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交专利费(中国专利年费缴纳)
本文目录一览:
- 1、4g中国每年交多少专利费
- 2、移动通信中1G、2G时代,中国到底要付给国外厂商多少专利费?
- 3、移动4g不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嘛,为什么要给高通专利费
- 4、中国移动运营商每年也要向高通支付专利费吗
- 5、为何手机通信的34G专利费那么高?
4g中国每年交多少专利费
4G必要专利贡献情况,数据来自“长江电子”
其实,如果确实使用了人家的专利,那么合理合规合法的付费使用,是一点毛病都没有的。毕竟人家的科研人员研发的技术、算法,申请了专利,你拿来商用,付费不是应该的吗?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保护,那么谁还有动力去研究新算法、新技术推动移动通信技术更新换代?
而且,不只是高通一家公司在收移动通信技术的专利费。比如华为,其实就一直有移动通信技术专利方面的收入。2019年,华为曾要求美国最大电信运营商Verizon支付总金额超10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用,因为它使用了超过230项华为专利,这都是合情合理的。
移动通信中1G、2G时代,中国到底要付给国外厂商多少专利费?
其实3G大部分专利也都是美国高通公司申请的,所以中国仍然需要付费。
移动4g不是中国自主研发的嘛,为什么要给高通专利费
只要手机或者一些东西用到了高通的东西就需要交专利费用的。
高通(Qualcomm)是一家美国的无线电通信技术研发公司,成立于1985年7月,在以技术创新推动无线通讯向前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以在CDMA技术方面处于领先地位而闻名,而LTE技术已成为世界上发展最快的无线技术。高通十分重视研究和开发,并已经向100多位制造商提供技术使用授权,涉及了世界上所有电信设备和消费电子设备的品牌。
美国高通公司正积极倡导全球快速部署3G、4G网络、手机的应用。公司总部驻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市,高通公司业务涵盖技术领先的3G、4G芯片组、系统软件以及开发工具和产品,技术许可的授予,BREW应用开发平台,QChat、BREWChatVoIP解决方案技术,QPoint定位解决方案,Eudora电子邮件软件,包括双向数据通信系统、无线咨询及网络管理服务等的全面无线解决方案,MediaFLO系统和GSM1x技术等。美国高通公司拥有所有3000多项CDMA及其它技术的专利及专利申请。高通已经向全球125家以上电信设备制造商发放了CDMA专利许可。
中国移动运营商每年也要向高通支付专利费吗
专利费为保护专利而收取的费用。 (法律法规对申请人申请专利以及专利权人维持专利需要缴纳的费用都有明确规定,所有收费作为行政规费全部上缴国库。专利法第68条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
为何手机通信的34G专利费那么高?
自去年底以来,高通(Qualcomm)可谓是麻烦不断。先是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KFTC”)以垄断及妨碍竞争为名,罚了1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录。今年1月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ission,以下简称FTC)也对高通提起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反了联邦法案,构成不正当竞争。今年1月20日,苹果也美国起诉高通,称其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随后苹果也停止了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目前双方仍处于激烈的对抗当中。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现在,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也认为高通垄断,并向其开出了234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51亿元)的罚款。
台湾向高通开出234亿新台币罚单
10月11日,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第1353次委员会议决议通过,该决议认定高通凭借其在CDMA、WCDMA及LTE等移动通讯标准基带芯片市场的领先地位(同时拥有众多CDMA、WCDMA及LTE之标准必要专利),拒绝授权竞争对手,并采取“没有授权协议,就没有芯片”的手段,要求客户签订排他性条款,其整体的经营模式损害了基带芯片市场的公平竞争,直接或间接的阻碍了其他竞争对手参与竞争,违反了台湾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
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高通公司违反台湾竞争法至少持续了7年之久,在此期间,台湾企业向高通采购的基带芯片总金额高达300亿美金,而高通向台湾企业收取的专利许可费达到了4000亿新台币(约合人民币871亿元),高通在此违法期间内所获商品或服务销售金额超过了1亿元新台币,属情节重大案件应该按照情节重大案件处理。故对高通处以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成立以来最高的234亿元新台币的罚款。
同时,除了罚款之外,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还要求高通以下行为:
1、停止与芯片竞争对手已签署的须提供含芯片价格、销售对象、销售数量及产品型号等敏感商业信息的契约条款;
2、停止与手机制造商已签署的元器件供应合同中有关没有授权就不供应芯片的条款;
3、停止与客户已签署的排他性独家交易条款。
此外,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要求高通公司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30日内,应以书面通知芯片竞争对手及手机制造商,而相关竞争对手和手机制造商在收到该通知的次日起60日内可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订专利技术授权等相关合约,高通公司在收到邀约后,应当本着善意、诚信、对等的原则与其进行协商;而协商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对象根据处分书而认有不公平的合约条款,且协商内容不得限制协商对象通过法院或独立第三方之仲裁途径解决争议。高通公司还需自处分书送达之次日起每6个月,向公平会报告与相关协商对象的协商情况,并在完成与竞争对手及手机制造上增修或新订的合约签署后30日内向公平会报告。
消息传出后,高通方面立即表示反对,宣布将会提起上诉。
不过高通的竞争对手们对此就比较开心了。联发科就评价道:“对高通的处罚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产业竞争环境,与国际趋势及标准一致,联发科技对这样的结果表示认同与支持。”
高通:一直被“反垄断”,但模式依旧
早在2005年,高通就遭到了诺基亚、博通、德州仪器和爱立信等公司提起的诉讼,欧盟一直在对高通的专利授权费进行调查。而在与高通达成价值逾25亿美元的协议后,诺基亚和博通撤回了申诉。
2009年7月,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KFTC”)宣布,由于高通违反了韩国反垄断法,因此对其处以2600亿韩元(约2.08亿美元)的罚款。
2009年9月底,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JFTC”)也表示,高通触犯了日本反垄断法规,并要求高通停止其非法行为。JFTC称,高通强迫日本手机厂商签订不公平协议,禁止手机厂商主张自主知识产权,不利于市场竞争。JFTC要求高通修改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以后不再采取类似措施。不过高通否认了JFTC的指控。
2015年2月,中国反垄断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就对高通开出了60.88亿元的罚单,这也是中国反垄断历史上金额最大的罚单。虽然,60.88亿元的罚款对于高通来说并不算个什么大事,这个金额只占其2013年在华市场销售额的8%。
2015年12月,欧盟指控高通其滥用市场地位,欺压竞争对手。
2016年12月底,韩国KFTC也宣布,高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在销售芯片时强迫手机制造商为一些不必要的专利支付费用,同时他们还拒绝向其它调制解调器芯片制造商授权标准必要专利,这种行为妨碍了竞争。因此,决定向高通开出约1万亿韩元的罚单(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录。59亿元罚款看起来很重,但其实每一年,高通都能从韩国厂商那里获取大约85亿元的专利授权费用。
不过,对于韩国KFTC的两次指控和处罚,高通都拒绝承认和接受。随后在今年2月份,高通向韩国高等法院提出两起上讼,第一要求撤销KFTC的裁决,第二请求暂缓执行KFTC的整改要求,直至上诉判决出来。
对于韩国KFTC的处罚,高通一直持抗拒的态度,到目前为止高通也并未缴纳罚款及进行整改。韩国政府对此似乎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韩国市场对于高通来说只是个小市场。在韩国,三星可以说是高通的最大客户,三星手机一直依赖高通的基带进入欧美市场,高通同时也是三星芯片代工业务的大客户。这也使得三星不会公开指控高通。
同样,对于此次台湾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对高通的罚款,可能高通也不会认领。毕竟台湾市场比韩国更是要小很多。即使放弃台湾市场,对于高通来说似乎也并没有什么影响。
不过,对于高通来说,中国市场可是万万不能怠慢的。近年来,中国一直是全球智能手机的制造中心,中国市场当时也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智能手机市场(Strategy Analytics数据显示,2016年Q3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全球最大智能手机市场)。因此,高通乖乖的向中国发改委缴纳了60.88亿元罚款。
而且,高通还接受了中国发改委的要求,整改了其收费标准。这也是高通首次改变了其已在全球范围内实行了近20多年的专利收费标准。
对于高通来说,此次中国发改委的处罚落地,也奠定了高通后续在中国市场的“有法可依”的收费标准。这也是为何在中国发改委处罚决定公布后,高通的股价也应声大涨5%的原因。
在中国的反垄断案结束之后,高通在中国市场也迎来了丰收,包括中兴、华为、小米、OPPO、vivo、联想、金立、TCL、海尔等在内的100多家国内主要厂商都相继与高通重新达成专利授权协议,2016年底的时候,高通还与“钉子户”魅族也达成了专利授权协议。
根据高通公布的财报显示,2016财年第三财季净利14亿美元,同比增长22%;第四财季高通净利润为16亿美元,同比大涨60%。而推动高通净利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在中国市场获得的专利授权费的快速增长。
高通专利授权及收费模式
虽然中国(包括台湾)、日本、韩国、欧盟都有对高通进行反垄断调查甚至处罚,但是这都没有影响到高通的根基,即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
众所周知,高通在2G时代就拥有很多的标准必要专利,特别是CMDA,此后的3G技术很多也是基于CDMA基础上发展起来的。3G技术包括CDMA2000、WCDMA以及TD-SCDMA三种标准,其中CDMA2000是由高通主导的,WCDMA则主要是由诺基亚、爱立信主导(他们都声称拥有20-30%的WCDMA专利,高通似乎只有10%),TD-SCDMA则由中国主导(主要是中兴、华为、中国移动等厂商),具有一定自主知识产权(TD-SCDMA依然有部分采用了CDMA技术)。不过前两者占据最大市场,TD-SCDMA则仅限于中国市场。虽说后两者与高通似乎没有直接关系,但是由于高通掌握CDMA的核心技术,所以不论是爱立信还是诺基亚,还是采用TD-SCDMA技术的中国厂商,都需要向高通缴纳专利费。
而到了4G时代,则是FDD-LTE和TD-LTE两种制式,虽然中国主导的TD-LTE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是实际上两种制式超过90%以上的专利都是共通的。根据此前高通垄断案的一些资料显示,由于高通仍然拥有不少LTE专利(无论TD-LTE还是FDD-LTE),“经过国家发改委的调查和承认,高通仍可以对TD-LTE技术收取3.5%的专利费”。而这也正是众多中国手机厂商在2016年都纷纷与高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乖乖上供的一个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高通为客户提供的专利许可,并不只一件专利,而是一个包含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的“专利包”。其中,除了高通自己研发的专利外,还包括高通通过交叉许可纳入到自己的专利组合中的第三方专利。这就意味着与高通合作不仅可以使用高通的专利,还可以使用高通专利组合中的第三方专利,免除了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和风险,大大降低了初次投入成本和转入门槛,因此全球绝大多数手机厂商都选择与高通合作。
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收取“入门费”
首先,高通拥有很多3G、4G标准必要专利,而所谓“标准必要专利”,就是从3G、4G终端生产、制造都不能规避的专利且必须使用的专利。对于此类专利,高通会向需要使用这些专利的厂商收取“入门费”。
比如,任何手机厂商若想取得CDMA手机开发授权(非高通平台),就必须向高通缴纳标准授权费。按照高通公司的规定,全世界不管是生产CDMA系统设备还是手机的公司,都要缴纳“入门费”(据说CDMA是大约1亿元人民币)。所谓的“标准授权费”相当于对生产CDMA系统的设备或手机的公司收取的后续研发服务的费用。
如果是要基于高通平台来开发产品的企业,也需要先交的入门费(据说是200万美元),交了入门费才有资格从事基于高通平台的产品的研发工作。接下来,对于开发不同的芯片平台还需要再缴纳每个平台的开发费用,比如要开发基于骁龙800平台的产品,就需要缴纳50万美元的平台费用,而中低端的骁龙600/400平台则可能会少一些。
二、按整机定价来收取的专利使用费
即用了高通专利的智能手机制造商还需要按照每台整机售价的5%的比例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根据此前高通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解决方案,对于在中国销售的品牌设备,有使用到高通3G和4G必要专利许可的,高通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只收取3.5%的许可费。
这种收费模式也被外界称之为“高通税”。正式这种收购模式,也引发了很多终端厂商的不满。此前,魅族就曾为此不惜与高通对簿公堂。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我们以采用骁龙835的小米6为例,其6+64G版定价2499元,6+128G版定价2899元。如果以5%的整机定价的比例来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的话,每一台6+64G版的小米6需缴纳124.95元,而6+128G版的小米6则需要缴纳144.95元(多出了20元)。两个版本同样都是采用了骁龙835处理器,除了存储容量上的差别之外,再无其他差别,而6+128G版的定价之所以高出了400元,也完全是由于存储容量上的提升,显然这部分价值的提升与高通并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那么高通凭什么要多收这400元的5%的专利使用费呢?这也是外界认为高通按整机定价来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模式不合理的主要原因。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2015年在中国发改委处罚了高通垄断行为之后,中国厂商向高通缴纳专利授权费的计算基数也不再是按照终端定价收取专利费,而是按照“设备销售净价的65%”来收取。等于是收费标准打了个65折。
而且,高通为了能够向所有使用高通专利的终端厂商来按整机定价来收取专利使用费,使自己的利益最大话,高通还拒绝向其他芯片厂商授权。因为高通一旦向其他芯片厂商授权,那么高通将无法再向购买这些芯片的整机厂商按照整机定价收取专利费。
在此前的“广达诉LG案“中,LG将三项内存专利授权给英特尔公司,而英特尔又把自己生产的应用此技术的微处理器卖给广达等电脑厂家。LG因此于2000年将广达告上法院,要求广达也必须支付专利费。2008年美国最高法院对此案作出最终判决,裁定LG公司在向英特尔收取了专利费后,就无权再向下游买家行使其专利权。该判决结束了专利厂家可以对第三方使用追诉专利使用费的历史。
所以,高通的选择不向芯片厂商授权,而是自己生产芯片,并与专利授权捆绑销售给手机厂商,一边向手机厂商出售芯片,一边收取专利使用费。即使手机厂商使用联发科等其他芯片厂商的芯片(如果有采用高通的技术),高通也能够向这些终端厂商按整机收取专利费,比如此前的魅族。
虽然,外界对于高通以整机售价来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方式存在争议。但实际上,除了高通之外,爱立信、诺基亚、InterDigital等通信厂商,向手机行业相关厂商收取通信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时,也是按照整机售价的一定比例来收取的。只不过,他们的收费比例都比较低。比如,此前爱立信在3G专利上收取专利标准是整机售价的1%,InterDigital则是0.019%。
高通也一直坚称其按整机售价收费的模式是完全合理的。今年8月,高通首席执行官史蒂夫·莫伦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iPhone和其他设备多年来的技术进步都是通过高通的创新实现的——这就是为什么苹果和其他公司按照其终端的价格向高通支付其专利费。”没有高通的技术,“你几乎不能做任何事情,从获取GPS定位到拍照,以访问操作系统来做视频和音频编码,”史蒂夫·莫伦科普夫说,“这是高通的IP。因此,给原始设备制造商(OEM)提供确定性的最好方法是在投资组合层面上获得许可。”
苹果携手美国FTC,挑战高通专利收费模式
今年1月17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对高通公司提起诉讼,指控高通的专利授权政策违反了联邦法案,构成不正当竞争。
根据FTC披露的文件显示,高通采取了“没有授权就没有芯片”(no license, no chips)的政策,即如果不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用,高通便不会向其出售基带芯片。同时,高通还拒绝向竞争对手提供标准要素专利的授权。显然高通的这些做法似乎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此外,FTC的文件也显示,即便是一贯强势的苹果也不得不向高通妥协。根据圣何塞的联邦法院的文件,当苹果寻求降低高通的专利费用时,高通要求苹果在2011年—2016年期间只能使用高通的基带芯片,而不允许和其他厂商合作,这种做法明显妨碍了正当竞争。
对于FTC的指控,高通进行了否认。并且数月之后,高通还提交文件要求FTC撤销这一诉讼,理由是该机构缺乏事实依据,听信高通竞争对手的片面之词。
1月20日左右,苹果公司在FTC向高通提起诉讼之后,也在美国正式起诉了高通,称其非法利用手机芯片领域的垄断地位,并要求其退还约10亿美元承诺退还的专利使用费。3月2日,苹果又在英国起诉了高通。
4月12日,高通向美国加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发出了一份长达134页的说明,并控诉了苹果的侵权行为。高通指出苹果公司未能与高通进行诚信谈判以获得按照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使用高通的3G和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并且还干涉了高通与为苹果公司制造iPhone与iPad的厂商与高通之间的长期协议。此外高通还批评苹果公司配合监管部门(FTC)攻击高通业务并发表不实言论。
4月底,苹果突然宣布从今年二季度开始拒绝向高通支付专利费,直到双方的专利授权争议得到解决。根据高通预估,苹果此举使得其iPhone专利费收入的全部损失大约在5亿美元左右。
5月17日,高通在加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苹果的四家制造商,即富士康、和硕联合、纬创资通以及仁宝违反了他们与高通之间的许可协议和其它承诺,并拒绝就使用高通向其许可的技术付费。
高通之所以会起诉苹果代工厂,主要是因为过去一直以来,苹果都是通过上述四家代工厂向高通支付的专利费。这也使得苹果只需按照代工厂的出厂价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
比如以苹果iPhone 8为例,其起始定价为699美元,如果以5%的整机定价的比例来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的话,那么每一台iPhone 8至少要向高通高达支付34.95美元(约合人民币230元)的专利使用费,定价高达999美元起的iPhone X所需要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则更是高达49.95美元(约合人民币329元)。而高通卖给苹果的基带芯片价格也只有18美元(约合人民币118.5元),这真是送基带收专利费的节奏。
但是,如果iPhone 8按照代工厂的出厂价来计算的话,那么所需支付的专利使用费将会大大降低。根据IHS Markit 估计,4.7英寸 iPhone 8的 64GB 版本,物料清单(BOM)成本为 247.51 美元,我们就按约250美元的出厂价来计算,苹果每一台iPhone 8只需向高通支付12.5美元(约合人民币82元)的专利使用费。相比按照iPhone 8整机售价来收取的专利使用费减少了约2/3。
现在,苹果与高通之间争议的焦点就是,苹果希望继续按照原来出厂价来向高通缴纳专利使用费,而高通则希望与苹果的4家代工厂重新签订授权协议,以苹果iPhone的整机售价来收取专利授权费。但是,高通与苹果之间并无直接的专利许可协议合作,高通与上述4家代工厂的许可协议大多是在苹果售出其第一台iPhone之前签订的,因此,高通无法直接起诉苹果拒不支付专利使用费。所以,高通选择直接起诉苹果的4家代工厂来迫使苹果回到谈判桌上来。高通此举意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一按“整机定价”来进行收费的收费标准,以使得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7月7日,高通还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诉讼,申请停售苹果所有的基于Intel基带的iPhone手机(包括进口)。高通在申请中指出,苹果侵犯了6项高通专利。
不过,实际上基于Intel基带的iPhone系列占比并不大,对于苹果来说,影响还不算太大。另外即便是ITC支持高通的禁售申请,这期间可能还需要等待很长的一段时间。据了解,ITC的调查最快会从8月开始,而通常情况下,这一过程长达18个月。所以在此期间,iPhone不会受到多少影响,依然可以在美国市场售卖。即便是高通胜诉,苹果或许也可以通过上诉来拖延时间。当然,高通为了推进诉讼审理进度,同时还在南方地区法院也对苹果进行了起诉。而高通此举的主要目的也还是希望迫使苹果回到谈判桌上来,尽快支付专利费。
但是,面对高通的强硬,苹果凭借其在高端智能手机市场的霸主地位,也依然是一如既往的强硬。毕竟这关乎到苹果自己的切身利益,如果真的按照iPhone整机定价来缴纳专利费的话,那么苹果真的成了替高通打工了。
所以,苹果除了起诉高通垄断之外,还积极拉拢英特尔、三星等厂商,积极的配合美国FTC对于高通的垄断调查。今年5月,Intel和三星联合向法院提交材料,支持FTC起诉高通,表示高通利用其在移动处理器行业的主导地位排挤行业对手。
此前,FTC就表示,高通授权的专利都属于“标准要素专利”,意味着这些技术已经被业内企业广泛采用,应当以公平、合理、不歧视的条款对外授权。也就是说高通应该以公平、合理、不歧视的原则,将“标准要素专利”向包括Intel、三星在内的企业授权。
目前英特尔已经是苹果的基带供应商,传闻苹果也正在考虑加入三星作为其新的基带供应商,如果高通专利授权给了英特尔、三星,那么高通将无法再次向苹果收取专利使用费。相对于高通的按整机定价收费的模式,其他芯片厂商大多都是一次性收取一定授权费或按照每颗芯片收取少量授权费的模式。而一旦FTC的诉求得到法院的支持,并要求高通向其他芯片厂商开放授权,那么高通按照整机定价授权专利费的模式无疑将会遭受重创。即便是,法院支持苹果按照代工厂出厂价来缴纳专利费,或者要求高通降低整机收费比例,这也将会引起连锁反应,其他整机厂商也会向高通提出同样的诉求,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也将会遭遇极大挑战。
不过,对于苹果之间的专利诉讼,高通CEO莫伦科夫则表现的很有信心,认为“高通会成功的,这需要时间”。
从目前来看,高通与苹果之间仍然是处于激烈的对抗之中,不过,目前苹果仍离不开高通,虽然传闻苹果有在研发自己的基带芯片,但是想完全避开高通的通信专利,几乎是不可能;而高通也不愿丢掉苹果这个极具价值的大客户。未来双方走向和解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如果双方来个鱼死网破,对谁都不是明智之举,现阶段的僵持,或许也为了后续谈判能够拥有更多的筹码。
作者:芯智讯-浪客剑