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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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如何开展安全检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安委办〔2008〕24号)和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皖安办〔2008〕2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决定自2008年9月10日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各类化工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我市实际,特制定检查方案如下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检查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公安、质检、环保、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 (二)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其他各类化工生产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化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 1、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机构建设和监管力量的配置情况。 2、危险化学品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3、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建立安全费用财务帐户并做到依法提取专款专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是否到位,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等。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包括: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监管及台帐建立情况。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三个安全许可和一个备案”的执行情况。 (五)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的情况,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六)企业自查主要内容。化工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进行全面自查,重点细查,自查结束后要形成自查报告。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和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建立情况。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取证情况,以及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合格上岗情况,夜间和节假日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有专职或义务消防队伍、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是否采取了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外排污染的措施。 7、厂区内外部安全间距和建、构筑物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 8、生产装置、设备、设施本体及附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9、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定期检测;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10、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延期时,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 三、检查重点 突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有毒气体、易燃物品、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和监管,并以下列单位为重点: (一)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生产企业。 (二)纳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仓储、剧毒化学品、城市建成区加油站等经营单位。 (三)涉及硝化、氯化、磺化、重氮化、氨合成、聚合、裂解等的高危生产企业。 (四)涉及使用液氨、液氯、氰化物的生产单位。 (五)今年以来发生伤亡事故的化工企业。 四、检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化工企业关于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及检查中自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和资料。 (二)深入基层,现场检查。采取按计划安排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基层和化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市级随机抽查化工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应检查企业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中合成氨生产企业、液氯、光气、氰化物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百分之百。省局将对各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化工企业抽查比例不少于二分之一。 (三)查找问题,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查出的重大隐患尚未消除的,要求企业整改工作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未按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应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四)反馈意见,提出要求。检查过程中,要适时向被检查的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检查结束后,要向所在地政府反馈检查意见。 企业自查要立足自身,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强的企业可组织内部专业力量进行系统排查,技术力量弱的企业可依靠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或聘请专家协助企业进行系统排查。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9月10日-10月10日),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企业制定方案进行自查。自查的覆盖面要达到百分之百。检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在各地自查期间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省安委会办公室随机抽查准备。各县市区要在10月6日之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第二阶段(10月11日-12月10日)。做好迎接省安委会办公室检查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检查组检查准备。其中:10月11日至11月10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市进行检查,检查面将达所查地区重点化工企业的二分之一。10月11日至12月10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检查组来我省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这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深化,也是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本辖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辖区内化工企业认真搞好自查。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化工企业要按照要求,并针对本企业的生产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隐患。企业要对储存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场所、关键部位认真排查隐患,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明确监控和整改的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和整改资金,建立台帐档案,及时整治并消除隐患,切实落实防止化工企业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的各项安全措施。 (三)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于每周五上午9时前将本周检查信息(见附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如何做好化工企业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一、高度重视企业节后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复产时段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镇(街道、区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下同)、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复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开工复产安全检查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开工复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奠定良好基础。要制定方案,严格标准,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做到不漏企业,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恢复生产,严防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产工作有序开展。各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企业,及时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工作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要认真履行验收程序,坚持复产验收标准,切实做到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合格一个、复产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复产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复产自查自改工作,严格履行复产验收手续,严禁盲目复产。要做好复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克服麻痹和松懈心理,确保安全、有序复产。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复产前要向所在镇、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加强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要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弄虚作假。
三、加强教育,认真搞好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各类企业职工流动大,新招职工多。企业在开复工前必须对全体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新招职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切实做到持证上岗;各类企业,尤其是非煤矿山、建筑、建材类生产企业还应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尚不集中的特点,进行一次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自觉遵章守纪的教育,确保培训率达到100%,杜绝开工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安全教育培训要坚持全员共同参与,学习法律法规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要求并重,有形式,有内容,有培训,有考核,考核培训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
四、切实加强节后复产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验收合格恢复生产的企业,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禁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定量生产。要认真分析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同时,要迅速制定具体检查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时限,切实加强安全检查,扩大检查的覆盖面,不留死角。要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坚决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认真组织落实复工程序,加大对末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工程和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管,组织巡回检查,防止非法违法组织生产施工。
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
这是一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差不多,仅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公司决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自觉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格抓好隐患整改工作,有效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领导机构设置
(一)为全面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产治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各分管领导、安全部负责人
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工会、员工代表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安全部。
(二)各单位由负责人挂帅自行成立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单位(部门)按照公司职责分工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公司安全部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和督促落实。
四、 安全生产检查
(一)安排部署: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并结合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制定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行动方案。
(二)各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深刻吸取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同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控。各单位要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安全部。
(三)检查督查:公司负责人牵头组织各部门参加,对本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
3、查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
4、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5、查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四)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主要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 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自查自改的通用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 工作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基础工作来抓。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订方案,精心组织。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单位抓好具体落实。并做好相互间的工作衔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对各生产系统、每一个岗位、重点部位、生产环节进行深入全面的隐患排查,不留死角,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重点,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结合实际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措施,发动全体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整治隐患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动广大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各单位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掌握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隐患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和发展态势,实行跟踪监管、动态监管,督促落实监控防范责任,完善监测监控措施,并制订应急预案。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做到标本兼治,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有哪些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园区(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努力解决长期影响和制约安全发展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顽症痼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实现依法治安。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集中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促进园区(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检查范围
园区(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校车等安全生产关键部位,突出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各村(社区)、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取得实效。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信息系统登录使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危害防治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是否落到实处。
(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危险化学品:危险工艺、危险产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使用(储存)液氨、液氯等危险化学品装置的现场管理情况。
2.城镇燃气:园区(镇)范围内使用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供应场站专项整治情况。
3.建筑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起重机械设备等的安全管理情况;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的情况。
4.消防:对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特种设备:高危企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监管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特种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6.农机:夏收季节农机安全监管情况;农机及驾驶人牌证管理和年检年审等情况。
7.冶金:企业煤气、高温液态金属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相关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涉及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委外施工作业等方面的制度落实和责任划分情况,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等。
8.烟花爆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区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检测情况、消防设施(器材)以及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的维护、按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情况;零售网点
“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且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情况、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情况等。
(四)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
(五)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按照“守土有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第一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
园区(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主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职责,制定行业检查方案并抓好监督检查。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3日--7月31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园区(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20日)。园区(镇)主管部门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查处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通报督查结果。做好迎接市区督查准备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园区(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制定方案,立即动员部署,细化目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做到层层发动、层层部署、层层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二)加大检查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综合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真正查清安全生产真实情况,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工作实效。
(三)深化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村(社区)部门和单位要把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安全生产月”相结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信息来源:博安网-安全生产云服务化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化工安全生产
一、使广大职工认识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
安全生产既是企业管理的综合反映,又是一门科学。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涉及的工作范围很广,它不仅直接与生产技术和管理的许多职能部门有关,而且有很多问题必须靠劳动、教育、行政后勤、政治思想工作等部门加以解决。还有一些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必须从科研、设计、规划等环节入手,总结生产中已发生事故所暴露出的技术问题,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避免给生产预留隐患。同时,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灾害的性质、发生的条件和规律进行科学研究,从科学技术上找出解决办法,克服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保证安全生产。在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中,要把消除不安全的技术因素,作为重要内容。
因此,化工战线的广大职工(不论是生产部门,还是科研、设计、规划、制造、基建施工、安装等部门或单位)都要提高对安全生产是一门科学的认识,学习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纳入现代化科学管理的轨道。
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
当前在相当一部份化工企业中,有章不循、安全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因此,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保证安全生产非常重要。
国务院和化工部都发布过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定等有关制度,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贯彻,同时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作为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的依据。执行各项安全制度,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要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使广大职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严肃劳动纪律、操作纪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肃对待事故,处理责任者,实现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各个专业的管理,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凡是遵守制度作出成绩的要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于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严格监督,要首先劝阻,对劝阻不听者,安全部门和安全工作人员要立即向违章者主管部门下达违章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作业,经过安全教育和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对接到通知仍不执行者和违反制度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应有的惩处,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各级化工部门和企业在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制度时,必须实行首长负责制,行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安全管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教育,严格训练,严格制度;由全体职工参加,各个部门结合自身业务对安全生产负责(全员);安全生产贯穿企业生产活动的全过程(全过程);不论白天、黑夜,好天气、坏天气(全天候)都要十分注意安全管理)。
三、定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
对安全生产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和化工企业较集中的市化工局及公司(总厂)每季度至少研究分析一次;工厂(分厂)每月研究分析一次。研究分析结果和要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上级部门应不定期的检查下级部门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的会议记录。
各级化工部门的干部到企业,从事和生产有关的工作时,要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模范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回单位汇报工作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的内容。
四、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化工部门和企业的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问题,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化工部门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公司经理(总厂厂长),厂长、副厂长下现场时,安全科长、专职安全人员、生产调度人员、车间正副主任及班、组安全员上班时都必须佩戴鲜明醒目的安全负责人(安全检查)的标志(袖章、胸章、臂章等)。
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地、各企业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免流于形式。
五、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训练
入厂教育(厂、车间、班组):对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新调入的领导干部、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培训和实习人员,外单位在厂区施工或长期作业的人员),都必须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对临时到厂参观人员,也应讲清安全注意事项。
日常教育:企业每年都要对所有职工进行一次或多次的安全教育,厂级干部(包括党政工团)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二十四小时;其余人员(包括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生产工人等)累计不得少于二十四至四十八小时,辅助部门工人累计不得少于二十四小时。经过培训,每年要进行一次考核,其成绩作为对每人的工作考核情况记载下来。
特殊教育:对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与船舶驾驶、爆破、气瓶检查充填等特殊工种工人,每年还要进行一次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并进行考核,记录成绩。
入厂教育的厂级教育、日常教育由劳动(人事)或教育部门组织,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进行。特殊教育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对职工的入厂教育、日常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考核成绩,应作为学徒工转正和职工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岗位操作工人考核不及格者,必须进行补课,再不合格者,应调整工作或降级,直至合格后,方能持操作合格证(安全作业证)上岗工作。
各地化工部门和企业可根据条件开辟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训练的活动场所(如安全教育室、培训中心等)。
六、开展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
坚持搞好班(组)长或安全员的班前讲话,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生产车间要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企业的其他职工(包括党政工团的干部和后勤服务部门的工人等)也都要定期(至少每月一次)进行安全日活动,并将每次的活动内容记录在册。每年的安全月活动要有充分的准备,作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整改、有总结,不断推动安全活动的深入开展。
企业除进行经常的检查外,每年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检查(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和具体的要求,并且建立由企业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对于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逐项落实,作到定项目、定资金、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按期解决。用于安全的资金不能挪作它用。对于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应申报上级主管部门列入计划(规划),在未解定期间,要有应急的防范措施,作到一旦发生意外,尽量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对有条件整改的隐患拖延不改,要用书面通知(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如接到通知书仍不执行,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处理,酿成事故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惩处。
七、严格事故管理
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应一方面积极组织抢救,一方面按规定迅速向上级机关(包括主管部门、劳动部门)报告,并于二十天内按照有关规定写出调查处理报告,分别报送上级机关。
发生重大事故,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同时,要追查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由于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不同的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必须进行严肃处理。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领导干部、职工和单位,要根据贡献大小,给予表彰奖励(包括物质奖励、晋级、记功等)。使安全生产和经济责任制紧密挂钩,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八、加强防火和防护组织及设施化工企业要根据生产和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多的特点,组织专业和义务消防队伍,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积极采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技术手段。同时,在从事接触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岗位,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配备必要的防尘、防毒用具,定期检查、校验,使其保持完好状态,作到人人会用。大型(重点)厂矿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气体防护站、矿山救护队、尘毒检测站等专门组织,配备必要的防护、救护、检测等技术装备、并保证齐全好用。
此外,各级化工部门都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情况,由主要领导同志每年总结一两个安全生产的先进典型;对安全生产差的单位要及时派得力干部给予帮助,提出具体有效措施,迅速改变安全生产工作的面貌。
附:搞好安全生产的若干禁令
一、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进小孩。
(三)禁火区内,不准无阻火器车辆行驶。
(四)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五)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六)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七)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无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者,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八)安全装置不齐全设备不准使用。
(九)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十)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一)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二)不戴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十三)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四)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二、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在器外有人监护。
(七)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八)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三、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获得经批准的动火证件,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三)设备、管道、贮罐等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格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四、操作工的六严格
(一)严格进行交接班。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票。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五、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
(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
(四)严禁空档溜车。
(五)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