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淄博教体局咨询电话)
本文目录一览:
- 1、2020淄博淄川区教师招聘如何考试?
- 2、淄博安全教育平台登录,淄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登陆入口
- 3、教师招聘:淄博市淄川区教师招聘61名公告 ?
- 4、张店区教育局电话
- 5、淄博中小学招生入学,教育局明确多项政策
2020淄博淄川区教师招聘如何考试?
2020淄博淄川教师招聘考试内容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官网(淄川教体信息网)另行发布公告。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10人以下的1:3、10人及以上的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试讲(模拟课堂)、试讲(模拟课堂)+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为保证招聘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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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淄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登陆入口
淄博市中小学生或家长进入淄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后淄博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直接用班主任给学生分到的用户名和密码(初始密码通常为123456)登陆,登陆后可以修改密码,请使用熟悉、不容易忘记的密码。请家长在家里和孩子一起学习安全知识,并完成安全教育学习。
点击进入淄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官网
二、淄博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常见相关问题解答
1每次登陆都提示帐号密码错误,该如何找回?
答:有两种方式:(1)家长手机微信上关注微信公众号”教育百师通”,在公众号里-安全教育-找帐号密码栏目,自行找回正确的帐号和密码。(2)联系班主任,班主任使用自己帐号登陆平台进入帐号管理-查看学生帐号,找到学生,核对学生帐号,并帮忙重置密码为123456。
2帐号密码如何修改?
答:使用初始帐号密码进入平台,点击平台首页我的资料,进入后可自行修改帐号密码。
3个人资料里的姓名写错了,也无法自行修改,该怎么处理?
答:联系本班的班主任或校管理员帮忙修改。
4首页登陆框下方提示可以使用qq登陆,点击进去却提示需要绑定平台帐号这是为什么?
答:平台帐号需要绑定qq号码之后,下次登陆时,在qq登陆的前提下,可以直接使用qq代替帐号登陆。
5学生已经转校,资料中的学校、年级、班级信息如何更新?
答:转走的学生学校会进行删除。只需要联系现在的班主任为学生添加帐号即可,帐号登陆后资料里的信息会自动更新。
6在微信公众号里找回帐号密码时,学校一栏为何找不到所在的学校?
答:所在区县可能选错了,请在区县中选择“市直属”或其他区县查找是否有所在学校。
7微信里找回的帐号和密码在电脑上可以登录,为何在手机上登陆时总提示帐号和密码不符合?
答:在手机登陆的情况下,手机输入法最好切换在在英文状态下输入字母和数字,且帐号中间不能有空格或其他符号。
8微信上已关注了微信公众号,该如何找回学生的帐号和密码?
答: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安全教育—找帐号密码,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帐号密码并显示出来。
9微信上查找帐号密码提示“帐号未开通,请联系班主任” 该怎么办?
答:这个提示的话,说明系统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确实找不到匹配的帐号信息。
有三种可能:1.学生帐号确实未开通 2.帐号开通过又被误操作删除过3.微信查找帐号和密码的时候,部分信息填写错误。
以上情况都可以联系班主任帮忙核实并添加帐号。
10微信上完成作业时,哪里切换帐号?
答:需要切换帐号时,需找到页面上的“退出”按钮,退出当前帐号,输入另外帐号登陆即可。
例如:可以返回到微信主界面,进入技能中心-点击个人资料右方的箭头,点击退出登陆即可。
11学生的帐号学校已下发,家长的帐号在哪里查找?
答:家长没有帐号,家长可以使用学生的帐号登陆平台带领学生进行学习。
12进入平台需要帐号,帐号可以自己注册吗?没看到可以注册的地方?
答:帐号一般由学校开通好后下发,无需自己注册,没有帐号密码的话可以联系班主任进行咨询。
13学生学期中调班了,怎样修改资料中的班级信息?
答:学生信息无法自己修改,可以联系学校调整学生的年级班级
三、中小学安全教育知识常识积累
一、 如何防溺水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二、遭遇溺水淄博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你该如何自救
暑假期间,许多同学都喜欢结伴出游,特别是因为天热,大家都愿意到水边玩耍、游泳,往往这时,就很容易发生危险的情况。学生溺水事件就时有发生,其中一些事故更是因为同学们在互相救助时没有掌握科学的救助技巧而导致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溺水事故时有发生,如果一旦遇到溺水者,我们在营救时应该怎么办呢?
溺水是游泳或掉入水坑、水井等常见的意外事故,一般发生溺水的地点通常在:游泳池、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等场所。夏天是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每年夏天都有游泳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在溺水者当中,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水性好的人。
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要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如果当时情况十分紧急,而救助者又具备一定的救护技巧,那么救助者在下水前应尽快脱去衣裤和鞋子,在向落水者接近时,要尽量避免被落水者抓住。
教师招聘:淄博市淄川区教师招聘61名公告 ?
根据淄川区学校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分类及组织形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工作全区同步进行。其中:
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C3类岗位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采用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所有岗位的招聘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淄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其中,C3类定向招聘岗位是按照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的,为面向2018年度淄川籍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报名首日。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C1、C2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C3类岗位招聘程序依次为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录用。
五、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2019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信息系统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19年11月16日09:00-11月19日16:00。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信息填报不够及时、全面、准确而导致未通过审核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11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有关信息在淄川教体信息网()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照片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网上缴费要求如下:
应聘人员(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应按规定的时间在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应聘免笔试的岗位和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审核通过后),于2019年11月20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应聘C3类岗位的人员免笔试考务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残疾人应聘的,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00-16:00到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淄川区将军路201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4、取消核减计划: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淄川区教体信息网()进行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将不能改报,做退费处理。
六、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11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淄川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C1、C2类岗位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取消、核减、调剂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上述进入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C3类岗位经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二)现场资格审查
C1、C2类岗位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C3类(免笔试)岗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具体负责。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语言表达能力、教学思想、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使用淄博市淄川区现行普通中小学教材)。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淄川区教体信息网(),请考生随时登录查询。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通知单或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等考试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C1类、C2类岗位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3类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
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考察可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履行最低服务年限3年,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职或调动。
九、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 0533-5180349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 0533-5151606
区人社局 0533-528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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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教育局电话
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电话:0533-2869953。
此外,淄博市张店区教体局各科室电话具体如下:
1.办公室办公电话:0533-2869953
2.组织人事科(挂党群工作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3-2869883
3.思想政治工作科(挂宣传科牌子):办公电话0533-2886775
4.计财审计科(挂基建办公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3-2863909
5.基础教育科办公电话:0533-2150650
6.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科办公电话:0533-2278789
7.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挂竞技训练科牌子):办公电话0533-2278787
8.群众体育科(挂体育产业办公室牌子):办公电话0533-2280961
9.政策法规科(挂安全管理科牌子):办公电话0533-2869934
淄博中小学招生入学,教育局明确多项政策
5月15日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淄博市2020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登记入学,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持续化解大班额问题。2020年底前,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消除,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要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入学2周内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二、科学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通过比对分析辖区内在园幼儿、在校小学生、户籍及常住外来人口适龄儿童数等多种因素,于5月底前完成分片区适龄儿童就学需求测算。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合理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或范围,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条件、咨询电话等。对于招生片区或范围涉及较大调整的,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6月10日前,各区县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方案,并将招生方案网址链接报送市教育局。9月15日前,各区县将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并将公示网址链接报市教育局。
三、全面优化招生入学工作流程。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实行入学报名“网上办、简化办、就近办”,加强与公安、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协作,争取最大限度的信息共享。6月10日前,各区县将学生入学提交材料清单报市教育局。
四、依法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32号)要求,强化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区县政府一乡镇街道一村(居)委会一学生家长”一条线、“区县教育和体育局一学校一班主任一学生”一条线的“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制。完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施控辍保学台账书面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继续采取电脑派位办法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有条件的区县可纳入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统一进行。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随机派位招生工作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的民办学校免费学位,按照公办学校划片办法统一招生。各区县要及时审核义务段民办学校招生资格,制定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名时间、电脑派位时间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录取结果进行学籍注册。严禁任何民办学校擅自违反招生程序提前或超计划招生。严肃查处义务段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并按照省政府255号令追究区县教育部门、相关学校及有关责任人责任。6月10日前,各区县将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时间、电脑派位时间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六、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服务工作的通知》(淄教基字[2019]26号)要求,继续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继续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成果,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室,做好关爱保护工作。严格落实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义务教育入学教育优待政策。
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各初中学校应确保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严禁强制分流学生。要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违规民办学校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未实行100%随机派位录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八、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建立公示和预警制度,坚持阳光招生,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电话等信息。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积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要集中就群众关心的政策和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要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