类 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化学品档案; 10
4.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编制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5
2.采购危险化学品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5
4.7.4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1.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并有专业人员值班; 10 本要素只选择一项作为考核标准。
2.没有条件设立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代理。 10
4.7.5危险化学品登记 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20
4.7.6 危害告知 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降低或消除危害后果。 20
4.8职业危害(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8.1职业危害申报 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25
4.8.2作业场所管理 1. 采取本规范规定的职业危害管理措施; 10
2. 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10
3.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和记录; 10
4. 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5
5. 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15
4.8.3 劳动防护用品 1.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2.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 5
3.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10
4.9事故与应急(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9.1事故报告 1.明确事故报告制度和程序; 5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5
4.9.2抢险与救护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发生重大事故时,企业负责人应直接指挥,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防火、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10
2.对有害物大量外泄的事故或火灾事故现场,必须设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10
4.9.3事故调查和处理 1.明确事故调查人员的能力要求、职责与权力; 5
2.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
3.编制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事故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5
4.建立事故台帐。 5
4.9.4应急指挥系统 1.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5
2.明确应急指挥系统的职责。 5
4.9.5应急救援器材 1.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5
2.建立应急通讯网络并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5
3.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5
4.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1.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 》的要求,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8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审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5
3.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4
4.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 3
4.10 检查与绩效考核(100) (自评/考核得分 分)
考核要素 考核内容 应得分 实得分 不符合项数 备注
4.10.1安全检查 1.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 5
2.制订各种安全检查形式的《安全检查表》。 15
4.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1.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并符合本规范规定的检查频次; 10
2. 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并与责任制挂钩。 15
4.10.3隐患整改 1.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0
2.对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 10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3
4.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
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并存档。 3
4.10.4绩效考核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25
在进行消缺和检修时如何做好检修标准化工作?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你的问题是说检修时如何做好检修标准化工作?
这个检修都必须要有标准化。所以说在检修的时候一定要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一定要检修和检查到位。
当每个设备检修完后,都要通过专职的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检修标化化工作。
化工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1、 装置检修须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大检修指挥部。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
2、 对检修的装置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吹扫方案、盲板位置、工作进度等),并应做到“五定”,即定施工方案、定作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定工作进度。
3、 参加装置检修的外来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遵守化工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4、 参加装置检修的有关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
5、 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6、 检修项目作业,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包括停开设备、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票证)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
7、 装置检修工作前,须进行吹扫、清洗、置换合格。
(1)、设备容器和管道的吹扫、清洗、置换要指定专人负责。
(2)、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要做到不流、不爆、不燃、不中毒,确保吹扫、置换质量。
8、 盲板的加、拆管理。
(1)、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
(2)、加、拆盲板要编号登记,防止漏堵漏拆。
(3)、对塔、罐、管线等设备容器内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的,其出入口或与设备连接处应加装盲板,并挂上警示牌。
9、 凡需检修的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
(1)、动火管理实行动火作业许可证制度,动火作业必须持有效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凡在含有可燃介质的的设备容器、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堵盲板,经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并气体检验仪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
(3)、动火前应由专人进行检测分析,并做好记录。(可燃气探测仪)
(4)、高处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应对地沟、阀门井、下水井进行水封处理,对低层的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等应采取遮挡或封闭措施。
(5)、明火作业周围必须清除一切可燃物,作业周围不允许排放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
10、 检修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人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11、 动火、用电、高处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
12、 进入装置现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
13、 须对施工作业所用工机具、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绳索、葫芦、行车、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电焊机、绝缘鞋、绝缘手套、验电笔、防毒面具、防尘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消防器材等)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确认。
14、 检修期间,对装置现场固定式报警仪探头,要进行妥善保护。
15、 对存有易燃、易爆物料容器、设备、管线等施工作业时,须使用防爆(如:木、铜质等无火花)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16、 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警惕有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
17、 对损坏、拆除的栏杆、平台处,须加临时防护措施,施工完后应恢复原样。
18、 要保证漏电开关、电缆、用电器具完好。
(1)、临时用电的配电器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其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必须满足上下级配合要求。
(2)、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3)、电焊机接线要规范,电焊把线就近搭接在焊件上,把线及二次线绝缘必须完好,不得将裸露地线搭接在装置、设备的框架上,不得穿过下水或在运行设备(管线)上搭接焊把线。
19、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20、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
21、 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和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