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融资租赁设备残值归谁所有)
本文目录一览:
- 1、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
- 2、如何理解融资租赁中残值的处理
- 3、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我们应该如何处置了?
- 4、融资租赁帐务问题处理
- 5、融资租赁如何计提折旧
- 6、融资租赁资产的残值怎么定或怎么计算?
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能否计提折旧?
需要。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由于在租赁期里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该资产所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有关的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计价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且要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因此,融资租赁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一般纳税人撤销后,其进项税额不予以退回。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下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下月开始不计提。
无形资产与固定资产恰恰相反:
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扩展资料
折旧方法
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例:甲企业有一厂房,原值为300000元,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为5000元,厂房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要求计算该厂房的年折旧额。
年折旧额:(300000-5000)/10=29500元。
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乘以预计使用的工作总量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例:乙企业有一辆专门用于运货的卡车,原值为30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300000公里,(假设报废时无净残值),当月行驶30000公里,要求计算卡车的月折旧额。
解: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30000/300000=0.1(元/公里)
月折旧额=30000×0.1=3000元。
如今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提折旧
如何理解融资租赁中残值的处理
“设备价值”是出租人目前的投资额。是出租人目前现金流出的现值。
如果残值归出租人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则出租人未来获得残值现金流入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残值现值可以补偿部分投资额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所以需要通过收取租金补偿的部分为“设备价值-残值现值”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即设备价值=年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残值现值,需要考虑残值现值
如果残值归承租人,则出租人的投资额全部通过收取租金补偿,所以设备价值=年租金×年金现值系数。此时残值不能补偿出租人的投资,所以计算时不需要考虑残值现值。
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我们应该如何处置了?
《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第二百五十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而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因此,如果融资租赁合同进行了约定,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按照合同约定处置。如果没有约定,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是不能确定,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的残值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帐务问题处理
融资租赁帐务问题处理
引导语:融资租赁是一项特殊的债权性融资活动,下面就是有关融资租赁的帐务处理资料,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一、融资租赁的性质
从融资者(承租人)的角度,融资租赁是一项特殊的债权性融资活动。和一般的长期性债权融资方式不同,融资租赁的本金和利息一般以年金的形式(租金)支付。但和其他债权性的融资方式不同,融资租赁形成的是企业的负债,而不是权益。企业具有法定的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支付给投资者一定的利息和本金。租赁期满,企业的还款义务解除。 从投资者(出租人)的角度,融资租赁是一项特殊的债权性的投资活动,和企业通过购买债券和直接发放贷款不同,融资租赁的本金和利息是按年金(租金)的形式收取。但和其他债权性投资相同,租赁期满,投资企业收到合同规定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收益后,投资企业将不再对融资企业拥有资产的要求权。
二、融资租赁帐务处理分析
(一)承租人的帐务处理分析:
1、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收到租赁资产时,按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伏款额现资两者中较低作为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这里的资产是企业融资得到的资产,其价值为企业的融资额;承租人在确定资产增加的同时,确认一项负债,并以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最低租赁付款额)进行计量,此金额为承租人的'还本付息总额;资产和负债之间形成的差额,属于还本付息额与融资额形成的融资费用(利息总额),由于租赁行为所形成的资产的受益期间为以后整个租赁期间,融资费用应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对于承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规定计入租入资产价值,但不构成融资额,因为这部分费用是由承租人直接支付的,不构成对出租人的负债。
2、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时,承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并确认当期融资费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因素,融资行为的实际利率应按以下方法计算:融资额(租赁资产的入帐价值扣除初始直接费用,即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未来现金流入量(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如果资产的计价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实际利率的计算为:资产的公允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资。由于资产的公允价值小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融资费用率(实际利率)高于租赁开始日承租人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的折现率,因此。企业应从新计算实际利率。如果资产以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算,实际利率的计算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资。此时融资费用率(实际利率)为租赁开始日承租人的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时的折现率。在计算本期应分摊的融资费用时,其计算方法如下:本期应分摊的融资费用=融资净额(租赁资产净值-初始直接费用)×实际利率。租赁期满融资费用全部分摊完毕。
3、租赁期满,租赁资产的返还只是对融资额的偿还,承租人不再发生融资费用。
(二)出租人的帐务处理分析:
1、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获得了一项债权(应收融资租赁款),此项债权和阻拦期满后资产的未担保余值之和不但要保证出租人投资成本的补偿,而且要获得收益。
租赁开始日出租人的投资成本包括出租资产的价值和初始直接费用两部分。因此,考虑到货币时间价值的因素,租赁开始日的出租资产的价值和初始直接费用是出租人投资期间的现金流出量,该项投资的现金流入量包括最低租赁收款额和未担保余额。令投资的现金流入量的现值等于现金流入量,即使该项投资的净现值(NPV)等于零,计算出的报酬率即为该投资的内含报酬率(IRR)。据此,准则中规定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即指出租人的投资成本--固定资产的价值与初始直接费用。按准则规定,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帐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应当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
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这里实际利率即是指投资项目的内含报酬率(IRR),为租赁开始日所采用的折现率,其计算为:投资额(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 初始直接费用)=未来现金流入量的现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 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 未担保余值的现值);本期应分配的收益=投资净值×实际利率。随着投资额的偿还,出租人的投资净额会逐期减少,应分配的收益也相应减少,融资期满未确认的融资收益应全部实现并分配。另外,在出租人的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时,依上分析,出租人的现金流入量减少,该项目的内含报酬率(实际利率)降低。因此出租人应调整出租内含利率。如果未担保余值恢复,也会引起内含利率的变化,出租人应再次对其做出调整。
3、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收回,出租人不再有融资收益的实现。
融资租赁所有权保留表现在哪
融资租赁合同与附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存在根本区别,具体表现在:
其一,当事人的交易意图不同。在附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交易意图是出让标的物的所有权,获取价金,对方当事人的交易意图是支付价金,获取标的 物的所有权;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虽为承租人的使用购买租赁物,但出租人所购买 的物件却是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仅将物的使用、收益权利授予了承租人。仅在当事人双方 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方可以在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其二,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中承租人无期待权。附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合同作为一 种特殊交易制度,有与出卖人之所有权处于相对状态并形成消长关系的买受人的期待权,此买受人的期待权,因买卖合同而成立并与买卖合同同法律上之命运;其目的在于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系取得所有权之前阶段,因条件成就变为所有权,因此,属于物权化的债权或兼具物权与债权两种因素之特殊权利。与此相反,在融资性租赁的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并无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期待权。
其三,期间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归属不同。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乃以支付全部价金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之延缓条件。一旦条件成就,即买受人支付全部价金,标的物所有权便当然移转于买受人,无须另订协议。而融资租赁合同中,必须有特别约定,承租人方可 于租赁期满时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其四,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构成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价金构成不同。
其五,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应适用法律特别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中则无此内容。
融资租赁系疑难解答
疑问一:融资租赁如何节税?
解答:依据现行会计制度,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所有权归融资租赁公司,但设备列为承租方的固定资产,由承租企业提取折旧。另外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项目建设和改造,企业可以缩短租赁物件的折旧年限,享受抵免部分所得税的优惠待遇,节税效果非常可观。
疑问二:融资租赁如何改善财务报表?
解答:融资租赁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特征,对于企业盘活闲置资产、改善财务报表十分有利。企业可以将现有的固定资产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再以定期支付租金的方式租回使用。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资产,在财务报表中不显示为负债,不影响企业信用状况,真正实现表外融资。
疑问三:融资租赁如何实现促销功能?
解答:融资租赁公司在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同时,也会提供专业信息、协助选定设备。尤其是保值性强的设备,融资租赁无疑为厂商开拓了一个优质的销售渠道,而且残值回收后在二手市场再销售,还能获得一笔额外利润。
疑问四:融资租赁合作需要哪些资料?
解答:企业一般首先需提供一些基本信息和资料,主要包括:企业法律方面的资料、企业经营情况资料、融资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担保和设备需求的资料等,便于双方的了解与沟通。
通过以上四期对融资租赁的基本介绍,相信大家对融资租赁交易的特殊功能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对各种融资方案进行比较时,充分考虑融资方案各个因素的配比,做出经济、科学的决策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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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如何计提折旧
随着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融资 租赁合同 纠纷的数量也在以惊人速度急剧增长。那么融资租赁要如何计提折旧呢?下面是由我分享的融资租赁如何计提折旧,希望对你有用。
融资租赁如何计提折旧
一、平均年限法
又称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式,各期计提的折旧额是相同的。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折旧年限(也可是月数)。
二、工作量法
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折旧额的一种 方法 。计算时先计算出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再根据每单位工作量的折旧额计算出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目前最常用的最简单的一种方法就是这种方法。
三、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的分数计算年折旧额,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固定资产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残值)╳可使用年数÷使用年数的序数之和
年折旧率=该年尚可使用年数/各年尚可使用年数总和=(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数)/[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 年折旧额=应计提折旧总额×年折旧率
四、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和双倍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额=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帐面净值÷12
年折旧额=每年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最后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预计净残值)÷2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二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残值后的净额平均分摊。
融资租赁的风险因素
产品市场风险
在市场环境下,不论是融资租赁、贷款或是投资,只要把资金用于添置设备或进行技术改造,首先应考虑用租赁设备生产的产品的市场风险,这就需要了解产品的销路、市场占有率和占有能力、产品市场的发展趋势、消费结构以及消费者的心态和消费能力。若对这些因素了解得不充分,调查得不细致,有可能加大市场风险。
金融风险
因融资租赁具有金融属性,金融方面的风险贯穿于整个业务活动之中。对于出租人来说,最大的风险是承租人还租能力,它直接影响租赁公司的经营和生存,因此,对还租的风险从立项开始,就应该备受关注。
货币支付也会有风险,特别是国际支付,支付方式、支付日期、时间、汇款 渠道 和支付手段选择不当,都会加大风险。
贸易风险
因融资租赁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由于商品贸易在近代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 措施 ,如信用证支付、运输 保险 、商品检验、商务仲裁和信用咨询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 企业管理 的 经验 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技术风险
融资租赁的好处之一就是先于其他企业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技术的先进与否、先进的技术是否成熟、成熟的技术是否在法律上侵犯他人权益等因素,都是产生技术风险的重要原因。严重时,会因技术问题使设备陷于瘫痪状态。其他还包括经济环境风险、不可抗力等等。
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
我国法律对融资租赁的解释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通常的做法是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技术设备或其他物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按合同约定取得租赁物的长期使用权,在承租期间,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满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物。
融资租赁合同对租赁物的处理有下列三种形式:
退租法
商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按租赁合同约定的要求将租赁物退还给出租人,由出租人自行处理出租物,由于租赁物在出租期满内一般均已达到使用期限,出租人收回后难以再租或转让,所以,对租赁物期限届满后的处理,一般不采用这种方式法。
续租法
商在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前的合理时间内,承租人应通知出租人,就租赁物的继续租用进行协商,确定续租期限﹑租金等内容,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时签订续租合同法。
留购法
商承租人支付名义货价后获得出租物的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进行固定资产投资,这种方法对出租人﹑承租人均有利,所以,融资租赁合同期间届满后,对租赁物的处理一般多采用这种方式法。
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的区别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 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融资租赁和分期付款在会计处理上也有所不同。融资租 赁中租赁物所有权属出租人所有,因此,作为出租人资产纳入其资产负债表中,并对租赁物摊提折旧,而承租人将租赁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分期付款购买的物品归买主所有,因而列入买方的资产 负债表并由买方负责摊提折旧。
(3)上面两条导致两者在税务待遇上也有区别。融资租赁中 的出租人可将摊提的折旧从应计收入中扣除,而承租人则可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在分期付款交易中则是买方可 将摊提的折旧费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买者还能将所花费的利息 成本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此外,购买某些固定资产在某些西方国家还能享受投资免税优惠。
(4)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5)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例如在进出口贸易中买方至少需现款支付15%的贷款)。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6)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交易在付款时间上也有差别。后者一般在每期期末,通常在分期付款之前还有一宽限期,融资租赁一般没有宽限期,租赁开始后就需支付租金,因此,租金支付通常在每期期初。
(7)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理之。
(8)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融资租赁资产的残值怎么定或怎么计算?
您好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
如果是融资租赁(对应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的是经营性租赁)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那么资产在贵公司的账面上融资租赁残值处理方法,按照自有资产计提折旧,属于固定资产科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残值的计算一般按照“原值X残值率”来计算。
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