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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经营管理检查表(选煤厂安全检查表)

hacker2022-06-08 03:12:25分类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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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论如何加强煤炭企业管理

当前,煤炭企业整体经营状况不佳,经济效益下滑严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决定了企业经营业绩、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也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和谐。本文简要分析当前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现状,探讨如何加强煤炭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实现提高其经济效益,促进我国煤炭企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关键词:煤炭企业;经营管理;现状;发展措施

世界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我国各行业以及企业在更广度和深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日趋复杂,传统能源企业煤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企业经营管理上也面临着新的要求。煤炭企业要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大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按照建立现代企业的要求,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释放企业活力,实现企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一、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现状

(一)经营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一些煤炭企业根据国家财务法规要求,重视销售成本核算,对所耗成本的市场价值有所忽视。煤炭企业的经营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成本管理至关重要,而加强经营管理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方面。有的企业或职工片面认为经营管理是管理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等少数人的职责,自身成本意识不强,全员控制成本的积极性不高。注重购买成本的核算,而对销售成本管理薄弱,对市场反映不够灵敏,浪费现象比较突出。

(二)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

企业对经营管理的各环节缺乏统筹管理,从资源收购到产品产出售至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管理意识不强。在进行财务管理时,没有紧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未能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核算。例如:注意收购后经营成本的核算管理,而对人力资源的经营管理缺乏科学系统性;重视事后问题的解决,而事前、事中管理薄弱;忽视对交易成本和储存成本等的核算,影响了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从而制约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成本核算方式不当

现行的会计核算方式以终端产品为唯一对象,会计核算在整个生产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而对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各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而各环节的成本核算对提高企业利用资源的效率意义重大。因此,这种核算方法所提供的财务信息很不全面、不够准确,无法掌握各运营环节的成本信息。

(四)企业文化建设有待加强

煤炭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对提高企业经济效益采取了大量措施,开始重视经营管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提升作用,但多从体制机制层面下功夫,在完善日常管理上下功夫,而忽视了企业员工文化方面的教育,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文化建设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企业文化建设与经营管理互为融合是企业发展的必然结果,还能取得相得益彰的效果。

二、加强企业煤炭经营管理的策略

(一)明确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意识

企业以产品的生产经营为中心工作,各种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经营意识淡薄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明确企业经营目标、增强管理意识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明确的目标管理体系。生产经营的第一个阶段,都应建立明确的效益控制指标。要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加强监督和调控。对总目标进行分解,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检查调控,完善效益目标调控体系建设。二是更新管理意识与管理理念。在煤炭企业生产管理实践中引入现代管理理念、核算理念等先进理念。例如,在进行企业成本核算时,要牢固树立机会成本的观念,从多角度对企业成本进行核算。

(二)创新营销模式,加强营销管理

市场需求决定的供求关系,煤炭企业要改变过去只管生产,不重视销售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充分研究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模式。如果无视市场的变化和需求,想生产什么就销售什么,势必导致销售业绩不理想,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一是要成立专门的市场调研小组,认真了解和分析煤炭销售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组织生产。二是要建立客户档案系统,密切与客户的沟通联系,关注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变化信息。三是要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销售队伍,提高市场营销技巧与能力,大力拓展市场,强化售后服务,逐步提高在煤炭以及能源市场的占有率,从而实现企业营销战略目标。四是要强化企业供销管理,供应和销售是保证煤炭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在当前煤炭市场整体疲软的形势下,更应牢固树立“产品就是品牌、 质量就是效益、客户就是上帝”观念,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最佳经济效益。

(三)更新经营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

在信息化迅猛发展的时代,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企业管理方式、管理思想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整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发展方向。采用先进的电子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企业在第一时间获得与企业发展的相关信息,发现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潜在问题,把信息化系统建设延伸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升企业竞争力。一是规范管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子版的基础资料、基准信息的代码等,并应用于相关的财务数据、生产数据和销售数据的统计中,增强经营管理数据的集中性和关联性,保证经营管理数据的真实性,使公司管理层掌握更为准确实时的信息。二是改造传统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从企业的整体运营出发,实现业务流程的计算机程序化,通过减少人工操作来避免误差。在实践操作中,要加强各单位系统之间的协调与对接,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改进和强化业务流程,通过集团各分公司、各部门间的高效、协调运作,达到提高整个集团的整体竞争力和管理经营水平的效果。三是加强财务信息化建设,推进会计电算化应用。会计电算化是现代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会计电算化正处在走向成熟和稳步发展的阶段。煤炭企业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步伐,实现企业财务监督和管理的信息化。

(四)加强文化建设,强化经营管理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要实现以物为中心向以人为中心的转变,突出人在企业管理中的主体地位。现代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一是增强竞争意识,提升员工能力。传统的人事制度管理,不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员工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水平的积极性不高。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有利于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促进员工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发挥其最大的自身潜能,为企业生产经营做出更大贡献。二是强化干部考核,提高管理效率。实行企业领导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用人上论资排辈的陈旧观念。强化干部的考核,加强量化考核管理。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劝其辞职或直接给予解聘,从而调动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三是改革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优效优酬,拉开薪资档次,对为企业经营管理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或特殊津贴。对煤炭企业各级经营者,可采取年薪、分红、期权奖励进行激励,充分调动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

三、结语

我国煤炭企业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生存与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煤炭销售形势一片大好,而最近几年却遭遇了十分困难的局面,在各级政府下大力气推进煤炭销售的同时,煤炭企业更要自我加压,通过内部挖潜,创新生产经营管理方式,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企业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煤炭企业的管理方案!

成本管理涉及的部门很多,不仅是生产单位,还涉及到辅助后勤单位和机关科室。因此为了加强对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就必须对成本管理所涉及到的所有部门进行细化管理,将成本费用落实到每一个相关的基层单位中,才能充分体现成本管理中的责、权、利关系。成本核算与实际业务的发生存在较大的时间间隔,因而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属于事后核算。为此,应该建立如下的成本管理模式:制定定额→计划→核算→考核、分析→修正定额和计划,……,如此循环,逐步优化和完善成本管理系统,利用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做到事中控制、事后反馈,对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

目前,煤炭企业成本管理中的主要难点和问题如下:

1.定额的制定费时、费力;

2.成本管理难以细化;

3.统计的时效性差。

成本管理需求分析

成本管理系统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煤炭企业的现状,即从实际出发,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同时也考虑到未来的发展,考虑到了适应信息化的发展要求。系统可以覆盖集团公司级到矿级各种业务,完全满足煤炭集团公司的应用需求,具体表现在:

1.利用信息系统建立起完整的成本管理体系;

2.满足集团化集中管理和控制的需要;

3.获取最新的成本信息,便于日常管理;

4.加强了业务的监控,使业务协调、有序地运行;

5.方便查询各种业务单据和报表,以便对工作进行及时的改进和完善;

6.便于对各级单位的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和考核;

7.具备完善而严密的权限管理体系;

8.支持组合查询和模糊查询;

9.查询结果可以导出到Excel表中,方便报表数据的使用。

成本管理解决方案

成本管理系统按照成本管理的业务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成本基础信息、成本定额、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考核、成本分析。

基础信息维护:维护成本管理基础数据信息,数据统一录入,无需重复输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多路径查询。

成本定额管理:根据生产历史情况和往年成本定额信息针对不同的工程情况制定较为准确的成本定额(如:材料费、电费、租赁费、折旧费、工资等),并以此作为以后考核的依据,通过生产实际数据的对比,逐步修订成本定额,使定额信息更加准确、更接近实际。定额可以调整,系统会自动记录其调整情况,可以随时查询各种定额。

成本计划管理:依据年、月生产计划中包括的工程项目指标和其相应的工程定额相结合进行成本测算。根据工程生产计划和成本定额并结合历史成本实际发生信息,辅助企业制订年/月成本计划。依据成本计划的各项指标跟踪控制工程消耗,将成本控制体现在业务处理过程中。随时根据实际成本发生情况和企业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对实际发生成本进行核算,以便各级管理者可以从不同角度全面了解企业的动态生产成本发生情况和变化趋势。提供计划调整的功能,系统自动记录调整情况。提供各项成本费用实际数与计划数的对比。

成本核算管理:录入相关的数据,核算成本。可以核算矿成本、集团公司的成本、生产单位的成本和工程项目的成本。

成本考核管理:以成本核算和定额为依据,对集团公司各个部门和各责任人进行定期考核,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给予必要的奖惩,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成本分析:可以进行成本差异分析、成本趋势分析、成本定额趋势分析。系统提供多方位、多视角的成本分析功能,能够从当期成本、工程成本等不同的角度,将实际发生的各种成本考核指标和期间费用与目标成本、预算成本进行各种差异的考核分析,并给出盈亏分析报告。通过差异分析使考核由定性变为定量,量化分解到每个基层单位,提高了成本控制能力。

成本费用的数据来源有多种形式,例如:可以手工录入,也可以直接从财务系统、物资供应系统、人力资源系统等子系统中直接取数。

成本管理系统有机地整合了成本基础信息、成本定额、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考核、成本分析业务,形成了涵盖企业成本管理整个流程的管理系统。

方案优势

先进的管理体系:将先进的ERP管理思想导入煤矿企业的成本管理中,对生产中涉及到的成本消耗的各个环节严密地实时监控,保证集团公司各种资源在内部合理地调配和使用,控制资源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系统实用性:“管理需要基础、效益在于应用”,西部世纪公司管理专家、信息化专家深入国内煤炭行业各企业,对企业成本管理现状进行调研、研究分析,构建出了适合国内煤炭企业管理基础及发展阶段的一整套优化的成本管理模式,融入西部世纪公司成本管理系统,为国内煤炭企业成本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一个逐步优化、完全适用的支撑平台。系统从业务模型、功能设置、人机界面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对国内煤炭企业有针对性的实用性。

技术适用性:本产品采用先进的基于框架(Framework)的构件化软件技术,应用B/S结构,具有高灵活性、高可靠性以及可扩展性。适用于煤炭企业地域广、应用分散的特点,为煤炭企业的集团化、多元化快速发展提供长期支撑,实现远程管理、移动办公。

运行经济性:数据的集中式管理,大大提高了信息的集成度,同时降低了由于分散管理带来的人员、设备和维护的成本,降低实施的难度,节省煤炭企业信息化的投入。

信息效益性:信息的效益性和好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定义和收集标准化;2.建立离散信息的关联性;3.成本信息流动的及时性,避免贻误和疏漏;4.灵活、快速的成本综合信息查询;5.多角度的成本信息统计与分析;6.全面的信息流管理,优化的信息模型,实现信息对管理优化的充分支撑。

急求煤炭经营自查报告

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申报材料审验规范

为做好2010年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及到期《煤炭经营资格证》延续工作,现就企业自查和申报材料审验、核实,制定规范如下:

一、受理企业自查申报材料

1、经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符合省、市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材料齐全,字迹工整,印章清晰。

2、企业自查报告,其报告期为2009年,内容齐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煤炭经营自查报告

要审查八个方面内容不缺项,审查中发现缺哪项内容或表达不清的需企业填补内容,补齐材料。要审查自查报告与申报材料所提供的内容相关数据是否一致,凡出现不一致之处,需申报企业补充或更改与其不一致的申报材料。

三、申报材料

1、主要审查2009年煤炭买卖合同签订与执行情况表(附表一)同企业自查报告、企业全面检查表填写买卖企业名称、合同额、合同执行额等相关数据,凡出现不一致的,需企业说明原因,补充材料,使其自查报告、全面检查表、申报材料所涉的内容、数据一致。

2、主要审查合同买卖各方企业的合法性和销售流向的合法性。认真核对计算煤炭购销发票中的煤炭数量,煤炭批发企业要求年销售量累计达到5万吨,煤炭零售企业要求达到1万吨,同时还要仔细查看煤炭的进货方和采购方,核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例如煤炭零售经营企业是否将煤炭卖给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是否从煤炭零售经营企业进煤、对于不确定的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矿可要求提供煤炭经营资格证或者煤矿生产许可证查实。

3、审查企业注册资本金变化。计算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和存货等项资金累计总和是否不小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作为评定注册资本金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4、审查企业注册地址、储煤场地址申报材料。企业固定办公场所、储煤场地租赁协议需要提供原件,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并且租赁时间必须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之后(房屋、土地性质、面积等要素按照煤炭经营资格申请要求检查)。

5、审查储煤场地申报材料。提供储煤场地的环保设施使用制度,制度中要对噪声污染、煤尘污染、煤及煤泥水流失等污染制定防范措施,并有负责人和监督人,并附上环保设施的图片。

6、审查计量、质检申报材料。

(1)煤炭计量、质检设施租赁协议要格式规范,内容全面,租赁时间必须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之后,并且出租方与仪器检定报告的提供人必须一致。

(2)煤炭计量、质检设施需要有2009年度,2010年度两年的检定合格证明,证书时间范围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7月1日。

(3)煤炭计量、质检人员必须为企业自身员工,不允许借用其他企业计量、质检人员上岗证(2009年6月29日之后新办煤炭经营资格证企业除外)。

7、审查煤炭经营企业全面检查表。内容需要填写完整,不能缺项,要求电子文本打印,之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各区、县(市)、开发区监管部门负责人对各项检查项目严格打分评定,由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方可正式上报。

四、检查要求

1、各区、县(市)、开发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煤炭经营企业检查和《煤炭经营资格证》延续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检查核实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打分,做好初检工作。

2、各区、县(市)、开发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给各煤炭经营企业下达2010年煤炭经营资格企业全面检查及《煤炭经营资格证》延续工作告知书。

3、各区、县(市)、开发区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在审查申报材料中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服务委,并给需整改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

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2021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规范煤炭经营、使用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管煤质、排放达标、节约用煤、强化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统筹做好本辖区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第五条 市和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市和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煤炭经营第八条 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第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

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

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第十三条 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第三章 煤炭使用第十四条 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五条 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第十六条 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

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第十八条 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商务、生态环境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煤炭自检报告书

****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2009年自检报告

我公司是一家为满足**企业。2009年销售原煤000吨,公司维持了平稳运行,按照黑煤运销发[2009]180号文件要求,我公司认真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买卖)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

2009年我公司与***煤矿签订煤炭经营合同,购买原煤**吨实际到货**吨,合同执行率100%。

二、我公司经营的煤炭为****煤,销售用户是***单位、居民。运输方式均为***运输。

三、公司办公场地位置在***,拥有**平方米的储煤场地。

四、2009年我公司共销售原煤***吨,其中销售单位**吨,居民**吨。

五、截至到2009年末原煤库存量为**吨。

六、我公司所经营原煤平均收购价**元/吨。

七、我公司2009年原煤平均销售价为**元/吨。

八、实现销售收入***元,净利润**元。

九、纳税情况:2009年我公司纳税总额***元,其中缴纳增值税**元,所得税**元,其它税费**元。

十、我公司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并及时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经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检查,没有出现处罚情况。

十一、所有者权益***元,其中实收资本***元,资本公积***元,未分配利润***元。

法人代表:

2010年1月27日

天津市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煤炭企业经营管理检查表,规范煤炭经营、使用和管理活动煤炭企业经营管理检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煤炭企业经营管理检查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总量控制、合理布局、严管煤质、排放达标、节约用煤、强化监管的原则。第四条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的要求,统筹做好本辖区的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对大气环境质量负责,使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第五条 市和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洁生产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节约用煤。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市和区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依职能负责对煤炭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煤炭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市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煤炭经营企业的自律管理,协助煤炭经营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工作。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按照商务、环保、工商等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分工向其举报。受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为举报人保密。第二章 煤炭经营第八条 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城乡规划,结合本市环境保护的要求,制定本市经营性煤炭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总量控制计划。第九条 煤炭经营企业所存煤炭应当集中存放在堆场。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设置堆场。堆场和民用煤配送网点应当按照布局要求进行设置,并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第十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煤炭质量,确保供应本市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采用直供方式的用煤单位,应当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

购销煤炭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具有煤炭质量条款,并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第十一条 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煤炭购销台账,载明煤炭购销数量、购销渠道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二条 煤炭经营企业和用煤单位运输、装卸、储存、加工煤炭,应当符合本市环境保护要求,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自燃和煤粉尘污染。第十三条 堆场的经营者应当对其储煤场地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设施,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第三章 煤炭使用第十四条 用煤单位应当使用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

用煤单位应当建立用煤台账,明确用煤量、用煤来源、煤质及煤炭检验报告,并保留两年。第十五条 用煤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并不得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第十六条 用煤单位必须安装烟气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关闭或者闲置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应当事先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七条 钢铁、电力、石化、供热、建材等重点行业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其他用煤单位的储煤场地应当采用防风抑尘网(墙)同时配套苫盖、喷淋及监控设施。第十八条 对年综合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用煤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用煤单位,应当将审核结果在本地区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十九条 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商务、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第二十条 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堆场、煤炭经营企业、民用煤配送网点的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监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污染物的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检查,对储煤场地的扬尘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煤炭及其制品的销售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销售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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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疚杞胭(2022-06-08 10:32:49)回复取消回复

    境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第五条 市和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和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用煤单位炉前煤的污染物含量、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储煤场地扬尘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及区县工业经济行政主管

  • 青迟空名(2022-06-08 13:15:28)回复取消回复

    关注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变化信息。三是要组建了一支高水平的销售队伍,提高市场营销技巧与能力,大力拓展市场,强化售后服务,逐步提高在煤炭以及能源市场的占有率,从而实现企业营销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