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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胸前一阵丰满的简单介绍

hacker2022-06-08 02:52:33未分类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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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世界末日来临时作文。600字。

天灰蒙蒙的却不见看不见忧伤,花开得灿烂却不见美好,树们被照顾得很好,可是我抬起头时没有看见它们的笑容。当世界末日来临的时候我不会是傻傻逃亡者们其中的一个,因为我知道我逃不出去——老天的骨掌之中。我要做的事情只是去品尝从未有过的感觉,也许时间不会放纵我,但是我依然没放弃努力,只要有一丝希望就不能轻言放弃!那时没有人嘲笑我因为他们笑不出不来。

??我不会忧伤我应该很平静。我知道现在一个人应该处于一种安静的状态,那么才是在最后的时光里最快乐的事,最重要的事。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顶这一个残破的蜘蛛网,手里拿着那瓶薰衣草脚下踩着厚厚的尘土,一个人痛苦,一个人快乐,一个人回忆那段透明时光中简单快乐的小幸福。我想这是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个世界上我原地大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一滴眼泪掉下来整个世界开始沦陷。我看到树叶苍白的脸花儿失落的泪,还有人们不安的表情。我丢失了午夜的灵感,我死掉的手指,我生命中的灼灼桃花,我生命中的阳春白雪,还有我手中紧紧抱着的那瓶薰衣草,随着破碎的声音慢慢化为乌有。我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个深爱并将我遗忘的世界渐渐消失。它的消失像一片温柔的颜色,像一个童话里最美好的幻觉,像黑白电影了模糊的背景音乐,我们只能去怀念,不能挣扎,因为挣扎只会让我们精疲力竭。

??有人说在她的意识中,当世界末日来临时,她会像一只白色的蝴蝶,飞上云端。那里有我爱和爱我的人们的灵魂,有上帝~她要最后寻求安放我灵魂的天堂,然后满足地一睡千年,等待下一个星际轮回。

??如果世界末日过后我已经在天堂上了那我想我会找一个安放我灵魂的地方住下。在一个没有痛苦没有忧伤的地方住下,在一个有自由有快乐的地方住下,平平淡淡的一过千年,迎接我的是一个星际轮回后的新宇宙。然后复生在人间拥有一个小桥流水般的世外桃源。有山有水有平淡的生活。不想有大起大跌的人生,平淡如水的就好。最后平静的面临真正的死亡。在轮回再等待下一个世界末日的来临,接着一切重倒覆彻。

狼王梦的全部内荣

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的狼群按自然属性解体了,化整为零,散落在雪山下的那片方圆五百多里的浩瀚的尕玛儿草原上。在草原东北端一块马蹄形的臭水塘边,那块扇形的岩石背后,卧着一匹母狼,夕阳把它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

它从中午起就卧在这里了,一动不动地等了好几个小时,巴望着能有只黄鹿或山羊什么的来臭水塘饮盐碱水,它就可以采取突然袭击的方法,捕获一顿可口的晚餐了。它潜伏的位置不错,既背风,又居高临下,只要猎物来,是极难逃脱它的狼爪的。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之所以叫它紫岚是因为它身上的狼毛黑得发紫,是那种罕见的深紫色,腹部却毛色纯白;它体态轻盈,奔跑起来就好一片飘飞的雾岚。用狼的审美标准来衡量,紫岚是很美的。但此时,它苗条的身材却变得臃肿,腹部圆鼓鼓,有小生命在里面跃动。它怀孕了,而且快要分娩了。

黄昏,森林里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霭,背后是高耸入云的雪峰,前面是开满姹紫嫣红野花的草滩,一条清泉叮叮东东从它身边流过,突然,前面那片灌木林无风自动,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它心头一喜,以为是终于把猎物等来了呢,刚把狼的神经绷紧,仔细一看,灌木林里并没有出现黄鹿或山羊的身影,那儿是一条响尾蛇,正衔着一只翠金鸟在爬行。

狼是很讨厌蛇的,假如不说是怕的话。

紫岚相当失望。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兽,却也有着强烈的母爱。紫岚还是头一次怀孕,它像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所有的雌性动物一样,当小宝贝在自己的体内淘气地踢蹬蠕动时,它体会到了一种即将做母亲的幸福感和神秘感,也为还没出世的小宝贝的命运深深地担忧。它忧虑宝贝是否能平安出世,还有自己是否有足够的奶水把宝贝哺育得健壮;忧虑宝贝是否能避免诸如猎人、虎豹、野猪和金雕这类天敌的袭击。狼虽然是尕玛儿草原的精英,是森林的强者,一生都在从事血腥和杀戮,但在狼牙还没长齐狼爪还很稚嫩的童年时期,还是极易成为其他食肉类动物捕杀的目标的。对紫岚来说,小宝贝是否能平安出生自己是无能为力的,狼毕竟是狼,没有人类那套科学的完善的接生办法,

它只能靠命运。对宝贝在童年时期是否能避免天敌的袭击,它是一半靠命运安排一半靠自己的严密防范,这个问题似乎还挺遥远,不用太着急考虑。眼下当务之急的问题,就是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哺育小宝贝。要使自己有足够的奶水,就必须先使自己有足够的食物。

想到食物,它肚子又开始噜噜叫唤起来。今天早晨吃了一只半大的公鸡,早就消化干净了。自从怀孕一开始,它的食量大得惊人,老觉得吃不饱,老有一种饥饿的感觉。这段时间它的运气实在太坏,一直没抓过山羊、黄鹿、马鹿这样美味可口的动物。有时辛苦一整天只逮着一只草兔,勉强能糊口;有时更糟,在臭水塘边潜伏到天黑仍一无所获,饿极了只好用爪子掘老鼠洞捉老鼠充饥。狼不是猫,很不欣赏老鼠肉那股怪味。

紫岚知道,潜伏捕食完全是在靠运气。一般来说,狼是不屑于这种守株待兔式的愚蠢捕食方法的。应该到广阔的尕玛儿草原上去主动出击,那里有成群的山羊、马鹿和羚羊,但要在平坦的没有任何遮蔽的草原上追逐这些家伙谈何容易呀。凡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防卫和逃生的本领,比如山羊,虽说是食草类动物,生性怯懦,不会反抗,却谨慎机警,奔跑速度不亚于狼。即使一匹健壮的公狼要捕捉一头成年的山羊都有一定难度,何况它紫岚正在怀孕并快临产了。它到草原上去试过几次,却一败涂地,连羊毛都没叼着一根。没办法,它肚子里的狼崽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也影响了它的扑咬格斗。有一次在草原上追逐一群羚羊,羚羊没追上,却撞上一头饥饿的金钱豹,那头和它同样凶残的食肉兽见它腆着肚子行动笨拙,竟然朝它扑来,要不是它急中生智挤进一条狭窄的石缝,它连同肚子里的宝贝早变成豹子的粪便被排泄掉了。假若它紫岚现在有个帮手,有个伙伴,情况就会大不一样了,不但不用惧怕金钱豹,还能到尕玛儿草原随心所欲地去捕捉山羊和麋鹿。想到这里,紫岚开始思念大公狼黑桑。多么理想的伴侣呀,黑桑的体毛漆黑发亮,黑色象征力量和征服;黑桑体格魁梧,肌肉发达,头脑聪慧,身上有一股令紫岚痴迷和癫狂的公狼特有的气味。它肚子里快要出世的狼崽,就是黑桑留下的狼种。回想起和黑桑相亲相爱的日子,生活变得甜蜜,时光变得多么短促,就连在饥饿时和黑桑争抢一只草兔,也似乎是一种美妙的享受。不,那时候它们很少去光顾兔子,它们喜欢到草原去捕食正在怀着崽的雌麋鹿,肚子里那块还没有成形的肉具有一种别致的风味。它们只要发现了目标,就极少落空。他和黑桑之间配合得非常默契,根本不用事先商量追捕方案,也不用临时用狼嚎联络,只须耸动狼耳,或摇晃狼尾,轻轻示意一下,双方就都能心领神会,或左右包抄,或前后夹击,或声东击西,或一个在草丛里设伏一个虚张声势地把猎物驱赶过来。

唉,紫岚忧伤地叹了一口气,要是黑桑还在就好了。黑桑很会体贴它,在它即将分娩的关键时刻,肯定会忠实地伴随在它身边,在它烦恼时,用粗糙的狼舌舔它的脊背,在它饥饿时,为它到草原寻觅食物。黑桑不但能消除它那种可怕的孤独感,还能替它分忧解愁,在它产下狼崽后,履行父亲的责任,和它在一起保护和抚养孩子,日子一定过得既安宁又逍遥。但是,这一切都是梦想。黑桑死了。黑桑的尸体恐怕早就被秃鹫啄食掉了,也有可能被红头蚂蚁啃干净了。它还记得黑桑遇难的地方,那是在一个名叫鬼谷的山洼,满地都是狰狞的石头,还有几丛稀疏的骆驼草,很像一片恐怖的坟场。

没有黑桑的保护,紫岚不敢到草原去奔波觅食。它快临产了,气虚体弱,害怕累着了会发生难产等意外。

天渐渐黑了,近处的灌木林和远处的草原都变得轮廓模糊,最后被漆黑的夜吞噬了,只有身背后那座雪峰在深兰色的夜空中散发出白皑皑的光亮。紫岚满腔的希望终于彻底冷却。凭经验它晓得,天一黑胆小的食草类动物就再也不敢光顾臭水塘了。唉,看来,今夜又要瘪着肚皮忍着饥饿度过了。

它叹了一口气,拖着疲惫的身子,悻悻地离开臭水塘,回到自己栖身的石洞。

石洞坐落在日曲卡雪山的山脚,石洞口小腹大,洞口被茂密的藤萝遮挡着,显得十分隐蔽,是狼理想的局所,紫岚在洞里躺了很久,也无法入睡。一种强烈的饥饿感折磨着它。

要是仅仅为了自己的口腹,紫岚也许还能忍受,但它现在肚子里有了小狼崽。作为母狼,它无法忍受小宝贝跟着自己倒霉,和自己一起挨饿。小狼崽在肚子里一阵阵躁动,象是在抗议这难忍的饥饿。它心疼极了,它用前爪摸摸自己胸前的乳房,既不结实也不丰满,因消瘦和营养不良而显得有点干瘪。对哺乳动物来说,乳房是生命的泉。它自然希望自己那对生命的泉能源源不断分泌喷涌出芬芳的乳汁,把自己的宝贝哺育得健康而强壮。它内心深处还有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地位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任何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的。因为说到底,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

是的,黑桑明白无误地告诉过它自己想当狼王。有出息的成年公狼都会凯觎狼王宝座的。所不同的是,黑桑比其他成年公狼想得更苦,心情更迫切。为了使野心得逞,整整两年的时间,黑桑经常悄悄地半夜起来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磨砺狼爪,发疯般地啃咬树皮,力求把狼爪铸炼得更锋利一些。紫岚十分欣赏黑桑的胆魄和毅力,也许是出于一种刻骨铭心的爱,它觉得黑桑身上天生就具有一种狼王的风采,理所当然应该登上王位。现任的狼王,虽然也凶悍无比,有一股罕见的蛮力,在体魄上和黑桑不差上下,但黑桑指挥出众,头脑比洛嘎灵活多了;真正的强者应当是体力和指挥的高度统一。洛嘎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在空旷的雪野里觅食,会莫名其妙地命令狼群齐声嚎叫,强劲的北风把狼的嚎叫声传得很远很远,等于是在给猎物报警,再迟钝的山羊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有一次洛嘎还愚蠢到在大白天去进攻一个猎人的营地,等于是飞蛾扑火,白白断送了好几匹大公狼的姓名......要是换了黑桑当狼王是决不会干出这等傻事。紫岚觉得洛嘎的妄为由黑桑来取而代之是上顺天理下顺狼心的大好事。它理所当然是黑桑信得过的同盟者,自始至终参与黑桑的篡位密谋。它们已在暗地里计划商定,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紫岚假装被霹雳震得心惊胆战,往洛嘎身上靠拢,洛嘎一定会处于一种公狼的虚荣心,敞开怀抱来安抚它,就在洛嘎心神放松注意力被完全分散时,黑桑借着风声雨声和雷声的掩护,在黑夜里绕到洛嘎的背后,冷不防就一口咬断洛嘎的右后腿。就算洛嘎的忠实伙伴这时听到动静跳出来想反扑,也已经迟了,一匹跛脚狼是无法在狼王的位置上站稳脚跟的。这主意真是妙绝了,设计得天衣无缝,几乎没有失败的可能。就在它和黑桑准备将这篡位阴谋着手实施时,突然,黑桑在名叫鬼谷的洼地被野猪的獠牙咬穿了胸膛。可怜的黑桑,一代狼杰,竟死于非命!

紫岚记得非常清楚,当那头可恶的野猪终于被狼群撕成碎片,它奔到黑桑跟前,黑桑四爪朝天地躺在被狼血染成污黑的石头上,身体已经僵冷了,但两只狼眼还睁着,瞳仁里闪射出野狼才具有的深邃的光,凝视着苍白的天空,凝视着冬天冰凉的太阳。狼群里没有谁知道黑桑为什么死不瞑目,只有紫岚能理解。黑桑是因为壮志未酬,两年的心血顿成泡影,所以才死不瞑目的。黑桑在生命的最后几秒钟里所体验到的,绝不会是狼血快要流干的痛苦,也不会是即将告别世界的叹息,而一定是再也无法和紫岚一起去实现朝思暮想的要当上狼王的野心和巨大的遗恨!这遗恨随着生命的逐渐冷却而永远凝固在黑桑的眼里了。

紫岚久久地站在黑桑的尸体前,突然,它感觉到了一种和死者之间神秘的交流,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把黑桑身上的精华撷取出来,又移植到它心田,就像埋进去了一粒籽种。黑桑在冥冥之中求它嘱托它,要它用生命去浇灌这粒籽种,催其发芽开花结果。

是的,黑桑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消失了,但它为它留下了肚子里的这些狼种。应该这么说,黑桑的血脉在紫岚母性的保护下将获得再生和延续。自然,黑桑的野心和理想也将得到继承。

紫岚很明白,在狼群社会里,既没有世袭也不存在禅让,是要靠血腥的拼杀才能争夺到狼王位置的,这就必须有特别健壮的体魄和出众的胆略。要做到这一点,除了严格的培训和训练外,儿时的营养也是个关键。从小忍饥挨饿的狼崽,是不可能长的特别健壮的。

紫岚凭着动物的本能,感觉到自己离分娩不远了。也许是明天下午,最迟是后天,小宝贝就要出世。它不能用干瘪的乳房迎接小宝贝的降临。但要使乳房丰满,要使乳房喷涌,必须要有充足的食物。尤其是分娩后的第一周里,假如还是用老鼠充饥,哺育出来的狼崽很有可能长得象老鼠那样瘦弱,那样猥琐。狼群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形,母狼因为没奶哺育幼狼,结果幼狼活活饿死了。

紫岚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渴望能逮到一头活马鹿。它想痛饮一顿咸腥的滚烫的鹿血,这样它的乳房就会丰满起来;它希望能饱啖一顿鲜嫩可口的鹿肉,这样它就能有足够的体力把小宝贝平安地分娩出来了。可是,到哪儿去弄到马鹿呢?

蓦然,紫岚的脑子里跳出个奇妙的主意来。在离石洞不大远的名叫郎帕的寨子前,有一个养鹿场,里面有一大群欢蹦乱跳的马鹿。它被自己大胆的念头所激动,站起来,蹿出石洞,登上石洞背后那座山冈。登高望远,大地漆黑一团,但在草原深处,却亮着几星火光。那就是人类豢养的鹿群所在地。它心里涌起一阵冲动.紫岚想起同伴杰杰和洲洲,就是因为贪图口福,想偷窃养鹿场里的鹿,结果杰杰被猎枪击碎了脑壳,洲洲被猎枪洞穿了肚皮,白花花脑浆和红艳艳的肚肠流了一地。可以这么说,养鹿场是名副其实的死亡之地,因此尽管狼们都对那些养得油光水滑的马鹿谗得直流口水,也很少有谁敢去冒这个风险。哎,算了,还是忍着点,用老鼠充饥吧,紫岚垂头丧气的想。

可是,一种想要把后代哺育得更强壮的母爱,一种要培育新狼王的理想,一种被饥饿感煽起来的无法抑制的欲望,强烈的诱惑着紫岚的灵魂。猎人并不是无懈可击,大白狗也不是万能的,它想大白狗和猎人都在明处,它在暗处,这便于偷袭;今夜没有月亮,连星星都躲藏起来了,风又刮得紧,黑夜好隐蔽,风紧好躲藏,气候对它十分有利;它生性谨慎,不像杰杰和洲洲那么卤莽,它是有可能得手的。

紫岚设想着有利于自己的种种条件,恢复了些信心,又变得跃跃欲试了。真的,现在去偷鹿,总比分娩后被饥饿驱使着去铤而走险要强些;那时候,身体要比现在更虚弱,行动更加困难,成功的机会也就更加微小。紫岚到底说服了自己。

它跑下山冈,喝了一通清凉的泉水,收了腹部,肚子里的宝贝暂时还很安宁,还没有出现分娩的预兆。它扭了扭腰,甩了甩尾,觉得自己还有足够的力气去养鹿场去跑一趟。它离开石洞后,潜进黑沉沉的尕玛儿草原。

人类毕竟是人类,实在是精明,养鹿场东端那间守更的草棚搭得有两层楼高,便于观察和了望。守更的猎人在草棚上烧了一堆篝火,怀揣着那只让草原上所有食肉类猛兽都胆战心惊的猎枪,端坐在篝火边咂着水烟筒。那条大白狗在养鹿场的栅栏外来回逡巡。

现在出击无疑是在送死。紫岚躲在离养鹿场远远的一丛蒿草的背后,耐心地等待着。夜露打湿了它全身的毛,湿漉漉的,这样也好,可以盖掉它身上那股刺鼻的气味。

启明星升起来了,就像黑缎子上缀着毫粒宝石。终于,草棚上的篝火渐渐熄灭,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炭火,猎人在炭火边脑袋一沉一沉的打起了瞌睡。那条大白狗也绻起尾巴,卧在草棚的竹梯子上,把狗头埋进两条前腿之间。大白狗和它的主人辛劳了一夜,都疲倦了;天快亮了,一夜平安他们都麻痹了。紫岚很兴奋,它在冰凉的露水中泡了整整一夜,要的就是眼前这样的最佳偷袭时机。

它开始行动了。刮的是东风,它绕到养鹿场的西端。那儿不仅僻静,还背风,这样,大白狗的鼻子再灵敏,也休想闻到它的气味了。

栅栏是用碗口粗的栗树桩做成的,有一人多高,相当结实。但对紫岚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题,狼的跳跃本领远比人类想象的还要高超。它不必费多大的力气,只消前爪搭在粗糙的栗树皮上,纵身一跃就能越过这道障碍。它唯一担心的是怕引起鹿群骚动,惊醒大白狗和它的主人,马鹿的鼻子和耳朵也是相当灵敏的,而且马鹿生性多疑,极易受惊,稍有动静,就会乱吼乱叫。更让紫岚踌躇不定的是,虽然鹿群置身在安全的栅栏之中,虽然有猎人和大白狗的严密看守,但养鹿场里的马鹿仍然保持着野外生活时夜晚派岗哨的习惯,即整个鹿群酣睡后,始终有一头大公鹿瞪眼竖耳警觉地站立着。对紫岚来说,这实在是很不友好的行为。

看来,只能运用狼的智慧实行奇袭了。紫岚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跑到一个三角形的泥塘,打了两个滚,稀泥浆糊满了全身,把狼身上那股呛鼻的血腥味彻底盖住了。它还不放心,路过一片羊蹄甲花丛,它又咬下一大束衔在嘴里,然后,悄无声息的爬到栅栏外,又观察了一番直到确信放哨的大公鹿、草棚里的猎人和大白狗都还被蒙在鼓里,这才以闪电般的速度纵身一跃,跳进一丈多高的木栅栏。

紫岚的弹跳的姿势极其优美,半空中划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简直象在表演艺术体操。在空中它舒展狼腰,收腹曲腿,象片树叶徐徐飘落,着地时只发才轻微的声响。它事先已计划好角度,所以一落地便头向放哨的大公鹿,整个身子都蜷伏在羊蹄甲花束中。然后,凝神屏息,静静地卧着不动。

完全象它预想的那样,在它落地的一瞬间,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就猛一耸琥珀色的狼角,想引颈吼叫。就在这性命攸关的时刻,大公鹿犹豫了一下,张开的嘴巴里没叫出声来。

大公鹿在黑夜中朦朦胧胧看见徐徐飘落的是一束洁白的羊蹄甲花,大公鹿嗅到了一股浓郁的花香,鹿优柔寡断的天性影响了它的判断力,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发出警报还是不该叫唤。它怕把一束飘落的花卉误认为是祸殃会惊扰同伴的好梦,会引起同伴的耻笑。可它鹿的多疑又对突然出现的动静很不放心。于是它的表情和动作都凝固在欲叫不叫的状态中。

这是智慧的较量。

紫岚沉住气,象块僵死的石头一动不动,它的耐心终于奏效了。几分钟后,那头愚蠢的大公鹿相信飞进栅栏的是一束无害的羊蹄甲花,于是,它缓缓地收平鹿角,缩回脖颈,全身警惕的神经松弛下来。就在这时,紫岚猛地蹿到早已瞄准的一头母鹿跟前,母鹿正在睡梦中,柔软的腹下露出一个鹿崽毛茸茸的小脑袋。紫岚早就算计好了,它无法叼走成年的公鹿和母鹿,它们的躯体太沉重。它无法叼着它们越过一人多高结实的木栅栏,它只能叼走鹿崽。它象一阵风似的蹿到那只倒霉的母鹿跟前,把嘴里衔着的那束羊蹄甲花束使劲朝母鹿的眼睑刺去。这时,母鹿已经被狼嘴里喷出的那股血腥的气流惊醒,睁开眼来,却是白白的一片花影,它下意识的往后仰躲,紫岚乘机一口咬住母鹿腹下那头可怜鹿崽的脖子,把它拖了出来。母鹿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宝贝。

这时,担任警戒的大公鹿已经看到那束羊蹄甲花,奇怪的朝鹿群逼近,它意识到自己自己受骗了,于是再次耸起鹿角伸长脖子,发出报警的吼叫,但紫岚就利用这个短暂的过程,叼着鹿崽跳出栅栏。霎时间,整个鹿群被大公鹿的叫声惊醒,陷入极度的混乱和紧张之中。紧接着,大白狗和寨子里狗群的嚣叫和猎枪的轰鸣划破了尕玛儿草原黎明前的宁静。但这时,紫岚已逃出了郎帕寨的地界。假如当时天公作美,降下倾盆大雨,把紫岚留在草原上的气味和痕迹消除得干干净净,那么大白狗再机敏恐怕也难跟踪追击了;假如紫岚叼着鹿崽一口气跑回石洞,中途不停留,那么大白狗的奔跑再迅速也追撵不上它的。紫岚本来不想中途停下来的,但衔在嘴里的那头鹿崽的生命力实在是太脆弱,开始还在挣扎,渐渐地就不动弹了。其实紫岚并没有咬到它的致命处,大概是鹿崽惊吓过度而休克窒息了。这时,紫岚把火光闪烁的养鹿场远远的抛在身后,刚才的混乱声响已模糊得听不见了,它认为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慌乱的脚步变得从容。它一面踏着碎步向石洞奔驰,一面摇晃着嘴里叼着的鹿崽,鹿崽只剩下最后几口微弱的气息了。紫岚晓得,动物一旦断气,身体便会慢慢冷却,血液也就凝固了。它实在太想喝滚烫的鹿血了,身子受到滋补之后,干瘪的乳房就会鼓胀起来的。它想,稍微停顿一下,应该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的吧。于是,它在一个蚂蚁包背后停下来,麻利地咬开奄奄一息鹿崽的喉管。立刻,一股甜腥、芬芳、粘稠、滚烫的血液输进它饥渴的嘴,浑身一阵惬意,一阵满足,干瘪的乳房似乎立刻就开始丰满起来。它拼命的吸吮着生命琼浆,直到鹿崽的喉管里再也吸不出一滴血为止。它有点疲倦了,伸了个懒腰,把脸在溅满露水的草叶上蹭了蹭,振作了些精神,重新叼起鹿崽,想回到石洞慢慢享用。

假如紫岚能预卜未来,事先知道自己在蚂蚁包背后停留片刻,会酿成灾祸,自己贪图的那口鹿血其实是一碗命运的苦酒,那么它宁愿让鹿崽的血液在蹄内慢慢的冷却凝固也要一口气跑回石洞的。

命运是不可抗拒的。

当紫岚叼着鹿崽刚想离开蚂蚁包,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竖起耳朵听一听,大白狗身后远远的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向荒野奔跑。

大白狗尾随追击。

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但紫岚叼着一头鹿崽,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崽丢掉,它能很快的摆脱大白狗,,可它是舍不得的。自己冒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鹿崽,怎么能轻易的丢弃呢。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儿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似的的长跑比赛。

紫岚撒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儿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是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是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出于动物护巢的本能,它犹豫了一下后,拐进了古河道,因为它不愿意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这栖息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跑了很长的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跑得筋疲力尽。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经气喘吁吁,累得连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知道狗的主人已经远远地被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要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照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条狼的,狗之所以能够在凶猛的野狼面前叫嚣挑衅,是因为依仗着主人的势力,所谓狗仗人势,一旦主人不在身边,狗的威风就没有了,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经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愚蠢,应该是知道这一点的呀,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大白狗吃了豹子胆?还是它不知道一些基本的常识(好狗不跟狼斗)?也许大白狗是血统纯正的优秀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某养鹿专业户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没有吃豹子胆,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奋勇追击,是想得到将功补过。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于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撸它脊背,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的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是它的肚皮被踢痛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痛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而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目睹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下场。主人原先还豢养过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也追撵不上,结果主人把它以十元钱 的价格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无能因它失职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主人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大白狗决不蠢笨,它也知道,失去了主人手中那杆猎枪的撑腰,自己孤身和一匹狼搏斗,是很难占到便宜的,弄不好还会白白断送性命。狗的天性不断的提醒它,赶快终止这场危险的追逐游戏吧,趁这匹在前面疲于奔命的恶狼还没有觉悟,还没有回身向自己反扑,赶紧收场吧。但当它的眼光落在紫岚那圆鼓鼓已膨胀到极限的肚子上时,它又舍不得放弃这场追逐的游戏了。它产生了一种侥幸的心理,它想,前面正在奔跑的恶狼之所以不敢回身反扑,肯定是因为怀孕而身体虚弱,说不定已完全失去了反扑的能力,这是老天赐给自己的立功赎罪的好机会,咬死这匹恶狼,不但能得到主人的宽恕,重获主人的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和威信。孤狗逮独狼,它英勇的名声将传遍整个尕玛儿草原。大白狗受虚荣心的驱使,在侥幸心理的支撑下,忘却了狗的劣势,继续勇猛追逐。

紫岚实在是跑不动了,唾液吊在嘴角,腹部一阵阵抽搐,隐隐作痛。叼在嘴里的鹿崽已经成为一种累赘。它意识到假如再继续这样奔跑,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累得口吐白沫牺牲在古河道上。与其在逃命的用中累死,不如停下来,转身过去朝大白狗反扑,也许还有生的希望。想到这里,它突然岔进古河道的一条支流,这儿也是干涸的河床,但更为狭窄、偏僻、隐蔽。四周挺拔的山峰割断了晨曦,地上的鹅卵石蒙上一层青苔。河道中央散落着一堵堵矶石。这儿地形不错,它想,便于周旋也便于逃逸,更重要的是,漏斗形的山谷会遮挡住大白狗的叫声,即使大白狗的主人追踪到附近,也听不到它们的吼叫和格斗,无法赶来增援。

紫岚一面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面茆斜着眼睛,眼看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村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嘴里的鹿崽,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大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象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的作用下,身不由己地越过紫岚,滑行到前头。

还未写完

蒙娜丽莎这幅画预言世界末日

《蒙娜丽莎》是一幅享有盛誉末日胸前一阵丰满的肖像画杰作。它代表达·芬奇的最高艺术成就末日胸前一阵丰满,成功地塑造末日胸前一阵丰满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一位城市有产阶级的妇女形象。画中人物坐姿优雅,笑容微妙,背景山水幽深茫茫,淋漓尽致地发挥了画家那奇特的烟雾状“无界渐变着色法”般的笔法。画家力图使人物的丰富内心感情和美丽的外形达到巧妙的结合,对于人像面容中眼角唇边等表露感情的关键部位,也特别着重掌握精确与含蓄的辩证关系,达到神韵之境,从而使蒙娜丽莎的微笑具有一种神秘莫测的千古奇韵,那如梦似的妩媚微笑,被不少美术史家称为“神秘的微笑”。

达·芬奇在人文主义思想影响下,着力表现人的感情。在构图上,达·芬奇改变了以往画肖像画时采用侧面半身或截至胸部的习惯,代之以正面的胸像构图,透视点略微上升,使构图呈金字塔形,蒙娜丽莎就显得更加端庄、稳重。另外,蒙娜丽莎的一双手,柔嫩、精确、丰满,展示了她的温柔,及身份和阶级地位,显示出达·芬奇的精湛画技和他观察自然的敏锐。另外蒙娜丽莎的眉毛因化学反应而不见了,背景曾有蓝天。据考证,蒙娜丽莎的微笑中含有83%的高兴,9%的厌恶,6%的恐惧,2%的愤怒。

求末世丧尸文!!!!!!!

九岁的凡卡·茹科夫,三个月前给送到鞋匠阿里亚希涅那儿做学徒。圣诞节前夜,他没躺下睡觉。他等老板、老板娘和几个伙计到教堂做礼拜去了,就从老板的立柜里拿出一小瓶墨水,一支笔尖生了锈的钢笔,摩平一张揉皱了的白纸,写起信来。

在写第一个字以前,他担心地朝门口和窗户看了几眼,又斜着眼看了一下那个昏暗的神像,神像两边是两排架子,架子上摆满了楦头。他叹了一口气,跪在作台前边,把那张纸铺在作台上。

“亲爱的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他写道,“我在给您写信。祝您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求上帝保佑您。我没爹没娘,只有您一个亲人了。”

凡卡朝黑糊糊的窗户看看,玻璃窗上映出蜡烛的模糊的影子;他想象着他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好像爷爷就在眼前。——爷爷是日发略维夫老爷家里的守夜人。他是个非常有趣的瘦小的老头儿,65岁,老是笑眯眯地眨着眼睛。白天,他总是在大厨房里睡觉。到晚上,他就穿上宽大的羊皮袄,敲着梆子,在别墅的周围走来走去。老母狗卡希旦卡和公狗泥鳅低着头跟在他后头。泥鳅是一条非常听话非常讨人喜欢的狗。它身子是黑的,像黄鼠狼那样长长的,所以叫它泥鳅。

现在,爷爷一定站在大门口,眯缝着眼睛看那乡村教堂的红亮的窗户。他一定在跺着穿着高筒毡靴的脚,他的梆子挂在腰带上,他冻得缩成一团,耸着肩膀……

天气真好,晴朗,一丝风也没有,干冷干冷的。那是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可是整个村子——白房顶啦,烟囱里冒出来的一缕缕的烟啦,披着浓霜一身银白的树木啦,雪堆啦,全看得见。天空撒满了快活地眨着眼的星星,天河显得很清楚,仿佛为了过节,有人拿雪把它擦亮了似的……

凡卡叹了口气,蘸了蘸笔尖,接着写下去。

“昨天晚上我挨了一顿打,因为我给他们的小崽子摇摇篮的时候,不知不觉睡着了。老板揪着我的头发,把我拖到院子里,拿皮带揍了我一顿。这个礼拜,老板娘叫我收拾一条青鱼,我从尾巴上弄起,她就捞起那条青鱼,拿鱼嘴直戳我的脸。伙计们捉弄我,他们打发我上酒店去打酒,他们叫我偷老板的黄瓜,老板随手捞起个家伙就打我。吃的呢,简直没有。早晨吃一点儿面包,午饭是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至于菜啦,茶啦,只有老板自己才大吃大喝。他们叫我睡在过道里,他们的小崽子一哭,我就别想睡觉,只好摇那个摇篮。亲爱的爷爷,发发慈悲吧,带我离开这儿回家,回到我们村子里去吧!我再也受不住了!……我给您跪下了,我会永远为您祷告上帝。带我离开这儿吧,要不,我就要死了!……”

凡卡撇撇嘴,拿脏手背揉揉眼睛,抽噎了一下。

“我会替您搓烟叶,“他继续写道,“我会为您祷告上帝。要是我做错了事,您就结结实实地打我一顿好了。要是您怕我找不着活儿,我可以去求那位管家的,看在上帝面上,让我擦皮鞋;要不,我去求菲吉卡答应我帮他放羊。亲爱的爷爷,我再也受不住了,只有死路一条了!……我原想跑回我们村子去,可是我没有鞋,又怕冷。等我长大了,我会照应您,谁也不敢来欺负您。

“讲到莫斯科,这是个大城市,房子全是老爷们的,有很多马,没有羊,狗一点儿也不凶。圣诞节,这里的小孩子并不举着星星灯走来走去,教堂里的唱诗台不准人随便上去唱诗。有一回,我在一家铺子的橱窗里看见跟钓竿钓丝一块出卖的钓钩,能钓各种各样的鱼,很贵。有一种甚至约得起一普特重的大鲇鱼呢。我还看见有些铺子卖各种抢,跟我们老板的枪一样,我想一杆枪要卖一百个卢布吧。肉店里有山鹬啊,鹧鸪啊,野兔啊……可是那些东西哪儿打来的,店里的伙计不肯说。

“亲爱的爷爷,老爷在圣诞树上挂上糖果的时候,请您摘一颗金胡桃,藏在我的绿匣子里头。”

凡卡伤心地叹口气,又呆呆地望着窗口。他想起到树林里去砍圣诞树的总是爷爷,爷爷总是带着他去。多么快乐的日子呀!冻了的山林喳喳地响,爷爷冷得吭吭地咳,他也跟着吭吭地咳……要砍圣诞树了,爷爷先抽一斗烟,再吸一阵子鼻烟,还跟冻僵的小凡卡逗笑一会儿。……许多小枞树披着浓霜,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等着看哪一棵该死。忽然不知从什么地方跳出一只野兔来,箭一样地窜过雪堆。爷爷不由得叫起来,“逮住它,逮住它,逮住它!嘿,短尾巴鬼!”

爷爷把砍下来的树拖回老爷家里,大家就动手打扮那棵树。

“快来吧,亲爱的爷爷,”凡卡接着写道,“我求您看在基督的面上,带我离开这儿。可怜可怜我这个不幸的孤儿吧。这儿的人都打我。我饿得要命,又孤零零的,难受得没法说。我老是哭。有一天,老板拿楦头打我的脑袋,我昏倒了,好容易才醒过来。我的生活没有指望了,连狗都不如!……我问候阿辽娜,问候独眼的艾果尔,问候马车夫。别让旁人拿我的小风琴。您的孙子伊凡·茹科夫。亲爱的爷爷,来吧!”

凡卡把那张写满字的纸折成四折,装进一个信封里,那个信封是前一天晚上花一个戈比买的。他想了一想,蘸一蘸墨水,写上地址。

“乡下 爷爷收”

然后他抓抓脑袋,再想一想,添上几个字。

“康司坦丁·玛卡里奇”

他很满意没人打搅他写信,就戴上帽子,连破皮袄都没披,只穿着衬衫,跑到街上去了……前一天晚上他问过肉店的伙计,伙计告诉他,信应该丢在邮筒里,从那儿用邮车分送到各地去。邮车上还套着三匹马,响着铃铛,坐着醉醺醺的邮差。凡卡跑到第一个邮筒那儿,把他那宝贵的信塞了进去。

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

可是梦毕竟是要醒的。圣诞节的大街上,偶尔会穿过一辆马车,那是贵族家的少爷小姐们去卖礼物,或是到贵族学校去聚会吧。一辆马车缓缓朝店门口驶来,那匹马不像市长大人家的马车那样,凡卡见过市长大人家的马。那是前年,沙皇路过这座城市,冬天里,人们大部分还穿不暖衣服,可在警察的胁迫下,不得不光着脚板拿着发给的花束和彩带到街上去,去在寒风刺骨中欢迎他们伟大的沙皇。

沙皇和皇后穿着从西伯利亚猎来的北极熊做成的绒袍,皇后脖颈上还围着用北极狐的皮毛做成的围脖。老卡加的店里卖的围巾于这个比起来可是差远了,不过他还是捋捋自己满是油污且皱皱褶褶的衬衣领子,硬是把第二个扣子及到第一个扣眼里——第一个扣子实在和小琳娜她妈吵架的时候被撕掉的——然后他用沾满钞票味的手抹了抹自己的脸。他不明白沙皇和皇后为什么这么早来,害的他早起未洗脸就得起来迎接。不过老卡家还是挺激动的,因为那毕竟是沙皇呀,他特希望沙皇或是皇后能看他一眼,就像希望城里人都到他店里来买东西那样渴望。

对了,该说说市长大人的马了,它紧紧跟着沙皇坐的福特轿车——俄国尽管有工厂,可造的轿车就是不如美国的好,有人说皇后带的首饰就是用造轿车的钱买来的——那是一匹白马,浑身上下都是肉——凡卡不知道“丰满“这个词,所以只能用这个句子来形容——它身上的毛白的像雪,相凡卡家乡的雪,鬃毛和尾毛大概是马浮早上刚刷的吧,被风一吹,从那马身上飘来阵阵熟悉的香味,哦,那是老板娘用的洗发水的味道——她经常说那洗发水是最好的最贵的,至少在城里是这样的,不知她闻见马身上的味道会怎么说——在马那顿涅茨的草原一样宽广的肚皮上,从上到下都为着中国产的丝绸——这是他从一个进过圆明园的英国上尉那里高价买来的——而这都是为的是它的马显得更高贵,更有身份,可是他大可不必,因为这城里有多少人有马呢?

凡卡伺候的老板家恰好有一匹,它不如市长大人家的马肥,也不如那马香,更不如那马高贵,可老板认为他的马还是不错的,就像他的人品一样。那匹瘦骨嶙峋的马,用它那像凡卡的爷爷拐杖一样的腿把老板坐的车拉到了店门口。

凡卡醒了,他醒的很及时,因为老板回来了。他透过窗子看到那马的尾巴——尾巴是这马最显眼的位置,正所谓“马瘦毛长”——被编成了一条美丽的花辫子,还夹着一条彩绳。这当然是对花辫子的形容,可是如果这花辫子是马尾巴,而且是老板家马的尾巴,那就大事不妙了。这就像邻家小琳娜妈妈那小山似的身体穿上紧身衣,就是芭蕾舞演员穿的那种,那是什么样子就可想而知了。可门前这马就是这样,但以老板的审美观来看——他经常把老板娘比作蒙娜丽莎——是非常好看的。那尾巴是老板为了在圣诞前夜去教堂做礼拜而特地占用他平常点钱的时间亲手编的。因为他认为,虽然自己的店小了一点,虽然自己的马差了一点,但为了面子还是要尽力呀,就譬如说把马尾巴编成花辫子,这样就可以在老爷太太们面前夸耀了——不过如果让没上过多少学的凡卡听见老板以自己的马的尾巴发表的演讲(其实是在那些少有修养的人眼里,那其实是一篇错别字连篇但又可以得奖的大笑话),凡卡会认为那比谈论猪屁股还恶心。

老板蠕动着自己的身体——他平时不是这样蠕动,而是扭动——走过来走进店里。终于凡卡知道为什么老板会这样异常,当店门被推开时,一股烈性伏尔加的味道扑面而来,老板摇摇晃晃差点倒在凡卡身上,可是看来卧室对他的吸引力更大些,一个身影就这样扑通一声倒了下去,到在床上。这时门又开了,是老板娘,一股龙舌兰的味道扑面而来,她也差点到在凡卡身上,可最后她还是倒在了床上。就这样,一阵脚步声后,店里又恢复了寂静。凡卡在一阵提心吊胆之后也又平静下来,本该在这时忙着擦地的他现在这坐着不动,这若在平常可是找死的呀。

现在,凡卡心想,自己坐着也没事了,又没人知道,而这地板擦不擦都一个样。他渐渐放松起来,又想起给爷爷的那封信了。正当凡卡倚着台子想爷爷时,一双眼睛盯上了凡卡,这双眼睛的主人不算是成人,可他却以一颗成人的心想着一件罪恶的事。

伙计也回来了,他本想把老爷太太附近屋里,可没成想他们比兔子还快,根本不用伙计扶,自己就像苹果落地似的朝着床走了过去。看老板和老板娘都走了,睡觉去了,伙计自己也深感疲乏,昨天在第三大街弗拉基米尔家的聚会真是闹腾极了,现在一想起来就头疼,所以伙计决定自己还是去睡觉吧。正当他把马安顿好,从后门进屋准备去睡觉时,他从过道里却看见一个人,那是凡卡。尽管同样是从异乡来的,同样都还不是大人,可伙计却对凡卡没有一点好印象。因为在他那颗虽然只有十六七岁的心上,却已生出许多心眼,这使他提前成了一个虚伪,充满欺诈与嫉妒的人。伙计不允许店里出老板及其家人以外有任何人敢违抗他,凡卡就这样成了他暴政下一个不受欢迎的人。是的,作为学徒的凡卡尽管不被老板喜欢,可他的聪明与灵巧却让伙计耿耿于怀。伙计一直把凡卡当作眼中钉肉中刺,生怕凡卡哪一天取代了他的位置。这也就是伙计心里生成罪恶计划的原因——他想除掉竞争对手。

老板和老板娘虽然喝多了,可毕竟还好好的,他们到下午就醒了过来。当老板从房里出来,伸伸胳膊,抽抽裤腰然后又打个哈嘁,最后终于清醒过来后,发现店里和往常没有什么两样,便去点钱了,而老板娘则不像老板那样有那么多坏毛病,刚从床上起来便一溜烟冲出店门,出去了。凡卡呢?他正擦地板呢,来回来去的脚步声并没有扰乱他的心,他心中依然想着爷爷。

伙计终于开始他的计划了。老板点钱时的神情专注的很,就是此时此刻天塌下来也不能使他挪挪地方。伙计进来了,他是来帮忙记账的。于是,钞票过手的声音与笔尖滑动的声音此起彼伏。老板果然是老手,他的工作尤其是与钱有关的,绝对是速度加质量。老板靠在椅子上,发现今天伙计干活认真许多,还为自己沏好了茶。这小子今天不错呀,老板心想,于是对伙计说,你今天和我们一起来吃饭吧,随后自己便出去了。而伙计呢,也正暗自心喜,他终于获得一个想老板和老板娘进言的机会了。

毕竟是圣诞节,老板似乎也松了许多。只要凡卡不停的干活,老伴也就不搭理他,也就不像以往那样鸡蛋里头挑骨头了。这使凡卡轻松许多,他虽然坐了不少事,但对于平常来说,这实在是太轻松了。终于熬到晚上了,凡卡不盼着老板价会给他什么好吃的,不过睡觉时就可以梦见爷爷了。他依然对它的信充满希望。凡卡喝着稀粥,啃着面包,而在里过道不远的餐厅里,老板,老板娘还有伙计正大鱼大肉的吃呢。就在这当儿,伙计开口了,把他看见凡卡偷懒不干活再加上许多醋啊油啊,一块儿回了一锅,给了老板和老板娘。后果可想而知,老板和老板娘哪里还吃饭呀,火气顿时冲天,老板娘会屋去拿鞭子,而老板更是从桌子上抄起一把叉子就冲了出去。伙计自然很高兴,只挽挽袖子便跟了出去,因为他并不想一下之凡卡于死地。

在昏暗的灯光下,凡卡因为身上正挨着鞭打而嚎叫,而他心中却纳闷为什么当时醉醺醺的老板和老板娘会知道他偷懒,而他决没想到会是伙计告的密。老板一边抽打着一边穿着粗气,还骂凡卡:“叫你个狗崽子偷懒,不干活,还敢偷面包,真是反了你了。”对于偷懒凡卡无法否认,但哪来的偷面包,凡卡真是觉得自己冤枉。他忍住疼,说:“老—老板,我—没有偷—偷面包。”老板一听,停下手中的鞭子,“真的没偷?““真的。就是您给我是个胆子我也不敢偷面包去呀。”老板听后,气喘的越来越粗了,凡卡以为老板累了,可老板突然挥起手臂,照着凡卡腿上就是一下,凡卡开始还以为是给了他一拳,没想到一拳下去,凡卡感到揪心的疼,鲜血一下子沁透了凡卡的单裤。原来老板把叉子刺进了凡卡的肉里,“真是反了,还敢狡辩......"老板有点累了,他也不管凡卡的伤口,对伙计说:“把他关进马棚里。”伙计假装关心凡卡的样子,说:“老板,你看,凡卡这个样子,外面有这么冷,您看......""叫你怎么办,你就怎么办!”老板依旧很生气但也很累,于是就回屋去了。

老板走了,伙计回过头来看凡卡,好像昏过去了,看着凡卡鲜血淋淋的腿,伙计露出一丝*笑。心想:凡卡再见了,谁叫你这么倒霉呢?说完,他拖着凡卡,走了。并不是走去马棚的后门,而是去前门,去大街上。

伙计是这样打算的,凡卡身上有伤,外面又这么冷,把他仍到外面去,也活不成了。要是老板过问起来,就说他逃走了,自己冻死在大街上了。于是凡卡被伙计扔在几个街区外的一个垃圾箱旁。看着凡卡虚弱的身影,伙计又笑了,他没想到他的计划这么快就成功了。

而凡卡,他只有九岁的生命正一步步地走向死神。在他颤抖的小嘴中,吐露着两个字——爷爷。

天渐渐亮了,凡卡也慢慢地睁开了他那疲倦的双眼。可他还不知道,老板和老板娘已经全副武装地等他醒来呢。凡卡一睁开双眼,老板便怒气冲冲地对凡卡吼道:“小子!你竟敢偷懒不做工了!想造反吗?今天我非抽死你不可!”

老板这边开始“地震”了,老板娘那边的“火山”也爆发了。这一对恶夫妇一齐上前打那毫无抵抗能力的凡卡,直到把他打得遍体鳞伤,皮开肉绽为止方才罢休。

被打后的凡卡心里非常悲愤,他想:“我不能在这里再呆下去了,爷爷可能一时半刻还收不到我的信,我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回村子里去了……好!明天晚上就走!”

第二天晚上,凡卡做完工,他看店里的老板、老板娘、伙计熟睡以后,悄悄地拿了店里一双鞋,赶紧逃出了莫斯科。

他走了整整三天,离村子已经不远了,可他又冷又饿,在离村子还有一公里的地方,他终于倒下了。

说来也巧,这时泥鳅刚好出来觅食,它看见了阔别已久的小主人,马上把他拖回了家里,让爷爷照料小凡卡,想让小主人快点好起来。

凡卡回到了自己的家,心里激动不已,因为,他又可以和爷爷在一起生活了。

过了两个钟头,凡卡醒了,老板和老板粮怒气冲冲地看着他,老板操着一根木棒就打起来,打得凡卡皮开肉绽,嘴里还不住地骂着:“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在睡觉。不错啊,知道偷懒了,敢戏弄我了,开始学坏了啊。”老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顿时,老板娘的“火山”也喷发了,揪着凡卡的头发,拿皮带揍着骨瘦如柴、弱不禁风的凡卡,凡卡昏倒了。

他好不容易才醒过来,拿脏手背揉揉伤口,伤口像刀割了一样。凡卡伤心地哭了,哭得那么伤心,就是石头也会被他感动的。

他的眼泪哭干了,他决心逃出去。他快速地奔出店门,直往村子赶。正当他跑到离村子不远的地方时,忽然,看见一张非常面熟凶神恶煞的脸。啊!是老板!老板揪着他的头发回到店里,把弱小的凡卡绑在一根树枝上使劲地抽打,凡卡怎么忍受得了如此的虐待呢?他的眼睛模糊了,泪水涌了出来,哭得那么伤心,哭得那么悲痛。这时,他眼前一黑,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爷爷——康司坦丁·玛卡里奇带着公狗泥鳅和老母狗卡希旦卡来救他了,爷爷一纸诉状将阿里亚希涅告上法庭,阿里亚希涅这个恶魔被当场绞死,让被他欺凌的人来找他报仇……

凡卡多么希望回到爷爷的身边,他盼啊,吩啊……

“砰——”老板把门踢开,看到凡卡躲在一个角落里,正在睡觉,顿时火冒三丈,拿起一桶水往凡卡身上泼。凡卡睁开蒙朦胧胧的睡眼,他还以为是爷爷来接他来了,便大叫道:“爷爷!”“爷爷?谁是你爷爷,臭小子!趁我出门,到睡起觉来了,翅膀长硬了是吧,想飞出去了!老子今天非好好教训教训你!”凡卡这才知道,是狠毒的老板回来了。老板大喝:“伙计,拿我的皮带来。今天我真得好好教训这臭小子!”伙计们立刻呈上一条硬硬的皮带,老板双手紧紧捏住这条皮带,眼睛里充满了愤怒,他一步一步地向凡卡走来,凡卡的危险也将一步一步地逼近。凶神恶煞的老板一把将小凡卡按倒在地,剥下了他的裤子,用皮带狠狠地抽凡卡的屁股。凡卡一阵剧痛,但他没有哭,因为他知道,一旦他哭起来,老板下手会更重的,一旁的伙计非但不来帮帮凡卡,还嘲笑可怜的小凡卡:“瞧他那样儿,真是乡巴佬,不知天高地厚!”

接着,凡卡还得忍着被皮带鞭打的剧烈疼痛,又干起活来:擦地板、擦玻璃、收拾青鱼……身子本来就虚的凡卡哪儿经得住这番折腾,差一点儿,凡卡就累得趴下去了……

到吃午饭的时候了,凡卡揉了揉被老板用皮带鞭打的屁股,捶了捶累得发疼的腰,端起一碗稀得见低的粥,咕咚咕咚直往喉咙里倒。而老板和老板娘呢!则在客厅里大吃大喝,餐桌上的丰盛的午餐,香气四溢,一看就让人流口水。看,就连老板养的狗都吃上了香喷喷的大鲇鱼呢!凡卡看看老板那儿,又瞧瞧自己的午餐:那碗一口就能喝得精光的粥,不由得叹了一口气。他又回想起了以前在乡下和爷爷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

“臭小子,吃完饭还楞着,是不是想找打,死性不改!还不给我去干活!”怒气冲冲的老板破口大骂,又一次扬起了皮带……

凡卡又忙碌起来了,他不断地想:爷爷,你怎么还不来接我?

夜幕降临了,凡卡摸了摸饿得饥肠辘辘的肚子,寒颤颤地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大雪出神。

“哇,哇,哇……”小崽子的哭声使凡卡清醒过来,老板闻声而来:“你这臭小子,偷懒是吧!把我的小崽子弄哭了,高兴了是吧!”“没有,没有……”老板不容小凡卡分辨,如同疯狗似的,用皮带无情地拍打在凡卡虚弱的身体上。

再一次被狠心的老板毒打,使凡卡清楚地知道,自己不能再呆在鞋匠铺里受苦了,要不,总有一天,会被老板打死的!他想到了逃!他毅然起身,冲进了茫茫大雪之中。

寒风呼呼地刮着,大街上的人都裹着厚厚的棉袄,而凡卡呢,穿着一件单薄,有5、6个补丁的破衣裳;裤子呢,只有半条。因为,老板觉得凡卡有时太不听话了,打他也不能消气,便叫他心爱的狗来扯凡卡的裤子,久而久之,凡卡的裤子就被扯得只剩下半条了;凡卡没有袜子、鞋子,他只能赤着一双被大雪冻得通红的脚走在冷冰冰的大街上。时不时,凡卡还得紧一紧腰带……

突然,凡卡对面飞来一辆马车,凡卡没注意,顿时倒在了血泊之中。“吁——”马车停了下来。原来是喝得醉醺醺的邮差驾着马车撞到了凡卡,邮差非但不下马车救凡卡,而是轻蔑地对凡卡说:“穷小子,撞死活该!写封信——不贴邮票,不写收信人地址,谁给你寄!”说完,便用手一撕,再一撕,再撕,再撕……手一扬,风一吹,凡卡给爷爷写的信变成千万只蝴蝶,漫天飞舞……凡卡用剩下的最后一口气,轻轻地叫了一声:“爷——爷……”用剩下的最后一点力气,捡了一张碎片,放在胸前,慢慢地死去了……

太阳升起来了,柔和的阳光照在凡卡瘦小的身子上,他嘴唇发白,嘴角却挂着一丝微笑:他可能在想,爷爷一定会来接他脱离苦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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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舔夺怎忘(2022-06-08 03:14:51)回复取消回复

    流水般的世外桃源。有山有水有平淡的生活。不想有大起大跌的人生,平淡如水的就好。最后平静的面临真正的死亡。在轮回再等待下一个世界末日的来临,接着一切重倒覆彻。狼王梦的全部内荣全世界的狼都有一个共同的习性,在严寒的冬天集合成群,平时单身独处。眼下正是桃红柳绿的春天,日曲卡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